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污水處理信息系統
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管理工作考核。
第三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水務廳(局)、市政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內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
第四條 考核採取日常監管、現場核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五條 考核指標主要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污水處理率、處理設施利用效率、污染物削減效率以及監督管理指標。
第六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於每年5月前,對上一年度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於每年3月前完成上一年度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自查報告並報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自查內容除考核指標外,還應包括城鎮污水處理規劃編制和執行、城鎮污水處理監管制度和落實、污水處理收費、污水處理水質監測、重大安全事故等情況。 第七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制定考核評分細則,具體評分細則參見附件。考核結果採用百分制記分,分為優(≥85分)、良(<85分,≥70分)、中(<70分,≥60分)、差(<60分)四個等級。對考核結果為優的將給予表彰,對考核結果為差的,認定為未通過年度考核,並給予通報。
未通過年度考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在30天內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做出書面報告,並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第八條 對在考核工作中瞞報、謊報和造假的地區,予以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要嚴肅處理。
第九條 本辦法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省、自治區、直轄市城鎮污水處理考核評分細則 2、36個大中城市污水處理考核評分細則
一、考核總分計算
考核指標包括:設施覆蓋率、城鎮污水處理率、處理設施利用效率、主要污染物削減效率和監督管理指標。考核採用百分制,考核總分為各項考核指標分值之和。
二、考核指標分值計算
(一)設施覆蓋率(25分)
設施覆蓋率分值按所轄設市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設施建成率加權計算。計算公式如下:(略)
所轄市縣設施建設情況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
(二)城鎮污水處理率(20分)
城鎮污水處理率分值計算公式如下:(略)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量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本年度數據;其它
設施污水處理量和污水排放總量依據《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上一年度數據。考慮到污水處理率統計的復雜性,可根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率的實際情況,對污水處理率最高得分作適當調整。
(三)處理設施利用效率(20分)
處理設施利用效率分值按不同運行負荷率對應的實際處理水量加權計算。計算公式如下:(略)
運行負荷率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
(四)主要污染物削減效率(20分)
污染物削減效率分值按不同的污染物削減效率的削減總量加權計算。計算公式如下:(略)
主要污染物削減量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
(五)監督管理指標(15分)
監督管理指標分值按「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上報分值和水質化驗管理分值加和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監督管理分值=數據上報管理分值+水質化驗管理分值
1、數據上報管理分值(9分)
數據上報管理分值=在建項目分值+運行項目分值(略)
其中,上報率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
2、水質化驗管理分值(6分)
水質化驗管理分值計算公式如下:(略)
其中,上報率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取各指標項實報期數與應報期數之比。
3、在專項檢查、抽查中,發現上報數據存在弄虛作假現象的,每一項扣3分,直至將總分15分全部扣凈。
請參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的《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暫行辦法》
㈡ 污水官網工程質量評估依據有哪些
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暫行法第一條為加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及有關規定,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適用於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管理工作考核。第三條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水務廳(局)、市政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內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第四條考核採取日常監管、現場核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第五條考核指標主要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污水處理率、處理設施利用效率、污染物削減效率以及監督管理指標。第六條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於每年5月前,對上一年度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於每年3月前完成上一年度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自查報告並報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自查內容除考核指標外,還應包括城鎮污水處理規劃編制和執行、城鎮污水處理監管制度和落實、污水處理收費、污水處理水質監測、重大安全事故等情況。第七條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制定考核評分細則,具體評分細則參見附件。考核結果採用百分制記分,分為優(≥85分)、良(<85分,≥70分)、中(<70分,≥60分)、差(<60分)四個等級。對考核結果為優的將給予表彰,對考核結果為差的,認定為未通過年度考核,並給予通報。未通過年度考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在30天內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做出書面報告,並提出限期整改措施。第八條對在考核工作中瞞報、謊報和造假的地區,予以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要嚴肅處理。第九條本法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第十條本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附件:1、省、自治區、直轄市城鎮污水處理考核評分細則2、36個大中城市污水處理考核評分細則一、考核總分計算考核指標包括:設施覆蓋率、城鎮污水處理率、處理設施利用效率、主要污染物削減效率和監督管理指標。考核採用百分制,考核總分為各項考核指標分值之和。二、考核指標分值計算(一)設施覆蓋率(25分)設施覆蓋率分值按所轄設市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設施建成率加權計算。計算公式如下:(略)所轄市縣設施建設情況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二)城鎮污水處理率(20分)城鎮污水處理率分值計算公式如下:(略)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量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本年度數據;其它設施污水處理量和污水排放總量依據《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上一年度數據。考慮到污水處理率統計的復雜性,可根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率的實際情況,對污水處理率最高得分作適當調整。(三)處理設施利用效率(20分)處理設施利用效率分值按不同運行負荷率對應的實際處理水量加權計算。計算公式如下:(略)運行負荷率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四)主要污染物削減效率(20分)污染物削減效率分值按不同的污染物削減效率的削減總量加權計算。計算公式如下:(略)主要污染物削減量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五)監督管理指標(15分)監督管理指標分值按「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上報分值和水質化驗管理分值加和計算。計算公式如下:監督管理分值=數據上報管理分值+水質化驗管理分值1、數據上報管理分值(9分)數據上報管理分值=在建項目分值+運行項目分值(略)其中,上報率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2、水質化驗管理分值(6分)水質化驗管理分值計算公式如下:(略)其中,上報率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取各指標項實報期數與應報期數之比。3、在專項檢查、抽查中,發現上報數據存在弄虛作假現象的,每一項扣3分,直至將總分15分全部扣凈。請參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的《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暫行法》
㈢ 智慧水務的智慧水務的應用
污水處理行業作為國家新興戰略產業之一——節能環保產業中的重要內容受到廣泛關注,國家「十二五」規劃也對城鎮污水處理提出更高要求,並明確要求縣級鎮、尤其是重點鎮必須建立污水處理廠,市場上產生許多全國性和區域性的大型水務集團公司,有些集團公司擁有全國各地上百家的污水處理項目。大量污水處理廠的建成運營對國內污水運營管理能力和相關資源提出挑戰,而其地域分布的廣泛性又對集團公司管理手段提出更高要求。
基於物聯網、雲計算的城市污水處理綜合運營管理平台為污水運營企業安全管理、生產運行、水質化驗、設備管理、日常辦公等關鍵業務提供統一業務信息管理平台,對企業實時生產數據、視頻監控數據、工藝設計、日常管理等相關數據進行集中管理、統計分析、數據挖掘,為不同層面的生產運行管理者提供即時、豐富的生產運行信息,為輔助分析決策奠定良好的基礎,為企業規范管理、節能降耗、減員增效和精細化管理提供強大的技術支持,從而形成完善的城市污水處理信息化綜合管理解決方案。
武漢市污水處理綜合運營管理平台,依託雲計算技術構建、利用互聯網將各種廣域異構計算資源整合,以形成一個抽象的、虛擬的和可動態擴展的計算資源池,再通過互聯網向用戶按需提供計算能力、存儲能力、軟體平台和應用軟體等服務。系統可以對污水處理企業的進、產、排三個主要環節進行監控,將下屬提升泵站和污水處理廠的水量、水位、水質、電耗、葯耗、設備狀態等信息通過雲計算平台進行收集、整合、分析和處理,建立各個環節的相互規約模型,分析生產環節水、電、葯的消耗與處理水排水、生產、排放之間的隱含關系找出污水處理廠的優化生產過程管理方案,實現對污水處理企業生產過程的實時控制與精細化管理,達到規范管理、節能降耗、減員增效的目的。 智慧城市的提出各大城市紛紛響應,成都也不例外。智慧成都的核心建設點之一就是建設智慧水務,利用水務物聯網技術更加高效的管理城市水資源。
水是人類生活的源泉而隨著城市的發展水污染問題也越來越嚴重,水資源監管和治理成為城市發展的一大困擾,水質監控不及時、水災預警不及時更是直接關繫到民生問題。而智慧水務的發展則能非常及時、准確的解決問題。
假設一個地方下了一場暴雨,當地的水務、防汛部門往往會手忙腳亂。倘若有一個覆蓋全域的水務物聯網,在區域中心的監控指揮室里,就可以把各種情況、數據看得一清二楚,那該多好?
別以為這樣的場景還只是想像。我市新津縣已經在全省率先做到了。
據悉,圍繞水務三大任務(防汛抗旱、水資源調度和水環境治理),新津縣在全省第一個探索建立了「水務物聯網」系統,截止目前已投資518萬元完成一期8個監測站點建設,實現水資源、水環境、水安全的系統化管理,初步形成了新津縣智能化水務信息系統。今年內,該縣還將盡快啟動新津縣水資源監測管理系統二期工程項目,進一步整合資源,實現信息共享,形成集水質監測、防洪抗旱和城市管理的綜合指揮平台,為經濟社會持續發展提供信息化服務。
實時監控 數據15分鍾自動刷新
美麗的南河邊,鬱郁蔥蔥的樹木掩映著一個不起眼的鐵箱子。打開箱門,DO(溶解氧)、COD(化學需氧量)、BOD(生化需氧量)……儀表盤上,各種數據映入眼簾。據工作人員介紹,這就是目前最先進的自動監測儀了。
筆者看到,監測儀一頭有一根管道連接到河流中,依靠信息感測器和自動監測設備,便可實現數據自動、快速生成。「這裡面涵蓋了河水水量、水流速度、水溫以及8個水質指標,以前要掌握這些數據,我們起碼要分幾撥人,用一兩天才能完成,2012年依靠自動監測儀,15分鍾就會刷新一次,最新、最全的即時數據都能即時掌握」,工作人員表示。
打開物聯網數據分析處理系統軟體,金馬河、西河、南河、楊柳河、羊馬河等流過新津的5條主要河流上,密密麻麻地排列著29個監測點。再進一步點開監測點的圖標,橫斷面水位、流量、流速、壓力、水質等實時數據一應俱全,安裝在河流上的紅外攝像頭更是讓各監測點現場的水位、水流情況變得一目瞭然。在監控人員的演示中,鏡頭跟隨滑鼠不斷轉動,觀者得以從不同角度看到監測點的詳細情況。
據介紹,通過水務物聯網系統和數據分析處理軟體,新津縣在飲水安全監測、水文監測及預警、污水處理排放、地下水監測、防汛抗旱、山洪災害監測及預警、水資源信息等多方面實現了平台整合。負責系統技術支持的四川煒麒信息科技公司總經理曾慶華說,就運用物聯網技術而言,這套系統已經達到國際領先水平,下一步會在全市推廣應用,進一步擴大覆蓋面,並力爭將這一產業市場擴大到全國范圍。 信息化建設是促進和帶動水務現代化、提升水務行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保障水務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近年來,我局在水利部、省水利廳以及深圳市相關主管部門的關懷指導下,按照服務「低碳水務、安全水務、民生水務、效益水務」建設的總體要求,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統一規劃、統一標准、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統籌謀劃信息化建設,積極推動重大工程建設,實現了我市水務信息化建設的跨躍式發展。
在信息採集方面,已建成雨量站63個,水文站32個;建成供水水質在線監測站點99個,可監控全市主要供水主幹管的PH值、壓力、濁度及總氯,建成10座污水廠水質在線監測站點23個,整合政府投資和社會BOT模式新建的8座污水處理廠、1個再生水廠的17個水質在線監測站數據,將全市污水處理廠的水質數據(COD、氨氮、HP、總磷等)納入統一監管;建成視頻監視點118個,並通過共享市交通部門的視頻資源,可對全市中型水庫、重點海堤、特區內主要河道和城區易澇易浸點進行實時監控。在網路建設方面,我局早已通過省水利專網、市政務內外網形成了連通省、市、區,包括省水利廳、市應急指揮中心、市氣象局、各區水務局和三防辦及大部分局屬單位的網路系統,並在2012年重點加強與局屬單位的網路互聯及省水利政務外網的拓展工作。2012年已完成市大鵬水源工程管理處、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處、市西麗水庫管理處等7家局屬事業單位的內網接入工作,正在開展將各區三防部門接入省水利專網的建設工作。在數據中心建設方面,我局已建成了水雨情、水資源、氣象、基礎工情、供水水質、污水水質、水土保持、政務信息和視頻資源為一體的水務基礎資料庫,實現水務數據資源「一數據一源」;建成數據共享及交換平台,對內完成與局屬單位間的水雨情數據、水質數據和視頻資源的共享與交換;對外實現了市氣象局的雨情數據交換,與省水利廳、市應急指揮中心的視頻資源的共享,並利用深圳市統一建設的信息資源交換平台,實現了與市監察局、市行政服務大廳、市府辦公廳間的行政審批、信息公開數據的共享與交換。
㈣ 污水處理系統的全過程
現代污水處理技術,按處理程度劃分,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處理。
一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准。一級處理屬於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二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BOD,COD物質),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准。
三級處理
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氮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等。 整個過程為通過粗格柵的原污水經過污水提升泵提升後,經過格柵或者篩率器,之後進入沉砂池,經過砂水分離的污水進入初次沉澱池,以上為一級處理(即物理處理),初沉池的出水進入生物處理設備,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其中活性污泥法的反應器有曝氣池,氧化溝等,生物膜法包括生物濾池、生物轉盤、生物接觸氧化法和生物流化床),生物處理設備的出水進入二次沉澱池,二沉池的出水經過消毒排放或者進入三級處理,一級處理結束到此為二級處理,三級處理包括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二沉池的污泥一部分迴流至初次沉澱池或者生物處理設備,一部分進入污泥濃縮池,之後進入污泥消化池,經過脫水和乾燥設備後,污泥被最後利用。
㈤ 污水處理的工藝技術
生物處理中採用的處理工藝有:氧化塘法、、交替式、Orbal、Phostrip法、Phoredox法、SBR法、AB法、生物流化床法、ICEAS法、DAT-IAT法、CASS(CAST,CASP)法、UNITANK法、MSBR法、A/O法、A2/O、A3/O、UCT法、ⅥP法、UASB法、一體化生化法、好氧污水處理、生物流化床污水處理、固定化細胞技術污水處理、生物鐵法、投加生長素法、集成生化加過濾法、增加流動載體法、深井曝氣法、生物濾池法、生物轉盤法、塔式生物濾池的生物膜法等等的城市污水一級、二級、深度處理法。 污水中磷的處理方法 水體富營養化現象導致了水質惡化,嚴重影響了人們的生產和生活,氮磷同為水體生物的重要營養物質,但是藻類等水生生物對磷更敏感,解決水體富營養化問題,首先要從污水中除去磷。隨著科學的進步及人們環保意識的不斷提高,可持續發展除磷技術已成為廢水處理研究領域的發展趨勢。
1 、化學除磷技術 化學除磷的基本原理是通過投加化學葯劑形成不溶性磷酸鹽沉澱物,最終通過固液分離的方法使磷從污水中被去除。其主要研究方向集中在化學葯劑的優化選擇上。化學沉澱法是一種實用有效的技術,其優點是:操作簡單、除磷效果好、處理效率可達80%~90%,且效果穩定,不會重新放磷而導致二次污染,當進水濃度較大波動時,仍有較好的除磷效果。缺點是:該法所用葯量大,處理費用較高,且產生大量的化學污泥。一般分為兩種:化學沉澱法和化學絮凝法:
化學沉澱法:
化學沉澱法除磷主要指應用鈣鹽,鐵鹽和鋁鹽等產生的金屬離子與磷酸根生成難溶磷酸鹽沉澱物的方法來去除廢水中的磷。最常用的是石灰、硫酸鋁、鋁酸鈉、三氯化鐵、硫酸鐵、硫酸亞鐵和氯化亞鐵。
化學絮凝法
化學混凝法除磷是將可溶性磷轉化為懸浮性磷,並將其滯留。水中的磷大部分是溶解狀的無機化合磷,主要是洗滌劑的正磷酸鹽和稠環磷酸鹽,其餘小部分是以溶解和非溶解狀態存在的有機化合磷。稠環磷酸鹽和有機化合磷一般在生物處理中可轉化為正磷酸鹽。由於在各種陰離子中,磷酸根對鐵離子水解行為影響最為突出,它可以取代與鐵離子結合的部分羥基,形成鹼式磷酸鐵復合絡合物,改變鐵離子的水解路徑。
2、 生物除磷技術 生物除磷工藝是一種經濟的除磷方法,可以有效的去除磷,而不影響總氮的去除,運行費用低,且可避免化學除磷法產生大量的化學污泥。其中反硝化除磷工藝是當前研究的熱點。反硝化細菌的生物攝/ 放磷作用被代爾夫特工業大學和東京大學研究人員合作研究確認,命名為「反硝化除磷」。反硝化除磷菌(DPB)可以利用O2或者NO3 作為電子受體,在厭氧條件下,COD 可被降解為醋酸(HAC)等低分子脂肪酸,以供DPB 吸收繁殖,同時水解細胞內的Poly- P,並以無機磷酸鹽的形式釋放出來。在缺氧條件下,DPB 利用硝酸氮為電子受體發生生物攝磷作用,同時硝酸氮被還原為氮氣。被DPB 合並後的反硝化除磷過程能夠節省相當的COD 與曝氣量,同時也意味著較少的細胞合成量。國外對反硝化除磷研究的比較早,與常規生物脫氮除磷工藝相比,反硝化除磷所需的COD量減少30%(以生活污水計算)。反硝化除磷技術已從基礎性研究逐步應用到了實際工程中。滿足DPB 所需環境和基質具代表性的工藝為單級工藝(BCFS)和雙級工藝(A2N)。
3 化學輔助生物除磷
由於生物除磷的穩定性和靈活性較差,易受碳源、pH 值等因素的影響,出水的磷含量往往達不到國家排放標准要求,生物除磷的工藝穩定性可通過附加化學沉澱來改善。化學結合生物除磷技術的研究比較熱點。其中側流除磷(Phsostrip)工藝的研究深受關注,該工藝可保證磷出水值在1mg/L 以下,雖然尚不能達到國家一級A標准,但從除磷工藝的穩定性、磷去除效率、污泥最終處置的便利和間接節省的運行費方面來看,有其它除磷工藝都不可比擬的優勢
4 污水中磷的回收 鳥糞石(MgNH4PO4·6H20)沉澱法用於除磷,此法可以同時去除和回收磷、氮兩種營養元素,尤其是在一些同時含有磷、氮的廢水中,應用鳥糞石沉澱法實現這類廢水中的磷回收只需要在廢水中投加鎂源和適當調節pH,因此較為方便。鳥糞石是一種品質極好的磷肥,100m3 污水中可以結晶出1 kg 的鳥糞石,如果各國都進行污水鳥糞石回收,則每年可得6.3 萬t 磷(以P2O5 計),從而節約開采1.6%的磷礦。有研究表明,污泥回收磷可減少污泥干固體質量,回收磷後污泥焚燒後產生的灰分量也會顯著下降,且鳥糞石除磷工藝產生的污泥體積很小,僅是化學除磷產生的污泥體積的49%。 連續循環曝氣系統工藝(Continuous Cycle Aeration System)是一種連續進水式SBR曝氣系統。污水處理工藝CCAS是在SBR(Sequencing Batch Reactor,序批式處理法)的基礎上改進而成。CCAS污水處理工藝對污水預處理要求不高,只設間隙15mm的機械格柵和沉砂池。生物處理核心是CCAS反應池,除磷、脫氮、降解有機物及懸浮物等功能均在該池內完成,出水可達標排放。
污水處理工藝CCAS上獨特的優勢:
⑴曝氣時,CCAS污水處理的污水和污泥處於完全理想混合狀態,保證了BOD、COD的去除率,去除率高達95%。
⑵「好氧-缺氧」及「好氧-厭氧」的反復運行模式強化了磷的吸收和硝化-反硝化作用,使氮、磷去除率達80%以上,保證了出水指標合格。
⑶沉澱時,整個CCAS反應池處於完全理想沉澱狀態,使出水懸浮物極低,低的值也保證了磷的去除效果。
CCAS污水處理工藝的缺點是各池子同時間歇運行,人工控制幾乎不可能,全賴電腦控制,對處理廠的管理人員素質要求很高,對設計、培訓、安裝、調試等工作要求較嚴格。 人類面臨水危機已是不爭的事實。我國增加了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投入,強化環境綜合治理,從而使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部分地區和城市環境質量有所改善。但根據環境監測結果統計分析,我國水污染形勢仍然非常嚴峻,各項污染物排放總量很大,污染程度仍處於相當高的水平。
2010年全國污水排放總量610萬噸,同比增長3.4%,自「十一五」以來,我國污水排放總量增速放緩,由「十五」期間的8%左右降到2010年的3%左右。我國城鎮污水處理能力在「十一五」時期獲得極大提升,近兩年又持續保持增速。截至2011年底,全國設市城市、縣累計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3135座,污水處理能力達到1.36億立方米/日。全國正在建設的城鎮污水處理項目達1360個,總設計能力約2900萬立方米/日。
截至2011年底,我國水資源總量約為2.4萬億立方米,約佔全球水資源總量的7%,居世界第六位。但由於我國人口佔世界比重的20%,人均水資源僅佔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世界排名第88位,被列為世界人均水資源貧乏國家之一。我國660多個城市中,缺水城市有400多個,其中嚴重缺水城市 114個。即便在多水的長江流域也有缺水城市59個,缺水縣城155個。其中不少缺水城市為水質型缺水城市。我國缺水城市數量的增幅大致與城市化進程保持一致。《中國污水處理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我國污水處理及其再生行業企業個數達到了213個,資產總計844.13億元,較2011年增長了11.43%,銷售收入為236.64億元,較2011年增長了16.16%,擴張速度較快。
從城市化程度方面來看,中國城市化發展進程已經進入了國際公認的加速發展時期,2010年,中國城市化水平已接近50%;預計2020年,城市化發展將達到58%左右。通過對城市用水和建設用地保障程度變化機理與規律的分析發現,過去30年全國城市化水平每提高1%需新增城市用水17億立方米,其中需增城市生活用水9.4億立方米,需增城市工業用水7.6億立方米,隨著城市化程度加快,用水量增加,同時排水量增長,污水處理需求也隨之加大,再生水的利用也成為緩解水資源壓力的有效途徑。
許多發達國家的用水理念是盡量減少潔凈水的使用,減少污水的排放,實現水資源的循環利用。再生水利用的歷史也比較久遠,早在19世紀,倫敦、波士頓、巴黎等城市就有關於合法使用再生水的法案出台。隨著污水再生利用技術的不斷提高,再生水在工業、農業、市政生活等方面都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應用。另外,再生水作為一種重要的水資源在世界其他許多發展中國家也得到越來越廣泛的應用。例如墨西哥、阿根廷、巴西等國都開始利用再生水,其中用於農業灌溉的比例最大。再生水和海水淡化、跨流域調水相比,其成本低,也助於改善生態環境,實現水生態的良性循環。無論是從技術、經濟還是途徑方面來看都是緩解水危機的最佳方式之一。
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一、問題
1、運營服務和高效監管,成為突出問題。運營管理越來越重要,越來越突出。由於下屬企業數量多,分布廣,對監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污水處理企業在運營階段,對管理水平的要求、對成本控制的要求在不斷提升。
3、污水處理企業如何將行業中優秀污水處理廠的管理經驗,推廣到所有廠站。提升公司整體管理水平。
二、建立信息化的綜合污水處理管理平台
通過採用先進的信息化技術,為水務集團建立一個生產運行管理的綜合化信息平台,使營運管理向專業化、實時化和智能化發展,消除決策者、管理者和執行者之間信息脫節,構築起以信息資源數字化、信息傳輸網路化、信息技術應用普及化為標志的「數字水務運營管理」基本框架、實現生產控制精細化和節約化、工藝調度實時化和最優化、日常管理系統化和制度化、服務規范化和人性化,為其向集約化創新營運管理模式邁進提供信息化基礎保證。這就是水務綜合運營管理系統。
水務綜合運營管理系統具備:
1、先進性:本系統採用Spring、Hibernate框架技術開發,基於J2EE的軟體平台。採用了B/S架構,運用JSP/Servlet、Ext、Flex等技術。是國際主流的企業級軟體開發技術。在開發效率、運行穩定性、數據安全、應用功能擴展等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
2、專業性:本系統結合全國十佳污水運營企業優秀的運營管理方式,由全國十佳污水處理運營單位的多位資深行業內專家和清華大學環境工程學院和華中科技大學計算機學院的多位教授專家共同設計管理模型,採用先進的計算機技術歷時兩年開發而成。已在數家大型排水集團試運行,取得用戶一致高度評價。
3、實用性:本系統基本涵蓋了污水處理廠生產運營活動中的各個層面,全面而系統地提升了企業的信息化水平。系統採用友好直觀的顯示界面,實現生產工藝圖形化實時監視,各種能耗實時顯示;同時系統對污水處理廠最為關注的節能降耗問題進行了針對性設計,採用多種科學手段進行最優化控制,如:進行泵站機組聯編控制、優化調度,降低能耗,延長機組使用壽命;自動分析水質數據情況,計算合適的用葯比例,節約用葯成本;曝氣池溶解氧濃度的穩定控制,降低曝氣系統能耗等。
4、擴展性:本系統分為廠站數據採集系統和運營管理平台兩部分,可最大程度滿足不同污水處理廠具有差異化的應用環境;採用模塊化設計,不但滿足了作為污水處理廠基礎信息平台的需求,系統功能更可根據用戶的個性需求而定製功能,同時隨著企業信息化程度和管理水平的不斷提升而進行應用方面的拓展從而滿足更高層面的需求。
水務綜合運營管理系統優勢有:
1、集中式優化管理:本系統採用了集中式的數據採集系統將原來分散的各分布廠站的生產運行數據進行實時採集,進行集中管理,並實時存儲,同時支持遠程網路訪問;突破了傳統自控系統和組態軟體的狹窄視野,把生產控制層和企業決策管理層有力的結合起來,實時系統與管理信息系統相互滲透,彼此結合,形成一個多層次、網路化的自動化信息處理系統。最大限度提升了整體運營水平。
2、在線實時監控:本系統根據生產工藝流程將各種設備實時運行狀況、實時能耗狀況等運行狀態進行圖形化實時監視,生產過程中出現異常過程實時告警並發出應急預案提示。報警後處理情況及結果還可作為知識庫保存,也可以自己編寫報警預案,不斷提高故障處理效率。並隨著時間推移經驗的提升不斷加強系統自動處理各類問題的能力。大大降低了以往此類問題全部由技術人力提供預案所帶來的不確定性的風險。從而極大增強了生產運營的穩定性。
3、優化調度,節能降耗:針對生產運行中能耗重點單元(泵房、曝氣池、加葯系統等),提供專家性優化調度方案。提高處理效率,系統實現節能降耗。
4、設備(備件)管理:對設備和備件等資產實現全面的維修、養護、庫存管理,對資產變動過程進行跟蹤和記錄。提供完善的各類報表。設備(儀表)養護流程、設備(儀表)維修計劃、設備潤滑計劃等完全自動化管理,到時提醒。實現了對生產設備的科學化、規范化、信息化的管理,延長了設備使用壽命和提高了設備的使用效率。
5、統計分析功能:本系統提供多種智能分析工具,能對各階段、各時期、各類生產運行數據可進行統計、比較、分析,並以直觀的圖表形式呈現,如歷史生產數據綜合分析,重要指標參數對比分析等。對輔助管理者的決策提供強大的支持。
6、靈活高效的報表系統:系統可自動採集,統計分析報表自動生成,預置流程數據報送,同時可根據使用者要求進行生產報表報送流程自定義,可根據用戶許可權隨時進行任意格式數據報表導出,為管理決策隨時提供第一手資料,同時極大緩解人力勞動,減少企業人力成本。
7、輔助分析:能通過內嵌的能源計量管理模塊和生產計劃模塊自動對生產的運營直接成本和綜合成本進行分析比較,協助管理人員找出能夠實現效益優化的生產管理方案。並可根據使用方提供的演算法模型隨時自定義生成和系統結合的多種智能輔助分析工具。
三、為水務集團解決的問題
1、建立企業門戶,解決企業信息傳遞脫節,「信息孤島」問題。
2、實現污水處理企業的專業化、規范化、標准化的信息化管理模式,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
3、建立企業動態決策支持系統,實現專業化、科學化管理決策。
4、建立企業工作流平台,規范化、標准化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實現有效監管。
5、健全企業預案庫、知識庫,提高人員知識水平和素質,保障安全高效生產 。
6、建立智能化污水處理工藝模擬模型,實現生產優化調度,節約能耗,降低成本。 過去幾年,污水處理行業的產業能力發生了質的變化,這個質的變化主要由兩個方面,一是污水處理廠的數目在快速增加,二是整體的處理能力在快速地增加。約有3000 多座污水處理廠,工業廢水排放達標量2011 年是540億噸,2012 年會突破760億噸。量的變化在一定程度上也引起了質的變化。
通過研究美國及其他發達國家城鎮水務的發展進程、技術標准、治理水平、監管制度等可以發現我國雖然具備了大規模污水處理能力,但是僅僅體現在量上,在治理的水平等質量方面依然存在較大的提升空間。例如污水處理中的膜處理技術、污泥處理、再生水利用等。我國若要在質量上追上與其他發達國家的差距,需要在污水處理的監管機制、投融資機制以及處理各環節產業鏈上加大投入力度,從而提高城鎮污水處理的總體水平,有效控制水污染。
《2014-2018年中國污水處理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規劃分析報告》顯示,隨著我國現代化及工業化的不斷推進,廢水排放總量不斷增長。2001-2012年,我國廢水排放總量從2001年的433億噸增長到2012年的685億噸,廢水排放總量增加了252億噸,平均每年多排放了21億噸廢水,平均年復合增長率約4.3%。
從廢水來源來看,我國廢水排放總量的增長主要是城鎮污水排放量的增長。我國城鎮污水排放量占廢水排放總量比例從2001年的53.2%上升到2012年的67.6%。此外,2001-2012年我國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年均增量19.4億噸,占廢水排放總量年均增量的92.2%。而從我國不斷發展發生的水污染突發事件來看,也主要是我國水污染的監管制度和處罰力度有待提高。
從空間分布上看,過去是點狀分布,向空間網路這樣的布局轉變。這樣的轉變帶來什麼樣的好處呢?在區域層面上,產業具體的能力在增強,污水廠是一個非常明顯的,稱之為規模效益的產業,規模越大,效益越好。過去是由單個廠形成的,如果在區域上能做整合的話,就由單廠的規模優勢轉變成多廠的集合優勢,所以這是非常大的一個變化。
對此,污水處理專業人士根據污水處理行業設施由量變帶來的質變的變化過程,總結出三種未來發展的趨勢。
第一,行業整體的績效提高。內部行業的績效成為當務之急,所以國家十二五重大專項裡面,專門有項目要建立國家范圍的行業管理績效體系。
第二,服務成為我們行業的核心任務,成為行業的核心環節。這跟發達國家是一致的,發達國家基本上服務業占整個環保產業,設備、投資、建設大概佔50%左右,我國估計佔10%左右,所以有這么大的空間,內部的結構調整面臨從建設到發展的需求。沒有哪一個運營主體在一個國家層面上能夠占絕對的主導地位,不論是國有企業也好,外資企業也好,事業單位也好,還是股份制公司也好,都呈現了多樣化形式。所以以資產為基礎的整合機會,這個不容易。這是我們面臨的一個困難。但是另一方面,又提供了很好的契機。如果看國際上做資產整合的話,早期是英國做的比較成功,它先解決整合的問題,然後再解決市場化的問題。
第三,從技術層面上看,水資源問題,本身開始出現流域化的趨勢,過去叫「多龍治水」,越來越強調從流域的層面協調,從流域的尺度上,不僅僅是協調水資源,而且協調再生水。只有從流域角度上考慮這個問題的時候,才能取得最大的效益。
所以從環境本身和技術進步的角度來看,可以有這樣的基本結論,無論從資源的角度,還是水環境的角度,本身解決中國水的問題,都要有一個區域的解決方案,而不點源的解決方案。技術進步、社會結構變化又推動了這種組團式,分散化的方案,這兩個本身是矛盾的,恰好是這兩者之間矛盾的對立和統一,提出了行業整個實現區域整合的內在需求。 1、青島理工大學 :以環境能源為優勢學科的綜合院校
2、武漢大學:高校排名第四,水資源與水電工程國家實驗室
3、華中師范大學:211高校,全國高校綜合排名第30
㈥ 哪裡有這個下載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試行)
發布信息
關於印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試行)》的通知 建城[2009]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廳(建委、市政管委、水務局)、環保局、科技廳(委),計劃單列市建委(建設局)、環保局、科技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環保局、科技局: 為推動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進步,明確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發展方向和技術原則,指導各地開展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促進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避免二次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節能減排和污泥資源化利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和科學技術部聯合制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執行。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環保和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應密切合作,加大投入,加強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新技術研究開發和推廣轉化工作。實施過程中如遇有關問題,請將意見告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和環境保護部科技標准司。 附件: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試行)
[編輯本段]1.總則
1.1 為提高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水平,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技術政策。 1.2 本技術政策所稱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以下簡稱「污泥」),是指在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半固態或固態物質,不包括柵渣、浮渣和沉砂。 1.3 本技術政策適用於污泥的產生、儲存、處理、運輸及最終處置全過程的管理和技術選擇,指導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的規劃、設計、環評、建設、驗收、運營和管理。 1.4污泥處理處置是城鎮污水處理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污泥處理處置應遵循源頭削減和全過程式控制制原則,加強對有毒有害物質的源頭控制,根據污泥最終安全處置要求和污泥特性,選擇適宜的污水和污泥處理工藝,實施污泥處理處置全過程管理。 1.5污泥處理處置的目標是實現污泥的減量化、穩定化和無害化;鼓勵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資源。堅持在安全、環保和經濟的前提下實現污泥的處理處置和綜合利用,達到節能減排和發展循環經濟的目的。 1.6 地方人民政府是污泥處理處置設施規劃和建設的責任主體;污泥處理處置設施運營單位負責污泥的安全處理處置。地方人民政府應優先採購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污泥衍生產品。 1.7 國家鼓勵採用節能減排的污泥處理處置技術;鼓勵充分利用社會資源處理處置污泥;鼓勵污泥處理處置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鼓勵研發適合我國國情和地區特點的污泥處理處置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
[編輯本段]2. 污泥處理處置規劃和建設
2.1 污泥處理處置規劃應納入國家和地方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污泥處理處置規劃應符合城鄉規劃,並結合當地實際與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土地利用等相關專業規劃相協調。 2.2 污泥處理處置應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宜相對集中設置,鼓勵將若干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集中處理處置。 2.3應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規劃污泥產生量,合理確定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的規模;近期建設規模,應根據近期污水量和進水水質確定,充分發揮設施的投資和運行效益。 2.4 城鎮污水處理廠新建、改建和擴建時,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與污水處理設施同時規劃、同時建設、同時投入運行。污泥處理必須滿足污泥處置的要求,達不到規定要求的項目不能通過驗收;目前污泥處理設施尚未滿足處置要求的,應加快整改、建設,確保污泥安全處置。 2.5 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應統籌兼顧污泥處理處置,減少污泥產生量,節約污泥處理處置費用。對於污泥未妥善處理處置的,可按照有關規定核減城鎮污水處理廠對主要污染物的削減量。 2.6 嚴格控制污泥中的重金屬和有毒有害物質。工業廢水必須按規定在企業內進行預處理,去除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達到國家、地方或者行業規定的排放標准。
[編輯本段]3.污泥處置技術路線
3.1 應綜合考慮污泥泥質特徵、地理位置、環境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確定污泥處置方式。污泥處置是指處理後污泥的消納過程,處置方式有土地利用、填埋、建築材料綜合利用等。 3.2 鼓勵符合標準的污泥進行土地利用。污泥土地利用應符合國家及地方的標准和規定。污泥土地利用主要包括土地改良和園林綠化等。鼓勵符合標準的污泥用於土地改良和園林綠化,並列入政府采購名錄。允許符合標準的污泥限制性農用。 3.2.1污泥用於園林綠化時,泥質應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 園林綠化用泥質》(CJ248)的規定和有關標准要求。污泥必須首先進行穩定化和無害化處理,並根據不同地域的土質和植物習性等,確定合理的施用范圍、施用量、施用方法和施用時間。 3.2.2污泥用於鹽鹼地、沙化地和廢棄礦場等土地改良時,泥質應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 土地改良泥質》(CJ/T 291)的規定;並應根據當地實際,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3.2.3 污泥農用時,污泥必須進行穩定化和無害化處理,並達到《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准》(GB4284)等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農用標准和規定。污泥衍生產品應通過場地適用性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風險評估,並經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實施。污泥農用應嚴格控制施用量和施用期限。 3.3污泥建築材料綜合利用。有條件的地區,應積極推廣污泥建築材料綜合利用。污泥建築材料綜合利用是指污泥的無機化處理,用於製作水泥添加料、制磚、制輕質骨料和路基材料等。污泥建築材料利用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標准和規范要求,並嚴格防範在生產和使用中造成二次污染。 3.4 污泥填埋。不具備土地利用和建築材料綜合利用條件的污泥,可採用填埋處置。國家將逐步限制未經無機化處理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場填埋。污泥填埋應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 混合填埋泥質》(CJ/T 249)的規定;填埋前的污泥需進行穩定化處理;橫向剪切強度應大於25kN/m2;填埋場應有沼氣利用系統,滲濾液能達標排放。
[編輯本段]4.污泥處理技術路線
4.1在污泥濃縮、調理和脫水等實現污泥減量化的常規處理工藝基礎上,根據污泥處置要求和相應的泥質標准,選擇適宜的污泥處理技術路線。 4.2污泥以園林綠化、農業利用為處置方式時,鼓勵採用厭氧消化或高溫好氧發酵(堆肥)等方式處理污泥。 4.2.1 厭氧消化處理污泥。鼓勵城鎮污水處理廠採用污泥厭氧消化工藝,產生的沼氣應綜合利用;厭氧消化後污泥在園林綠化、農業利用前,還應按要求進行無害化處理。 4.2.2 高溫好氧發酵處理污泥。鼓勵利用剪枝、落葉等園林廢棄物和礱糠、谷殼、秸桿等農業廢棄物作為高溫好氧發酵添加的輔助填充料,污泥處理過程中要防止臭氣污染。 4.3污泥以填埋為處置方式時,可採用高溫好氧發酵、石灰穩定等方式處理污泥,也可添加粉煤灰和陳化垃圾對污泥進行改性。 4.3.1 高溫好氧發酵後的污泥含水率應低於40%。 4.3.2 鼓勵採用石灰等無機葯劑對污泥進行調理,降低含水率,提高污泥橫向剪切力。 4.4污泥以建築材料綜合利用為處置方式時,可採用污泥熱干化、污泥焚燒等處理方式。 4.4.1 污泥熱干化。採用污泥熱干化工藝應與利用余熱相結合,鼓勵利用污泥厭氧消化過程中產生的沼氣熱能、垃圾和污泥焚燒余熱、發電廠余熱或其他余熱作為污泥干化處理的熱源;不宜採用優質一次能源作為主要干化熱源;要嚴格防範熱干化可能產生的安全事故。 4.4.2 污泥焚燒。經濟較為發達的大中城市,可採用污泥焚燒工藝。鼓勵採用干化焚燒的聯用方式,提高污泥的熱能利用效率;鼓勵污泥焚燒廠與垃圾焚燒廠合建;在有條件的地區,鼓勵污泥作為低質燃料在火力發電廠焚燒爐、水泥窯或磚窯中混合焚燒。 4.4.3污泥焚燒的煙氣應進行處理,並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准》(GB18485)等有關規定。污泥焚燒的爐渣和除塵設備收集的飛灰應分別收集、儲存、運輸。鼓勵對符合要求的爐渣進行綜合利用;飛灰需經鑒別後妥善處置。
[編輯本段]5.污泥運輸和儲存
5.1 污泥運輸。鼓勵採用管道、密閉車輛和密閉駁船等方式;運輸過程中應進行全過程監控和管理,防止因暴露、灑落或滴漏造成的環境二次污染;嚴禁隨意傾倒、偷排污泥。 5.2 污泥中轉和儲存。需要設置污泥中轉站和儲存設施的,可參照《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准》(CJJ27)等規定,並經相關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建設和使用。
[編輯本段]6.污泥處理處置安全運行與監管
6.1 國家和地方相關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污泥處理處置設施規劃、建設和運行的監管;污泥處理處置設施運營單位(以下簡稱運營單位)應保障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的安全穩定運行。 6.2 運營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國家相關職業衛生標准和規范,保證從業人員的衛生健康;應制定相關的應急處置預案,防止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發生。 6.3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運輸單位和各污泥接收單位應建立污泥轉運聯單制度,並定期將記錄的聯單結果上報地方相關主管部門。 6.4運營單位應建立完備的檢測、記錄、存檔和報告制度,並對處理處置後的污泥及其副產物的去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和報告,相關資料至少保存5年。 6.5 地方相關主管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對污泥土地利用全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污泥土地利用單位應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定期對污泥衍生產品土地利用後的環境質量狀況變化進行評價。污泥處理處置場所應禁止放養家畜、家禽。 6.6 地方相關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填埋場的監督和管理。填埋場運營單位應按照國家相關標准和規范,定期對污泥泥質、填埋場場地的水、氣、土壤等本底值及作業影響進行監測。 6.7 污泥焚燒運營單位應按照國家相關標准和規范,定期對污泥性質、污泥量、排放廢水、煙氣、爐渣、飛灰等進行監測。污泥綜合利用單位還需對污泥衍生產品的性質和數量進行監測和記錄。
[編輯本段]7. 污泥處理處置保障措施
7.1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主管部門應加強污泥處理處置標准規范的制定和修訂,規范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的規劃、建設和運營。 7.2 地方人民政府應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力度和管理水平,污水處理費應包括污泥處理處置運營成本;通過污水處理費、財政補貼等途徑落實污泥處理處置費用,確保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正常穩定運營。 7.3 各級政府應加大對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對於列入國家鼓勵發展的污泥處理處置技術和設備,按規定給予財政和稅收優惠;建立多元化投資和運營機制,鼓勵通過特許經營等多種方式,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和運營。
㈦ 污水處理廠進口濃度在線監控必須裝么
是我從網路法律搜索里找到的,沒有細看
建設部關於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的意見
(建城[2004]153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天津市建委,重慶市市政管理委員會,北京市、上海市水務局:
為進一步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監督與管理,全面提高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促進水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水環境,現就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九五」以來,國家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大了以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為重點的環境基礎設施投入,對於緩解水污染,改善水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一些地方政府監管職能不到位,監管體制不完善的問題十分突出;一些污水處理廠運行效率不高,運行管理不規范,影響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正常功能的發揮,影響了國家環境保護目標的實現。加強監管,保證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不僅關繫到公共財政資金投入的效益,而且直接影響到城鎮的生態環境,關繫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繫到城鎮的可持續發展。各地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的監管工作。
二、進一步明確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和運行的監管是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重要職責。城鎮污水處理廠是城市重要的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是城鎮供水、節水、治污工作的重要方面,與城市規劃、管理密不可分,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職能分工,依法行政,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城鎮污水處理廠監管制度和目標考核制度,把各項監管工作落到實處。
三、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管理必須按照政事分開、政企分開的原則,明確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的責權,使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逐步成為產權清晰、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經營實體。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排水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統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是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全過程進行監管,不直接參與污水處理廠運行與作業的具體管理工作。
四、大力推行特許經營制度。城市政府要通過其授權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與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簽定城鎮污水處理廠特許經營協議,明確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對於暫不具備條件實行特許經營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可在核定實際污水處理量及處理成本的基礎上,由行政主管部門與運營單位簽定委託經營協議及污水處理廠服務合同。
五、要嚴格實施城市排水許可制度。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城市排水許可制度的要求,加強對排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主要排放口特別是重點工業排放口水量水質的監督和監測,保障各類城鎮排水設施的安全運行,保證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轉。
六、加快配套污水管網的建設,充分發揮污水處理設施的效益。保證城鎮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後的實際處理負荷,在一年內不低於設計能力的60%,三年內不低於設計能力的75%。
七、進一步完善城鎮污水處理收費制度,特別要加強對自備水用戶的污水處理費徵收工作。對自備水用戶,可由污水處理費徵收部門核定污水排放量,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協議方式委託銀行直接劃撥污水處理費。各地徵收的污水處理費應優先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
八、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委託有資格的檢測單位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水質、水量和污泥進行定期監測,並監督污水處理廠的實際運行情況。可採用委派監管員的方式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過程實行監管。在嚴格監管和監測的基礎上,加強對污水處理廠運營費撥付的核定工作。
九、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應按規定接受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必須在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位置安裝在線監測系統對進出水量和主要水質指標進行實時監測。建立嚴格的取樣、檢測和化驗制度,按國家有關標准和操作規程對進出水的水質、水量和污泥進行檢測。完善檢測數據的統計分析和報表制度。按期(月、季、年)向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上報進出水的水質、水量、污泥處置情況、設備運行狀況及運行成本等。
十、對於進水水質、水量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影響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的,其運營單位應將發生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及時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並同時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因進行設備設施檢修、維護需暫停污水處理系統運行,或導致處理能力明顯下降的,運營單位必須提前報告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取得同意後方可進行此類活動。對於因突發事件或事故造成關鍵設備停運的,運營單位必須採取措施,盡快搶修恢復正常運行,之後應及時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要加強對主要管理人員的培訓。污水處理廠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後上崗。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要進一步規范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種規章制度。應按照《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的要求,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設備管理、工藝管理和水質管理,切實保障污水處理廠安全正常運行。
十二、對於謊報實際運行數據以及製造虛假數據的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據特許經營協議或委託經營協議,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的,應終止特許經營權或委託經營權,取消運營資格;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和嚴重經濟損失的,要對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主要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並按規定做出處罰。
十三、切實做好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的處理和處置工作。鼓勵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對污泥進行綜合利用,對不能進行綜合利用的污泥,必須進行穩定化、無害化處理,防止二次污染。
十四、要逐步擴大城鎮污水處理信息公開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社會和公眾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的監督機制,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的作用。
建設部
二00四年八月三十日
發布部門:建設部 發布日期:2004年08月30日 實施日期:2004年08月30日 (中央法規)
㈧ 怎麼寫好污水處理廠託管運營工作簡報
污水垃圾處理工作簡報
(2010年 第6期)
省污水處理工作專班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垃圾處理工作專班 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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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 全省城鎮污水處理項目建設運營情況
◆ 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項目建設運營情況
◆ 省廳開展全省部分污水處理廠工程質量專項檢查
全省城鎮污水處理項目建設運營情況
截止2010年5月底,全省已建成污水處理項目102個(含調試運行項目24個,其中調試運行項目中改擴建項目2個),處理能力525.39萬噸/日;在建項目31個,設計處理能力96.4萬噸/日。
一、建設情況
(一)在建項目情況。目前全省污水處理在建項目共31個,分別是:武漢市南太子湖二期、黃金口、黃陂盤龍,黃石黃金山、團城山,宜昌市夷陵區三斗坪鎮、五峰縣、秭歸二期,荊門市南城區、沙洋縣,鄂州市樊口,孝感安陸市、漢川市、雲夢縣,十堰鄖西縣,黃岡市黃州火車站、黃州新區、羅田縣、英山縣,咸寧市長江產業園、崇陽縣、通山縣、通城縣,恩施市宣恩縣、咸豐縣、來風縣、鶴峰縣、巴東縣野三關鎮,仙桃市城南新區(管網工程)、天門市和神農架林區松柏鎮污水處理廠。其中,宜昌市秭歸縣二期、雲夢縣和恩施宣恩縣污水處理廠雖已完成廠區三通一平,但項目廠區還未進入實質性施工階段,應盡快完成有關准備工作,迅即開始廠區主體工程施工。
(二)未開工項目情況。按照《湖北省「十一五」城市污水處理目標責任書》的要求,十堰市西部犟河污水處理廠主體工程尚未開工,應抓緊前期准備工作,力爭早日開工,按期建成。
二、運營情況
截止5月底,全省已正式投運並上報住建部《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的污水處理廠共80座,設計處理能力431.59萬噸/日。5月份,上述80座污水處理廠(其中丹江口六里坪未報5月份月報)共處理水量11385.88萬立方米、COD削減量1.98萬噸,平均負荷率為85.3%,平均噸水COD削減量為0.174kg/m3。其中:運行負荷率低於60%的有9座,分別是秭歸縣水田壩鄉、歸州鎮、沙鎮溪鎮、郭家壩鎮、遠安縣、興山縣峽口鎮、房縣大木鎮、竹山縣和神農架林區木魚鎮污水處理廠;平均噸水COD削減量低於0.1kg/m3的有8座,分別是武漢二郎廟、黃浦路、沙湖、夷陵區、荊州市草市、公安縣、應城和十堰泗河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低於60%並且平均噸水COD削減量低於0.1kg/m3的有5座,分別是漢南紗帽、夷陵區太平溪、丁家壩、洪湖市和十堰市污水處理廠。
十堰市丹江口六里坪鎮污水處理廠經各級主管部門多次催報後,在6月底仍未填報5月份運營月報,望該廠主管部門進一步加強運行管理,按時在住建部《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平台上填報運營月報。
三、污水處理費徵收情況
截止5月底,全省除新設隨縣外,其餘76個市縣均已按照省政府規定的0.8元/立方米額度開征了污水處理費。各地行政主管部門應進一步加強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和監管力度,特別是要加大自備水源的征繳力度,確保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經費。
四、信息上報情況
本月各項目單位填報住建部《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運營項目月報情況基本良好,但還有24座已建成調試運行污水處理廠,尚未由在建狀態轉為運營狀態,分別是武漢落步嘴、黃陂前川、蔡甸、新洲陽邏、新洲邾城,宜昌當陽市、長陽縣,襄樊魚梁洲二期擴建、南漳縣、谷城縣、保康縣,荊門夏家灣二期,荊州江陵縣、監利縣,十堰房縣,黃岡團風縣、紅安縣、浠水縣、蘄春縣、黃梅縣,咸寧永安、嘉魚縣,恩施利川市和建始縣污水處理廠。上述項目應申請通過環保驗收後,盡快在住建部《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上由在建項目轉為運營項目。
五、附件
2010年5月全省在(擬)建污水處理項目建設形象進度表.xls
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項目建設運營情況
截止2010年6月15日,全省建成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項目39個(含垃圾收集與垃圾轉運站1個),處理能力14753噸/日;在建項目32個,設計處理能力13735噸/日;未建項目34個,設計處理能力為10071.6噸/日。
一、建設情況
(一)在建項目情況。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廠)在建項目共有32個。其中:屬國家拉動內需項目3個(荊州市城區垃圾收運及固體廢棄物處理工程,紅安縣,潛江市擴建);屬「十一五」規劃項目9個(漢陽鍋頂山焚燒,洪湖市,十堰市城區西部,應城市,荊門市城區垃圾3座中轉站建設工程、荊門市城區垃圾收集與集中點新建改造,麻城市,咸寧市焚燒,神農架垃圾處理場);同屬「十一五」規劃、國家拉動內需項目15個(漢口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廠,陽新縣,宜城市,松滋市、監利縣,秭歸縣二期,武當山,安陸市,沙洋縣,黃岡市城區、英山縣、武穴市、黃梅縣,通城縣、崇陽縣);其它項目5個(武漢市東西湖焚燒,黃石市黃金山焚燒,襄樊市焚燒,荊州市集美焚燒,羅田縣)。
(二)未開工項目情況。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廠)未開工項目共34個。其中:屬「十一五」規劃項目31個(武漢市青山區、武漢市城市建築垃圾綜合處理項目,襄樊市洪山頭擴建、南漳縣、保康縣、谷城縣、老河口市,公安縣、江陵縣,宜昌市猇亭、點軍、五峰縣,十堰市白浪、丹江口市、鄖西縣、竹溪縣,漢川市、大悟縣、孝昌縣,荊門市屈家嶺、京山縣、鍾祥市,鄂州市梁子湖區、華容區、花湖區,團風縣、蘄春縣,嘉魚縣、通山縣,仙桃市,天門市);其它未開工項目3個(石首市,孝感市焚燒,龍感湖)。
二、運營情況
全省已投入運營的生活垃圾處理項目共39個,處理能力14753噸/日,分別是武漢市二妃山、陳家沖、長山口衛生填埋、長山口焚燒,黃石市西塞、峰烈山,襄樊市洪山頭、棗陽市,宜昌市黃家灣、黃家灣擴建改造、夷陵區、宜都市、枝江市、當陽市、秭歸縣、遠安縣、興山縣、長陽縣,十堰市劉家溝、鄖縣、竹山縣、房縣,孝感市城區,荊門市第二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鄂州市,浠水縣,赤壁市,隨州市煙岱包、廣水市,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咸豐縣、來鳳縣、鶴峰縣,潛江市、潛江市轉運站。其中26個通過無害化等級評定(武漢市二妃山垃圾處理場已封場);7個基本建成試運行(武漢市長山口焚燒,黃石市峰烈山,棗陽市,鄖縣、房縣,浠水縣,廣水市);4個建成運行未通過無害化等級評估(長陽縣避難溪,竹山縣,孝感市城區,隨州市煙岱包);1個改造項目完工(黃家灣垃圾處理場擴建改造工程);1個中轉站建成(潛江市垃圾收集與垃圾轉運站)。
三、信息上報情況
本月各市、州及運營單位填報住建部《全國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管理信息系統》城市動態月報的上報率為100%,運營項目月報上報率為100%。其中武漢、黃石、襄樊、荊州、宜昌、十堰、孝感、荊門、鄂州、黃岡、咸寧、隨州、潛江、恩施等市(含所轄市、縣、區)以及神農架林區統計上報情況較好,能夠按照「評估辦法」要求及時、全面、准確填報。
四、附件
2010年5月全省在建垃圾處理項目建設形象進度表.xls:
省廳開展全省部分污水處理廠工程質量專項檢查
5月17日至5月20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建處、省建設質安總站組織專家對武漢市南太子湖二期(擴建)等14座在建污水處理廠的實際進度、參建各方主體質量行為、安全文明施工和主體構築物實體質量進行了專項檢查。
檢查表明,大部分污水處理廠建設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污水處理設施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認真履行監督管理職責,較好地保證了污水處理設施工程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質量。但也有少部分污水處理廠在建設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如施工單位質量管理體系不健全、施工方案指導性不強、施工過程中工藝性試件留置或功能性檢測不規范、監理人員配備不齊、安全文明施工現場不到位等。對於存在的問題,檢查組提出了整改要求。
省廳要求,各地污水處理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監管力度,督促施工單位認真執行國家標准和技術規范、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整治,監督監理單位進一步強化現場監理,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施工組織設計、倒排工期,確保年內高標准建成投產。
報:張通副省長,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秘書九處、政務督查室
送:各市、州、縣委、人大、政府、政協
發:市、州、縣建委(建設局),有關城市水務局、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