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污水處理費收取通知
這個要接合當地環保要求來評定,同時要結合水量、水質,看您是自己處理,還是讓污水處理廠處理。這個費用您都需要了解。
⑵ 向政府收取污水處理費用的報告
我污水處理站運行至今已有X個年頭。。。。
處理效率。。。。。
年處理cod。。回。。氨答氮。。。。
運行需要成本,。。。。。
望政府出資。。。。。
解決當下困難。。。。。
人民還要生活。。。。。
老百姓需要我們。。。。。
⑶ 關於調整武威城區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的批復(武市價[2013]111號)
武威市物價局:
你局《關於調整武威城區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的請示》(武市價〔2013〕65號)和《關於調整武威城區污水處理費收費標准有關情況的報告》(武市價〔2013〕101號)收悉。為保障你市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促進污染物減排和環境保護,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要求,鑒於你市已按規定履行了成本監審、召開聽證會、上報市政府研究等規定程序,經研究, 現就你市城區污水處理費收費標准及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同意調整你市污水處理費收費標准。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標准調整為0.8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標准調整為1.24元/立方米,加權平均為 0.98元/立方米。收文後你局要及時向市政府匯報,具體出台時間由你市考慮物價穩定的影響因素和物價調控目標的要求擇機確定。實施前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報道和關注社會反響,使此項收費政策平穩順利實施。
二、加強污水處理運行和財務收支管理。你市污水處理單位成本較高,污水處理費標准提高後,相關部門要督促企業加強運行管理,不斷優化生產工藝,降低運行成本,提高污水處理的能力、效率和質量。收取的污水處理費應全部用於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和維護,要單獨列賬,不得挪作他用。你市要做好日常監管工作,確保收費收入專項用於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對收支情況省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每年進行督查。
三、強化徵收措施,努力提高收繳率。你市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採取有效措施,加大污水處理費徵收力度,做到應征全征,堅決杜絕拖欠、漏征和流失,提高收繳率。自備水源用戶也要按本批復規定的收費標准收繳城市污水處理費。
四、落實對弱勢群體的補貼政策。污水處理費標准調整後,對低收入群體要採取扶持政策,制定補貼或優惠辦法,緩解因調價增加負擔的矛盾。
五、確保污水全收集全處理。污水處理費是節能減排的重要價格政策,此次收費標準的調整,充分考慮了你市污水處理單位運行和節能減排的需要。你市要按國家和省上節能減排的政策要求做好污水處理工作,切實做到達標排放。
六、實行污水處理費跟蹤動態管理。你市污水處理單位在收費前要到省發展改革委申請辦理《甘肅省經營性服務收費登記證》,依法亮證收費,並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費標准,自覺接受監督。污水處理單位每年1月份要將上年污水處理費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在線檢測運行等情況報送省發展改革委。
七、污水處理單位應按國家和省上要求改製成獨立的企業法人,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為污水處理費政策的有效執行創造條件。鼓勵實行供水和排水一體化管理,有效降低運營成本,充分發揮減排效益。
八、未經省發展改革委同意,不得將本批復收費標准用作向金融機構質押貸款融資的依據。
九、按價格分級管理許可權規定,縣級污水處理費標准由市審批,為此,你市要按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和節能減排的要求制定和調整,不斷加強管理,嚴格審批程序,並將審批結果及時報送省發展改革委。
十、你市水資源短缺,要研究制定中水利用相關政策,切實提高水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十一、你市要加強對污水處理費收費標准等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價格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嚴肅查處。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3年6月20日
抄送:省建設廳,省環保廳。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3年6月20日印發
⑷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污水處理費應該怎樣收取呢
各地標准不完全一樣。
最好咨詢你當地的非稅收入管理局或是物價局。
⑸ 污水處理費 是怎樣收取的
我們南寧市是加到水價裡面一同收取的,用1噸自來水,就收1噸污水處理費,用版5噸自來水,就收5噸污水處權理費,如此類推。
污水處理費各地收費標准不一,南寧市每立方米污水處理費是0.8元。對低收入群體實行減免,對「五保戶」按0.25元收費標准執行;對低保對象減半收取。
⑹ 給外單位下發徵收污水處理費的通知怎麼寫
手續費是財政給你們供水公司的費用吧。應該就是你們代收污水處理費的報酬吧。記入到收入當中啦。
⑺ 襄陽市污水處理費收費標准,什麼時候開始收取
請參考如下資料
近日,襄陽城區污水處理費從本月起執行新標准,居民收費調整至0.95元/立方米,非居民調整至1.40元/立方米。
據介紹,目前襄陽用水價格分為兩大部分,一是供水價格,二是污水處理費,兩者相加則是實際繳納的「到戶價格」。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和住建部2015年下發的《關於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在2016年底前,全國設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准原則上每立方米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95元,非居民不低於1.4元。
此次,經由省物價局和財政廳批准,襄陽決定按照最低收費新規,從2016年3月1日起,對襄陽市區污水處理費收取標准進行調整。調整的標準是居民由現行的每立方米0.8元調整為0.95元,非居民由現行的0.8元調整為1.4元,對社會福利機構仍然按0.8元執行。
據了解,以往執行的襄陽城區污水處理費收費標准為0.8元/立方米,所有用戶均執行同一標准。本次調整則本著「污染付費,公平負擔」的原則,主要拉高了工業企業、行政企事業單位的收費標准,對於普通居民用水的污水處理費標准變動不大,並不會對市民日常生活帶來太大影響。污水處理收費標准提高後增加的收入,則主要用於城區污水管網的建設和環境污染治理。
襄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王文峰說,市區的按照每戶家庭三口人,每個月17立方米的用水標准,執行新標準的話,每個月新增支出2.55元左右,每年新增支出是30元左右。
⑻ 水費以後含污水處理費了,大家都看到通知了么
水費早就含污來水處理費了。
水費是使自用供水工程供應的水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向供水單位繳納的費用。原則上不包括污水處理費。
同時,污水處理費是由污染製造方交納想費用,根據《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三條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並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
第四條 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
第五條 鼓勵各地區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合理分擔風險,實現權益融合,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
第六條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和上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⑼ 撫價發(2010)27號文件內容,想知道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對象
撫價發 2010 27號只有徵收標准,沒有徵收對象。
根據《撫順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辦法》第二條,污水費徵收對象為:凡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直接或間接向接納、輸送城市降水、污(廢)水的管網、溝(河)渠、泵站、起調蓄功能的人工或天然池塘以及污水處理廠、污水和污泥處置及其相關設施排放生產、生活污(廢)水的單位和個人,均應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
撫價發[2010]27號
關於調整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的通知
各區物價局、財政局、城建局,市直有關部門:
為保障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排水管網建設、運行和維護,改善生態環境,根據省政府《轉發省物價局關於運用價格杠桿促進經濟發展指導意見通知》(遼政辦發[2008]92號)文件和省政府要求,省物價局、財政廳批准調整我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按照用水量計算,居民由每立方米0.50元調整為每立方米0.60元;非居民由每立方米0.70元調整為每立方米0.80元;特種行業仍執行每立方米1.00元。
二、繼續實行對低收入家庭的優惠政策,對城市低保戶,不徵收城市污水處理費。
三、各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時、足額做好城市污水處理費結繳工作。對居民仍實行自來水費和城市污水處理費一票收費辦法。
四、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調整後,徵收部門要強化管理,嚴格按《遼寧省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遼寧省政府令第235號)文件規定的徵收范圍和對象,依法收費,並制定具體措施,提高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率,除國家和省明確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減免城市污水處理費。
五、城市污水處理費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收費單位要及時到市物價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接受物價部門的年審和社會監督。
六、本通知自二○一○年五月二十日起執行。撫順市物價局、撫順市財政局、撫順市城建局《關於調整城市污水處理費標準的通知》(撫價發[2004]56號)文件同時廢止。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