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化市城區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1. 居民水費污水處理費什麼意思
居民水費污水處理費:是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按照規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處理的有償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以保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的正常運行。
污水處理費,主要有兩種類型:
1、一種是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託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也即居民水費污水處理費。
2、另一種是一些企業和個人集中處理生產或生活污水而交納的污水處理費,對這部分污水處理費,國家將從財政上給予補貼。
通常情況下,污水處理費包含在水費裡面。水費包括基本水費、城市附加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建設費、省專項費。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
(1)綏化市城區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2015年2月,財政部發布《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並將於3月1日起施行,規定:
第三條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並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
第八條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稱繳納義務人),應當繳納污水處理費。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並已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排污費。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的污水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排放標準的,依法進行處罰。
2. 政府收取居民用水排污費是否合理
不合理。
首先要弄清兩個概念,即排污費和污水處理費。
目前國家只對單位和工廠徵收排污費,不對居民徵收,而對居民用水徵收污水處理費。這是有根據的,但是因為各地水價不同,收費標准也不同,我們這里每噸水2.25元,其中包含0.65元的污水處理費費和0.15元的水資源費。所以如果對居民用水徵收排污費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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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徵排污費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國家海洋局四部委發布《關於停徵排污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要求,為做好排污費改稅政策銜接工作,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停徵排污費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
其中,排污費包括:污水排污費、廢氣排污費、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排污費、雜訊超標排污費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包括:生產污水與機艙污水排污費、鑽井泥漿與鑽屑排污費、生活污水排污費和生活垃圾排污費。
《通知》指出,各執收部門要繼續做好2018年1月1日前排污費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徵收工作,抓緊開展相關清算、追繳,確保應收盡收。排污費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的清欠收入,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中央和地方國庫。
《通知》要求,各執收部門要按規定到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票據繳銷手續。
《通知》指出,自停徵排污費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之日起,《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減免及緩繳排污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03〕38號)、等有關文件同時廢止。
3. 污水處理費 是怎樣收取的
我們南寧市是加到水價裡面一同收取的,用1噸自來水,就收1噸污水處理費,用版5噸自來水,就收5噸污水處權理費,如此類推。
污水處理費各地收費標准不一,南寧市每立方米污水處理費是0.8元。對低收入群體實行減免,對「五保戶」按0.25元收費標准執行;對低保對象減半收取。
4.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這是必須的。國家目前正在醞釀出台環保稅,對排污通過征稅的方式對排污行為加以約束,同時積累更多的治污經費,促進環保事業的不斷發展。
5. 污水處理費如何征稅
《污水處理費徵收來使用管理辦法》自(財稅[2014]151號)第十三條
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在發票中單獨列明污水處理費的繳款數額。
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征繳入庫。
污水處理費由排水主管部門負責徵收。市和區縣按照污水處理費徵收級次,實行分級管理。
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市和區縣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使用市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作為收費憑證。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應直接繳入同級國庫。
拓展資料:
2014年12月31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以財稅〔2014〕151號印發《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徵收繳庫、使用管理、法律責任、附則5章38條,由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關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參考資料:網路-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6. 撫價發(2010)27號文件內容,想知道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對象
撫價發 2010 27號只有徵收標准,沒有徵收對象。
根據《撫順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辦法》第二條,污水費徵收對象為:凡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直接或間接向接納、輸送城市降水、污(廢)水的管網、溝(河)渠、泵站、起調蓄功能的人工或天然池塘以及污水處理廠、污水和污泥處置及其相關設施排放生產、生活污(廢)水的單位和個人,均應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
撫價發[2010]27號
關於調整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的通知
各區物價局、財政局、城建局,市直有關部門:
為保障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排水管網建設、運行和維護,改善生態環境,根據省政府《轉發省物價局關於運用價格杠桿促進經濟發展指導意見通知》(遼政辦發[2008]92號)文件和省政府要求,省物價局、財政廳批准調整我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按照用水量計算,居民由每立方米0.50元調整為每立方米0.60元;非居民由每立方米0.70元調整為每立方米0.80元;特種行業仍執行每立方米1.00元。
二、繼續實行對低收入家庭的優惠政策,對城市低保戶,不徵收城市污水處理費。
三、各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時、足額做好城市污水處理費結繳工作。對居民仍實行自來水費和城市污水處理費一票收費辦法。
四、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調整後,徵收部門要強化管理,嚴格按《遼寧省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遼寧省政府令第235號)文件規定的徵收范圍和對象,依法收費,並制定具體措施,提高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率,除國家和省明確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減免城市污水處理費。
五、城市污水處理費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收費單位要及時到市物價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接受物價部門的年審和社會監督。
六、本通知自二○一○年五月二十日起執行。撫順市物價局、撫順市財政局、撫順市城建局《關於調整城市污水處理費標準的通知》(撫價發[2004]56號)文件同時廢止。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7. 污水處理費的增值稅適用稅率是多少
污水處理費是沒有增值稅的。根據《關於污水處理費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規定,為了切實加回強和改進城市答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步伐;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36號)的規定,對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託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
(7)綏化市城區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污水處理費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以及污水處理費的代征手續費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 繳入國庫的污水處理費與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統籌使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提供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的單位支付服務費。服務費應當覆蓋合理服務成本並使服務單位合理收益。
8. 污水處理費是什麼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並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四條 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
第五條 鼓勵各地區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合理分擔風險,實現權益融合,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
第六條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和上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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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7年,濟南就已根據省政府相關要求,制定出《濟南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至今一直按此要求實施。
「這一辦法主要確定了該費用徵收主體是市市政公用局,徵收范圍是全市城區范圍內所有用水戶,同時確定了『收支兩條線』的原則。」
市政公用部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用水戶將污水處理費繳到銀行,再由銀行通過自動分離系統將這部分費用分流到財政專用賬戶,實現專款專用,專門用來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進行運行、維護和管理等。
據了解,濟南目前每年徵收的污水處理費基本穩定在1.5億元左右,但仍不能完全滿足相關設施的運行和管理成本投入。
2015年2月,山東省住建廳發布信息,鼓勵各地區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目前濟南的水質凈化一至四廠,及高新區水質凈化廠,均是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運作。
9. 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補償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成本,並合理盈利回的原則核定。污水處理費答的所征稅種是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污水處理費收費者和繳費者是合同關系,或委託關系。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費包含在水費裡面。水費包括基本水費、城市附加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建設費、省專項費。 (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