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樹脂的排放
❶ 廢棄的軟化水樹脂對環境有污染嗎
廢棄來樹脂未經過處理自會對環境造成污染
雖然大多數未使用的樹脂是無害的,但它們可能會因接觸工藝流中的各種材料而受到污染。如果樹脂暴露在任何有害物質(如重金屬)中,則需要將其作為危險廢物處理,或者在處理之前需要將有毒物質從樹脂材料中剝離。
❷ 樹脂吸附法如何處理VOCs廢氣呢
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的合理有效處理是環保工作的核心,伴隨國家藍天保衛戰的深入開展,廢氣治理工作逐漸成為環保重點而備受關注,廢氣中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標准也越來越嚴格。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廢氣中一類主要大氣污染物,主要是一些低沸點、易揮發的有機物,產生於化工生產過程中的原料試劑或溶劑揮發,這不僅給相關生產企業造成了物料損耗,也給廢氣的治理帶來了難度。
目前,針對廢氣處理,主要有吸收法、吸附法、燃燒法、濃縮法、降解法等常用方法,為了達到處理要求,往往會選擇不同處理工藝進行組合,但是面對氯代烴類VOCs(如二氯甲烷、二氯乙烷、氯仿、氯苯等),因不能採取燃燒法進行徹底處理(一方面會造成設備腐蝕,另一方面會產生性質穩定的高生物毒性致癌物二惡英),一般只能採用吸附法進行回收處理,而市場常見吸附材料,又普遍存在對氯代烴吸附能力差的問題,成為影響氯代烴類VOCs經濟性高效處理的核心問題。
藍曉科技針對廢氣VOCs分子結構特性與廢氣處理的工況特點,對樹脂分子骨架結構進行了特殊設計,研製生產出了Seplite®LXQ-10廢氣VOCs處理專用樹脂與Sepsolut®廢氣VOCs處理集成系統裝置,為客戶提供廢氣VOCs處理整體解決方案。經工業驗證,藍曉科技Seplite®LXQ-10樹脂與Sepsolut®廢氣VOCs處理集成系統裝置能夠對不同工況下、不同濃度、不同種類的揮發性有機物進行有效吸附並回收,對含氯有機揮發物的吸附去除率更是高達99.9%以上,在實現達標排放的同時,回收了流失的原料及溶劑等資源,得到了相關生產企業、環保公司的高度認可,成為目前廢氣VOCs處理領域的一件利器。
lSeplite®LXQ-10廢氣VOCs處理專用樹脂與系統裝置適用的VOCs種類
❸ 制備純水工藝廢棄的樹脂是不是危險廢物
1、固體樹脂,不是危險廢物。
2、樹脂通常是指受熱後有軟化版或熔融范圍,軟化時在外力作權用下有流動傾向,常溫下是固態、半固態,有時也可以是液態的有機聚合物。廣義地講,可以作為塑料製品加工原料的任何高分子化合物都稱為樹脂。樹脂是製造塑料的主要原料,也用來制塗料(是塗料的主要成膜物質,如:醇酸樹脂、丙烯酸樹脂、合成脂肪酸樹脂,該類樹脂於長三角及珠三角居多,也是塗料業相對旺盛的地區,如長興化學、紐佩斯樹脂、三盈樹脂、帝斯曼先達樹脂等)、黏合劑、絕緣材料等,合成樹脂在工業生產中,被廣泛應用於液體中雜質的分離和純化,有大孔吸附樹脂、離子交換樹脂、以及一些專用樹脂。
❹ 環氧樹脂廢水如何處理
近年來我國環氧樹脂行業快速發展,與此同時產生了大量高鹽有機廢水。該類版廢水治理難度極大,權已成為制約環氧樹脂行業可持續發展的瓶頸。環氧樹脂廢水的主要污染物包括老化樹脂、環氧氯丙烷、揮發酚、甲苯、二甲苯、氯化鈉和氫氧化鈉等。國內主要採用稀釋生化或蒸發脫鹽與生化組合工藝處理該類廢水。稀釋生化法不僅消耗大量淡水資源,還增加了廢水的排放體積,不符合國家的污染減排政策。而蒸發脫鹽與生化組合工藝中的蒸發單元設備投資和運行成本都很高,且蒸發析出的鹽往往帶有一些有機污染物,不能作為一般的工業鹽使用,可能被視為危險固體廢物,必須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置,費用非常高。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❺ 廢棄的粉末樹脂粉怎麼處理,對環境有什麼危害
變廢為寶,賣給粉末生產廠家。
❻ 廢棄的離子交換樹脂中的有害物質有哪些
為什麼要對電廠廢棄的離子交換樹脂進行處理?
放射性廢樹脂雖然可內能含有的放射性廢物總量的很小一部分容,但它對人們的影響是很大的,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因為:
1.廢棄樹脂內充滿了放射性核素,雖然多數是屬於低中水平放射性廢物,但有些廢樹脂可能比活度很高。
2.廢棄樹脂是有機物質,有著一定的可燃性。
3.廢棄樹脂輻解或熱解、生物降解時,會產生H2、CH4、QH4、NH3等燃爆性氣體。
4.廢棄樹脂含較多硫和氮,焚燒產物和降解產物對設備和貯存容器有較強腐蝕性。
5.廢棄樹脂長期存放會粉化,在槽罐底部出現板結,造成回收困難。
6.廢棄樹脂是彌散性物質,不允許直接處置(除非脫水後裝入高整體性容器)。
❼ 環保法中對樹脂的要求
可以看下最新的標准要求:
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synthetic resin instry
( GB 31572-2015 2015-07-01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保護環境,防治污染,促進合成樹脂工業的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標准。本標准規定了合成樹脂(聚氯乙烯樹脂除外)工業企業及其生產設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合成樹脂工業企業排放惡臭污染物、環境雜訊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相應的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准。配套的鍋爐和導熱油爐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本標准為首次發布。http://www.gepresearch.com/100/view-168460-1.html
❽ 水溶性丙烯酸樹脂污染物排放標准
隨著城市區域和工業的快速發展,塗料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其在推動我國經濟發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國塗料產量從2000年的183.9萬噸增加到了2004年的298.1萬噸,已成了世界塗料生產和消費的第二大國。國際上著名的塗料公司PPG、阿克蘇、立邦、巴斯夫等都已經落戶中國。與此同時,塗料使用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也越來越得到人們的重視,綠色、環保已經成為產品市場競爭中的重要砝碼,也成為國際貿易中國綠色壁壘的組成部分。限制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排放已成為加強行業管理、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方面。除了塗料使用過程中VOCs的揮發外,塗料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等也是塗料工業污染物排放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也對周圍環境造成了影響,美國,歐盟等對塗料生產過程中的VOCs的排放制訂了專門的較為嚴格的標准,而我國目前仍執行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已經不能適應目前環境保護的要求,也不符合塗料工業發展的趨勢。為了推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准司已經下達任務制訂《國家塗料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以進一步加強行業污染控制,規范行業環境保護管理工作。該標准也已經被國家標准委列為強制執行標准。
塗料種類繁多,雖然水性塗料、粉末塗料、輻射固化塗料、高固分塗料等「節約型、環保型」塗料得到迅速發展,但在很長時間內,溶劑型塗料尚無法完全退出市場,因此制訂塗料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既要考慮生產工藝的特點,又要考慮行業的發展趨勢。本文下面主要對制訂標準的原則、國外標準的狀況和標准體系的構建進行了探討。
2制訂標準的總體原則
(1)以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為目標,以國家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規劃為依據,促進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2)有利於保護生活環境、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有利於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實施;
(3)符合塗料工業的實際情況和發展要求;與經濟、技術發展水平和相關方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具有先進性,促進科學技術進步;
(4)按照優先污染物的原則,逐步進行實施;
(5)以科學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為依據;堅持控制技術可行和經濟可行;
(6)根據本國實際情況,參照國外相關標准、技術法規;
(7)淡化功能區分類控制,重視總量控制;
(8)促進清潔生產,體現污染的過程式控制制;
3國外標准體系及控制標准比較
3.1美國塗料工業排放標准
美國環境保護署於2002年設立了有關塗料行業有毒有害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標准,並於2005年12月頒布最新版的《混合塗料生產的有毒有害氣體排放標准》(:;FinalRule)。美國標準的最大特點是基於最大可得污染控制技術(MACT)的技術上制訂的,標准值是考慮行業中先進企業的控制水平制訂的。制訂過程中根據調查的企業中環境保護排名前30家企業的排污平均值作為MACT底線,MACT標准一底線是確保所有的主要污染源使用現有較好的控制技術且排放較少的污染物的最低控制水平,作為制訂標準的最低要求,不得突破底線,但可制訂嚴格於底線的標准。
美國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體系中包括了對儲罐、工藝設備、廢水收集和輸送系統,輸送系統及輔助設備等排放的HAPs的限值。主要的HAPs為甲苯,甲醇,二甲苯,氯化氫、二氯甲烷等。具體規定如下:
3.1.1工藝設備:
①對容積大於等於0.94m3(250加侖)的固定式,攜帶型容器,要求加蓋子。
②對現源固定式設備除了要求加蓋密封外,還必須在未控制的基線上削減有機HAP75%以上。
③對新源固定式,攜帶型容器除了加蓋外,要求削減有機HAP95%以上。
④作為選擇方案,可以在有特定限制溫度使用冷凝器。
3.1.2儲存罐:
①標准涉及的儲存罐:α)現源:儲存罐容積大於或等於75m3(20000加侖),儲存物的蒸汽壓大於或等於13.1KPa(1.9磅平方時):β)新源:儲存罐容積大於或等於75m3(20000加侖)但小於94m3(25000加侖),儲存物的蒸汽壓大於或等於10.3KPa,或儲存罐容積大於94m3(25000加侖),儲存物的蒸汽壓為0.7KPa。
②對現/新源要求削減有機HAP90%以上,或使用浮頂罐或水汽平衡裝置。
3.1.3廢水處理系統:
①對現源,若特定HAP的濃度大於等於4000ppmW,則要求將廢水引入有所控制的水管,以削減有機HAP。
②對新源,若特定HAP的濃度大於等於2000ppmW,則要求;曙廢水引入有所控制的水管,以削減有機HAP。
3.1.4輸送操作
若輸送的物質中含有至少1140萬升/年(300萬加侖/年),且HAP分壓大於等於10.3kPa),則要求控制75%HAP的排放。可採用的措施包括將水汽回送至工藝中,或在特定溫度限制下使用冷凝器。
3.1.5設備泄漏:
啟動泄漏檢查和修理計劃(LDAR)。
3.1.6對熱交換系統等,建議起草減少排放和月泄漏檢查計劃。
3.1.7清洗同樣被認為是工藝用水,因此同其他工藝用水一樣,遵守在通風孔,儲存罐、設備泄漏及廢水系統中的標准。
3.2歐盟塗料工業相關排放標准
3.2.1歐盟空氣污染控制指令
歐盟在1999/13/EC((VOCs))中對塗料行業的VOCs的排放做了詳細的規定。其中塗料生產過程VOCs排放的標准分溶劑使用量的大小分為兩大類,分別規定了VOCs排放濃度(mS/C/m3)、無組織排放量和全工藝總排放量(按照溶劑使用量的百分比控制,分別為5%、3%)。其中歐盟在制訂該標准時也考慮了不同溶劑使用的不同控制標准,比如鹵代烴等。
3.2.2德國相關塗料行業標准
(1)廢水排放標准
德國有專門的《塗料和清漆樹脂生產廢水排放標准》(2001.9.20)\《無機顏料生產廢水》(2001.9.20),《化工廢水》(2001.9.20)等標准在《塗料和清漆樹脂生產廢水排放標准》中規定了適用於生產水合分散染料,合成樹脂粘合膏、水稀釋塗料、清漆樹脂,溶劑型塗料以及輔助材料的生產廢水的排放標准。具體規定了:排污點(排入水體)的標准(指標有COD、BOD、魚類毒性,如表1),對重金屬和AOX、VHHC規定了與其他廢水混合前的要求、此外結合工藝對生產流程,溶劑回收等進行了限制性規定。
標准中規定相關企業通過對各污染源具體情況的考察,在以下措施容許的條件下,應盡量降低污染物的負荷:
①如果在生產流程中需要製造真空,通過使用採用無廢水技術製造真空以減少廢水的產生量。
②廢水中不得含有汞化合物和含錫有機化合物(源於防腐劑和殺菌劑的使用),為確認廢水中不含有以上污染物,生產商應出具有關證明,證實防腐劑、牙口殺菌劑的原料和輔料中不含有這些物質。
③通過對溶劑回收,蒸餾殘渣驟冷工藝生產的溶劑型塗料,其生產廢水不得排放。
(2)德國TA-Luft(空氣質量控制技術規范)
除了歐盟的1999/13/EC指令外,德國的TA-Luft中也規定了大量的有機物的廢氣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塗料使用的主要介於Ⅱ類和Ⅲ類。
TA-Luft陪空氣有機污染物根據致癌性,惡臭、毒性高低分為三個級別,還規定了無機顆粒物,氣態無機物、致癌污染物的排放標准。
4.我國塗料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框架體系設計
4.1標准體系
4.1.1工藝分類的考慮
擬把塗料按照產品進行分類制訂排放標准,共分為:溶劑塗料(再細分為丙烯酸樹脂塗料,醇酸樹脂塗料、環氧樹脂塗料,氨基樹脂塗料、丙烯酸樹脂塗料,聚氨酯塗料、其他)、水性塗料,粉末塗料,高固體分塗料、特種塗料。
4.1.2標准分級
標准將不按照環境功能區分級,制訂統一的排放標准。
(1)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污染物分一類污染物質和二類污染物,制訂統一的排放標准和預處理標准。此外,還規定單位產品最高允許排水量。
(2)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將制訂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最高允許排放速率、無組織排放限值和VOCs的排放總量限值。其中排放速率不再沿用國家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的「按照不同排氣筒高度制訂不同的排放速率」的體系,制訂統一的排放速率。
4.1.3標准實施分階段
根據項目建設時間分為兩個時間段,以2008年1月1日界定兩個時間段,分現有企業和新、擴、改建企業,分別制訂污染物排放標准。但給予現有污染源2-3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後執行統一的標准。
4.1.4標準的適用范圍
本標准將規定塗料工業生產企業廢水、廢氣和固體廢物處置(控制)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及實施監督。
本標准適用於我國行政管轄范圍內一切塗料工業生產企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固體廢物處置(控制)排放管理。
本標准不適用於應用塗料企業的塗裝過程中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和雜訊等的控制。
4.2標准控制指標篩選
4.2.1水污染物控制指標
(1)一類污染物:總汞、總鎘、總鉛、總鉻(含六價鉻)、總銅,總錫
(2)二類污染物:pH、色度、COD,TOC、BOD、SS、氨氮、總鋅
(3)特徵控制污染物:可吸附有機鹵素(AOX)、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二氯甲烷、甲醛、生物毒性。
(4)總量控制指標:單位產品最高允許排污量
4.2.2大氣污染物控制指標
(1)粉塵
(2)甲醇,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醛、甲苯二異氰酸酯、苯乙烯、鹵素、二氯甲烷、2-硝基丙烷、乙酸乙酯、乙酸丁酯;
(3)VOCs、臭氣濃度。VOCs主要規定其最低削減率。
4.3水污染物控制指標的初步考慮
4.3.1一類污染物
我國的一類污染物的現行標准基本上都遠遠超過衛生基準值或者基於毒性的計算值。需要考慮對該類污染物逐步加嚴。對於塗料行業來說,由於業內已經對含汞、含鉛、含錫的成份進行了嚴格的淘汰或限制措施,所以考慮一類污染物排放標准參考德國規定了「廢水中不得含有汞化合物和含錫有機化合物(源於防腐劑和殺菌劑的使用)」等,規定塗料中重金屬的限制條款。
4.3.2常規污染物
初步考慮的pH、色度、COD、TOC、BOD、SS、氨氮、總鋅等常規污染物因子,將主要基於企業調研資料,按照控制技術的水平設計。初步擬定的標准值如表3所示。
廢水排放標准中擬考慮以下兩點:
(1)常規污染物將制訂排放標准值和預處理標准值。預處理標准值將針對廢水排入設置污水處理廠的廢水。
(2)與目前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規定的標准值是日平均值不同,以上標准均指瞬間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值。
(3)強調TOC的標准,是為了更好的推動在線監測裝置,強化監控。標准文本中;將重點考慮對在線裝置的要求。
4.3.3特徵污染物
由於根據初步的調研和了解,很多企業在特徵污染物方面缺乏監測,所以)曙主要基於風險、參考國外標准和污染控制技術水平分析來決定。與目前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相比,將在以下幾方面加強標準的實施:
(1)生物毒性
對於水質的毒性評價指標目前主要涉及的有生物發光菌毒性和魚類毒性。各種控制方式的有效性也不同,不具有可比性。根據近期的研究,發光菌毒性在測定中也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因此擬定參照德國標准,制定魚類毒性指標。
(2)單位產品排水量
本項指標主要目的在於規定單位產品排污負荷,由於塗料行業的品種眾多,擬定按照主要品種(基料種類)分水性塗料,溶劑型塗料分別制定單位產品最高允許排水量。按月平均值計算。
4.4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制定的初步考慮
4.4.1有組織排放的濃度控制
(1)顆粒物
眾多的研究表明顆粒物與呼吸系統疾病死亡率具有非常直接的關系,也是城市大氣能見度的主要影響因素。很多城市的首要大氣污染物是顆粒物。顆粒物越小,對人體的危害越大。所以對粉塵的控制應該逐漸嚴格。美國在1997年就開始制定了PM2.5的大氣環鏡質量標准,對企業的顆粒物排放也帶來了極大的)中擊。
由於隨著顆粒物的除塵技術的發展,一般袋式除塵可以達到較高的除塵效率,所以擬定顆粒物按照德國的控制,即50mg/m3。
(2)VOCs
揮發性有機物種類繁多,除了毒性相對較大的甲醇,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醛、甲苯二異氰酸酯、苯乙烯、鹵素、二氯甲烷、2-硝基丙烷,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等將單獨制定標准外,還將制訂總量VOCs的總量控制。
除此之外,歐盟還規定含有「三致」作用的VOCs的塗料(歐盟的R45、R46、R49、R60、R61的規定范圍)的應該盡快淘汰,同時排放濃度應達到2mg/m3的要求。我國非甲烷總烴的排放限值為120mg/m3。
根據國外的參考,塗料工業VOCs排放的初步控制設想:排放濃度控制在150mg/m3以下。初步擬定如表5所示。
4.4.2有組織排放的總量控制
對於單一污染物排放擬考慮仍沿用我國《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GBl6297-1996)中的體系,制定最高允許排放速率的限制。
4.4.2臭氣濃度
4.4.4無組織排放控制
無組織排放是塗料企業VOCs的一個重要方面,目前規定的廠界濃度限值在實際運行中遇到不少的困難,歐盟的無組織排放總量控制限值較為科學,而且美國最新的塗料行業大氣排放標准也在一定程度上參考了該方式,所以本塗料標准中將參照歐盟的標准,規定無組織排放不得小於溶劑使用量的3%。以提高企業的可操作性。
❾ 求教:酚醛樹脂廢氣產生量和處理方法
我們做過的是加熱方式做覆膜砂產生廢氣的處理工程,首先在加熱酚醛樹脂處和淬火處用版集煙灶吸風收集煙塵廢權氣——管道接出——水噴淋稀釋降溫——凈化器——風機——排放。如果環保不嚴要求不高凈化器部分用活性炭吸附。
❿ 廢離子交換樹脂是否是危險廢物
離子交換再生需要正洗或反洗,以往理解一般產生的廢水主要污染為PH和鹽類,不應該專屬於危險屬廢物。
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號《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新2008)》提到如下內容:
HW13有機樹脂類:廢物飽和或者廢棄的離子交換樹脂(900-015-13),若廢棄肯定是,這點肯定容易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