做純化水檢測所配試劑保存期限
Ⅰ 體外診斷試劑生產企業純化水監測頻率是否有法規文件規定
體外抄試劑生產用水工藝優勢
1、無人值守,出水水質平穩。
2、不用酸鹼,不污染環境。傳統的脫鹽系統採用離子交換法脫鹽,無論採用一級復床陽床或陰床,還是兩級復床或混床,均採用離子交換樹脂,樹脂用酸鹼再生,並反復利用。
3、可連續生產,不需備用裝置。EDI組件採用每個容量為2~3th的膜塊,再並聯擴大容量,也不需備用裝置,解決了原來離子交換設備需停用再生,設有備用的缺陷。
4、進水有要求。設備進水水質的要求因膜而異,水質如達不到要求。應採用適當的預處理方法改善水質。除採用混凝和沉降處理外,預處理有多介質過濾、活性炭過濾、精密過濾等,有時為了防止RO膜阻塞,對高硬度水還要進行軟化。
5、體外試劑生產用水設備佔地面積小,運行費用低。
體外試劑生產用水設備針對體外試劑生產行業所需水質水量需求,量身定製合理的工藝,為生產線提供優質水源。
ang=EN-US>→紫外線殺菌器→ 微孔過濾器→用水點。
Ⅱ 化學試劑性質對有效期的影響
化學試劑一般沒有註明保質期,確定試劑是否變質主要是憑經驗和做新舊試劑對比試驗。
化學試劑的有效期隨著化學品的化學性質的改變,有著很大的區別。一般情況下,化學性質穩定的物質,保存有效期就越長,保存條件也簡單。
一般遵循以下幾個原則(一般原則,不是絕對原則):
1、無機化合物
無機化合物,只要妥善保管,包裝完好無損,理論上可以長期使用。但是容易氧化(如亞硫酸鹽、苯酚、亞鐵鹽、碘化物、硫化物等應將其固體或晶體密封保存,不宜長期存放;水溶液亞硫酸、氫硫酸溶液要密封存放;鉀、鈉、白磷更要採用液封形式)、容易潮解的物質,在避光、陰涼、乾燥的條件下,只能短時間(1~5年)內保存,具體要看包裝和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規定。
2、有機小分子量化合物
有機小分子量化合物一般揮發性較強,包裝的密閉性要好,可以長時間保存(3~5年)。但容易氧化、受熱分解、容易聚合、光敏性物質等,在避光、陰涼、乾燥的條件下,只能短時間(1~5年)內保存,具體要看包裝和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規定。
3、有機高分子
有機高分子,尤其是油脂、多糖、蛋白、酶、多肽等生命材料,極易受到微生物、溫度、光照的影響,而失去活性,或變質腐敗,故此,要冷藏(凍)保存,而且時間也較短。
4、基準物質、標准物質和高純物質
基準物質、標准物質和高純物質,原則上要嚴格按照保存規定來保存,確保包裝完好無損,避免受到化學環境的影響,而且保存時間不宜過長。一般情況下,基準物質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在常(15℃~25℃)下保存時間一般不超過2個月。超過兩個月要重新標定或檢查之後再用。
5、培養基
培養基:按規定配製並消毒好培養基,冷至室溫,保存在陰暗處(盡可能貯藏在冰箱內),配製好的培養基應在1個月內用完。
除另有規定外、試液、緩沖液、指示劑(液)的有效期均為半年。
液相用的流動相、純化水有效期為15天。具體要看有機相合水相的比例。
除另有規定外,液體試劑開啟後一年內有效,固體試劑開啟後三年內有效。
答案來自
Ⅲ 化學葯品都有沒有保質期,有的話在哪能找到
化學試劑的有效性,首先要根據化學試劑本身的物理化學性質作出基本判斷,再對化學試劑的保存狀況進行表觀觀察,然後根據具體需要來作出能否使用的結論。
無機化合物,只要妥善保管,包裝完好無損,可以長期使用。但是,那些容易氧化、容易潮解的物質,在避光、蔭涼、乾燥的條件下,只能短時間(1~5年)內保存,具體要看包裝和儲存條件是否合乎規定。
有機小分子量化合物一般揮發性較強,包裝的密閉性要好,可以長時間保存。但容易氧化、受熱分解、容易聚合、光敏性物質等,在避光、蔭涼、乾燥的條件下,只能短時間(1~5年)內保存,具體要看包裝和儲存條件是否合乎規定。
有機高分子,尤其是油脂、多糖、蛋白、酶、多肽等生命材料,極易受到微生物、溫度、光照的影響,而失去活性,或變質腐敗,故此,要冷藏(凍)保存,而且時間也較短。
基準物質、標准物質和高純物質,原則上要嚴格按照保存規定來保存,確保包裝完好無損,避免受到化學環境的影響,而且保存時間不宜過長。一般情況下,基準物質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
化驗室試劑的貯存期為距生產日期五年,應有完整、清晰的標簽,以確保品名正確,並在貯存期內使用。
培養基:按規定配製並消毒好培養基,冷至室溫,保存在陰暗處(盡可能貯藏在冰箱內),配製好的培養基應在一個月內用完,具體見培養基制備操作規程。
除另有規定外、試液、緩沖液、指示劑(液)的有效期均為半年。HPLC用的流動相、純化水有效期為15天。
檢驗用的試劑、配製的試液必須貼好標簽,配製的試液必須做好配製記錄,其中培養基還必須做使用記錄,標准滴定液領用後應做使用記錄。檢驗用試劑的有效期:必須在貯存期內且除另有規定外,液體試劑開啟後一年內有效,固體試劑開啟後三年內有效。
Ⅳ 純化水檢驗用的試劑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沒有特定的時間要求,一般實驗室會隨時對使用的水進行PH和電導率的試驗。達不到3級水的標准,即對它進行更換。
Ⅳ 化學室的化學試劑的保質期一般是多少 怎麼瓶子上面都沒有標識 但是做台帳又得體現~~
化學試劑在貯存、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會受到溫度、光輻照、空氣和水份等外在因素的影響,容易發生潮解、黴素、變色、聚合、氧化、揮發、升華和分解等物理化學變化,使其失效而無法使用。因此要採用合理的包裝,適當的貯存條件和運輸方式,保證化學試劑在貯存、運輸和銷售過程中不變質。對一些對貯存和運輸有特殊要求的應按特殊要求辦理。有些化學試劑有一定的保質期,使用時一定要注意。
化學試劑的有效期隨著化學品的化學性質的改變,有著很大的區別。一般情況下,化學性質穩定的物質,保存有效期就越長,保存條件也簡單。初步判斷一個物質的穩定性,可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無機化合物,只要妥善保管,包裝完好無損,可以長期使用。但是,那些容易氧化、容易潮解的物質,在避光、蔭涼、乾燥的條件下,只能短時間(1~5年)內保存,具體要看包裝和儲存條件是否合乎規定。
有機小分子量化合物一般揮發性較強,包裝的密閉性要好,可以長時間保存。但容易氧化、受熱分解、容易聚合、光敏性物質等,在避光、蔭涼、乾燥的條件下,只能短時間(1~5年)內保存,具體要看包裝和儲存條件是否合乎規定。
有機高分子,尤其是油脂、多糖、蛋白、酶、多肽等生命材料,極易受到微生物、溫度、光照的影響,而失去活性,或變質腐敗,故此,要冷藏(凍)保存,而且時間也較短。
基準物質、標准物質和高純物質,原則上要嚴格按照保存規定來保存,確保包裝完好無損,避免受到化學環境的影響,而且保存時間不宜過長。一般情況下,基準物質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
化驗室試劑的貯存期為距生產日期五年,應有完整、清晰的標簽,以確保品名正確,並在貯存期內使用。
培養基:按規定配製並消毒好培養基,冷至室溫,保存在陰暗處(盡可能貯藏在冰箱內),配製好的培養基應在一個月內用完,具體見培養基制備操作規程。
除另有規定外、試液、緩沖液、指示劑(液)的有效期均為半年。HPLC用的流動相、純化水有效期為15天。
檢驗用的試劑、配製的試液必須貼好標簽,配製的試液必須做好配製記錄,其中培養基還必須做使用記錄,標准滴定液領用後應做使用記錄。檢驗用試劑的有效期:必須在貯存期內且除另有規定外,液體試劑開啟後一年內有效,固體試劑開啟後三年內有效。
在貯存期和有效期內液體如發現有分層、渾濁、變色、發霉等異常現象,流動相用於樣品檢測時,樣品的保留時間或相對保留時間發生明顯變化,固體如發現吸潮、變色等異常現象則應停止使用。
按公安部毒品要求管理的試劑,除上面規定外,到期經過復驗合格的可繼續使用。繼續使用的復驗期為一年。
大多數化學品的穩定性還是比較好的,具體情況要由實際使用要求來判定。如果分析數據作為一般了解,或者分析結果沒有特定的准確要求,如一般教學實驗,對化學試劑的質量級別就可以做一般要求。但工廠化驗數據為指導生產而用,化學試劑的質量指標絕對不能含糊。而用於一般合成制備使用用的化學試劑,在大多數情況下,使用工業級別的化學試劑就可以滿足。但研究型和某些特種化學品的合成制備,有些情況下,對原料的質量要求非常嚴格,需要嚴格把關。
在實際使用過程中,人們總是習慣於用生產日期來判斷化學試劑的有效性,其實不然。例如,在某個高等院校,曾經看到庫房管理人員將出廠時間2年以上的化學試劑全部清理出來,准備銷毀,理由是已經過期。且不說極大地造成資金浪費,單是那各具特性的化學危險品銷毀方案就足以讓人望而卻步了。何況,還不準商業公司收購,以防商家「騙人」,其情可嘆,其境可悲!後來據說將這些大批化學試劑「深挖洞掩埋」了。
總之,化學試劑的有效性,首先要根據化學試劑本身的物理化學性質作出基本判斷,再對化學試劑的保存狀況進行表觀觀察,然後根據具體需要來作出能否使用的結論。
當然,如果不是專業人士,也可以直接咨詢生產廠家。
Ⅵ 對於實驗室用試劑的保質期是如何規定的
實驗室用試劑的保質期長短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無機化合物,只要妥善保管,包裝完好無損,理論上可以無限期使用。
但是,那些容易氧化(如亞硫酸鹽、苯酚、亞鐵鹽、碘化物、硫化物等應將其固體或晶體密封保存,不宜長期存放;水溶液亞硫酸、氫硫酸溶液要密封存放;鉀、鈉、白磷更要採用液封形式)。
容易潮解的物質,在避光、陰涼、乾燥的條件下,只能短時間(1~5 年)內保存,具體要看包裝和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規定。
2、有機小分子量化合物一般揮發性較強,包裝的密閉性要好,可以長時間保存(3~5 年)。
但容易氧化、受熱分解、容易聚合、光敏性物質等,在避光、陰涼、乾燥的條件下,只能短時間(1~5 年)內保存,具體要看包裝和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規定。
3、有機高分子,尤其是油脂、多糖、蛋白、酶、多肽等生命材料,極易受到微生物、溫度、光照的影響,而失去活性,或變質腐敗,故此,要冷藏(凍)保存,而且時間也較短。
4、基準物質、標准物質和高純物質,原則上要嚴格按照保存規定來保存,確保包裝完好無損,避免受到化學環境的影響,而且保存時間不宜過長。一般情況下,基準物質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
5、GB/T 601-2002 中對標准溶液的有效期有明確的規定:在常溫(15ºC~25ºC)下保存時間一般不超過2個月。超過兩個月要重新標定或檢查之後再用。
6、培養基:按規定配製並消毒好培養基,冷至室溫,保存在陰暗處(盡可能貯藏在冰箱內),配製好的培養基應在一個月內用完,具體見培養基制備操作規程。
7、除另有規定外、試液、緩沖液、指示劑(液)的有效期均為半年。液相用的流動相、純化水有效期為15 天。
檢驗用的試劑、配製的試液必須貼好標簽,配製的試液必須做好配製記錄,其中培養基還必須做使用記錄,標准滴定液領用後應做使用記錄。檢驗用試劑的有效期必須在貯存期內。
8、除另有規定外,液體試劑開啟後一年內有效,固體試劑開啟後三年內有效。
(6)做純化水檢測所配試劑保存期限擴展閱讀
化學試劑的分類
化學試劑品種繁多,目前還沒有統一的分類方法,一般按試劑的化學組成或用途進行分類。
2.化學試劑的性質對有效期的影響
化學試劑一般沒有註明保質期,確定試劑是否變質主要是憑經驗和做新舊試劑對比試驗。
要了解化學試劑的理化性質,化學試劑的有效期隨著化學品的化學性質的改變,有著很大的區別。一般情況下,化學性質穩定的物質,保存有效期就越長,保存條件也簡單。
Ⅶ 純化水檢驗標准用試劑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無氨水。一個月有效期。
標准溶液,三個月效期
Ⅷ 求助一下,公司要做純化水的檢驗試劑配製記錄,請高手指點下。
水質檢測項國標106項;你可以問問天津市分析測試協會,剛開完水質方面的研討會,很多水質檢驗領域的專家,研究人員,可以問問。
Ⅸ 緩沖液與指示液的有效期一般多久
1化驗室試劑的貯存期為距生產日期五年,應有完整、清晰的標簽,以確保品名正確,並在貯存期內版使用。
2培養基權:按規定配製並消毒好培養基,冷至室溫,保存在陰暗處(盡可能貯藏在冰箱內),配製好的培養基應在一個月內用完,具體見培養基制備操作規程。
3 除另有規定外、試液、緩沖液、指示劑(液)的有效期均為半年。
4 HPLC用的流動相、純化水有效期為15天。
5 檢驗用的試劑、配製的試液必須貼好標簽,配製的試液必須做好配製記錄,其中培養基還必須做使用記錄,標准滴定液領用後應做使用記錄。
6檢驗用試劑的有效期:必須在貯存期內且除另有規定外,液體試劑開啟後一年內有效,固體試劑開啟後三年內有效。
7在貯存期和有效期內液體如發現有分層、渾濁、變色、發霉等異常現象,流動相用於樣品檢測時,樣品的保留時間或相對保留時間發生明顯變化,固體如發現吸潮、變色等異常現象則應停止使用。
8按公安部毒品要求管理的試劑,除上面規定外,到期經過復驗合格的可繼續使用。繼續使用的復驗期為一年。
Ⅹ 化學葯品的保質期為什麼沒有
隨著化學品的化學性質的改變而改變。
化學試劑的有效期隨著化學品的化學性質的改變,有著很大的區別。一般情況下,化學性質穩定的物質,保存有效期就越長,保存條件也簡單。化學試劑在貯存、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會受到溫度、光輻照、空氣和水份等外在因素的影響,容易發生潮解、黴素、變色、聚合、氧化、揮發、升華和分解等物理化學變化,使其失效而無法使用。
因此要採用合理的包裝,適當的貯存條件和運輸方式,保證化學試劑在貯存、運輸和銷售過程中不變質。對一些對貯存和運輸有特殊要求的應按特殊要求辦理。有些化學試劑有一定的保質期,使用時一定要注意。
(10)做純化水檢測所配試劑保存期限擴展閱讀:
化學試劑使用要求規定:
1、無機化合物,只要妥善保管,包裝完好無損,可以長期使用。容易氧化、容易潮解的物質,在避光、蔭涼、乾燥的條件下,只能短時間(1~5年)內保存,具體要看包裝和儲存條件是否合乎規定。
2、一類固體化學試劑,遇水即可發生激烈反應,並放出大量熱,也可產生爆炸。這類化學試劑有金屬鉀、鈉、鋰、鈣、氫化鋁、電石等等,在使用這些化學試劑時一定要避免它們與水直接接觸。
3、任何化學試劑碰到皮膚、粘膜、眼、呼吸器官時都要及時清洗,特別是對皮膚、粘膜、眼、呼吸器官有極強腐蝕性的化學試劑(不論是液體還是固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