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化水適用性試驗
❶ 色譜分析為什麼要做系統適用性試驗那些參數各代表著什麼意義
色譜分析做系統適用性試驗主要是為了確定分析使用的色譜系統是有效的、適用的。系統適用性通常用四個參數來確定系統的適用性:分離度,柱效,重復性和拖尾因子。
其中分離度和柱效是二個最重要,也更具有實用意義的參數。分離度是判斷兩物質在一個方法中分離的程度,雖然與柱效相關,但在衡量系統適用性時,強調的應該是分離度,只有當色譜圖中僅有一個色譜峰或測定微量成分時,規定柱效才有其特殊重要性。
重復性和拖尾因子,分別對重現性和色譜峰的峰形做出了要求。重現性保證了方法的可重復性,對柱效能提出了要求,柱子老化,塌陷,拖尾因子則難以達到要求。
(1)純化水適用性試驗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對流動相進行過濾,根據需要選擇不同的濾膜,一般為有機系和水系,常用的孔徑為0.20um和0.45um。
2、正常情況下,儀器首先用甲醇沖洗10-20分鍾,然後再進入測試用流動相(如流動相為緩沖試劑,則要二次重蒸水沖洗10-20分鍾,直至色譜柱中有機相沖凈為止)。
3、通常情況下流動相沖洗20-30分鍾後,儀器方可穩定,最重要的是儀器基線走後,方可進樣測試。
4、同時進兩針標樣,將其結果相比較,其結果的比值在0.98-1.02之間後,就可以正式進行樣品的測試了。
❷ 注射水和純化水的區別
純化水:水中的電解質幾乎完全去除,水中不溶解的膠體物質與微生物顆粒、溶解氣體、有機物等也已被去除至很低的程度。純化水為符合飲用水標準的原水經蒸餾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或其他適宜的方法製得的供葯用的水,不含任何附加劑。可作為配製普通葯物制劑用的溶劑或試驗用水,但不得用於注射劑的配製。通常,純化水中的剩餘含鹽量應控制在0.1mg/L以下,水溫25℃時,其電導率應在0.1μs/cm.
注射用水:水的純度與純化水相類似,與純化水的主要區別是水中不含微生物和熱原物質,是純化水經蒸餾所得。要求隨時監控各個制備環節,定期清洗消毒注射用水制備與輸送設備。一般80℃以上儲存、65℃以上保溫循環或4 ℃以下無菌狀態存放,並在制備12小時內使用。《中國葯典》規定:注射用水為純化水經蒸餾所製得的水;應符合細菌熱原試驗要求;注射用水必須在防止熱原產生的條件下生產、貯藏及分配。美國葯典中注射用水的制備方法有兩種,即蒸餾法和反滲透法。注射用水可用作配製注射劑、滴眼劑等滅菌制劑的溶劑或稀釋劑;注射用容器的清洗。滅菌注射用水,指注射用水按注射劑生產工藝制備所得,是注射用水經滅菌所製得的水,是無菌、無熱原的水,可認為是一種制劑
純化水與注射用水二者的區別還在於制水工藝,純化水的制備工藝可以有各種選擇,但各國葯典對注射用水的制備工藝均有限定條件,如美國葯典明確規定注射用水的制備工藝只能是蒸餾及反滲透,中國葯典則規定注射用水的生產工藝必須是蒸餾。這些是各國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用以保證注射用水質量的必要條件。
制葯用水制備方法選定原則制葯用水系統除控制化學指標及微粒污染外,必須有效地處理和控制微生物及細菌內毒素的污染。純化水系統可採用反滲透,而注射用水系統則更多地使用蒸餾法,蒸餾水機往往是純化水系統分配循環迴路(用水迴路)中的主要用水點。從制葯用水源水的選擇上,美國葯典有較大的靈活性,按其規定,注射用水可以由飲用水經蒸餾或反滲透製得,並不要求企業必須用純化水為源水來制備注射用水。
當然美國的飲用水標准與中國的並不相同。專家們認為,美國葯典的這種靈活性賦予了「條款」廣泛的適用性,從其對制葯用水系統的論述看,它對水質的控制絕不局限於以往的項目及指標上,而且延伸到了系統的設計、建造、驗證及運行監控等各個方面。國內注射用水均採用蒸餾法,這當然與國內反滲透器的質量現狀有關。應當指出,不同的蒸餾水機對源水要求不同,不同型號的蒸餾水機,由於性能上的差異,它們可以分別以純化水、去離子水、深度軟水為源水,制備得到符合標準的注射用水。
另一方面,以符合飲用水標準的水為源水來制備純化水,或以符合標準的純化水來制備注射用水,並不一定能保證出水達到規定的標准,這與所選用設備的性能相關。還應當指出,源水的水質必須監控,取水點應盡可能避開污染源。
❸ 檢驗方法的適用性驗證是指什麼
葯品質量標准分析方法驗證的目的是證明採用的方法適合於相應的檢測要求。專
在起草葯品質量標准屬時,分析方法需經驗證:在葯物生產方法變更、制劑的組分變更、原分析方法進行修訂時,則質量標准分析方法也需進行驗證。
方法驗證過程和結果均應記載在葯品標准起草或修訂說明中。
根據《中國葯典》附錄XIXA的原則要求,檢驗方法的驗證可分為三種情況處理;
1、無需驗證的方法。如葯典(包括USP、EP、CP、JP等各國葯典)的方法,一般只做系統適用性試驗,以確認系統是否符合要求(主要指儀器穩定性及柱的分離度是否達標)。
2、對比法。已在參比實驗室驗證過的分析方法,可用對比試驗的方法來確認方法的可靠性,即將本實驗室與參比實驗室用同一方法對同批樣品所測數據進行比較(如至少取五個批號,每批重復測定五次),判斷方法在本實驗室的可行性。
如有差異需查明原因或設計方案,對方法進行再驗證。
3、需進行系統驗證的方法。
❹ 高效液相中系統適用性試驗包括哪裡部分 耐用性試驗包括在內嗎
據《中國葯典》2005版規定,色譜系統的系統適用性實驗通常包括四個指標:理論板數、分離度、重復性和拖尾因子
❺ 《中國葯典》中hplc法系統適用性實驗內容有哪些
1、色譜柱的理論塔板數
2、分離度
3、重復性
4、拖尾因子
在高效液相色譜法系統適用性試驗中,有常用的四個參數:分離度、柱效、重復性和拖尾因子。
其中分離度和柱效是二個最重要、也更具有實用意義的參數。
分離度是判斷兩物質在一個方法中分離的程度,雖然與柱效相關,但在衡量系統適用性時,首先強調的應該是分離度,只有當色譜圖中僅有一個色譜峰或測定微量成分時,規定柱效才有其特殊重要性。
重復性和拖尾因子,分別對重現性和色譜峰的峰形做出了要求。重現性保證了方法的可重復性,對柱效能提出了要求,柱子老化、塌陷,拖尾因子則難以達到要求
高效液相色譜法又稱「高壓液相色譜」、「高速液相色譜」、「高分離度液相色譜」、「近代柱色譜」等。
高效液相色譜是色譜法的一個重要分支,以液體為流動相,採用高壓輸液系統,將具有不同極性的單一溶劑或不同比例的混合溶劑、緩沖液等流動相泵入裝有固定相的色譜柱,在柱內各成分被分離後,進入檢測器進行檢測,從而實現對試樣的分析。
該方法已成為化學、醫學、工業、農學、商檢和法檢等學科領域中重要的分離分析技術應用。
(5)純化水適用性試驗擴展閱讀:
建國以來我國共頒布了8版《中國葯典》
中國葯典沿革
1949 年10 月1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黨和政府十分關懷人民的醫葯衛生保健工作,當年11 月衛生部召集在京有關醫葯專家研討編纂葯典問題。1950 年1 月衛生部從上海調葯學專家孟目的教授負責組建中國葯典編纂委員會和處理日常工作的幹事會,籌劃編制新中國葯典。
1950 年4 月在上海召開葯典工作座談會,討論葯典的收載品種原則和建議收載的品種,並根據衛生部指示,提出新中國葯典要結合國情,編出一部具有民族化、科學化、大眾化的葯典。隨後,衛生部聘請葯典委員49 人。
分設名詞、化學葯、制劑、植物葯、生物製品、動物葯、葯理、劑量8 個小組,另聘請通訊委員35 人,成立了第一屆中國葯典編纂委員會。衛生部部長李德全任主任委員。
1951 年4 月24 日至28 日在北京召開第一屆中國葯典編纂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對葯典的名稱、收載品種、專用名詞、度量衡問題以及格式排列等作出決定。幹事會根據全會討論的意見,對葯典草案進行修訂。
草案於1952 年底報衛生部核轉政務院文教委員會批准後,第一部《 中國葯典》 1953 年版由衛生部編印發行。
1953 年版葯典共收載葯品531 種,其中化學葯215 種,植物葯與油脂類65 種,動物葯13 種,抗生素2 種,生物製品25 種,各類制劑211 種。葯典出版後,於1957 年出版《 中國葯典》 1953 年版第一增補本。
1955 年衛生部成立第二屆葯典委員會,聘請委員49 人,通訊委員68 人,但這屆委員會因故未能進行工作。1957 年成立第三屆葯典委員會,聘請委員80 人,葯學專家湯騰漢教授為這屆委員會主任委員(不設通訊委員)。
同年7 月28 日至8 月5 日在北京召開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衛生部李德全部長作了葯典工作報告,特別指出第一版中國葯典沒有收載廣大人民慣用的中葯,是個很大的缺陷。會議在總結工作的基礎上,通過了制訂葯典的原則,討論了葯典的性質和作用,並修改了委員會章程。
會議一致認為應把合乎條件的中葯收載到葯典中。8 月27 日衛生部批准委員會分設葯理與醫學、化學葯品、葯劑、生化葯品、生葯、生物製品六個專門委員會及名詞小組,葯典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日常工作機構改稱秘書室。
1958 年經常務委員會研究並經衛生部批准,增聘中醫專家8 人、中葯專家3 人組成中醫葯專門委員會,組織有關省市的中醫葯專家,根據傳統中醫葯的理論和經驗,起草中葯材和中葯成方(即中成葯)的標准。
1959 年6 月25 日至7 月5 日在北京召開這屆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主要審議新版葯典草稿,並確定收載品種。草稿經修訂補充後,分別由各專門委員會審定,於1962 年完成送審稿,報請國務院批准後付印,1965 年1 月26 日衛生部公布《 中國葯典》 1963 年版。
1963 年版葯典共收載葯品1310種,分一、二兩部,各有凡例和有關的附錄。一部收載中醫常用的中葯材446 種和中葯成方制劑197 種;二部收載化學葯品667 種。此外,一部記載葯品的「功能與主治」,二部增加了葯品的「作用與用途」。
1966 年由於「文革」動亂影響,葯典委員會工作陷於停頓。1972 年4 月28 日國務院批復衛生部「同意恢復葯典委員會,四部(衛生部、燃料化學工業部、商業部、解放軍總後衛生部)參加,勝生部牽頭」。
據此,同年5 月31 日至6 月10 日在北京召開了編制國家新葯典工作會議,出席會議的有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葯品檢驗、葯政管理以及有關.單位代表共88 人。這次會議著重討論了編制葯典的指導思想、方法、任務和要求,交流了工作經驗,
確定了編制新葯典的方案,並分工落實起草任務。
1973 年4 月,在北京召開第二次全國葯典工作會議,討論制訂葯典的一些原則要求,以及中西葯品的標准樣稿和起草說明書,並根據葯材主產地和葯品生產情況,調整了起草任務。1979 年10 月4 日衛生部頒布《 中國葯典》 1977 年版自1980 年1 月1 日起執行。
1977 年版葯典共收載葯品1925 種。一部收載中草葯材(包括少數民族葯材)、中草葯提取物、植物油脂以及一些單味葯材制劑等882 種,成方制劑(包括少數民族葯成方)270 種,共1 152 種;二部收載化學葯品、生物製品等773 種。
1979 年,由衛生部聘請委員112 人組建第四屆葯典委員會,衛生部部長錢信忠兼任主任委員。同年11月22 日至28 日在北京召開這屆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會議討論修改了委員會章程、葯品標准工作管理辦法及工作計劃。
委員會分設:中醫、中葯、醫學與葯理、化學葯、生化葯、葯劑、抗生素、生物製品、放射性葯品及名詞10 個專業組。由有關專業組分別推薦新葯典收載的品種,中醫專業組負責審查擬定一部收載的品種范圍;醫學與葯理專業組負責審查擬定二部收載的品種范圍;
由主產地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檢驗所和有關單位負責起草標准,葯典委員會辦公室組織交叉復核,有些項目組成專題協作組通過實驗研究後起草,標准草案經有關專業組委員並邀請有關葯品檢驗所和葯廠的代表討論審議後報衛生部審批。
《 中國葯典》 1985 年版於1985 年9 月出版。1986 年4 月1 日起執行。該版葯典共收載葯品1489 種。一部收載中葯材、植物油脂及單味制劑506 種,中葯成方207 種,共713 種;二部收載化學葯品、生物製品等776 種。
1985 年7 月1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正式執行,該法規定「葯品必須符合國家葯品標准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標准」。明確「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頒布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 和葯品標准為國家葯品標准」。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葯典委員會,負責組織國家葯品標準的制定和修訂」。進一步確定了葯品標準的法定性質和葯典委員會的任務。
1986 年衛生部根據葯典委員會章程聘請委員150 人組建第五屆葯典委員會,由衛生部崔月犁部長兼任主任委員,常設辦事機構改為秘書長制。同年5 月5 日至8 日召開第五屆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討論修訂了委員會章程,通過了「七五」期間標准工作設想。
確定編制《 中國葯典》 1990 年版的指導思想和原則要求。分別舉行中葯材、中葯成方制劑、化學葯、抗生素、生化葯及葯理等專業會議,安排起草和科研任務。1987 年11 月出版《 中國葯典》 1985 年版增補本,新增品種23 種,修訂品種172 種,附錄21 項。
1988 年10 月,第一部英文版《 中國葯典》 1985 年版正式出版。同年還出版了葯典二部注釋選編。1989 年3 月,各地起草的1990 年版葯典標准初稿基本完成,葯典委員會常設機構開始組織審稿和編輯加工。
同年12 月在北京舉行葯典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各專業組長擴大會議進行審議,報衛生部批准後付印。1990 年12 月3 日衛生部頒布《 中國葯典》 1990 年版自1991 年7 月1日起執行。
這版葯典分一、二兩部,共收載品種1751 種。
一部收載784 種,其中中葯材、植物油脂等509 種,中葯成方及單味制劑275 種;二部收載化學葯品、生物製品等967 種。與1985 年版葯典收載品種相比,一部新增80 種,二部新增213 種(含1985 年版葯典一部移人5 種);刪去25 種(一部3 種,二部22 種)。
對葯品名稱,根據實際情況作了適當修訂。葯典二部品種項下規定的「作用與用途」和「用法與用量」,分別改為「類別」和「劑量」,另組織編著《 臨床用葯須知》 一書,以指導臨床用葯。有關品種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收人《 葯品紅外光譜集》 另行出版,該版葯典附錄內不再刊印。
1991 年組建第六屆葯典委員會,由衛生部聘請委員共168 人,衛生部陳敏章部長兼任主任委員。同年5 月16 日至18 日召開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討論通過了委員會的章程和編制《 中國葯典》 1995 年版設計方案,並成立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專家共11 人組成的常務委員會。
分設13 個專業組,即:中醫專業組、中葯材專業組、中成葯專業組、西醫專業組、葯理專業組、化學葯專業一組、化學葯專業二組、化學葯專業三組、抗生素專業組、生化葯品專業組、生物製品專業組、放射性葯品專業組、葯品名詞專業組。
會後,各專業組分別召開專業組委員擴大會議,安排落實全會提出的任務。
1993 年《 中國葯典》 1995 年版、附錄初稿發往各地作為起草、修訂正文標準的依據。1994 年7 月各地基本完成了標準的起草任務,由葯典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分別組織審稿工作。
1994 年11 月29 日提交常務委員會擴大會議討論審議,獲得原則通過,報請衛生部審批付印。衛生部批准頒布《 中國葯典》 1995 年版自1996 年4 月l 日起執行。
這版葯典收載品種共計2375 種。一部收載920 種,其中中葯材、植物油脂等522 種,中葯成方及單味制劑398 種;二部收載1 455 種,包括化學葯、抗生素、生化葯、放射性葯品、生物製品及輔料等。一部新增品種142 種,二部新增品種4 」種。
二部葯品外文名稱改用英文名,取消拉丁名;中文名稱只收載葯品法定通用名稱,不再列副名。編制出版《 葯品紅外光譜集》 第一卷(1995 年版)。
《 臨床用葯須知》 一書經修訂,隨《 中國葯典》 1995 年版同時出版,經衛生部批准,其中的「適應證」和「劑量」部分作為葯政和生產部門宣傳使用和管理葯品的依據。
這屆葯典委員會除完成1995 年版葯典的編制外,還於1992 年、1993 年先後編制出版《 中國葯典》1990 年版第一、第二增補本,二部注釋和一部注釋選編,《 中葯彩色圖集》 和《 中葯薄層色譜彩色圖集》 以及《 中國葯品通用名稱》 等標准方面的配套叢書。
《 中國葯典》 1990 年版英文版亦於1993 年7 月出版發行。
為加強國家葯品標准工作,1993 年5 月21 日衛生部決定將葯典委員會常設機構從中國葯品生物製品檢定所分離出來,作為衛生部的直屬單位,這是葯典委員會機構史上一次重大的改革。
1996 年5 月經衛生部批准,第七屆葯典委員會成立,由衛生部聘請204 位委員組成,其中名譽委員18 人,衛生部陳敏章部長兼任主任委員.1998 年9 月,根據中編辦(1998 ) 32 號文:衛生部葯典委員會更名為國家葯典委員會,並成建制劃轉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管理。
因管理體制的變化及1999 年3 月陳敏章部長逝世,在徵得有關領導部門同意後,按照第七屆葯典委員會章程精神,經1999 年12 月第七屆葯典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議一致同意調整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這屆委員會設專業委員會共16 個。
分別為:中醫專業委員會、中葯第一專業委員會、中葯第二專業委員會、中葯第三專業委員會、中葯第四專業委員會、醫學專業委員會、葯品名詞專業委員會、附錄專業委員會、制劑專業委員會、葯理專業委員會、化學葯品第一專業委員會、化學葯品第二專業委員會
抗生素專業委員會、生化葯品專業委員會、放射性葯品專業委員會、生物製品專業委員會。
1996 年召開第七屆葯典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這屆葯典委員會提出的「《 中國葯典》 2000年版設計方案」,一部確立了「突出特色,立足提高」
二部確立了「趕超與國情相結合,先進與特色相結合」的指導思想。根據這屆委員會提出的設計方案,1996 年10 月起,各專業委員會先後召開會議,落實設計方案提出的任務並分工進行工作。1997 年底,首先完成了附錄與制劑通則的修改,並下發各起草單位徵求意見。
1998 年底葯典初稿完成,經進一步徵求全國各有關方面的意見,至1999 年10 月底,先後召開了16 個專業委員會審定稿會議。《 中國葯典》 2000 年版於1 999 年12 月經第七屆葯典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報請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批准頒布,於2000 年1月出版發行,
2002 年10 月經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2003 年9 月更名為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准,第八屆葯典委員會成立。由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聘請312 位委員組成,不再設立名譽委員。
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鄭筱英兼任主任委員。原常務委員會更名為執行委員會,由全體委員大會授權審定《 中國葯典》 及國家葯品標準的重大事項。本屆委員會設專業委員會共24 個。在上一屆委員會的基礎上,增設了民族葯專業委員會(籌)、微生物專業委員會、
葯品包裝材料與輔料專業委員會;原生物製品專業委員會擴增為血液製品專業委員會、病毒製品專業委員會、細菌製品專業委員會、體細胞治療與基因治療專業委員會、重組製品專業委員會和體外診斷用生物試劑專業委員會。
2002 年10 月召開第八屆葯典委員會全體大會及執行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本屆葯典委員會提出的「《 中國葯典》 2005 年版設計方案」。設計方案明確了堅持繼承與發展、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方針;確定了「科學、實用、規范」等葯典編纂原則;
決定將《 中國生物製品規程》 並人葯典,設為葯典三部;並編制首部中成葯《 臨床用葯須知》 。
2002 年11 月起,各專業委員會先後召開會議,安排設計方案提出的任務並分別進行工作。2003 年7月,首先完成了附錄草案,並發有關單位徵求意見。
2004 年初葯典附錄與品種初稿基本完成,增修訂內容陸續在國家葯典委員會網站上公示3 個月,徵求全國各有關方面的意見。6 月至8 月,各專業委員會相繼召開了審定稿會議。
9 月,《 中國葯典》 2005 年版經過第八屆葯典委員會執行委員會議審議通過,12 月報請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准頒布,於2005 年1 月出版發行,2005 年7 月1 日起正式執行。本版葯典收載的品種有較大幅度的增加。
共收載3214 種,其中新增525 種。葯典一部收載品種1 146 種,其中新增154 種、修訂453 種;葯典二部收載1967 種,其中新增327 種、修訂522 種;葯典三部收載101 種,其中新增44 種、修訂57 種。《 中國葯典》 2000 年版收載而本版葯典未收載的品種共有9 種。
2000 年版《 中國生物製品規程》 及2002 年增補本收載而未收載人葯典的品種共有123 種。
本版葯典收載的附錄,葯典一部為98 個,其中新增12 個、修訂48 個,刪除1 個;
葯典二部為137 個,其中新增13 個、修訂65個、刪除1 個;葯典三部為140 個,其中新增62 個、修訂78 個,刪除1 個。一、二、三部共同採用的附錄分別在各部中予以收載,並進行了協調統一。
❻ 系統適用性實驗包括哪些內容
正確答案:E 解析:色譜系統適用性試驗通常包括理論塔板數、分離度、重復性和拖尾因子等四個參數 。
❼ 高效液相色譜系統適用性試驗是指哪些內容
在高效液相色譜法系統適用性試驗中,有常用的四個內容:分離度、柱效、重復回性和拖尾因子。
其中分答離度和柱效是兩個最重要、也更具有實用意義的參數。分離度是判斷兩物質在一個方法中分離的程度,雖然與柱效相關,但在衡量系統適用性時,首先強調的應該是分離度。
只有當色譜圖中僅有一個色譜峰或測定微量成分時,規定柱效才有其特殊重要性。重復性和拖尾因子,分別對重現性和色譜峰的峰形做出了要求。
重現性保證了方法的可重復性,對柱效能提出了要求,柱子老化、塌陷,拖尾因子則難以達到要求。
(7)純化水適用性試驗擴展閱讀
高效液相色譜法(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HPLC)又稱「高壓液相色譜」、「高速液相色譜」、「高分離度液相色譜」、「近代柱色譜」等。
高效液相色譜計算公式:
式中,cs—溶質在固定相中濃度;cm—溶質在流動相中的濃度; Vs—固定相的體積;Vm—流動相的體積。
LLPC與GPC有相似之處,即分離的順序取決於K,K大的組分保留值大;但也有不同之處,GPC中,流動相對K影響不大,LLPC流動相對K影響較大。
❽ 高效液相色譜(HPLC)系統適用性試驗是指哪些內容進行該試驗的目的是什麼
一、在高效液相色譜法系統適用性試驗中,有常用的四個內容:分離度、柱效、重復性和拖尾因子。
1、分離度(resolution,R)——相鄰兩峰的保留時間之差與平均峰寬的比值。也叫解析度,表示相鄰兩峰的分離程度。R≥1.5稱為完全分離。
2、柱效:色譜柱是色譜儀最重要的部件(心臟)。柱子內徑一般為1~6 mm。常用的標准柱型是內徑為4.6 或3.9mm ,長度為15 ~30cm 的直形不銹鋼柱。填料顆粒度5 ~10μm ,柱效以理論塔板數計大約 7000 ~10000。減小填料粒度和柱徑以提高柱效。
3、拖尾因子(tailing factor,T),用以衡量色譜峰的對稱性。也稱為對稱因子或不對稱因子。
二、目的:按各品種項下要求對儀器進行適用性試驗,即用規定的對照品對儀器進行試驗和調整,應達到規定的要求;或規定分析狀態下色譜柱的最小理論板數、分離度和拖尾因子。
(8)純化水適用性試驗擴展閱讀
高效液相色譜法(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HPLC)又稱「高壓液相色譜」、「高速液相色譜」、「高分離度液相色譜」、「近代柱色譜」等。
LLPC與GPC有相似之處,即分離的順序取決於K,K大的組分保留值大;但也有不同之處,GPC中,流動相對K影響不大,LLPC流動相對K影響較大。
❾ 實驗室超純水機的適用范圍
實驗室超純水機的適用范圍
實驗室超純水機適用於標准試驗、痕量分析、原子吸收、熒光分析、生化分析、環境監測、血清檢測、高效液相、離子色譜等。
❿ 制葯用水總有機碳系統適用性試驗多長時間測一次
果殼活性炭/椰殼活性炭治理廢氣 1、果殼活性炭椰殼活性炭用於精製氣體的用例還很多,例如防毒面具、香煙過濾嘴、冰箱除臭器、汽車尾氣處理裝置等,都是利用活性炭卓越的吸附性能,將氣體中有毒成分、對人體不利的成分或有臭味的成分除去。例如,在香煙過濾嘴中加入100~120ng活性炭以後,就能將煙氣中對人體有害的成分除去很大一部分。 2、化工廠、皮革廠、造漆廠以及使用各種有機溶劑的工程排出的氣體中,含有各種有機溶劑、無機及有機硫化物、烴類、油、汞及其他對環境有害的成分,可以用活性炭進行吸附以後再排放。 原子能設施中排出的氣體中,含有放射性的氪、氙、碘等物質,必須用活性炭將它們吸附干凈以後再行排放。煤、重油燃燒生成的煙氣中,含有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它們是污染大氣、形成酸雨的有害成分,也可以用活性炭將它們吸附除去。 3儀器室、空調室、地下室及海底設施中的空氣,由於外界污染或者受密閉環境中人群活動的影響,常含有體臭、吸煙臭、烹飪臭、油、有機及無機硫化物、腐蝕性成分等,造成精密儀表腐蝕或影響人體健康。可用活性炭進行凈化,除去雜質成分。 4、氣相吸附中常使用顆粒活性炭,通常是讓氣流通過活性炭層進行吸附。根據吸附裝置中活性炭層所處狀態的不同,吸附層有固定層、移動層和流動層幾種。但是,在電冰霜和汽車內的脫臭器之類小型吸附器中,依靠氣體的對流和擴散進行吸附。除了顆粒活性炭以外,活性炭纖維和活性炭成型物也正在氣相吸附中得到日益廣泛的應用。 影響活性炭吸附的主要因素 ①活性炭吸附劑的性質 其表面積越大,吸附能力就越強; 活性炭是非極性分子,易於吸附非極性或極性很低的吸附質;活性炭吸附劑顆粒的大小,細孔的構造和分布情況以及表面化學性質等對吸附也有很大的影響。 ②吸附質的性質 取決於其溶解度、表面自由能、極性、吸附質分子的大小和不飽和度、附質的濃度等 ③廢水PH值 活性炭一般在酸性溶液中比在鹼性溶液中有較高的吸附率。 PH值會對吸附質在水中存在的狀態及溶解度等產生影響,從而影響吸附效果。 ④共存物質 共存多種吸附質時,活性炭對某種吸附質的吸附能力比只含該種吸附質時的吸附能力差 ⑤溫度 溫度對活性炭的吸附影響較小 ⑥接觸時間 應保證活性炭與吸附質有一定的接觸時間,使吸附接近平衡,充分利用吸附能力。 活性炭在空氣吸附凈化使用方面,活性炭主要用來吸附空氣中的微量有毒氣體,比如氨氣、甲醛、苯類和各類異味等。活性炭可以對裝修後的異味進行吸附,無污染,無毒、無副作用,可靠放心。 用途一、平鋪於室內。能有效去除和吸居室內因裝修後裝飾材料及傢具所散發出來的刺鼻刺眼等有害有毒物質(如:甲醛、苯等),降低室內總有機物含量,去除臭味、異味,並能有效吸附地板磚、花崗石等石材所含的氬、氡等放射性物質。改善居室的空氣質量和居住環境,保障人體健康。 用途二、置於木地板下。對居室起到防潮防腐,緩解木地板變形,調節室內的濕度;;能去除室內煙味、臭味,吸附二氧化碳氣體,改善居室的空氣質量;對樓層響聲具有一定的隔音效果。 用途三、置於汽車內。大量有空氣質量問題的新車,下了生產線就直接進入市場。車內空氣質量不合格,檢測指標中主要有甲醛、苯、TVOC等數十種有害物質,這些有害物質可影響中區神經系統功能,導致頭暈、頭痛、嗜睡等症狀,嚴重時甚至可損傷肝臟和造血系統,直接危害司乘人員的身體健康。使用活性炭能有效去除和吸附車內的十幾種有害物質及氣體,有利於司乘人員的健康。 用途四、置於冰箱內。能有效地去除冰箱內各種異味、臭味,保持冰箱內空氣清新自然,防止食物交差串味及污染。 用途五、應用於飲用水凈化、凈水器、超純水制備、飲用水設備的裝填和更換,主要是吸附去除水中的余氯、色度和各種有機物及各種異臭味,抑制細菌的繁殖(載銀活性炭)。魚缸中放一小包,可去氯、消毒、凈化水。 用途六、置於寵物居所。能有效去除和吸附寵物居所內的異臭味,改善居所的空氣質量,保障寵物寶貝們的身體健康。用途七、防霉。保藏書畫古籍最怕霉變蟲咬。吸附催化功能可輕易讓黴菌無繁殖的空間,不但解決了發霉的問題,也去除了討厭的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