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拍攝時間
『壹』 功夫和黃聖依怎麼就
2003年4月,黃聖依從北京返回上海參加《功夫》秘密選秀,被周星馳一挑而中,成為「星女郎」。
2003年7月,《功夫》開機,在上海秘密拍攝,一段關於黃聖依跳舞的電視畫面正式讓黃聖依成為焦點。
2003年10月,《功夫》拍攝完成,黃聖依逐漸走熱,並一度和周星馳傳出緋聞。
2004年12月,《功夫》首映,周星馳一路力捧黃聖依,她也因此獲得第24屆香港金像獎最佳新人提名。
2005年8月6日,星輝公司突然宣布「雪藏黃聖依」,隨後黃聖依聯系記者表示要與星輝解約。
黃聖依稱,雖然這份合約才履行了兩年,但她已經忍無可忍。《功夫》之後,星輝公司經常在未與她協商的情況下給她強行安排電視劇及唱片合約,並屢屢以能否參與《功2》的拍攝為要挾。
與此相對應的是,昨天網上幾乎在同一時間傳出消息:黃聖依因私下替某男性雜志拍攝性感照片,令星輝公司非常不滿,宣布將她無限期雪藏,以示懲戒。
雙方矛盾明顯已勢如水火。
黃聖依昨天是在從北京市區趕往機場的路上撥通記者電話的,「我想告訴你,我要同星輝公司解約!」之後,在對星輝公司的「控訴」中,黃聖依越說越激動,幾次快要委屈地哭出來。
黃聖依告訴記者,她昨天是要飛赴成都宣傳宋祖德新片《天堂的眼睛》,臨行前已同律師商議向星輝公司發函事宜。黃聖依說:「其實,早在一個月前我已經向公司提出過解約,他們當時很強硬地說,我們星輝打官司從來不輸,哥倫比亞公司我們都贏過。」
隨後,記者致電星輝公司藝人管理部主管魏達深,他剛開始對公司要雪藏黃聖依的消息很迴避,但隨著記者的提問開始涉及黃聖依所提出的「罪狀」,他的語氣越來越強硬,情緒相當激動,甚至到後來只用「黃小姐」來稱呼對方,要求對方講話拿出真憑實據。
至於黃聖依的單方面解約,魏達深說沒有接到正式的書面通知,至於之前說過的,他認為:「當時她和我們說過的話,我都有記錄,我們說不可能提出解約就解約,如果接到正式的通知,我們就會一切按照法律程序去做,一切交給律師去做。」至於解約,黃聖依需要賠償的費用,魏表示:「我現在不好評論,那要看事情怎樣發展。」至於周星馳,魏說他已經知道了此事,對於此事的態度,他用「沒有」來形容:「沒有的意思就是周先生個人表現怎樣,我不方便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