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探水的好的設備
⑴ 煤礦在探放水作業時,其超前距如何確定
煤礦防治水規定第92--101條有原則性的規定,不能小於這個數字。但是各省市及各礦業集團公司又有細化的規定,超前距有100米的,有60米的,根據巷道種類、周邊情況不同而各自不同。所以你可以參照一些礦業集團公司的規定,細化這些東西。但是必須不得小於煤礦防治水規定上的這些原則性規定的下限。
第九十二條 採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進行探放水,探水前必須確定探水線並繪制在採掘工程平面圖上:
一、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鄰煤礦時。
二、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暗河、溶洞和導水陷落柱時。
三、打開防隔水煤(岩)柱放水前。
四、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時。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鑽孔時。
六、接近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區域時。
七、採掘破壞影響范圍內有承壓含水層或含水構造、煤層與含水層間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時。
八、接近有積水的灌漿區時。
九、接近其他可能突水地區時。
第九十三條 採掘工作面探水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確定探水警戒線,並採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鑽孔的布置和超前距離,應根據水頭高低、煤(岩)層厚度和硬度等確定。探放水設計由地測部門提出,煤礦總工程師組織審定,嚴格按設計進行探放水。
第九十四條 探放水鑽孔的布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鑽孔水等,探水鑽孔應成組布設,並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豎直面內呈扇形。鑽孔終孔位置以滿足平距3m為准,厚煤層內各孔終孔的垂距不得超過1.5m。
二、探放斷裂構造水和岩溶水等鑽孔,必須沿掘進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鑽孔不得少於2個。
三、煤層內原則上不得探放水壓高於1MPa的充水斷層水、含水層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確實需要,可先建防水閘牆,並在閘牆外向內探放水。
四、上山探水時,一般應雙巷掘進,其中一條超前探水和匯水,另一條用來安全撤人。雙巷間每隔30~50m掘一聯絡巷並設擋水牆。
第九十五條 井下探放水必須使用專用的探放水鑽機,嚴禁使用煤電鑽探放水。
第九十六條 在安裝鑽機探水前,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加強鑽孔附近的巷道支護,背好幫頂,並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
二、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探水鑽孔位於巷道低窪處時,必須配備與探放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設備。
三、在打鑽地點或其附近安設專用電話。
四、依據設計,確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時,應由測量人員進行標定。負責探放水工作的人員必須親臨現場,共同確定鑽孔方位、傾角和鑽孔布置數目以及鑽進的深度。
五、在預計水壓大於0.1MPa的地點探水時,應預先固結套管,套管口應安裝閘閥,套管深度必須在探放水設計中規定;應預先開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災路線等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員人人皆知。
六、鑽孔內水壓大於1.5MPa時,應採用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鑽進,並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第九十七條 探水鑽孔除兼作堵水或疏水用鑽孔外,終孔孔徑一般不得大於75mm。
第九十八條 探水鑽孔超前距離和止水套管長度應符合以下要求:
探放老空積水的超前鑽距,應根據水壓、煤(岩)層厚度和強度及安全措施等情況確定,但最小水平鑽距不得小於30m,止水套管長度不得小於10m。
沿岩層探放含水層、斷層和陷落柱等含水體時,按表5-1確定探水鑽孔超前距離和止水套管長度。
第九十九條 探放水鑽進時發現煤岩松軟、片幫、來壓或鑽眼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和頂鑽等透水徵兆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桿。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派人監測水情。如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到安全地點,然後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一百條 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體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探放水孔必須鑽入老空水體,並要監視放水全過程,核對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鑽孔接近老空,預計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湧出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工或礦山救護隊員在現場值班,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濃度超過有關規定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並報告礦調度室,及時處理。
第一百零一條 鑽孔放水前,必須估計積水量,根據礦井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時,必須設專人監測鑽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和水壓,做好記錄。若水量突然變化,必須及時處理,並立即報告礦調度室。
⑵ 超前探測方法的有效性
(1)充水或充泥溶洞
⊙TSP的反映:充水或充泥溶洞對應部位的縱波速度、泊松比、密度、楊氏靜態模量等參數首先變高,然後變低,這一點與地質雷達相似,也與理論符合,並在解釋圖上有明顯異常反映。但所反映出的溶洞縱向范圍較大(15m左右),由於波長較長和解析度較低的原因,TSP不能直觀地分辨出溶蝕孔洞、溶蝕裂隙等這些類似的、尺寸較小的反射目標。
⊙探地雷達的反映:地質雷達對溶蝕孔洞或溶蝕裂隙、溶槽或溶縫、溶洞或地下暗河所反映出的圖像特徵是不同的。另外,對乾的空溶洞與充水、充泥的溶洞的反映也是截然不同的。充水、充泥的溶洞的雷達回波信號是顯著衰減的。
圖13.12TEM隧道測量成果視電阻率等值線斷面
⊙瞬變電磁法的反映:充水或充泥溶洞應對應高感電壓,空的干溶洞應對應低感應電壓。
在南方某隧道的掌子面上進行了瞬變電磁超前地質預報,目的是對掌子面方的水系發育情況做出評價。圖13. 12 為 隧道出 口 正 洞 里 程方向 DK109 + 007 掌子面的處理和解釋結果。由圖可知,3 號點在約 30m 范圍內視電阻率相對於其他點號低; 4 ~10 號點電阻率均勻變化,且無明顯橫向變化; 從約 35m開始視電阻率迅速向低阻變化,出現橫向低阻異常帶。根據隧道開挖地質記錄結果表明: 隧道前方 33m 處出現裂隙,平均寬度約 0. 4m,填充物為泥質,與瞬變電磁預報結果基本吻合。
( 2) 空洞或未填充溶洞
⊙TSP 的反映: 空洞或未充填溶洞中的物質為空氣或真空,在 TSP 的 2D成果及有關力學參數反演曲線上對應的縱波速度、泊松比、密度、楊氏靜態模量等參數相對變低。
⊙探地雷達的反映: 溶洞和空洞有著相似的雷達回波特徵: 襯砌背後的空洞在灰度波形圖上表現為一組弧形強反射波,這組強反射的後面往往還緊跟著一組幅度較低的強反射波 ( 多次反射) 。較小的空洞弧形表現明顯,較大的空洞往往呈現出波浪形的強反射或呈亮白色。計算空洞的起止深度時,小的空洞可採用圍岩的電磁波速度或相對介電常數,大的空洞要採用空氣的速度。判別空洞是要注意排除因天線抖動或脫離襯砌表面所造成的假空洞 ( 可以剔除) 。
廣東省清遠市境內某隧道全長 4214m,進口裡程為 79 +226,出口裡程為83 + 440。進口掌子面里程為 80 + 063,出口掌子面里程為 81 + 097,全隧道剩餘 73. 5m 未掘進。用探地雷達 100MHz 天線對隧道出口探測,測量成果圖( 附圖 34) 顯示出 81 + 099 的位置處,大約 5m 後存在空洞,縱向范圍 1m。
( 3) 斷裂破碎帶
⊙TSP 的反映: 斷層破碎帶所對應的部位的縱波速度、密度、楊氏靜態模量等參數首先變高,然後變低,其實際位置對應於變低部位,泊松比整體變高。這與理論基本相符。如果斷層是發育在石灰岩中,則極有可能發育成為溶洞。
如用 TSP 方法對某隧道掌子面探測,其 TSP 深度偏移 ( 附圖 35) 和 TSP 隧道反射面提取圖 ( 附圖36) 反映了掌子面前方岩體的破碎和滲水等地質災害。
⊙探地雷達的反映: 因斷層破碎帶的破碎程度、風化程度、糜棱岩化、硅化或鈣化程度不同,其雷達圖像特徵也有顯著差異。例如,破碎風化較強則雷達信號衰減強,反之亦然; 糜棱岩硅化或鈣化後衰減很弱。另外波形組合特徵也不同。
⑶ 巷道前方水害超前探查方法應用
根據前面對礦井瞬變電磁法全空間電磁場分布特徵、工作方法、測量裝置和井下人文設施產生的雜訊剔除技術以及瞬變電磁法時間-深度視電阻率曲線的換算技術研究,將地面瞬變電磁法勘探應用於井下,探查井下巷道前方的含水構造,與其他礦井物探方法相比,具有獨特的優點和良好的發展情景。下面簡要介紹礦井瞬變電磁法勘探的特點和在煤礦突水構造探查中的應用。
1.水文鑽孔超前探測
煤礦資源普查與勘探初期,在井田范圍內施工了許多勘探及水文觀測鑽孔,其中有許多鑽孔穿過了煤層頂板或底板的含水層。現在,有些鑽孔的准確位置及封孔資料很難收集,這給煤礦的安全生產及地下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帶來了潛在的威脅。由地面已知地質資料可知,LD煤礦巷道掘進迎頭附近存在一個勘探鑽孔,該鑽孔在煤層底板下的灰岩中終止。但是鑽孔的孔斜及封孔資料不詳。如果該鑽孔封孔效果達不到要求,並且在煤層附近的具體位置不能准確確定,當與煤層底板下的含水層導通時,在巷道掘進及工作面回採的過程中,由於受采動的影響或直接對鑽孔的揭露,將會誘發涌水事故的發生,對煤礦的安全生產帶來較為嚴重的影響。
在該鑽孔附近只有一條正在掘進的獨頭巷道,因此採用礦井瞬變電磁法超前探測技術在探測過程調整了發射、接收天線與巷道底板的夾角,完成了向巷道頂板、順層和巷道底板的探測任務;查明了巷道迎頭正前方110m以內、前方底板60m以上、頂板60m以下一個錐形體積范圍內地層介質的視電阻率變化情況。
圖6-20為採用矩形成圖方法繪制的視電阻率等值線圖:圖中上面橫坐標為在巷道內相對於1號測點的相對距離(m),即先設計各測點的間距為5m;下面橫坐標為巷道內布置的測點標號,縱坐標為沿探測方向的探測距離(m)。實際上巷道迎頭斷面的寬度3~6m,標號為2~10的距離最大為6m,在數據採集過程中,巷道迎頭附近標號為1,2,10和11的4個測點位置已經利用工字鋼或金屬錨網支護好,而金屬體對礦井瞬變電磁法探測的數據會產生較大幹擾。因此,這些測點的資料對探測結果的解釋又產生不利的影響,一般作為背景值進行處理。
圖6-21為採用扇形成圖方法繪制的視電阻率等值線圖:將每個測點探測的數據按實際位置坐標繪在平面圖上,橫坐標為以巷道中點為中心點向兩側的實際寬度(m),縱坐標為相對於巷道迎頭的實際探測距離(m)。另外由於巷道迎頭斷面的寬度一般為3~6m,為了有效利用5~7號這3個測點的數據,將巷道的寬度按一定比例進行加寬。這樣可准確計算出圖中任意一點到巷道迎頭的具體距離。在巷道迎頭正前方55m,左側30m有一個圓形的異常區域,在視電阻率值為7Ω·m的等值線內又顯示出一個更低的視電阻率值即6.3Ω·m對應等值線。該異常區解釋為鑽孔的反映,其位置與地面鑽孔的位置基本一致,說明該鑽孔的孔斜度較小。根據礦井瞬變電磁法在該礦區探測的經驗可知,當視電阻率值小於4Ω·m時,其富水性較強。因此,可判斷該鑽孔在煤層附近富水性較弱,沒有與深部的灰岩水直接導通,鑽孔封孔效果較好。但是由於受鑽孔對地層破壞的影響,周圍地層的視電阻率值呈低阻反映,隨著到鑽孔距離的增大,地層的視電阻率值逐漸穩定。該結果在煤層回採過程中被驗證,鑽孔的實際揭露位置位於當時探測迎頭正前方53~54m,左側31~32m范圍內,鑽孔中心點位置與探測成果圖中的中心點位置誤差不到2m。
圖6-20 超前探測視電阻率斷面圖
圖6-31 視電阻率等值線剖面圖(a)掘進頭1;(b)掘進頭2
⑷ 探放水十六字原則是什麼
答: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探後采。
一、探放水原則
1)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十六字方針,還必須做到「有疑必停」的探放水原則。
接近積水地區掘進或排放被淹井巷和積水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並採取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水眼的稀密布置和超前距離,應根據水頭高低、煤(岩)層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設計中具體規定。
2)掘進工作面遇到下列情況之時,必須確定探放水線進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區或相鄰煤礦時,井巷出水點位置,有積水井巷及采空區的積水范圍、標高和積水量,必須繪制在採掘工程平面圖上。在水淹區域應標出探水線的位置。掘到探水線位置時,必須探水前進。
(2)有與溶洞、含水層及與之有水力聯系的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時,必須查出其位置,並按規定留設防水煤柱。巷道必須穿過上述構造時,必須探水前進。如果前方有水,應超前預注漿封堵加固,必要時預先建築防水閘門或採取其他防治措施。
3)探放水注意事項:
(1)安裝鑽機探水前,要遵守下列規定:
a.加強鑽場附近的巷道支護,並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
b.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探水鑽孔位於巷道低窪處時,必須配備與探放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設備。
c.在打鑽地點或附近安設專用電話。
d.測量和防突人員必須親臨現場,依據設計,確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鑽孔數目。
(2)預計水壓較大的地區,探水鑽進之前,必須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閘閥,進行耐壓試驗,達到設計承受的水壓後,方准繼續鑽進,特別危險的地區,應有躲避場所,並規定避災路線。
(3)鑽孔內水壓過大時,採用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鑽進,並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4)鑽進時,發現煤岩松軟、片幫、來壓或鑽孔中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鑽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桿,現場負責人員應立即向調度室報告,並派人監測水情,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後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5)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體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老空積水區高於探放水點位置時,只准用鑽機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須打中老空水體,並要監視放水全過程,核對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鑽孔接近老空,預計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湧出時,必須有瓦檢查員或礦山救護隊員在現場值班,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程規定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並報告礦調度室,及時處理。
(6)鑽孔放水前,必須估計積水量,根據礦進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時,必須設專人監測鑽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水壓、做好記錄。若水量突然變化,必須及時處理,並立即報告礦調度室。
(7)恢復被淹井巷前,必須有礦山救護隊檢查水面上的空氣成分,發現有害氣體,必須及時處理。排水過程中,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氣體突然湧出的可能,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二、探放水設計
(1)探水鑽孔應保持適當的超前距、幫距和密度。探水工作採用「探水——掘進——探水」方式進行,探水鑽孔為巷道掘進探明一段安全距離後,巷道允許掘進一段距離,然後再探再掘,確保掘進安全。
a.超前距:為探水鑽孔終孔位置應始終超前掘進工作面的一段距離,一般採用20m
b.鑽孔密度(孔間距):指允許掘進距離終點橫剖面上,探水鑽孔之間的間距,一般不超過3m,以免漏掉積水區,本礦可取2m。
c.幫距:為使巷道兩幫與可能存在的水體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即呈扇形布置的最外側探水孔所控控制的范圍與巷道幫的距離,其值與超前距相同,取20m。
d.煤層平巷鑽孔布置:主要是探巷道上幫小窯老空水,鑽孔呈半扇形布置在巷道上幫。薄煤層一般布置3組,每組布置1—2個孔;厚煤層一般布置3組,每組不少於3個孔。
由於本礦屬於中厚煤層,故鑽孔布置3組,每組3個孔,鑽孔之間的夾角為8.5°。
(2)傾斜煤層下山巷道鑽孔布置:鑽孔呈扇形布置在巷道前方,薄煤層一般布置5組,每組1-2個孔。厚煤層一般布置5組,每組不少於3個孔,且每組鑽孔至少有一孔見頂或底。
本礦屬於中厚煤層,故鑽孔布置5組,每組3個孔,鑽孔水平及傾斜之間的夾角為8.5°。
(3)副斜井鑽孔布置成扇形,每組3個,超前距控制20m,循環進行。
三、探放水設備型號及數量
配備ZDY-650煤礦用坑道鑽機、KHYD140煤礦岩石鑽機各一台。
四、探水方法
1)探水起點
(1)若本礦井造成的水災清楚,壓力不小於1MPA時,探水線至積水區的最小距離:煤層中不小於30米,岩層中不小於20米;造成的水災不清楚時,探水線至推斷積水區的距離不小於60米。
(2)掘進巷道附近有斷層或陷落柱時,探水線至承計煤柱線的距不小於60米。
(3)巷道的掘進控制20m的超前距離。
2)鑽孔深度及超前距離
探水鑽孔眼底至掘工作面的距離不得小於20米的超前距離(薄煤層不得小於6米,岩層中不得小於5—10米),鑽孔深度一般在40米左右(如此一次打孔後,可連續採掘20—30米)。
3)鑽孔直徑
從既探、排有效,雙能防止沖垮煤壁和放水過大的原則出發,孔徑不大於70mm為宜。
4)鑽孔布置與孔數
(1)老塘探水:探後掘進停掘處的鑽孔眼距不得超過3米,以防漏探。
(2)探斷層水:開孔位置必須在放水煤柱外和斷層應力影響帶以外,以防止煤岩破碎出水後,不易控制。
(3)鑽孔個數以保證必要的密度為原則,一般不得少於3個。
五、探放水的安全措施
(1)探水前加固探水工作區支架,背好幫頂,以免壓力沖垮煤壁和支架。
(2)清理巷道,保證安全撤退路線暢通無阻;
(3)保證水溝暢通,並有適當的坡度和斷面,水倉和排水設備要有足夠的容量和能力。
(4)探水地點要安裝電話,與所有可能受水威脅的工作地點連通,並事先制定好撤退路線,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打鑽過程中,如發現煤、岩松軟或沿鑽桿向外流水超過打鑽正常供水量時,要立即停止打鑽(不能移動或拔出鑽桿),派人監視水情並報告礦調度室,如果情況危急,要立即通知所有受威脅地點撤人,並採取應急措施。
(6)鑽孔接近采空區,可能有害氣體湧出,必須隨時進行有害氣體監測;探水點通風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
綜合以上為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探後采。
⑸ 什麼叫超前勘探孔
為進一步查清重要構造物及路基的工程地質條件,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要求對本項目施工前進行地質鑽探工作,其目的是為工程地基處理提供准確參數,為確定樁長提供定量計算指標,為岩溶處理措施提供地質依據
⑹ 同行的朋友們好 我想問一下探放水規定中的探水鑽終孔水平間距3米是指的允許掘進距離還是超前距的終孔距離
不要誤解,應該是終孔位置處滿足鑽孔之間平距3米,這樣形成的鑽孔密度版較大,不至於疏漏。地權毯式打鑽孔啊。
第九十四條 布置探放水鑽孔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一)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鑽孔水時,探水鑽孔成組布設,並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豎直面內呈扇形。鑽孔終孔位置以滿足平距3 m為准,厚煤層內各孔終孔的垂距不得超過1.5 m;
(二)探放斷裂構造水和岩溶水等時,探水鑽孔沿掘進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鑽孔不得少於2個;
(三)煤層內,原則上禁止探放水壓高於1 MPa的充水斷層水、含水層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確實需要的,可以先建築防水閘牆,並在閘牆外向內探放水;
(四)上山探水時,一般進行雙巷掘進,其中一條超前探水和匯水,另一條用來安全撤人。雙巷間每隔30-50 m掘1個聯絡巷,並設擋水牆。
⑺ 煤礦安全規程探放水超前距一般為多少
一般情況下,厚礦體為20m,薄礦體不小於5m。
從探水起點向探水方向打鑽,一次打透積水的情況是比較少的。因此,在超前探水的過程中,常常是探水—掘進—探水循環地進行。探水鑽孔的最終位置,始終應保持超前掘進工作面一段距離。超前距離的長度取決於礦體厚度。
因積水范圍不可能掌握十分准確,在通常情況下,探水起點至可疑水源應有足夠的距離,一般以75~150m為宜。
(7)超前探水的好的設備擴展閱讀
探放水鑽孔布置原則:
探老空水探水鑽孔應成組布設,並在平面圖上呈扇形。鑽孔終孔位置以滿足平距3m為准,厚煤層內各鑽孔終孔的垂距不得超過1.5m。探放斷層水的鑽孔,必須沿掘進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鑽孔不得少於2個,探水鑽孔終孔直徑一般不得大於58mm。
探放大范圍老空水或由最低點探放老空水時,探水鑽機必須具有孔口控水裝置,孔口管安裝方法具體操作時要依水壓大小和煤柱而定。孔口管外側要安裝閥門和測壓表。
當巷道由高向低掘進,與老空積水區平行時,可用長釺子邊探邊掘,打超前探眼,逐步探放降低水壓,消除上部老空水水害。老塘老硐被疏干後的殘存積水體,可用長鑽桿邊探邊掘,探3m,掘進1m。
⑻ 制定採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什麼和記錄健全
井下探放水管理規定
一、井下探放水原則
1、地測部門根據生產計劃做好水害分析預報,在巷道掘進到達探水位置前15天,地測部門發放探水通知單或探放水設計,施工單位接到通知後要編制專門的探放水措施。
2、在受水威脅的地區,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
3、在接近水害威脅或積水區時,施工單位做好超前探放水工作,防止潰水造成事故。
4、在下列情況下必須進行超前探水:
採掘工作面接近采空區積水時;巷道接近含水斷層、陷落柱時;採掘工作面接近未封閉或封閉不良導水鑽孔時;採掘工作面有明顯出水徵兆時。
5、當生產安全受到水害威脅而又未採取探放水安全措施時,地測部門有權責令施工單位停止施工。
探放水的類型、范圍的確定
1、探放老空水
由最低點探放老空水時,在採掘工程平面圖上標明積水區邊界及其最低點的具體位置和積水外緣標高。積水邊界距放水線距離不小於20m。積水邊界外推60m作為警戒線。工作面進入警戒線後,必須超前探水;到達放水線後,停止掘進,進行打鑽放水,在確認積水已被放完後才允許繼續掘進。
巷道由高向低掘進,與老空積水區平行,探上部采面老空水,探水鑽孔布置應根據煤柱厚度嚴格控制老空水頭降低高度,嚴格執行打超前探眼,邊探邊掘。
2、探放斷層
水井巷通過導水或可能導水斷層前必須超前探水,探水線至斷層交面線的最小距離不得小於20m,陷落柱探水線不小於60m。
3.探放鑽孔水
對封閉不良的鑽孔,在距鑽孔20m應採取超前探水或其他防範措施。
⑼ 什麼是礦井超前探水,什麼情況下必須探水
超前探水指在某些地區,不能確保沒有水害威脅時,在採掘工作之前必須進行探水,專進一步探屬明水文情況,確切掌握水源的位置和距離。這是預防突然涌水的重要措施。所以,《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每一礦井必須做好水害分析預報,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 採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確定探水線,進行探水,確認無透水危險後,方可前進。 (1)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鄰煤礦時。 (2)接近水文地質復雜的區域,並有出水徵兆時。 (3)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溶洞或陷落區時。 (4)打開隔離煤柱放水時。 (5)接近可能同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時。 (6)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鑽孔時。 (7)接近有水的灌漿區時。 (8)底板原始導水裂隙有透水危險時。 (9)接近其他可能出水的地區時。
⑽ 煤礦井下生產中,哪些情況需要超前探放水
在以下的情況下需要超前探放水
(1)巷道掘進接近小窯老空區
(2)巷道接版近含水斷層
(3)巷道接近或需要穿過強含權水層
(4)上層采空區有積水,在下層進行採掘工作,兩層間垂直距離小於采厚的40倍或小於掘進巷道高度10倍時
(5)採掘工作面接近各類防水煤柱時
(6)採掘工作面有明顯出水徵兆時。
探放水是指包括探水和放水的總稱。
探水是指采礦過程中用超前勘探方法,查明採掘工作面頂底板、側幫和前方等水體的具體空間位置和狀況等,其目的是為有效地防治礦井水做好必要的准備。放水是指為了預防水害事故,在探明情況後採取鑽孔等安全方法將水體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