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回用
⑴ 收回加工後的材料直接用於銷售,會計分錄
根據稅法抄的規定,委託加工應稅消襲費品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在銷售時不在徵收消費稅。
因此,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委託方相關會計處理:
1.發出委託加工物資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等科目
2.支付加工費
借:委託加工物資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等科目
3.支付受託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等科目
4.收回委託加工物資
借:庫存商品
等科目
貸:委託加工物資
5.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
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
等科目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等科目
貸:庫存商品
等科目
注意,銷售時,不再計算交納消費稅。
⑵ 請問高手:銷售產品退回,已報廢不能用,要怎樣作帳戶處理
1、發生銷復售退回
借:主營業制務收入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金)
貸:銀行存款(相關科目)
2、借:庫存商品
貸:主營業務成本
3、處理退回商品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貸:庫存商品
4、如有收入時
借:營業外收入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5、借:營業外支出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⑶ 賣家給我們銷售商品,使用完約定回收,這種合約怎麼寫
就把這些注意事項寫進合同就好了啊。
⑷ 怎麼做中水回用銷售業務
中水回用的銷售業務你要看哪裡用中水回用,比如小區,比如工業,工廠地區等等
⑸ 委託加工物資直接用於銷售的,收回時應作什麼會計分錄
根據稅法的規定,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在銷售時不在徵收消費稅。
因此,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委託方相關會計處理:
1.發出委託加工物資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等科目
2.支付加工費
借:委託加工物資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等科目
3.支付受託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等科目
4.收回委託加工物資
借:庫存商品
等科目
貸:委託加工物資
5.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
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
等科目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等科目
貸:庫存商品
等科目
注意,銷售時,不再計算交納消費稅。
⑹ 銷售人員回公司 應該用什麼歡迎語句
擺脫,這么幼稚的問題,也能問出來我佩服
想歡迎就歡迎,不想歡迎就在 員工大會上,點名表揚就夠了. 一個員工再優秀1個月也不能超過3次表揚.你天天歡迎時間長了,就跟你吃飯沒.一個感覺
⑺ 那為什麼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應將消費稅計入成本。用於消費就不用交稅了嗎
1、委託加工物資用於銷售的,消費稅計入成本:
收回後繼續加工應稅消費品才版不計入成本
因為委託他人加工權,是由受託方繳納消費稅的,委託方是代收代繳。又由於消費稅只徵收一道環節,不重復徵收,所以如果直接銷售,在加工時就繳納,銷售時不再繳納。
如果繼續加工應稅消費品,那麼再銷售時這個消費品是要單獨繳納消費稅的,等於一個東西交2次稅了,所以在加工環節繳納的消費稅可以抵扣
成本應為委託加工原料+加工費等
銷售收入出現增值要交增值稅
具體來說,應該是這樣的: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後用於直接銷售的不需再交消費稅,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並銷售的,需繳納消費稅,但可扣除委託加工已納消費稅。
2、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用於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消費稅不計入收回委託加工物資成本:
因為消費稅是價內稅,如果把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含稅價(含消費稅)作為材料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待完工產品作為最終的消費品銷售時候,還會徵收一遍消費稅。這就形成了委託加工物資這部分重復征稅。
⑻ 問一下關於消費稅的問題,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後用於繼續加工和直接銷售的會計分錄怎麼做,謝謝
繼續加工用應交稅費來核算,在以後環節中可抵扣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應付帳款
直接銷售的要將消費稅計入委託加工物資成本中
借 委託加工物資
貸 銀行存款/應付帳款
⑼ 銷售部分退回增值稅專用發票怎麼做賬
對於一般納稅人來說
根據國稅函[2003]962號文件規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銷售折讓以及原藍字專用發票填開錯誤等情況,視不同情況分別按以下辦法處理:
(一)銷貨方如果在開具藍字專用發票的當月收到購貨方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而且尚未將記帳聯作帳務處理,可對原藍字專用發票進行作廢。即在發票聯、抵扣聯連同對應的存根聯、記帳聯上註明「作廢」字樣,並依次粘貼在存根聯後面,同時對防偽稅控開票子系統的原開票電子信息進行作廢處理。如果銷貨方已將記帳聯作帳務處理,則必須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不得作廢已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也不得以紅字普通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銷貨方如果在開具藍字專用發票的次月及以後收到購貨方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不論是否已將記帳聯作帳務處理,一律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不得作廢已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也不得以紅字普通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
(二)因購貨方無法退回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銷貨方收到購貨方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的,一律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不得作廢已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也不得以紅字普通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
⑽ 銷售退回 增值稅專用發票怎麼處理
購貨方可以憑紅字發票,做如下分錄:
借:庫存商品等(紅字)
應交專稅屬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紅字)
貸:應付賬款等(紅字)###已經付款的
借:應收賬款
貸:材料采購###
部分商品退貨的,購貨方根據重開的專用發票發票聯,作會計分錄:
借:商品采購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10)銷售回用擴展閱讀:
為方便企業填報,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下列方式填報:
(1)一般納稅人企業,在實際操作中也可以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計算該指標,計算公式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免抵退貨物應退稅額)。同時注意,計算該指標時應包括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對應項目。
(2)執行簡易徵收辦法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填報該指標。
(3)符合財稅部門規定的對某些產品實行稅額減征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在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報該指標時還應扣除「應納稅額減征額」。
(4)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本期實際應納稅額」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