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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葯葯液過濾系統驗證

發布時間: 2021-02-09 01:01:58

㈠ 求助:檢驗方法驗證或確認的風險評估

新版GMP確認與驗證的章節共條
確認:證明廠房、設施、設備能正確運行並可達到預期結果的一系列活動.
驗證:證明任何操作規程(或方法)、生產工藝或系統能夠達到預期結果的一系列活動.
驗證和確認本質上是相同的概念,確認通常用於廠房、設施、設備、檢驗儀器,而驗證則用於生產工藝、操作規程、檢驗方法或系統.
廠房、設施、設備的確認包括設計確認、安裝確認、運行確認、性能確認,在此意義上,確認是驗證的一部分.
●確認與驗證是GMP的重要組成部分.
●企業應建立和維護驗證主計劃,明確驗證職責,確定技術要求,以保證驗證方法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企業應根據葯品生產的工藝要求、復雜性、技術實現性等因素選擇系統、合理的確認和驗證方法對設施、設備、工藝、清潔和滅菌方法、檢驗方法、計算機化系統進行確認與驗證實施,保持驗證文件的相關文件.
●通過產品系統回顧、生產過程式控制制、變更控制、在驗證管理等方式界定工藝和設備,保持持續的驗證狀態.
解讀:
1)新版GMP提出的新概念:確認、驗證狀態維護、驗證主計劃等
2)驗證周期:新版GMP增加了確認.
3)引入了通過風險評估確定確認和驗證的范圍.驗證應該通過風險分析確定哪些步驟和
具體操作是決定產品的關鍵質量屬性.驗證過程中應注意這些關鍵的步驟和操作,通過進
一步分析識別關鍵參數.
4)明確提出要進行工藝驗證、清潔驗證(含清潔方法)
●提出驗證的目的,明確驗證范圍和程度的確定原則,提出驗證狀態維護的理念.
●按照驗證生命周期的劃分,規定驗證的內容包括設計確認、安裝確認、運行確認、性能確認、工藝驗證等五個階段.
●對驗證的時機進行了原則性的規定.
●對驗證結果的控制進行了規定
1)新版GMP要求確認和驗證的范圍和程度要經過風險評估來確定.
2)驗證和確認的范圍擴大:由98版GMP規定的「產品的生產工藝及關鍵設施、設備」擴大為「企業的廠房、設施、設備和檢驗儀器應當經過確認,應當採用經過驗證的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檢驗方法進行生產、操作和檢驗」.
3)新版GMP提出了驗證狀態保持的概念.
4)驗證內容應包括廠房設施、空氣凈化系統、工藝用水系統、生產工藝及其變更、設備清洗、主要原輔材料變更.關鍵設備及無菌葯品的驗證內容應包括滅菌設備、葯液濾過及灌封(分裝)系統.分析方法及其檢測設備和儀器.
確認與驗證明確目的:企業為了證明有關操作的關鍵要素能夠得到有效控制.
有關操作:是指可能影響產品質量的廠房、設施、設備、檢驗儀器及系統、生產工藝、操作規程、檢驗方法或系統等.
2、確認和驗證范圍:廠房、設施、設備或工序的可能會直接或間接影響到產品質量的所有因素及其重要變更都應當要進行確認和驗證.
3、確認和驗證范圍和程度的確定:
確認或驗證的范圍和程度應當經過風險評估來確定.
例:(1)列出注射劑的質量風險:
a.微生物污染
b.熱原的污染
c.不溶性微粒
d.原料純度
e.其他風險:安全性(組織的刺激性,毒性反
應),滲透壓,PH.
(2)進行風險評估
1、對生產工藝的深刻理解;
2、識別,評估各工藝步驟對無菌性、熱原、微粒等質量因素及其影響程度;
3、在工藝過程中針對注射劑的質量風險,採取有效控制手段;
4、對這些手段的有效性進行驗證.
(3)確定驗證范圍和程度
例:無菌凍乾粉針工藝的驗證:
從配液開始至軋蓋結束,驗證范圍包括:
配液工藝、過濾工藝、儲液工藝、洗瓶工藝、灌裝工藝、凍干工藝、軋蓋工藝、滅菌工藝、無菌工藝.
一般設備需進行設計確認,安裝確認,調試確認,試運行確認等等,然後再驗證其性能

㈡ 原料葯用葯用炭精製過濾後如何徹底去除過濾後母液中的葯用炭

用膜過濾

㈢ 求原料葯分析方法學驗證方案

化學葯物質量控制分析方法驗證技術指導原則
一、概述保證葯品安全、有效、質量可控是葯品研發和評價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其中,對葯品進行質量控制是保證葯品安全有效的基礎和前提。為達到控制質量的目的,需要多角度、多層面來控制葯品質量,也就是說要對葯物進行多個項目測試,來全面考察葯品質量。一般地,每一測試項目可選用不同的分析方法,為使測試結果准確、可靠,必須對所採用的分析方法的科學性、准確性和可行性進行驗證,以充分表明分析方法符合測試項目的目的和要求,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對方法進行驗證。方法驗證的目的是判斷採用的分析方法是否科學、合理,是否能有效控制葯品的內在質量。從本質上講,方法驗證就是根據檢測項目的要求,預先設置一定的驗證內容,並通過設計合理的試驗來驗證所採用的分析方法能否符合檢測項目的要求。方法驗證在分析方法建立過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並成為質量研究和質量控制的組成部分。只有經過驗證的分析方法才能用於控制葯品質量,因此方法驗證是制訂質量標準的基礎。方法驗證是葯物研究過程中的重要內容。本指導原則重點探討方法驗證的本質,將分析方法驗證的要求與所要達到的目的結合起來進行系統和規律性的闡述,重點闡述如何科學合理地進行論證方案的設計。本指導原則主要包括方法驗證的一般原則、方法驗證涉及的三個主要方面、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對方法驗證的評價等內容。本原則與其他相關技術指導原則一起構成較完整的質量控制指導原則。隨著我國新葯研發水平的不斷提高,對方法驗證的認識也會不斷深入,本指導原則將會逐步完善和修訂。由於生物製品和中葯的特殊性,本原則主要適用於化學葯品。二、方法驗證的一般原則原則上每個檢測項目採用的分析方法,均需要進行方法驗證。方法驗證的內容應根據檢測項目的要求,結合所採用分析方法的特點確定。同一分析方法用於不同的檢測項目會有不同的驗證要求。例如,採用高效液相色譜法用於制劑的鑒別和雜質定量試驗應進行不同要求的方法驗證,前者重點要求驗證專屬性,而後者重點要求驗證專屬性、准確度、定量限。三、方法驗證涉及的三個主要方面(一)需要驗證的檢測項目檢測項目是為控制葯品質量,保證安全有效而設定的測試項目。根據檢測項目的設定目的和驗證內容的不同要求,本指導原則將需驗證的檢測項目分為鑒別、雜質檢查(限度試驗、定量試驗)、定量測定(含量測定、溶出度、釋放度等)、其他特定檢測項目等四類。鑒別的目的在於判定被分析物是目標化合物,而非其它物質,用於鑒別的分析方法要求具有較強的專屬性。雜質檢查主要用於控制主成分以外的雜質,如有機雜質、無機雜質等。雜質檢查可分為限度試驗和定量試驗兩種情況。用於限度試驗的分析方法驗證側重專屬性和檢測限。用於定量試驗的分析方法驗證強調專屬性、准確度和定量限。定量測定包括含量測定、制劑的溶出度測定等,由於此類項目對准確性要求較高,故所採用的分析方法要求具有一定的專屬性、准確度和線性。其他特定檢測項目包括粒徑分布、旋光度、分子量分布等,由於這些檢測項目的要求與鑒別、雜質檢查、定量測定等有所不同,對於這些項目的分析方法驗證應有不同的要求。(二)分析方法本指導原則所指分析方法是為完成上述各檢測項目而設定和建立的測試方法,一般包括分析方法原理、儀器及儀器參數、試劑、系統適用性試驗、供試品溶液制備、對照品溶液制備、測定、計算及測試結果的報告等。測試方法可採用化學分析方法和儀器分析方法。這些方法各有特點,同一測試方法可用於不同的檢測項目,但驗證內容可不相同。(三)驗證內容驗證內容包括方法的專屬性、線性、范圍、准確度、精密度、檢測限、定量限、耐用性和系統適用性等。四、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一)專屬性專屬性系指在其他成分(如雜質、降解物、輔料等)可能存在下,採用的分析方法能夠正確鑒定、檢出被分析物質的特性。通常,鑒別、雜質檢查、含量測定方法中均應考察其專屬性。如採用的方法不夠專屬,應採用多個方法予以補充。1、鑒別反應鑒別試驗應確證被分析物符合其特徵。專屬性試驗要求證明能與可能共存的物質或結構相似化合物區分,需確證含被分析物的供試品呈正反應,而不含被測成分的陰性對照呈負反應,結構相似或組分中的有關化合物也應呈負反應。2、雜質檢查 作為純度檢查,所採用的分析方法應確保可檢出被分析物中雜質的含量,如有關物質、重金屬、有機溶劑等。因此雜質檢查要求分析方法有一定的專屬性。在雜質可獲得的情況下,可向供試品中加入一定量的雜質,證明雜質與共存物質能得到分離和檢出,並具適當的准確度與精密度。在雜質或降解產物不能獲得的情況下,專屬性可通過與另一種已證明合理但分離或檢測原理不同、或具較強分辨能力的方法進行結果比較來確定。或將供試品用強光照射,高溫,高濕,酸、鹼水解及氧化的方法進行破壞(制劑應考慮輔料的影響),比較破壞前後檢出的雜質個數和量。必要時可採用二極體陣列檢測和質譜檢測,進行色譜峰純度檢查。3、含量測定含量測定目的是得到供試品中被分析物的含量或效價的准確結果。 在雜質可獲得的情況下,對於主成分含量測定可在供試品中加入雜質或輔料,考察測定結果是否受干擾,並與未加雜質和輔料的供試品比較測定結果。在雜質或降解產物不能獲得的情況下,可採用另一個經驗證了的或葯典方法進行比較,比對兩種方法測定的結果。也可採用破壞性試驗(強光照射,高溫,高濕,酸、鹼水解及氧化),得到含有雜質或降解產物的試樣,用兩種方法進行含量測定比較測定結果。必要時進行色譜峰純度檢查,證明含量測定成分的色譜峰中不包含其他成分。(二)線性線性系指在設計的測定范圍內,檢測結果與供試品中被分析物的濃度(量)直接呈線性關系的程度。線性是定量測定的基礎,涉及定量測定的項目,如雜質定量試驗和含量測定均需要驗證線性。應在設計的測定范圍內測定線性關系。可用一貯備液經精密稀釋,或分別精密稱樣,制備一系列被測物質濃度系列進行測定,至少制備5個濃度。以測得的響應信號作為被測物濃度的函數作圖,觀察是否呈線性,用最小二乘法進行線性回歸。必要時,響應信號可經數學轉換,再進行線性回歸計算,並說明依據。(三)范圍范圍系指能夠達到一定的准確度、精密度和線性,測試方法適用的試樣中被分析物的高低限濃度或量的區間。范圍是規定值,在試驗研究開始前應確定驗證的范圍和試驗方法。可以採用符合要求的原料葯配製成不同的濃度,按照相應的測定方法進行試驗。范圍通常用與分析方法的測試結果相同的單位(如百分濃度)表達。涉及到定量測定的檢測項目均需要對范圍進行驗證,如含量測定、含量均勻度、溶出度或釋放度、雜質定量試驗等。范圍應根據劑型和(或)檢測項目的要求確定。1、含量測定范圍應為測試濃度的80%~100%或更寬。2、制劑含量均勻度范圍應為測試濃度的70%~130%。根據劑型特點,如氣霧劑、噴霧劑,必要時,范圍可適當放寬。3、溶出度或釋放度對於溶出度,范圍應為限度的±20%;如規定限度范圍,則應為下限的-20%至上限的+20%。對於釋放度,如規定限度范圍為,從1小時後為20%至24小時後為90%,則驗證范圍應為0~110%。4、雜質雜質測定時,范圍應根據初步實測結果,擬訂出規定限度的±20%。如果含量測定與雜質檢查同時測定,用面積歸一化法,則線性范圍應為雜質規定限度的-20%至含量限度(或上限)的+20%。(四)准確度准確度系指用該方法測定的結果與真實值或認可的參考值之間接近的程度。有時也稱真實度。一定的准確度為定量測定的必要條件,因此涉及到定量測定的檢測項目均需要驗證准確度,如含量測定、雜質定量試驗等。准確度應在規定的范圍內建立,對於制劑一般以回收率試驗來進行驗證。試驗設計需考慮在規定范圍內,制備3個不同濃度的試樣,各測定3次,即測定9次,報告已知加入量的回收率(%)或測定結果平均值與真實值之差及其可信限。1、含量測定原料葯可用已知純度的對照品或符合要求的原料葯進行測定,或用本法所得結果與已建立准確度的另一方法測定的結果進行比較。制劑可用含已知量被測物的各組分混合物進行測定。如不能得到制劑的全部組分,可向制劑中加入已知量的被測物進行測定,必要時,與另一個已建立准確度的方法比較結果。2、雜質定量試驗雜質的定量試驗可向原料葯或制劑中加入已知量雜質進行測定。如果不能得到雜質,可用本法測定結果與另一成熟的方法進行比較,如葯典方法或經過驗證的方法。如不能測得雜質的相對響應因子,可在線測定雜質的相關數據,如採用二極體陣列檢測器測定紫外光譜,當雜質的光譜與主成分的光譜相似,則可採用原料葯的響應因子近似計算雜質含量(自身對照法)。並應明確單個雜質和雜質總量相當於主成分的重量比(%)或面積比(%)。(五)精密度精密度系指在規定的測試條件下,同一均質供試品,經多次取樣進行一系列檢測所得結果之間的接近程度(離散程度)。精密度一般用偏差、標准偏差或相對標准偏差表示。用標准偏差或相對標准偏差表示時,取樣測定次數應至少6次。精密度可以從三個層次考察:重復性、中間精密度、重現性。1、重復性重復性系指在同樣的操作條件下,在較短時間間隔內,由同一分析人員測定所得結果的精密度。重復性測定可在規定范圍內,至少用9次測定結果進行評價,如制備3個不同濃度的試樣,各測定3次,或100%的濃度水平,用至少測定6次的結果進行評價。2、中間精密度中間精密度系指在同一實驗室,由於實驗室內部條件改變,如時間、分析人員、儀器設備、測定結果的精密度。驗證設計方案中的變動因素一般為日期、分析人員、設備。3、重現性指不同實驗室之間不同分析人員測定結果的精密度。當分析方法將被法定標准採用時,應進行重現性試驗。(六)檢測限檢測限系指試樣中的被分析物能夠被檢測到的最低量,但不一定要准確定量。該驗證指標的意義在於考察方法是否具備靈敏的檢測能力。因此對雜質限度試驗,需證明方法具有足夠低的檢測限,以保證檢出需控制的雜質。1、直觀法 直觀評價可以用於非儀器分析方法,也可用於儀器分析方法。檢測限的測定是通過對一系列已知濃度被測物的試樣進行分析,並以能准確、可靠檢測被測物的最小量或最低濃度來建立。2、信噪比法用於能顯示基線噪音的分析方法,即把已知低濃度試樣測出的信號與雜訊信號進行比較,計算可檢出的最低濃度或量。一般以信噪比為3:1時相應的濃度或注入儀器的量確定檢測限。其他方法有基於工作曲線的斜率和響應的標准偏差進行計算的方法等。無論用何種方法,均應用一定數量的試樣,其濃度為近於或等於檢測限,進行分析,以可靠地測定檢測限。(七)定量限定量限系指試樣中的被分析物能夠被定量測定的最低量,其測定結果應具有一定的准確度和精密度。定量限體現了分析方法是否具備靈敏的定量檢測能力。雜質定量試驗,需考察方法的定量限,以保證含量很少的雜質能夠被准確測出。常用信噪比法確定定量限。一般以信噪比為10:1時相應的濃度或注入儀器的量進行確定。1、直觀法 直觀評價可以用於非儀器分析方法,也可用於儀器分析方法。定量限一般通過對一系列含有已知濃度被測物的試樣進行分析,在准確度和精密度都符合要求的情況下,來確定被測物能被定量的最小量。2、信噪比法用於能顯示基線噪音的分析方法,即把已知低濃度試樣測出的信號與雜訊信號進行比較,計算出可檢出的最低濃度或量。一般可信噪比為10:1。其他方法有基於工作曲線的斜率和響應的標准偏差進行計算的方法等。無論用何種方法,均應用一定數量的試樣,其濃度為近於或等於定量限,進行分析,以可靠地測定定量限。 (八)耐用性耐用性系指測定條件發生小的變動時,測定結果不受影響的承受程度。耐用性主要考察方法本身對於可變試驗因素的抗干擾能力。開始研究分析方法時,就應考慮其耐用性。如果測試條件要求苛刻,則建議在方法中予以寫明。典型的變動因素包括:液相色譜法中流動相的組成、流速和pH值、不同廠牌或不同批號的同類型色譜柱、柱溫等。氣相色譜法中載氣及流速、不同廠牌或批號的色譜柱、固定相、擔體、柱溫、進樣口和檢測器溫度等。經試驗,應說明小的變動能否符合系統適用性試驗要求,以確保方法有效。(九)系統適用性試驗對一些儀器分析方法,在進行方法驗證時,有必要將分析設備、電子儀器與實驗操作、測試樣品等一起當作完整的系統進行評估。系統適用性便是對整個系統進行評估的指標。系統適用性試驗參數的設置需根據被驗證方法類型而定。色譜方法對分析設備、電子儀器的依賴程度較高,因此所有色譜方法均應進行該指標驗證,並將系統適用性作為分析方法的組成部分。具體驗證參數和方法參考中國葯典有關規定。五、方法再驗證在某些情況下,如原料葯合成工藝改變、制劑處方改變、分析方法發生部分改變等,均有必要對分析方法再次進行全面或部分驗證,以保證分析方法可靠,這一過程稱為方法再驗證。再驗證原則:根據改變的程度進行相應的再驗證。當原料葯合成工藝發生改變時,可能引入新的雜質,雜質檢查方法和含量測定方法的專屬性就需要再進行驗證,以證明有關物質檢查方法能夠檢測新引入的雜質,且新引入的雜質對主成份的含量測定應無干擾。當制劑的處方組成改變、輔料變更時,可能會影響鑒別的專屬性、溶出度和含量測定的准確度,因此需要對鑒別、含量測定方法再驗證。當原料葯產地來源發生變更時,可能會影響雜質檢查和含量測定的專屬性和准確度,因此需要對雜質檢查方法和含量測定方法進行再驗證。當質量標准中某一項目分析方法發生部分改變時,如採用高效液相色譜法測定含量時,檢測波長發生改變,則需要重新進行檢測限、專屬性、准確度、精密度、線性等內容的驗證,證明修訂後分析方法的合理性、可行性。同樣,已有國家標準的葯品質量研究中,基於申報的原料葯合成工藝、制劑處方中的輔料等一般無法保證與已上市葯品的一致性,需對質量標准中部分項目進行方法的再驗證。方法再驗證是對分析方法的完善過程,應根據實際改變情況進行再驗證,從而保證所採用的分析方法能夠控制葯品的內在質量。六、對方法驗證的評價對於方法驗證,有以下幾個方面值得關注。(一)有關方法驗證評價的一般考慮總體上,方法驗證應圍繞驗證目的和一般原則來進行,方法驗證內容的選擇和試驗設計方案應系統、合理,驗證過程應規范嚴謹。並非每個檢測項目的分析方法都需進行所有內容的驗證,但同時也要注意驗證內容應充分,足以證明採用的分析方法的合理性。如雜質限度試驗一般需要驗證專屬性和檢測限,而對於精密度、線性、定量限等涉及定量測定的項目,則一般不需要進行驗證。(二)方法驗證的整體性和系統性方法驗證內容之間相互關聯,是一個整體。因此不論從研發角度還是評價角度,方法驗證均注重整體性和系統性。例如,對於鑒別項目所需要的專屬性,一般一種分析方法不太可能完全鑒別被分析物,此時採用兩種或兩種以上分析方法可加強鑒別項目的整體專屬性。在方法驗證內容之間也存在較多的關聯性,可以相互補充。如原料葯含量測定採用容量分析法時,由於方法本身原因,專屬性略差,但假如在雜質檢測時採用了專屬性較強的色譜法,則一般認為整個檢測方法也具有較強的專屬性。總之,由於實際情況較復雜,在方法驗證過程中,不提倡教條地去進行方法驗證。此外,越來越多的新方法不斷被用於質量控制中,對於這些方法如何進行驗證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不能照搬本指導原則。七、參考文獻1.FDA.Guidance for Instry:analytical proceres and methods validation,chemistry,manufacturing,and controls documentation(Draft), 2000.8。2.ICH Q2A.Test on Validation of Analytical Proceres3.ICH Q2B.Validation of Analytical Proceres:Methodology4.中國葯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葯品質量標准分析方法驗證八、著者化學葯物質量控制分析方法驗證技術指導原則課題研究組化學葯物質量控制分析方法驗證技術指導原則起草說明

一、背景資料關於方法驗證,美國、歐盟等葯政管理當局出台了相關指導性文件,對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進行了闡述和規定[1-3],中國葯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亦收載了葯品質量標准分析方法驗證內容[4]。為葯品研發和注冊申請提供技術指導。但目前我國葯物研究中,在質量研究部分,方法學驗證方面還存在較多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方法驗證設計不科學、驗證不充分、試驗過程不規范、驗證數據不合理、忽視方法再驗證等。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之一是,已有的國內外指導原則主要告知研發者如何做,卻較少闡述深層次的原因,研發者在葯物研究時往往不知技術要求背後深層次的原因。針對這種情況,本指導原則重點探討方法驗證的本質,將分析方法驗證的要求與所要達到的目的結合起來進行系統和規律性的闡述,重點闡述如何科學合理地進行論證方案的設計,希望能對研發提供技術參考。二、本指導原則內容設置的考慮本指導原則包括方法驗證的一般原則、方法驗證涉及的三個主要方面、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對方法驗證的評價等內容。內容編排上,先闡述方法驗證的一般規律和基本要素,然後對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進行闡述,以對一般規律有更深刻的理解。對方法驗證的評價體現了葯物研究的整體性和系統性,符合葯物研究規律,希望從評價角度給研發者以有益的啟示。三、方法驗證的一般原則該部分內容重點闡述對方法驗證的一般認識和原則要求。強調驗證內容應根據檢測項目的要求,同時考慮所採用分析方法的特點來進行。根據驗證內容的不同要求,本文將檢測項目分成鑒別、雜質檢查、定量測定、其他特定檢測項目等四類,簡要敘述了各自特點及對方法驗證的要求。本文所採取的分類方式是參考了FDA有關指導原則[1]的分類,經重慶會議討論後確定。四、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此部分內容以驗證內容為主線,明確各驗證內容的含義,根據檢測項目的不同類型和要求,具體闡述方法驗證的試驗設計思路。此部分主要內容參考了國內外有關文獻[1-4],並結合了實際情況加以制訂。五、關於方法再驗證在實際審評工作中,該方面遇到了較多的問題,因此單列一節,希望引起研發企業的重視。原料葯的合成路線改變、制劑處方改變;已有國家標准葯品如何進行方法驗證的問題;檢測方法發生部分改變時;本節以上述情況舉例說明如何進行方法再驗證六、對方法驗證的評價此部分內容主要闡述了評價方法驗證的基本觀點,注重方法驗證的整體性和綜合性。也希望通過該部分撰寫啟發研發企業系統地進行方法驗證。七、與其他指導原則的關聯性問題本指導原則與質量標准建立、有機溶劑研究、雜質研究等相關指導原則具有相關性,不應孤立地看待本指導原則。

㈣ 如何在FDA查近三年批准上市的抗體葯物 需要具體操作流程

四、FDA檢查官檢查的方式和重點
1.檢查方式
FDA對我國原料葯廠進行檢查,在6年前,每次是派一位檢查官到葯廠進行2—3日的檢查。此後,改為每次派兩位檢查官(確切地說,是一位檢查官和一位葯物審查化學家)到葯廠進行4—5日的檢查,比過去的檢查大為強化。其中:
*預備會議約半日*現場檢查約1.5-2日*文件檢查約1-1.5日總結會議約1日
FDA檢查官對葯廠一般採用如下程序進行檢查:
1.1預備性會談
首先FDA官員作自我介紹,向我方出示FDA檢查官身份證。我方負責人向對方介紹所有出席會議人員,出席人員一般包括:
*主談人(1名):由公司總經理(或廠長),或負責生產技術的副總經理(或副廠長),或總工程師擔任,根據各葯廠的具體情況而定。
*出席人員:總工程師,生產(或技術)部門負責人,申請產品的車間主任,車間工程師,QA及QC負責人,設備管理部門負責人,倉庫主任,我方FDA申請顧問(一般都應兼任翻譯),英語翻譯(2名)和聯絡員(1—2名,負責及時提交供檢查的文件和與接受檢查的各部門聯系工作。可由生產技術管理部門人員或市場銷售部門的外貿
工作人員擔任,最好熟悉英語)。
*美方有美國代理人(有時還有美方FDA申請顧問)也出席會議和參與整個檢查過程。
1.2現場視察
包括(固體和液體)原材料,包裝材料,標簽和成品倉庫;生產車間,用水供應設施(主要是純化水制備車間),質控實驗室(QC),以及FDA官員即興提出要視察的任何地方(例如,三廢處理設施,葯廠自行加工的農產品原料的車間或無菌區的空氣過濾系統等等)。
FDA檢查官一般不要求視察與申請產品無關的地方。
1.3文件檢查
a.DMF(葯物主文件)一FDA檢查官在接受檢查任務後從文件管理辦公室領取一份DMF文件,事先仔細閱讀,熟悉接受檢查的制葯企業的全面情況。FDA官員到達葯廠現場後,在整個的檢查過程里不斷地把DMF中所描述的情況和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核對。所以,DMF與現場實際的符合性或一致性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發現對不上號的地方太多,而且不能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釋,將會構成嚴重的問題。
b.重點檢查的文件有:抽查近期的一個批的全套生產原始記錄;有關生產工藝,質量控制,設備清洗,環境衛生,無菌區或潔凈區的清潔和消毒等方面的標准操作規程(SOP),工藝驗證及設備的無菌度或清潔度的驗證方案和記錄;

㈤ 原料葯一定要通過管道過濾進潔凈區嗎

比如說生產完之後,換品種生產,必須對整個潔凈區的設備環境進行清洗消毒,整個空調系統初中高效等也必須全部清潔,才能進行下一品種的生產;但實際生產中比較難做到,至少文件方面必須體現出來。

㈥ 原料葯工藝改變需重新進行微生物方法學驗證嗎

微生物限度檢查法系檢查非規定滅菌制劑及其原料、輔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檢查項目包括細菌數、黴菌數、酵母菌數及控制菌檢查. 微生物限度檢查應在環境潔凈度10000級下的局部潔凈度 100級的單向流空氣區域內進行.檢驗全過程必須嚴格遵守無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響供試品中微生物的檢出.單向流空氣區域、工作檯面及環境應定期按《醫葯工業潔凈室(區)懸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測試方法》的現行國家標准進行潔凈度驗證. 供試品檢查時,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劑、中和劑或滅活劑,應證明其有效性及對微生物無毒性. 除另有規定外,本檢查法中細菌及控制菌培養溫度為30℃~35℃;黴菌、酵母菌培養溫度為23℃~28℃. 檢驗結果以 1g、1ml、10g、10ml或10cm2 為單位報告,特殊品種可以最小包裝單位報告. 檢驗量檢驗量即一次試驗所用的供試品量(g、ml 或cm2). 除另有規定外,一般供試品的檢驗量為10g 或10ml;膜劑為100cm2;貴重葯品、微量包裝葯品的檢驗量可以酌減.要求檢查沙門菌的供試品,其檢驗量應增加20g 或20ml(其中10g或10ml用於陽性對照試驗). 檢驗時,應從2 個以上最小包裝單位中抽取供試品,膜劑還不得少於4 片. 一般應隨機抽取不少於檢驗用量(兩個以上最小包裝單位)的3 倍量供試品. 供試液的制備根據供試品的理化特性與生物學特性,採取適宜的方法制備供試液.供試液制備若需加溫時,應均勻加熱,且溫度不應超過45℃.供試液從制備至加入檢驗用培養基,不得超過1 小時. 除另有規定外,常用的供試液制備方法如下. 1.液體供試品取供試品10ml,加pH7.0 無菌氯化鈉-蛋白腖緩沖液至100ml,混勻,作為1∶10 的供試液.油劑可加入適量的無菌聚山梨酯80 使供試品分散均勻.水溶性液體制劑也可用混合的供試品原液作為供試液. 2.固體、半固體或黏稠性供試品取供試品10g,加pH7.0 無菌氯化鈉-蛋白腖緩沖液至100ml,用勻漿儀或其他適宜的方法,混勻,作為1∶10 的供試液.必要時加適量的無菌聚山梨酯80,並置水浴中適當加溫使供試品分散均勻. 3.需用特殊供試液制備方法的供試品 (1)非水溶性供試品方法1 取供試品5g(或5ml),加至含溶化的(溫度不超過45℃)5g 司盤80、3g 單硬脂酸甘油酯、10g 聚山梨酯80 無菌混合物的燒杯中,用無菌玻棒攪拌成團後,慢慢加入45℃的pH7.0 無菌氯化鈉-蛋白腖緩沖液至100ml,邊加邊攪拌,使供試品充分乳化,作為1∶20 的供試液. 方法2 取供試品10g,加至含20ml 無菌十四烷酸異丙酯(採用薄膜過濾法過濾除菌.選用孔徑為0.22μm的脂溶性濾膜,在140℃乾熱滅菌2小時)和無菌玻璃珠的適宜容器中,必要時可增加十四烷酸異丙酯的用量,充分振搖,使供試品溶解.然後加入45℃的pH7.0無菌氯化鈉-蛋白腖緩沖液100ml,振搖5~10 分鍾,萃取,靜置使油水明顯分層,取其水層作為1∶10 的供試液. (2)膜劑供試品取供試品100cm2,剪碎,加100ml 的pH7.0 無菌氯化鈉-蛋白腖緩沖液(必要時可增加稀釋液),浸泡,振搖,作為1∶10 的供試液. (3)腸溶及結腸溶制劑供試品取供試品10g,加pH6.8 無菌磷酸鹽緩沖液(用於腸溶制劑)或pH7.6 無菌磷酸鹽緩沖液(用於結腸溶制劑)至100ml,置45℃水浴中,振搖,使溶解,作為1∶10 的供試液. (4)氣霧劑、噴霧劑供試品取規定量供試品,置冰凍室冷凍約1 小時,取出,迅速消毒供試品開啟部位,用無菌鋼錐在該部位鑽一小孔,放至室溫,並輕輕轉動容器,使拋射劑緩緩全部釋出.用無菌注射器吸出全部葯液,加至適量的pH7.0 無菌氯化鈉-蛋白腖緩沖液(若含非水溶性成分,加適量的無菌聚山梨酯80)中,混勻,取相當於10g或10ml 的供試品,再稀釋成1∶10 的供試液. (5)貼劑供試品取規定量供試品,去掉貼劑的保護層,放置在無菌玻璃或塑料片上,粘貼面朝上.用適宜的無菌多孔材料(如無菌紗布)覆蓋貼劑的粘貼面以避免貼劑粘貼在一起.然後將其置於適宜體積並含有表面活性劑(如聚山梨酯80 或卵磷脂)的稀釋劑中,用力振盪至少30 分鍾,製成供試液.貼劑也可以其他適宜的方法制備成供試液. (6)具抑菌活性的供試品當供試品有抑菌活性時,採用下列方法進行處理,以消除供試液的抑菌活性後,再依法檢查.常用的方法如下. ①培養基稀釋法 取規定量的供試液,至較大量的培養基中,使單位體積內的供試品含量減少,至不含抑菌作用.測定細菌、黴菌及酵母菌的菌數時,取同稀釋級的供試液2ml,每1ml 供試液可等量分注多個平皿,傾注瓊脂培養基,混勻,凝固,培養,計數.每1ml 供試液所注的平皿中生長的菌數之和即為1ml的菌落數,計算每1ml 供試液的平均菌落數,按平皿法計數規則報告菌數;控制菌檢查時,可加大增菌培養基的用量. ②離心沉澱法 取一定量的供試液, 500 轉/分鍾離心3 分鍾,取全部上清液混合,用於細菌檢查. ③薄膜過濾法 見細菌、黴菌及酵母菌計數項下的「薄膜過濾法」. ④中和法 凡含汞、砷或防腐劑等具有抑菌作用的供試品,可用適宜的中和劑或滅活劑消除其抑菌成分.中和劑或滅活劑可加在所用的稀釋液或培養基中. 細菌、黴菌及酵母菌計數計數培養基的適用性檢查細菌、黴菌及酵母菌計數用的培養基應進行培養基的適用性檢查,成品培養基、由脫水培養基或按培養基處方配製的培養基均應檢查. 菌種 試驗用菌株的傳代次數不得超過5 代(從菌種保存中心獲得的冷凍乾燥菌種為第0 代).並採用適宜的菌種保藏技術進行保存,以保證試驗菌株的生物學特性. 大腸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CMCC(B) 44 102〕金黃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CMCC(B) 26 003〕枯草芽孢桿菌(Bacillus subtilis)〔CMCC(B) 63 501〕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CMCC(F) 98 001〕黑麴黴(Aspergillus niger)〔CMCC(F) 98 003〕菌液制備 接種大腸埃希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桿菌的新鮮培養物至營養肉湯培養基或營養瓊脂培養基中,培養18~24 小時;接種白色念珠菌的新鮮培養物至改良馬丁培養基或改良馬丁瓊脂培養基中,培養24~48 小時.上述培養物用0.9%無菌氯化鈉溶液製成每1ml 含菌數為50~100cfu 的菌懸液.接種黑麴黴的新鮮培養物至改良馬丁瓊脂斜面培養基中,培養5~7 天,加入3~5ml 含0.05%(ml/ml)聚山梨酯80 的0.9%無菌氯化鈉溶液,將孢子洗脫.然後,採用適宜方法吸出孢子懸液至無菌試管內,用含0.05%(ml/ml)聚山梨酯80 的0.9%無菌氯化鈉溶液製成每1ml 含孢子數50~100cfu 的孢子懸液. 菌懸液在室溫下放置應在2 小時內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 小時內使用.黑麴黴孢子懸液可保存在2~8℃,在驗證過的貯存期內使用. 適用性檢查 取大腸埃希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桿菌各50~100cfu,分別注入無菌平皿中,立即傾注營養瓊脂培養基,每株試驗菌平行制備2 個平皿,混勻,凝固,置30~35℃培養48 小時,計數;取白色念珠菌、黑麴黴各50~100cfu,分別注入無菌平皿中,立即傾注玫瑰紅鈉瓊脂培養基,每株試驗菌平行制備2個平皿,混勻,凝固,置23~28℃培養72 小時,計數;取白色念珠菌50~100cfu,注入無菌平皿中,立即傾注酵母浸出粉腖葡萄糖瓊脂培養基,平行制備2 個平皿,混勻,凝固,置23~28℃培養72 小時,計數.同時,用相應的對照培養基替代被檢培養基進行上述試驗. 結果判定 被檢培養基上的菌落平均數與對照培養基上的菌落平均數的比值大於70%,且菌落形態大小應與對照培養基上的菌落一致,判該培養基的適用性檢查符合規定. 計數方法的驗證當建立產品的微生物限度檢查法時,應進行細菌、黴菌及酵母菌計數方法的驗證,以確認所採用的方法適合於該產品的細菌、黴菌及酵母菌數的測定.若產品的組分或原檢驗條件發生改變可能影響檢驗結果時,計數方法應重新驗證. 驗證時,按供試液的制備和細菌、黴菌及酵母菌計數所規定的方法及下列要求進行.對各試驗菌的回收率應逐一進行驗證. 菌種及菌液制備 同計數培養基的適用性檢查. 驗證方法 驗證試驗至少應進行3 次獨立的平行試驗,並分別計算各試驗菌每次試驗的回收率. (1)試驗組 平皿法計數時,取試驗可能用的最低稀釋級供試液1ml 和50~100 cfu 試驗菌,分別注入平皿中,立即傾注瓊脂培養基,每株試驗菌平行制備2個平皿,按平皿法測定其菌數.薄膜過濾法計數時,取規定量試驗可能用的最低稀釋級供試液,過濾,沖洗,在最後一次的沖洗液中加入50~100cfu 試驗菌,過濾,按薄膜過濾法測定其菌數. (2)菌液組 測定所加的試驗菌數. (3)供試品對照組 取規定量供試液,按菌落計數方法測定供試品本底菌數. (4)稀釋劑對照組 若供試液制備需要分散、乳化、中和、離心或薄膜過濾等特殊處理時,應增加稀釋劑對照組,以考察供試液制備過程中微生物受影響的程度.試驗時,可用相應的稀釋液替代供試品,加入試驗菌,使最終菌濃度為每1ml 供試液含50~100cfu,按試驗組的供試液制備方法和菌落計數方法測定其菌數. 結果判斷 在3 次獨立的平行試驗中,稀釋劑對照組的菌回收率(稀釋劑對照組的平均菌落數占菌液組的平均菌落數的百分率)應均不低於70%.若試驗組的菌回收率(試驗組的平均菌落數減去供試品對照組的平均菌落數的值占菌液組的平均菌落數的百分率)均不低於70%,照該供試液制備方法和計數法測定供試品的細菌、黴菌及酵母菌數;若任一次試驗中試驗組的菌回收率低於70%,應採用培養基稀釋法、離心沉澱法、薄膜過濾法、中和法(表1)等方法或聯合使用這些方法消除供試品的抑菌活性,並重新進行方法驗證. 表1 常見干擾物的中和劑或滅活方法干擾物 可選用的中和劑或滅活方法 戊二醛 亞硫酸氫鈉 酚類、乙醇、吸附物 稀釋法 醛類 稀釋法、甘氨酸、硫代硫酸鹽 季銨類化合物(QACs)、對羥基苯甲酸酯 卵磷脂、聚山梨酯 汞類制劑 亞硫酸氫納、巰基乙酸鹽、硫代硫酸鹽 雙胍類化合物 卵磷脂 干擾物 可選用的中和劑或滅活方法 干擾物 可選用的中和劑或滅活方法 鹵化物 硫代硫酸鹽 乙二胺四乙酸(EDTA) 鎂或鈣離子 磺胺類 對氨基苯甲酸 ?-內醯胺類抗生素 ?-內醯胺酶 若沒有適宜的方法消除供試品中的抑菌作用,那麼驗證試驗中微生物回收的失敗可看成是因供試品的抗菌活性引起的,同時表明該供試品不能被試驗菌污染.但是,供試品也可能僅對試驗用菌株具有抑製作用,而對其他菌株沒有抑製作用.因此,根據供試品須符合的微生物限度標准和菌數報告規則,在不影響檢驗結果判斷的前提 下,應採用能使微生物生長的更高稀釋級的供試液進行方法驗證試驗.若驗證試驗符合要求,應以該稀釋級供試液作為最低稀釋級的供試液進行供試品檢驗. 計數方法驗證時,採用上述方法若還存在一株或多株試驗菌的回收率達不到要求,那麼選擇回收情況最接近要求的方法和試驗條件進行供試品的檢驗. 驗證試驗也可與供試品的細菌、黴菌及酵母菌計數同時進行. 供試品檢查計數方法包括平皿法和薄膜過濾法.檢查時,按已驗證的計數方法進行供試品的細菌、黴菌及酵母菌菌數的測定. 按計數方法的驗證試驗確認的程序進行供試液制備.用稀釋液稀釋成1∶10、1∶102、1∶103等稀釋級的供試液. 1.平皿法根據菌數報告規則取相應稀釋級的供試液1ml,置直徑90mm 的無菌平皿中,注入15~20ml 溫度不超過45℃的溶化的營養瓊脂培養基或玫瑰紅鈉瓊脂培養基或酵母浸出粉腖葡萄糖瓊脂培養基,混勻,凝固,倒置培養.每稀釋級每種培養基至少制備2 個平板. 陰性對照試驗 取試驗用的稀釋液1ml,置無菌平皿中,注入培養基,凝固,倒置培養.每種計數用的培養基各制備2 個平板,均不得有菌生長. 培養和計數 除另有規定外,細菌培養3 天,黴菌、酵母菌培養5 天.逐日觀察菌落生長情況;點計菌落數.必要時,可適當延長培養時間至7 天進行菌落計數並報告.菌落蔓延生長成片的平板不宜計數.點計菌落數後,計算各稀釋級供試液的平均菌落數,按菌數報告規則報告菌數.若同稀釋級兩個平板的菌落平均數不小於15,則兩個平板的菌落數不能相差1 倍或以上. 一般營養瓊脂培養基用於細菌計數;玫瑰紅鈉瓊脂培養基用於黴菌及酵母菌計數;酵母浸出粉腖葡萄糖瓊脂培養基用於酵母菌計數.在特殊情況下,若營養瓊脂培養基上長有黴菌和酵母菌、玫瑰紅鈉瓊脂培養基上長有細菌,則應分別點計黴菌和酵母菌、細菌菌落數.然後將營養瓊脂培養基上的黴菌和酵母菌數或玫瑰紅鈉瓊脂培養基上的細菌數,與玫瑰紅鈉瓊脂培養基中的黴菌和酵母菌數或營養瓊脂培養基中的細菌數進行比較,以菌落數高的培養基中的菌數為計數結果. 含蜂蜜、王漿的液體制劑,用玫瑰紅鈉瓊脂培養基測定黴菌數,用酵母浸出粉腖葡萄糖瓊脂培養基測定酵母菌數,合並計數. 菌數報告規則 細菌、酵母菌宜選取平均菌落數小於300cfu、黴菌宜選取平均菌落數小於100cfu 的稀釋級,作為菌數報告(取兩位有效數字)的依據.以最高的平均菌落數乘以稀釋倍數的值報告1g、1mL 或10cm2 供試品中所含的菌數. 如各稀釋級的平板均無菌落生長,或僅最低稀釋級的平板有菌落生長,但平均菌落數小於1 時,以<1 乘以最低稀釋倍數的值報告菌數. 2.薄膜過濾法採用薄膜過濾法,濾膜孔徑應不大於0.45μm,直徑一般為50mm,若採用其它直徑的濾膜,沖洗量應進行相應的調整.選擇濾膜材質時應保證供試品及其溶劑不影響微生物的充分被截留.濾器及濾膜使用前應採用適宜的方法滅菌.使用時,應保證濾膜在過濾前後的完整性.水溶性供試液過濾前先將少量的沖洗液過濾以潤濕濾膜.油類供試品,其濾膜和過濾器在使用前應充分乾燥.為發揮濾膜的最大過濾效率,應注意保持供試品溶液及沖洗液覆蓋整個濾膜表面.供試液經薄膜過濾後,若需要用沖洗液沖洗濾膜,每張濾膜每次沖洗量不超過100ml,總沖洗量不得超過1000ml,以避免濾膜上的微生物受損傷. 取相當於每張濾膜含1g、1ml 或10cm2 供試品的供試液,加至適量的稀釋劑中,混勻,過濾;若供試品每1g、1ml 或10cm2 所含的菌數較多時,可取適宜稀釋級的供試液1ml 進行試驗.用pH7.0 無菌氯化鈉-蛋白腖緩沖液或其他適宜的沖洗液沖洗濾膜,沖洗方法和沖洗量同「計數方法的驗證」.沖洗後取出濾膜,菌面朝上貼於營養瓊脂培養基或玫瑰紅鈉瓊脂培養基或酵母浸出粉腖葡萄糖瓊脂培養基平板上培養.每種培養基至少制備一張濾膜. 陰性對照試驗 取試驗用的稀釋液1ml 照上述薄膜過濾法操作,作為陰性對照.陰性對照不得有菌生長. 培養和計數 培養條件和計數方法同平皿法,每片濾膜上的菌落數應不超過100 個. 菌數報告規則 以相當於1g、1ml 或10cm2 供試品的菌落數報告菌數;若濾膜上無菌落生長,以

㈦ 中葯原料葯缺乏標准品,如何做含量測定,如果自己分離對照品,所測成分的含量限定要求

標准品用於含量測抄定的問題,襲還是可以參考化葯的方法進行;只是如你所說,很多重要的成分的標准品不好買,這一直是個困擾中葯申報的老大難問題。國家局支持自己制備對照品,但是需要做全套的結構確證;至於含量限定嘛,那要看你的東西了。

㈧ 葯品gmp認證檢查項目最新版是哪一年的

葯品gmp認證檢查項目最新版是2007年10月24日修訂的,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葯品GMP檢查版評定標准》。權2010版的GMP,還沒有公布檢查評定標准,只出了部分GMP實施指南。呵呵
2010版GMP實施指南
北京大學葯物信息與工程研究中心

資料目錄:
1.廠房設備2010版GMP實施指南;
2.空調系統2010版GMP實施指南;
3.口服固體制劑2010版GMP實施指南;
4.實驗室控制系統2010版GMP實施指南;
5.水系統2010版GMP實施指南;
6.無菌制劑2010版GMP實施指南;
7.物料系統2010版GMP實施指南;
8.原料葯GMP實施指南;
9.質量系統2010版GMP實施指南。
共71.6M,很有參考價值。

㈨ 做一個仿製原料葯的乾燥失重,國家局標準的方法為:105℃乾燥3小時,減失重量不得過7.0%。 本品的含量測定

什麼呀。我知道的方法就是在稱量瓶中放置這樣的葯品,當然要看葯品的狀態在定如何做。乾燥失重有很多方法,如果葯物的水分不容易出來,可以用一些浸潤性的東西增加通透性,當然在一開始的時候要把這些器具包括你要使用的攪拌性的工具都承重,只要是接觸到的東西都要稱重,然後放入原料葯。然後攪拌,然後在好像是半開瓶口的烘乾,定時稱重,直到兩次承重間隔之間的重量誤差在規定誤差中間,我忘記是多少了,然後就可以計算了。有點亂,一般用作液體的乾燥失重。當然要做平行。還有就是葯品的程度,在什麼溫度下和什麼時間出去的餾分應該是易揮發物質,而不應該叫乾燥失水。如果易揮發組分很容易通透,好像是應該在稱量瓶中做。稱量使用的器皿在乘涼過程中應該不容易吸濕吧,就是造成質量的變化。好像是亂的。再重新說一遍,就拿稱量瓶說吧。
1.實驗器具:准備稱量瓶,乾燥器,紙條,鑷子,承托盤
2.步驟:(1)預熱烘箱,如果實驗是在特定的溫度下做
(2)稱量瓶在烘箱中乾燥特定時間取出,然後在乾燥器中放置至室溫,承重,重復此過程,直至稱量瓶恆重(至少做兩個吧有個平行,如果經常使用可以標定號碼,知道乾燥情況下的這個瓶子是多重就可以了,下次的時候如果可以直接稱樣,然後進行實驗,可以縮短實驗過程,但是帶樣品的乾燥失重可能會世間長一些,但總體上是時間減少的,第一次實驗的時候總是要預估的。)
(3)稱樣品。用一個紙條,把稱量瓶從乾燥器中取出,放置在分析天平上;用鑷子把稱量瓶的瓶蓋打開,倒置在天平上;分析天平歸零;放入特定質量的原料葯,記錄質量;取出稱量瓶,半開蓋在烘箱中一般一開始是烘乾兩個小時(半開蓋好像是有一個組分的迴流過程);取出稱量瓶;在乾燥器中放置室溫;稱重(忘記了是不是要打開蓋子,覺得好像不用);復烘直至恆重。
3.計算 (稱量瓶重+稱樣重量)/樣品重量*100%
兩個做平行
平行的計算方式:乾燥失重的平均值與單個乾燥失重相減的絕對值/乾燥失重的平均值
如果這個平行值在誤差范圍之內,說明我們的實驗人為操作誤差好像沒有太大影響,就是沒有做錯的操作步驟。等於說這兩個值都可取,我們以平均值做為報告結論。如果平行誤差超過限定,要重新實驗。
4.結論 報告值<7.0%則合格

注意事項:
1.在實驗過程中尤其是在乾燥之後的稱重不得已手接觸器皿,因為手上會有汗水之類的東西影響稱重重量;最好是整個過程都不用手接觸,可以用紙條,鑷子之類的東西;或許會用到承托盤,可以稱量瓶的運輸過程。
2.平行實驗的平行數量看自己的誤差吧。自己控制。
3.稱樣品中稱樣高度不得太高,尤其是液體的吧,可能會容易造成壓力使得餾分在底部不容易上升。
4.計算過程的數據取小數點後兩位,結論叫四捨五入呀,你看看吧,反正不一定是5的時候就是入的,有很多種進位方式。有的時候5以後為0的時候要看0以後的是奇數還是偶數,但是我忘記了是怎麼進位得了。

只寫到這吧,我也忘記了,也不定是對的。乾燥時間和乾燥物品的性質有關,不一定是3小時,乾燥的溫度也不一定是105攝氏度,因為不知道被乾燥物質在什麼溫度下容易發生反應。反正我們要找到一個我們所要求的最終結果的最好的試驗方法才可以。就像是液相的物質檢測的波長,在不同的波長下所激發的吸光度值的感應量是不同的。總要找到一個合適的值來進行檢測,不一定在最大吸收波長,只要是能夠和對照品對照就可以了,因為我們還要照顧到別的被檢物質的吸收光波長。如果可以多通路的可能更好一些。反正自己看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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