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朋友公司簽合同回款被挪用
Ⅰ 借用別人公司簽合同,款打入公司賬戶在轉給我,怎麼保證不被公司黑了
這點其實無法保證。所以必須找信任的公司
Ⅱ 別人用我們公司的名義簽合同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在他人冒用你公司名義簽訂合同,你公司沒有過錯的情況下,你公司不承擔責任。如果你公司同意他人以你公司名義簽訂合同,你公司按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Ⅲ 朋友用我公司的名義簽合同後跑路了請問我有什麼辦法可以起訴
如果有你公司蓋章,要擔責。否則不擔責。你擔責了,可告他貪污
Ⅳ 簽合同用的一家公司,蓋回款用的另外一家公司財務章,另外公司會不會受影響
有。合同蓋章時的合同章代表本公司,回款又蓋別的公司章是不對的,就比如張三欠本公司的款,而還款時是李四在還款。除非張三可以出據一份證明自己的款項李四已經幫自己還清。否則本公司還有有權利追究張三還款。
Ⅳ 我用別人的公司簽合同(我自己沒公司),但貨款客戶要付到公司的賬戶上,我該怎樣做,才能保障我的資金呢
合法啊。必須這么做。
合同取消後,貨款當然是退回對方賬戶的了。
至於對方款項來源,就不是你考慮的事了。
對方銀行會關注此事的。
Ⅵ 朋友有一單生意,在我公司走賬,就是以我公司的名義簽合同金額上百萬,我公司給提供發票,回款也進公司賬
也可以這么做。
但是要注意籌劃。
一、以公司的名義簽訂合同;
二、所有的內收支都要堅持合法的發票容入賬;
三、對朋友的收益以工資的形式支付給他,也可以以中介費的形式給他但這么做得憑發票入賬;
四、計算好此筆業務的各項稅款由誰負擔的問題要說清楚。
Ⅶ 以朋友公司名義簽合同走賬,結果錢到賬了不給我怎麼辦沒有跟我朋友簽訂任何協議
你要證明這筆款是你的咯。比如舉證數額上和你的賬目吻合,還有就是轉賬對方的證詞證明該筆款其實是要打給你的之類的。
Ⅷ 沒有和私營責任有限公司簽訂合同,私自拿走公司資金借給朋友算是職務侵佔罪嗎
職務侵佔罪是利用職務便利將公司財務據為己有的行為,你的這個案例應該算挪用資金罪。
但並不是只要借給朋友就構成挪用資金罪,得看你是否超過一萬元,是否三個月沒還,或者是否借給他人用於違法犯罪活動,
Ⅸ 我用朋友公司和開發商簽的合同,款到賬之後朋友不給我,用發律手段行嗎
呃 你這個 …基本用法律手段也沒有特別的用處 就名義人都不是自己 就很糟糕了 這個就沒有什麼有效手段可以爭取到了
Ⅹ 冒用他人公司簽合同會判刑嗎
冒用他人公司簽合同要看結果是什麼,如果是進行犯罪行為肯定是要判刑的,如果是進行合法貿易往來,則涉嫌違反公司法的規定,需要追究其法律責任。被冒充公司也可以依法要求其進行民事賠償。
根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條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義的,或者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義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締,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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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簽訂
一般要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步驟。
一、要約
為當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訂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議。提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在要約里,要約人除表示欲簽訂合同的願望外,還必須明確提出足以決定合同內容的基本條款。要約可以向特定的人提出,亦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
要約人可以規定要約承諾期限,即要約的有效期限。在要約的有效期限內,要約人受其要約的約束,即有與接受要約者訂立合同的義務;出賣特定物的要約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樣的要約或訂立同樣的合同。要約沒有規定承諾期限的,可按通常合理的時間確定。對於超過承諾期限或已被撤銷的要約,要約人則不受其拘束。
二、承諾
為當事人一方對他方提出的要約表示完全同意。同意要約的一方稱要約受領人,或受要約人。受要約人對要約表示承諾,其合同即告成立,受要約人就要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對要約內容的擴張、限制或變更的承諾,一般可視為拒絕要約而為新的要約,對方承諾新要約,合同即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