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IC
Ⅰ 醇類廢水處理用聚丙烯醯胺靠譜不
在眾多場合中用於消毒、清場,在化驗室用於分析,制葯廠生產中用於提取、制粒等地方都會用到乙醇,這些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中都含有乙醇。其中釀酒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中含有大量的乙醇,現以釀酒工業污水為例介紹含乙醇廢水的處理。
一.酒精生產廢水特點
酒精工業的污染以水的污染最為嚴重,生產過程中的廢水主要來自蒸餾發酵成熟醪後排出的酒精糟,生產設備的洗滌水、沖洗水,以及蒸煮、糖化、發酵、蒸餾工藝的冷卻水等。酒精廢水是高濃度、高溫度、高懸浮物的有機廢水,處理技術起步較早,發展較快。廢液中的廢渣含有粉碎後的木薯皮、根莖等粗纖維,這類物質在廢水中是不溶性的COD;木薯中的纖維素和半纖維素是多糖類物質,在酒精發酵中不能成為酵母菌的碳源而被利用,殘留在廢液中,表現為溶解性COD;無機灰分的泥砂雜質。這些物質增加了廢水處理的難度。
二、酒精廢水處理主要方法
酒精糟雖然無毒,但是污染負荷高成酸性。根據酒精生產的原料不同,其酒精糟的綜合利用和處理採用不同的方法。
1、玉米酒精糟的綜合利用
玉米酒精糟生產DDGS,既能較徹底的消除污染,使廢水處理達標,又能獲得高質量的蛋白飼料。但是DDGS生產設備投資大,能耗高(1tDDGS需要200kw•h電耗,蒸汽2.7t,水耗250t),技術要求高,所以國內只有一部分企業實現DDGS生產,部分企業仍採用先進行固液分離。
2、薯干酒精糟的綜合利用
部分企業將薯干酒精糟經厭氧+好氧處理,該方法COD去除率可達到80%。還有企業將酒精糟採用固液分離,濾液回用生產或者經生化處理達標,濾渣直接做飼料。
用厭氧消化處理酒精廢醪經過30多年的研究實踐,已證明是一種切實可行的高效產能的處理方法,得到國內外普遍的承認和應用。我國現行的酒精廢醪治理工程中絕大多數採用了厭氧消化工藝。
3、糖蜜酒精廢水處理方法
目前,對糖蜜酒精糟採用濃縮燃燒或者濃縮後製作顆粒肥料用,對綜合廢水仍採用二級生化處理技術。
三、酒精廢水常用處理工藝
3.1高效全混厭氧污泥罐(EASB)
厭氧反應器採用鋼結構,其外形結構類似於第三代厭氧反應器EGSB和IC,能承受高濃度的固體懸浮物(SS),是三代厭氧反應器EGSB和IC不具備的特點,採用高溫發酵,容積負荷可高達7.0kgCOD/(m3.d),高於傳統全渣厭氧發酵工藝的2—3倍,COD去除率高達90%。該工藝有以下優點:
①對高濃度污染物高SS的酒精有機廢水,耐沖擊力高承受力強,可完全達到高濃度懸浮物廢水處理的要求。
②在高濃度懸浮液的情況下,雖不能或很難形成顆粒污泥,但高效厭氧裝置可以培養出沉澱性能很好和活性很高的污泥,這對於保證COD去除率是關鍵的。
③在高濃度懸浮液的情況下,容積負荷比普通全渣反映罐高很多,所以產沼氣量很大,能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
3.2UASB+缺氧池+接觸氧化
上流式厭氧污泥反應器(UASB)技術在國內外已經發展成為厭氧處理的主流技術之一,在UASB中沒有載體,污水從底部均勻進入,向上流動,顆粒污泥(污泥絮體)在上升的水流和氣泡作用下處於懸浮狀態。反應器下部是濃度較高的污泥床,上部是濃度較低的懸浮污泥層,有機物在此轉化為甲烷和二氧化碳氣體。在反應器的上部有三相分離器,可以脫氣和使污泥沉澱回到反應器中。UASB的COD負荷較高,反應器中污泥濃度高達100—150g/L,因此COD去除效率比普通的厭氧反應器高三倍,可達80%~95%。
缺氧池具有雙重作用,一是對廢水進行生物預處理,改善其生化性,並吸附、降解一部分有機物;二是對系統的污泥進行消化處理。可以與後續的接觸氧化形成A/O模式,具有同步脫氮除磷作用,其中厭氧段主要作用是去除有機污染物和釋放磷,缺氧段的主要作用是反硝化脫氮,由於具有同步去除有機污染物、脫氮、除磷作用,因而目前該工藝廣泛應用在需要脫氮除磷的污水處理方案中。
生物接觸氧化法是生物膜法的一種,屬於好氧生化處理工藝。整個系統由池體、填料、曝氣設備等組成。好氧生化法是細菌及菌類的微生物、後生動物等一類的微型動物在填料載體上生長繁殖,微生物攝取污水中的有機物作為養份,吸附分解污水中的有機物,微生物不斷新陳代謝,保持活性,從而使污水得以凈化。在脫落的生物膜表面新的生物膜又重新發展起來,在接觸氧化池內,由於填料表面積大,所以生物膜發展的每一個階段都是存在的,使去除有機物的能力穩定在一個水平上。接觸氧化工藝的主要優點如下:
①體積負荷高,處理時間短,節約佔地面積。生物接觸氧化法的體積負荷最高可達3~6kgBOD(m3•d),污水在池內停留時間最短只需0.5~1.5h。同樣體積的設備,生物接觸氧化的處理能力高出幾倍,處理效率高,所以節約佔地面積。
②生物活性高。由於曝氣系統設置在填料之下,不僅供氧充分而且對生物膜起到擾動作用,加速生物膜的更新,大大提高生物膜的活性。曝氣形成的紊流使得生物膜不斷的連續的與污水中有機物接觸,避免形成死角。經過我們在類似工程中的檢測,同樣濕重的絲狀菌生物膜,其好氧速率比活性污泥法高1.8倍。
③微生物濃度高,一般的活性污泥法的污泥濃度為2~3g/L,微生物在池中處於懸浮狀態;而接觸氧化池中絕大多數微生物附著在填料上,單位體積內水中和填料上的微生物濃度可達到10~20g/L。由於生物接觸氧化工藝的微生物濃度高,所以有利於提高容積負荷,從而降低佔地面積。
④污泥產量低。
⑤出水水質好而且穩定。在進水短期發生變化時,出水水質受的影響很小,而且生物膜活性恢復快,適合短期間斷運行的需要。
⑥運行管理方便
3.4IC+A/O
IC反應器即膨脹顆粒污泥床反應器,是在UASB反應器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第三代厭氧生物反應器,它通過出水迴流再循環,大大提高了污水的上升流速,反應器中顆粒污泥始終處於膨脹狀態,加強污水與微生物之間的接觸和傳質,獲得較高的去除效率,反應器的高度高達16-25m。從外觀上看,IC反應器由第一厭氧反應室和第二厭氧反應室疊加而成,每個厭氧反應器的頂部各設一個氣-固-液三相分離器。如同兩個UASB反應器的上下重疊串聯。
IC的特點:
(1)容積負荷率高,水力停留時間短
IC反應器生物量大(可達到60g/L),污泥齡長。特別是由於存在著內、外循環,傳質效果好。處理高濃度有機廢水,進水容積負荷率可達15~25kgCOD/m3•d。
(2)抗沖擊負荷強
在IC反應器中,當COD負荷增加時,沼氣的產生量隨之增加,由此內循環的氣提增大。處理高濃度廢水時,循環流量可達進水流量的10~20倍。廢水中高濃度和有害物質得到充分稀釋,大大降低有害程度,從而提高了反應器的耐沖擊負荷能力;當COD負荷較低時,沼氣產量也低,從而形成較低的內循環流。因此,內循環實際為反應器起到了自動平衡COD沖擊負荷的作用。
(3)避免了固形物沉積
有一些廢水中含有大量的懸浮物質,會在UASB等流速較慢的反應器內容易發生累積,將厭氧污泥逐漸置換,最終使厭氧反應器的運行效果惡化乃至失效。而在IC反應器中,高的液體和氣體上升流速,將懸浮物沖擊出反應器。具體參見http://www.dowater.com更多相關技術文檔。
(4)基建投資省和佔地面積小
由於IC反應器的容積負荷率比普通的UASB反應器要高3~4倍以上,則IC反應器的體積為普通UASB反應器的1/4~1/3左右。而且有很大的高徑比,所以,佔地面積特別省,非常使用於佔地面積緊張的廠礦企業採用。並且,可降低反應器的基建投資。
(5)依靠沼氣提升實現自身的內循環,減少能耗
厭氧流化床載體的膨脹和流化,是通過出水迴流出水泵加壓實現。依次必須消耗一部分動力。而IC反應器正常運行時是以自身產生的沼氣作為提升的動力,實現混合液內循環,不必開水泵實現強制循環,從而減少能耗。
Ⅱ 什麼是污水處理厭氧工藝IC罐進水預酸化度
答:預酸化池++好氧曝氣池工藝處理高+IC 厭氧反應塔,預酸化度:30%~50%不等,2.2.2 IC 厭氧...進水如下專: 和迴流污泥在第屬一厭氧反應室進行混合。...要想知道這個問題你可以到上海韋卓聚丙烯醯胺生產廠家看看去,
Ⅲ 污水處理中的IC 反應器 是如何實現無外動力下混合液內循環
1)在反應器下部主處理區;
2)絕大部分有機物質被轉化為甲烷和二氧化碳。這些混內合氣體(或容者叫做沼氣)由下部的三相分離器;
3)收集。產生的「氣提」帶動水流通過上升管;
4)進入反應器頂部的氣液分離器;
5)沼氣從這個分離器中溢出反應器,水流經過下降管;
6)回到反應器的底部。基於這個原理:反應器被命名為內循環反應器。在上部的精處理區,廢水被進一步處理;
7)沼氣在精處理階段的液相中脫離出來,接著被上部的三相分離器收集,處理過的水從反應器頂部排出。
上面說的就是無外加動力的內循環。你還問了混合區,它是由反應器底部進水、顆粒污泥和氣液分離區迴流的泥水混合物有效地在此區混合。現實中的IC反應器是有內外兩種迴流管道的,都是迴流到混合區。
Ⅳ 污水處理問題 根據IC的運行,什麼時候可以增加IC的運行負荷
1、水世界-中國城鎮水網
2、水網論壇
3、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
都有相關的關於污水處理的論壇版塊
你可以搜來看看
Ⅳ 水處理工藝的水力停留時間是根據什麼定的各種工藝的停留時間大概是多少比如A/O ,AA/O,SBR,MBR,IC,CASS
水力停留時間是來計算出來的,當然也自有很多工程師是根據經驗確定的。
計算方法:
首先,你要確定進、出水水質,計算出需要出去多少有機物;
第二,設計池中污泥濃度(實際運行污泥濃度低了就迴流污泥,高了就排出剩餘污泥),也就是池中微生物的質量kg與池子容積的比值m³;
第三,選擇合適的處理負荷,也就是1kg污泥能處理多少有機物;
第四,根據一三條,算出需要多少kg污泥(微生物量);
第五,根據二四條,算出需要多大容積的池子;
第六,根據池子的容積除以進水流量,算出水力停留時間(HRT)。
AO,AAO,SBR,MBR,CASS等都有相應的資料提供參考HRT,根據廢水的處理難易程度,適當增減HRT。
AO,AAO很少被用於工業廢水,因為工業廢水的污染物濃度高,需要的停留時間很長,這些工藝需要的池容積太大,投資太大,效率也不高。一般用於城市污水處理廠。
Ⅵ 新手,想咨詢一下排水問題,現在有一個六十多個房間的招待所,每個房間都設置一個有淋浴設備的衛生間,
1 總 則 1
3 給 水 1
3.1 用水定額和水壓 1
3.2 水質和防水質污染 5
3.3 系 統 選 擇 7
3.4 管材、附件和水表 7
3.5 管道布置和敷設 10
3.6 設計流量和管道水力計算 12
3.7 水塔、水箱、貯水池 17
3.8 增壓設備、泵房 19
3.9 游泳池和水上游樂池 22
3.10 冷卻塔及循環冷卻水 25
3.11 水 景 27
4 排 水 28
4.1 系 統 選 擇 28
4.2 衛生器具及存水彎 28
4.3 管道布置和敷設 29
1 總 則
1.0.1 為保證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質量,使設計符合安全、衛生、適用、經濟等基本要求,制訂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於居住小區、民用建築給水排水設計,亦適用於工業建築生活給水排水和廠房屋面雨水排水設計。
但設計下列工程時,還應按現行的有關專門規范或規定執行:
1 濕陷性黃土、多年凍土和脹縮土等地區的建築物。
2 抗震設防烈度超過9度的建築物。
3 礦泉水療、人防建築。
4 工業生產給水排水。
5 建築中水。
1.0.3 建築給水排水設計,應在滿足使用要求的同時還應為施工安裝、操作管理、維修檢測以及安全保護等提供便利條件。
1.0.4 建築給水排水工程設計,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准、規范的要求。
3 給 水
3.1 用水定額和水壓
3.1.1 居住小區給水設計用水量,應根據下列用水量確定:
1 居住生活用水量;
2 公共建築用水量;
3 綠化用水量;
4 水景、娛樂設施用水量;
5 道路、廣場用水量;
6 公用設施用水量;
7 未預見用水量及管網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註:消防用水量僅用於校核管網計算,不屬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區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區人口和表3.1.9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額經計算確定。
3.1.3 居住小區內的公共建築用水量,應按其使用性質、規模,採用表3.1.10中的用水定額經計算確定。
3.1.4 居住小區綠化澆灑用水定額可按澆灑面積1.0~3.0L/m2 d計算。乾旱地區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樂池和水景用水量按3.9.17、3.9.18、3.11.2條的規定確定。
3.1.5 居住小區道路、廣場的澆灑用水定額可按澆灑面積2.0~3.0L/ m2 d計算。
3.1.6 居住小區消防用水量和水壓及火災延續時間,應按現行的《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及《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確定。
3.1.7 居住小區管網漏失水量和未預見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計。
3.1.8 居住小區內的公用設施用水量,應由該設施的管理部門提供用水量,當無重大公用設施時,不另計用水量。
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根據住宅類別、建築標准、衛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區域等因素,可按表3.1.9確定。
表 3.1.9 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
住 宅
類 別 衛生器具設置標准 用水定額
(L/人.d) 小時變化
系數Kh
普
通
住
宅 I 有大便器、洗滌盆 85~150 3.0~2.5
II 有大便器、洗臉盆、洗滌盆、洗衣盆、熱水器和沐浴設備器 130~300 2.8~2.3
III 有大便器、洗臉盆、洗滌盆、洗衣機、集中熱水供應(或家用熱水機組)和沐浴設備 180~320 2.5~2.0
別墅 有大便器、洗臉盆、洗滌盆、洗衣機、灑水栓,家用熱水機組和沐浴設備 200~350 2.3~1.8
註:1 當地主管部門對住宅生活用水定額有具體規定時,應按當地規定執行。
2 別墅用水定額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車抹車用水
3.1.10 集體宿舍、旅館等公共建築的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根據衛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區域條件,可按表3.1.10確定。
表 3.1.10集體宿舍、旅館等公共建築的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
序號 建築物名稱 單位 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額(L) 使用時數(h) 小時變化系數Kh
1 單身職工宿舍、學生宿舍、招待所、培訓中心、普通旅館
設公用盥洗室
設公用盥洗室、淋浴室
設公用盥洗室、淋浴室、洗衣室
設單身衛生間、公用洗衣室
14 室內地面沖洗水嘴 0.20 1.00 15 0.050
15 家用洗衣機水嘴 0.20 1.00 15 0.050
註:1 表中括弧內的數值系在有熱水供應時,單獨計算冷水或熱水時使用。
2 當浴盆上附設淋浴器時,或混合水嘴有淋浴器轉換開關時,其額定流量和當量只計水嘴,不計淋浴器。但水壓應按淋浴器計。
3 家用燃氣熱水器,所需水壓按產品要求和熱水供應系統最不利配水點所需工作壓力確定。
4 綠地的自動噴灌應按產品要求設計。
3.2 水質和防水質污染
3.2.1 生活給水系統的水質,應符合現行的國家標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的要求.
3.2.2 生活雜用水系統的水質,應符合現行行業標准《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的要求。
3.2.3 城市給水管道嚴禁與自備水源的供水管道直接連接。
3.2.4 生活飲用水不得因管道產生虹吸迴流而受污染,生活飲用水管道的配水件出水口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出水口不得被任何液體或雜質所淹沒;
2 出水口高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邊緣的最小空氣間隙,不得小於出水口直徑的2.5倍;
3 特殊器具不能設置最小空氣間隙時,應設置管道倒流防止器或採取其它有效的隔斷措施。
3.2.5 從給水管道上直接接出下列用水管道時,應在這些用水管道上設置管道倒流防止器或其它有效的防止倒流污染的裝置:
1 單獨接出消防用水管道時,在消防用水管道的起端;
注:不含室外給水管道上接出的室外消火栓。
2 從城市給水管道上直接吸水的水泵,其吸水管起端;
3 當游泳池、水上游樂池、按摩池、水景觀賞池、循環冷卻水集水池等的充水或補水管道出口與溢流水位之間的空氣間隙小於出口管徑2.5倍時,在充(補)水上;
4 由城市給水管直接向鍋爐、熱水機組、水加熱器、氣壓水罐等有壓容器或密閉容器注水的注水管上;
5 垃圾處理站、動物養殖場(含動物園的飼養展覽區)的沖洗管道及動物飲水管道的起端;
6 綠地等自動噴灌系統,當噴頭為地下式或自動升降式時,其管道起端;
7 從城市給水環網的不同管段接出引入管向居住小區供水,且小區供水管與城市給水管形成環狀管網時,其引入管上(一般在總水表後)。
3.2.6 嚴禁生活飲用水管道與大便器(槽)直接連接。
3.2.7 生活飲用水管道應避開毒物污染區,當條件限制不能避開時,應採取防護措施.
3.2.8 生活飲用水池(箱)應與其它用水的水池(箱)分開設置.
3.2.9 埋地式生活飲用水貯水池周圍10m以內,不得有化糞池、污水處理建築物、滲水井、垃圾堆放點等污染源;周圍2m以內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當達不到此要求時,應採取防污染的措施。
3.2.10 建築物內的生活飲用水水池(箱)體,應採用獨立結構形式,不得利用建築物的本體結構作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頂蓋。
生活飲用水水池(箱)與其它用水水池(箱)並列設置時,應有各自獨立的分隔牆,不得共用一幅分隔牆,隔牆與隔牆之間應有排水措施。
3.2.11 建築物內的生活飲用水水池(箱)宜設在專用房間內,其上方的房間不應有廁所、浴室、盥洗室、廚房、污水處理間等。
3.2.12 生活飲用水水池(箱)的構造和配管,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人孔、通氣管、溢流管應有防止昆蟲爬入水池(箱)的措施。
2 進水管應在水池(箱)的溢流水位以上接入,當溢流水位確定有困難時,進水管口的最低點高出溢流邊緣的高度等於進水管管徑,但最小不應小於25mm,最大不應大於150mm。
當進水管口為淹沒出流時,管頂應鑽孔,孔徑不宜小於管徑的1/5。孔上宜裝設同徑的吸氣閥或其它能破壞管內產生真空的裝置。
註:不存在虹吸倒流的低位水池,其進水管不受本款限制,但進水管仍宜從最高水面以上進入水池。
3 進出水管布置不得產生水流短路,必要時應設導流裝置。
4 不得接納消防管道試壓水、泄壓水等迴流水或溢流水。
5 泄空管和溢流管的出口,不得直接與排水構築物或排水管道相連接,應採取間接排水的方式。
6 水池(箱)材質、襯砌材料和內壁塗料,不得影響水質。
3.2.13 當生活飲用水水池(箱)內的貯水,48h內不能得到更新時,應設置水消毒處理裝置。
3.2.14 在非飲用水管道上接出水嘴或取水短管時,應採取防止誤飲誤用的措施。
3.3 系 統 選 擇
3.3.1 居住小區的室外給水系統,其水量應滿足居住小區內全部用水的要求。
居住小區的加壓給水系統,應盡量利用城市市政給水管網的水壓直接供水。當市政給水管網的水壓、水量不足時,應設置貯水調節和加壓裝置。
3.3.2 居住小區的加壓給水系統,應根據小區的規模、建築高度和建築物的分布等因素確定加壓站的數量、規模和水壓。
3.3.3 建築物內不同使用性質或計費的給水系統,應在引入管後分成各自獨立的給水管網。
3.3.4 衛生器具給水配件承受的最大工作壓力,不得大於0.6MPa。
3.3.5 高層建築生活給水系統應豎向分區,豎向分區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各分區最低衛生器具配水點處的靜水壓不宜大於0.45MPa,特殊情況下不宜大於0.55MPa;
2 水壓大於0.35MPa的入戶管(或配水橫管),宜設減壓或調壓設置;
3 各分區最不利配水點的水壓,應滿足用水水壓要求。
3.3.6 建築高度不超過100m 的建築的生活給水系統,宜採用垂直分區並聯供水或分區減壓的供水方式。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建築,宜採用垂直串連供水方式。
3.4 管材、附件和水表
3.4.1 給水系統採用的管材和管件,應符合現行產品標準的要求。管道和管件的工作壓力不得大於產品標准標稱的允許工作壓力。
3.4.2 埋地給水管道採用的管材,應具有耐腐蝕和能承受相應地面荷載能力。可採用塑料給水管、有襯里的鑄鐵給水管、經可靠防腐處理的鋼管。
3.4.3 室內的給水管道,應選用耐腐蝕和安裝連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可採用塑料給水管、塑料和金屬復合管、銅管、不銹鋼管及經可靠防腐處理的鋼管。
3.4.4 給水管道上使用的各類閥門的材質,應耐腐蝕和耐壓。根據管徑大小和所承受壓力的等級及使用溫度,可採用全銅、全不銹鋼、鐵殼銅心和全塑閥門等。
3.4.5 給水管道的下列部位應設置閥門:
1 居住小區給水管道從市政給水管道的引入管段上。
2 居住小區室外環狀管網的節點處,應按分隔要求設置。環狀管段過長時,宜設置分段閥門。
3 從居住小區給水干管上接出的支管起端或接戶管起端。
4 入戶管、水表前和各分支立管。
5 室內給水管道向住戶、公共衛生間等接出的配水管起端;配水支管上配水點在3個及3個以上時應設置。
6 水池、水箱、加壓泵房、加熱器、減壓閥、管道倒流防止器等應按安裝要求配置。
3.4.6 給水管道上使用的閥門,應根據使用要求按下列原則選型:
1 需調節流量、水壓時,宜採用調節閥、截止閥;
2 要求水流阻力小的部位(如水泵吸水管上),宜採用閘板閥;
3 安裝空間小的場所,宜採用蝶閥、球閥;
4 水流需雙向流動的管段上,不得使用截止閥;
5 口徑較大的水泵,出水管上宜採用多功能閥;
3.4.7 給水管道的下列管段上應設置止回閥:
1 引入管上;
2 密閉的水加熱器或用水設備的進水管上;
3 水泵出水管上;
4 進出水管合用一條管道的水箱、水塔、高地水池的出水管段上。
註:裝有管道倒流防止器的管段,不需在裝止回閥。
3.4.8 止回閥的閥型選擇,應根據止回閥的安裝部位、閥前水壓、關閉後的密閉性能要求和關閉時引發的水錘大小等因素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閥前水壓小的部位,宜選用旋啟式、球式和梭式止回閥。
2 關閉後密閉性能要求嚴密的部位,宜選用有關閉彈簧的止回閥。
3 要求削弱關閉水錘的部位,宜選用速閉消聲止回閥或有阻尼裝置的緩閉止回閥。
4 止回閥的閥掰或閥芯,應能在重力或彈簧力作用下自行關閉。
3.4.9 給水管網的壓力高於配水點允許的最高使用壓力時,應設置減壓閥,減壓閥的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比例式減壓閥的減壓比不宜大於3:1;可調式減壓閥的閥前與閥後的最大壓差不應大於0.4MPa,要求環境安靜的場所不應大於0.3MPa。
2 閥後配水件處的最大壓力應按減壓閥失效情況下進行校核,其壓力不應大於配水件的產品標准規定的水壓試驗壓力。
註:1 當減壓閥串連使用時,按其中一個失效情況下,計算閥後最高壓力。
2 配水件的試驗壓力一般按其工作壓力的1.5倍計。
3 減壓閥前的水壓宜保持穩定,閥前的管道不宜兼作配水管。
4 閥後壓力允許波動時,宜採用比例式減壓閥;閥後壓力要求穩定時,宜採用可調式減壓閥。
5 供水保證率要求高,停水會引起重大經濟損失的給水管道上設置減壓閥時,宜採用兩個減壓閥,並聯設置,一用一備工作,但不得設置旁通管。
3.4.10 減壓閥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減壓閥的公稱直徑應與管道管徑相一致。
2 減壓閥前應設閥們和過濾器;需拆卸閥體才能檢修的減壓閥後,應設管道伸縮器;檢修時閥後水會倒流時,閥後應設閥門。
3 減壓閥節點處的前後應裝設壓力表。
4 比例式減壓閥宜垂直安裝,可調式減壓閥宜水平安裝。
5 設置減壓閥的部位,應便於管道過濾器的排污和減壓閥的檢修,地面宜有排水設施。
3.4.11 當給水管網存在短時超壓工況,且短時超壓會引起使用不安全時,應設置泄壓閥,泄壓閥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泄壓閥用於管網泄壓,閥前應設置閥門。
2 泄壓閥的泄水口,應連接管道,泄壓水宜排入非生活用水水池,當直接排放時,應有消能措施。
3.4.12 安全閥閥前不得設置閥門,泄壓口應連接管道將泄壓水(汽)引至安全地點排放。
3.4.13 給水管道的下列部位應設置排氣裝置:
1 間歇性使用的給水管網,其管網末端和最高點應設置自動排氣閥。
2 給水管網有明顯起伏積聚空氣的管段,已在該段的峰點設自動排氣閥或手動閥門排氣。
3 氣壓給水裝置,當採用自動補氣式氣壓水罐時,其配水管網的最高點應設自動排氣閥。
3.4.14 給水系統的調節水池(箱),除進水能自動控制切斷進水者外,其進水管上應設自動水位控制閥,水位控制閥的公稱直徑應與進水管管徑一致。
3.4.15 給水管道的下列部位應設置管道過濾器;
1 減壓閥、自動水位控制閥,溫度調節閥等閥件前應設置。
2 水加熱器的進水管上,換熱裝置的循環冷卻水進水管上宜設置。
3 水泵吸水管上宜設置管道過濾器。
4 進水總表前應設置;住宅進戶水表前應設置。
註:過濾器的濾網應採用耐腐蝕材料,網孔尺寸應按使用要求確定。
3.4.16 建築物的引入管,住宅的入戶管及公用建築物內需計量水量的水管上均應設置水表。
3.4.17 住宅的分戶水表宜相對集中讀數,且宜設置於戶外;對設置在戶內的水表,宜採用遠傳水表或IC卡水表等智能化水表。
3.4.18 水表口徑的確定應符合以下規定:
1 水表口徑宜與給水管道介面管徑一致;
2 用水量均勻的生活給水系統的水表應以給水設計流量選定水表的常用流量。
3 用水量不均勻的生活給水系統的水表應以設計流量選定水表的過載流量。
4 在消防時除生活用水外尚需通過消防流量的水表,應以生活用水的設計流量疊加消防流量進行校核,校核流量不應大於水表的過載流量。
3.4.19 水表應裝設在觀察方便、不凍結、不被任何液體及雜質所淹沒和不易受損壞的地方。
註:各種有累計水量功能的流量計,均可替代水表。
3.4.20 給水加壓系統,應根據水泵揚程、管道走向、環境噪音要求等因素,設置水錘消除裝置。
3.4.21 隔音防噪要求嚴格的場所,給水管道的支架應採用隔振支架;配水管起端宜設置水錘吸納裝置;配水支管與衛生器具配水件的連接宜採用軟管連接。
3.5 管道布置和敷設
3.5.1 居住小區的室外給水管網,宜布置成環狀網,或與市政給水管連接成環狀網。
環狀給水網與市政給水管的連接管不宜少於兩條,當其中一條發生故障時,其餘的連接管應能通過不小於70%的流量。
3.5.2 居住小區的室外給水管道,應沿區內道路平行於建築敷設,宜敷設在人行道、慢車道或草底下;管道外壁距建築物外牆的凈距不宜小於1m,且不得影響建築物的基礎。
居住小區的室外給水管道與其它地下管線及喬木之間的最小凈距,應符合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
3.5.3 室外給水管道的覆土深度,應根據土壤冰凍深度、車輛荷載、管道材質及管道交叉等因素確定。管頂最小覆土深度不得小於土壤冰凍線以下0.15m,行車道下的管線覆土深度不宜小於0.7m。
3.5.4 室外給水管道上的閥門,宜設置閥門井或閥門套筒。
3.5.5 敷設在室外綜合管廊(溝)內的給水管道,宜在熱水、熱力管道下方,冷凍管和排水管的上方。給水管道於各種管道之間的凈距,應滿足安裝操作的要求,且不宜小於0.3m。
室內冷、熱水管上、下平行敷設時,冷水管應在熱水管下方;垂直平行敷設時,冷水管應在熱水管右側。
生活給水管道不宜與輸送易燃、可燃或有害的液體或氣體的管道同管廊(溝)敷設。
3.5.6 室內生活給水管道宜布置成枝狀管網,單向供水。
3.5.7 室內給水管道不應穿越變配電房、電梯機房、通信機房、大中型計算機房、計算機網路中心、音像庫房等遇水會損壞設備和引發事故的房間,並應避免在生產設備上方通過。
室內給水管道的布置,不得妨礙生產操作、交通運輸和建築物的使用。
3.5.8 室內給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會引起燃燒、爆炸的原料、產品和設備的上面。
3.5.9 埋地敷設的給水管應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壓壞處。管道不得穿越生產設備基礎,在特殊情況下必須穿越時,應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3.5.10 給水管道不得敷設在煙道、風道、電梯井內、排水溝內。給水管道不宜穿越櫥窗、壁櫃、給水管道不得穿過大便槽和小便槽,且立管離大、小便槽端部不得小於0.5m。
3.5.11 給水管道不宜穿越伸縮縫、沉降縫、變形縫。如必須穿越時,應設置補償管道伸縮和剪切變形的裝置。
3.5.12 塑料給水管道在室內宜暗設。明設時立管應布置在不易受撞擊處,如不能避免時,應在管外加保護措施。
3.5.13 塑料給水管道不得布置在灶台上邊緣;明設的塑料給水立管距灶台邊緣不得小於0.4m,據燃氣熱水器邊緣不宜小於0.2m。達不到此要求時,應有保護措施。
塑料給水管道不得與水加熱器或熱水爐直接連接,應有不小於0.4m的金屬管段過渡。
3.5.14 室內給水管道上的各種閥門,宜裝設在便於檢修和便於操作的位置。
3.5.15 建築物內埋地敷設的生活給水管與排水管之間的最小凈距,平行埋設時不應小於0.5m;交叉埋設時不應小於0.15m,且給水管道應在排水管的上面。
3.5.16 給水管的伸縮補償裝置,應按直線長度、管材的線膨脹系數、環境溫度和管內水溫的變化、管道節點的允許位移量等因素經計算確定。應盡量利用管道自身的折角補償溫度變形。
3.5.17 當給水管道結露會影響環境,引起裝飾、物品等受損害時,給水管道應作防結露保冷層,防結露保冷層的計算和構造,按現行的《設備及管道保冷技術通則》執行。
3.5.18 給水管道暗設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直接敷設在建築物結構層內;
2 干管和立管應敷設在吊頂、管井、管窿內,支管宜敷設在樓(地)面的找平層內或沿牆敷設在管槽內;
3 敷設在找平層或管槽內的給水支管的外徑不宜大於25mm;
4 敷設在找平層或管槽內的給水管管材宜採用塑料、金屬與塑料復合管材或耐腐蝕的金屬管材;
5 敷設在找平層或管槽內的管材,如採用卡套式或卡環式介面連接的管材,宜採用分水器向各衛生器具配水,中途不得有連接配件,兩端介面應明露。地面宜有管道位置的臨時標識。
3.5.19 管道井的尺寸,應根據管道數量、管徑大小、排列方式、維修條件,結合建築平面和結構形式等合理確定。需進人維修管道的管井,其維修人員的工作通道凈寬度不宜小於0.6m;管道井應每層設外開檢修門。
管道井的井壁和檢修門的耐火極限及管道井的豎向防火隔斷應符合消防規范的規定。
3.5.20 給水管道應避免穿越人防地下室,必須穿越時應按人防工程要求設置防暴閥門。
3.5.21 需要泄空的給水管道,其橫管宜設有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裝置。
3.5.22 給水管道穿越下列部位或接管時,應設置防水套管:
1 穿越地下室或地下構築物的外牆處;
2 穿越屋面處;
註:有可靠的防水措施時,可不設套管。
3 穿越鋼筋混凝土水池(箱)的壁板或地板連接管道時。
3.5.23 明設的給水立管穿越樓板時,應採用防水措施。
3.5.24 在室外明設的給水管道,應避免受陽光直接照射,塑料給水管還應有有效保護措施;在凍結地區應作保溫層,保溫層的外殼,應密封防滲。
3.5.25 敷設在有可能凍結的房間、地下室及管徑、管溝等地方的給水管道應有防凍措施。
3.6 設計流量和管道水力計算
3.6.1 居住小區的室外給水管道的設計流量,應按下列規定確定:
1 當居住小區的規模在3000人及以下,且室外給水管網為枝狀管網時,其住宅及小區內配套的文體、餐飲娛樂、商鋪及市場等設置的生活用水設計流量應按本規范3.6.3、3.6.4和3.6.5條的規定計算節點流量和管段流量。
2 當居住小區的規模在3000人以上,室外給水管網為環狀,並符合本規范3.5.1條的規定時,其住宅應按本規范3.1.9條的規定計算最大用水時平均秒流 量為節點流量。小區內配套的文體、餐飲娛樂、商鋪及市場等設施生活用水設計流量,應按本規范3.1.10條計算最大用水小時平均秒流量為節點流量。
3 小區內配套的文教、醫療保健、社區管理等設施,以及綠化和景觀用水、道路及廣場灑水、公共設施用水等,均以平均用水小時平均秒流量計算節點流量。
註:1 未預計水量和管網漏失量不計入管網節點流量,僅在計算小區管網與城市管網連接的引入管時,考慮預留此餘量。
2 凡不屬於小區配套的公共建築均應另計。
3.6.2 居住小區的室外給水管道,不論小區規模及管網形狀,均應按3.6.1條第2款規定計算節點流量,再疊加區內一次火災的最大消防流量(有消防貯水和專用消防管道供水的部分應扣除),對管道進行水力計算校核,管道末梢的室外消火栓從地面算起的水壓,不得低於0.1MPa。
設有室外消火栓的室外給水管道,管徑不得小於100mm。
3.6.3 建築物的給水引入管的設計流量,符合下列要求:
1 當建築物內的生活用水全部由室外管網直接供水時,取建築物內的生活用水設計秒流量。
2 當建築物內的生活用水全部自行加壓供給時,引入管的設計流量應為貯水調節池的設計補水量。設計補水量不宜大於建築物最高日最大時生活用水量,且不得小於建築物最高日平均時生活用水量。
3 當建築物內的生活用水既有室外管網直接供水,又有自行加壓供水時,應按本條第1、2款計算設計流量後,將兩者疊加作為引入管的設計流量。
3.6.4 住宅建築的生活給水管道的設計秒流量,應按下列步驟和方法計算:
1 根據住宅配置的衛生器具給水當量、使用人數、用水定額、使用時數及小時變化系數,按3.6.4-1式計算出最大用水時衛生器具給水當量平均出流概率:
(3.6.4-1)
式中 U0 --生活給水管道的最大用水時衛生器具給水當量平均出流概率(%);
q0 --最高用水日的用水定額,按表3.1.9取用;
m --每戶用水人數;
Kh --小時變化系數,按表達3.1.9取用;
Ⅶ 我是搞造紙污水處理的,使用荷蘭帕克公司的IC厭氧處理系統中,出現跑泥現象
一般厭氧比起好氧是不容易發生污泥膨脹的,IC里沼氣濃度較高,你看看是不是進水COD濃度不穩定,顆粒污泥有解體現象,測一下分層的揮發酸濃度,看看是不是揮發酸過高也可能出現這種現象
Ⅷ 污水處理中,IC工藝如何排泥
IC反器,設計的時候底部就應該有排泥閥,通常是雙閥設計,作用是為了防止萬一出現閥門泄漏,影響,周圍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