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賽中後衛用腳回傳
Ⅰ 足球比賽中,守門員可以用手接後衛的回傳球用腳先碰下再用手抱,可以嘛
以前的規則可以。
但是,現在的規則是不允許的。根據國際足聯的比賽規則,本隊版隊員將球權故意踢還給本隊守門員後,守門員用手接球,裁判員應在接球地點判罰給對方間接任意球;
先用腳停下然後再用手接也是不允許的。
如果本隊隊員用身體上除腳以外的任何部位(不能用手!)故意將球踢還給守門員,守門員可以用手接。
這規則都執行有很長時間了。
Ⅱ 足球比賽後衛用腳回傳球,先用腳停球,對方前鋒過來時再用手拿是否違例
是違例 腳停了也不能用手拿 該判間接任意球
如果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違版反下列五種犯規中的權任何一種,將判給對方踢間接任意球:
*當手控制球時,在發出球之前行走四步以上;
*在發出球之後未經其他隊員觸及,再次用手觸球;
*用手觸及同隊隊員故意踢給他的球;
*用手觸及同隊隊員直接擲入的界外球;
*拖延時間。
Ⅲ 足球比賽中守門員先用腳接隊友回傳球之後能再用手抱球嗎
如果是隊友故意踢出的回傳球,則不管守門員有沒有先用腳接,都不能再用手抱球。
根據國際足聯的規則中對守門員的犯規規定如下:
用手控制球後在發出球之前持球超過6秒;
在發出球之後未經其他隊員觸及,再次用手觸球;
用手觸及同隊隊員故意踢給他的球;
用手觸及同隊隊員直接擲入的界外球。
注意第3條的規定中明確說明是故意踢回的球,其中踢就是指隊友用膝蓋以下部位回傳的球,膝蓋以上部位不在此列。同樣如果並非故意,也就是隊友用身體阻擋射門時造成折射或者解圍踢疵之類無意的情況也不在此列。
另外規定中並沒有提及先後順序或者例外情況,也就是說只要是同隊隊員故意踢回的球,不管是守門員用什麼部位先接觸過,只要用手觸球,就算作犯規。
在足球比賽中,隊友踢出的回傳球是否為故意是由主裁判主觀進行判斷。如果主裁判認為此回傳球帶有主觀性質,即比如後衛用腳挑球再用頭頂給守門員,也可以吹罰為犯規。
如今的國際比賽中,國際足聯旗下裁判一個重要的思路轉變就是要確保比賽更加流暢有觀賞性。如果比賽中守門員可以用腳接隊友回傳球之後能再用手抱球,無疑會有效的拖延比賽時間,比賽的進攻性和觀賞性一定會下降。
Ⅳ 足球比賽中守門員先用腳接隊友回傳球之後能再用手抱球嗎。求官方
守門員不可以用手去接本方隊員用腳故意的回傳球,不論是低平球還是高球,哪怕是在對版方半場直接權大腳踢回一個高的回傳球也不可以用手去接,這是明顯的回傳守門員的球,如果目標是守門員就不可以用手。如果前面隊員是大腳或低平回傳給自己的後衛,由於後衛的失誤而造成漏球而不是故意漏球的,可以用手接,因為中間有間接,用腳把球接下後再用手抱也是不允許的。本方隊員用大腿以上部位的回傳球則都可以用手去接。
另外守門員用手接到球後(不論是本方回傳還是對方的傳球或射門),如果守門員把球放在地上的話,就不可以再次拿起,一定要用腳踢出去,不論多危險也不可以再拿起,否則也要算犯規而判罰禁區內間接任意球。
Ⅳ 足球比賽中,自己後衛回傳門將球,門將先用腳停下,然後能用手抱嗎
腿部及其以下部位回傳,不能用手抱,即使對手逼上來也不能用手抱,此時的處理方法是向前大腳,或者直接向界外破壞;但腿及其以上部位回傳,門將可以先用腳停下來,然後用手抱,甚至直接用手抱。
Ⅵ 足球比賽中,什麼情況下是門將可以用手去接隊友用腳回傳的球
一。本方隊員刻意的用腳回傳給本方門將時,門將不能用手接但如果是本方隊員用胸版或頭頂回來的可權以用手接。二。擲界外球回傳門將時,門將不能用手接。以上兩種情形如果門將直接用手接球將被判罰在接球地點給與對方間接任意球。
三。本方隊員在因解圍不慎形成對本方球門射門時,門將可以用手撲球。
四。在大禁區外門將也不能用手接球。
Ⅶ 足球中後位可以把球回傳給門將
腳下回傳不能直接用手接,門將必須用身體某一部位碰一下才可以用手抱起來,你知道禁版區內任意球嗎,權那就是因為守門員用手接了回傳球(在禁區內)。球員可以用身體其他部位(手除外)把球傳給門將,門將就可以用手接。
Ⅷ 足球比賽中,守門員可以用腳接本隊隊員回傳球嗎
大約五抄六年前,室內五人襲制足球的相關規則是,只要球過了本方半場,再回傳給門將,門將是可以用腳接球的。但是這個規則已經發生了改變,規則條文調整的主要目的,是盡量限制回傳門將的行為,使得比賽更精彩,更緊湊。說到這里,想起一個經常被人問到的另一個關於五人制足球的規則:門將發球是否可以直接拋過半場。答案是:當然可以。但是要注意,如果門將扔出的球直接進入對方球門(無論是球門球還是活球),進球都是無效的。
Ⅸ 足球比賽中,後衛將球回傳給門將,門將先用腳停球,然後可以直接用手抱住嗎
用腳停住後可以用手抱.
但是回傳守門員後,直接用手拿球的話,就會被判犯規啦
Ⅹ 足球比賽中球員用腳顛起球用頭回給門將犯規嗎
你在一中球員用腳尖起了求用頭肥給您。
這樣應該不算犯規。
自己的要看你比賽過程。
如果比賽合格那麼即將可以充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