紗線染色廢水量
A. 滌綸紗線染色廢水有什麼高污染物
雖然滌綸紗線染色過程的染料吃色力較好,但由於染色過程水浴比較小,因此污染物排放的濃度仍較高。因採用單一的生化處理不能做到廢水達標排放,屬於可生化性較差的工業廢水。具有較高含量的表面活性劑及對微生物的有害毒性物質,從而給處理工藝帶來一定的復雜性。
B. 印染行業廢水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總則
1.1為防治印染廢水對環境抄的污染,引導和規范印染行業水污染防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紡織行業總體規劃及產業發展政策,按照分類指導的原則,制定本技術政策。
1.2本技術政策適用於以天然纖維(如棉、毛、絲、麻等)、化學纖維(如滌綸、錦綸、腈綸、膠粘等)以及天然纖維和化學纖維按不同比例混紡為原料的各類紡織品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印染廢水。
1.3印染工藝指在生產過程中對各類紡織材料(纖維、紗線、織物)進行物理和化學處理的總稱,包括對紡織材料的前處理、染色、印花和後整理過程,統稱為印染工藝。
1.4鼓勵印染企業採用清潔生產工藝和技術,嚴格控制其生產過程中的用水量、排水量和產污量。積極推行ISO14000(環境管理)系列標准,採用現代管理方法,提高環境管理水平。
1.5鼓勵印染廢水治理的技術進步,印染企業應積極採用先進工藝和成熟的廢水治理技術,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C. 紗線染色價格一般多少一噸
要看具體染什麼顏色的,淺色在12000元/噸,中色在13500元/噸,深色在15000元/噸,不分支數的,具體可以和染廠協商的。這是筒染價格~~~
D. 印染廠都有哪些污染
1、煮練過程廢水:含有大量洗滌劑、鹼劑和化學漿料以及果膠
2、染色過程廢水:染回料有色廢水、表面活答性劑
3、印花過程廢水:染料、漿料
4、整理過程廢水:含甲醛整理液、烘乾過程少量廢氣
5、蒸汽鍋爐污染:煤渣和鍋爐煙道廢氣
E. 紗線染色會加重量嗎
應該是會有損耗的、
前處理,染色,脫水,烘乾等
色紗,你可以網路下:愛面紗
F. 如何查找毛紡織污整廢水處理相關標准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4287 1992 ) 現行標准排放廢水嚴格指標限定需要請提供郵箱
家發改委組織於20082月4發布印染行業准入條件(發改委2008第14號公告)已經於20083月1起實施2011已該准入條件進行修訂
《印染行業准入條件》20082月4
規范印染行業建設促進結構調整、保護環境減少污染實現印染行業持續發展根據家關律產業政策制定印染行業准入條件
、產企業布局
()根據資源、能源狀況市場需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科規劃印染行業發展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必須符合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符合本區態環境規劃土利用總體規劃要求
(二)務院、家關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府規定風景名勝區、自保護區、飲用水保護區主要河流兩岸邊界外規定范圍內新建印染項目;已述區域內投產運營印染產企業要根據該區域規劃通搬遷、轉產等式逐步退
(三)缺水或水質較差區要嚴格控制印染項目建設水源相充足區建設印染項目政府要科規劃、合理布局相集建設實行集供熱污染物集處理
二、工藝與裝備要求
()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應採用先進工藝技術採用節能環保設備主要設備參數應實現線檢測自控制禁止採用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淘汰類落產工藝設備限制採用使用限超5二手前處理、染色設備新建或改擴建印染產線總體水平應接近或達際先進水平[棉、化纖及混紡機織物印染項目設計建設應執行《印染工廠設計規范》(GB50426-2007)]
(二)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應優先選用高效、節能、低耗連續式處理設備工藝;連續式水洗裝置要求密封性並配逆流、高效漂洗及熱能收裝置;間歇式染色設備浴比應能滿足1:8(絲、毛染色1:10)工藝要求;定型(拉幅烘燥)設備要具溫度、濕度等主要工藝參數線測控裝置具廢氣凈化余熱收裝置箱體外層具保溫性能
(三)新建印染企業應具定經濟規模棉、麻、化纖、絲綢機織物印染設計產能力應≥2000萬米/;毛機織物印染設計產能力應≥200萬米/;針織或紗線印染設計產能力應≥2000噸/
三、質量與管理
()印染企業應發產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紡織產品要建立良產品質量保障體系產品質量要符合家或行業標准要求產品綜合品率達95%
(二)印染企業應實行三級能源、用水計量管理設置專門機構或員能源、取水、排污情況進行監督並建立管理考核制度數據統計系統
四、資源消耗
()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應按照規定進行節能評估單位產品能耗新鮮水取水量應達表1規定
表1 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印染加工程綜合能耗及新鮮水取水量
類綜合能耗新鮮水取水量棉、麻、化纖及混紡機織物≦38公斤標煤/百米≦2噸水/百米絲綢機織物≦30公斤標煤/百米≦2噸水/百米針織物及紗線≦1.2噸標煤/噸≦120噸水/噸
注1:機織物百米基準值布幅寬度106cm、布重12.00kg/100m 合格產品機織產品布幅寬度或布重同按相關標准進行換算(同)
2:毛織物能耗、取水定額另行制定(同)
(二)現印染企業應加快技術改造印染單位產品能耗新鮮水取水量應達表2規定要求
表2 現印染企業印染加工程綜合能耗新鮮水取水量
類綜合能耗新鮮水取水量棉、麻、化纖及混紡機織物≦54公斤標煤/百米≦3噸水/百米絲綢機織物 ≦35公斤標煤/百米 ≦2.6噸水/百米針織物及紗線≦1.6噸標煤/噸≦150噸水/噸
五、環境保護與資源綜合利用
()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環保設施要按照《紡織工業企業環保設計規范》(GB50425-2007)要求進行設計建設執行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設計、同施工、同投產三同制度所區集污水處理設施或允許排放城市污水收集系統企業需配置適處理設施或預留足夠處理場排放污染物指標達集處理廠或《污水排入城市水道水質標准》規定要求;污染物直接排放水體印染企業必須配置完善處理設施污水及固體廢棄物進行綜合治理污水處理及運行應實行自化控制線監測污染物排放必須符合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並達家環保部門規定排放標准
(二)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要按照環境友資源綜合利用原則選擇物降解(或易收)漿料坯布;使用態環保型、高吸盡率染化料助劑;建設冷卻水、冷凝水及廢水收裝置;棉型產品主絲光工藝項目應配置鹼收裝置做廢水清濁流、質用廢水用率要求達30%
(三)印染企業要力推行清潔產鼓勵企業進行清潔產審核評估能源審計改進產技術裝備產源控制污染物產量降低產末端治理本
六、安全產與社責任
()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應按照《紡織工業企業安全設計標准》要求建設安全產設施並建立、健全安全產責任制遵守安全產各項規定
(二)印染企業應按照《紡織企業社責任管理體系》(CSC9000-T)要求履行社責任鼓勵企業進行環境質量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七、監督管理
()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應省級及投資管理部門備案,項目建設必須符合本准入條件符合準入條件印染項目投資管理部門備案;土管理部門辦理土審批手續;環保部門辦理環保審批手續;建設部門辦理建設工手續;安全監管部門辦理安全許;融資部門提供任何形式授信支持
(二)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投產前要經省級及投資、建設、土、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政部門行業專家組聯合核查組按照準入條件及相關規定進行檢查經檢查未達准入條件項目投資管理部門應責令企業限期完善關建設內容達准入條件並符合項目建設要求企業應按照規定辦理《安全產許證》、《排污許證》或《城市排水許證》等相關許進行產銷售
(三)各級紡織行業管理部門應加強印染企業執行准入條件情況監督檢查督促現企業按照準入條件要求加快技術改造結構調整盡早達准入條件要求
(四)紡織工業協及各紡織行業協要宣傳家產業政策加強行業指導行業自律協助政府關部門做行業監督、管理工作
八、附則
()本准入條件適用於華民共境內(台灣、香港、澳門特殊區除外)各類所制印染企業具印染能力毛紡織、麻紡織、絲稠、色織、針織等企業
(二)本准入條件採用標准或數據修訂其規定
(三)本准入條件自20083 月 1起實行由家發展改革委員負責解釋
望滿意 歡迎追問.
G. 在紡織業中,紗線染色後,怎麼檢驗紗線的色牢度以及紗線色牢度的國家標準是什麼
紡織品色牢度的檢測方法 http://www.wool3.com/blogs/200805/200805284499.shtml 一、概述
紡織品在其使用過程中會受到光照、洗滌、熨燙、汗漬、摩擦和化學葯劑等各種外界的作用,有些印染紡織品還經過特殊的整理加工,如樹脂整理、阻燃整理、砂洗、磨毛等,這就要求印染紡織品的色澤相對保持一定牢度。在色牢度各項目中,最常用的是耐洗、耐光、耐摩擦色牢度三項。衣物在穿著過程中要受到諸如摩擦、水浸、汗漬等因素的作用,染料和織物結合不牢固就會泳移到人體皮膚上,由於人體的汗漬和唾液中的催化作用,也能夠促使染料分解而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紡織品印染加工是一個化學處理過程,接觸的化學品包括纖維原料、油劑、漿料、染料、整理劑和各種加工助劑,其中有些物質對人體也有害。因此,除檢測耐洗、耐光、耐摩擦這三項常用的色牢度項目外,還要加強耐水、耐汗漬、耐酸斑、耐鹼斑、耐次氯酸漂白、耐過氧化物漂白、耐甲醛等色牢度的檢測。實際工作中,主要根據產品標準的要求和產品的最終用途來決定檢測項目。
本節中評定色牢度使用灰色樣卡,灰色樣卡分變色樣卡和沾色樣卡。變色樣卡是用作檢測變色對比標準的樣卡(符合GB/T 250-1995);沾色樣卡則是做檢測沾色對比標準的樣卡(符合GB/T 251-1995)。兩種樣卡均為五級九檔制。灰卡是標准物品,使用時要注意保持整潔,嚴禁用手觸摸灰卡表面,使用後應裝入灰卡保護袋內,注意避光、防潮。
印染紡織品色牢度的檢測需用標准貼襯織物,標准貼襯織物分單纖維和多纖維兩種。單纖維貼襯織物只能測出試樣對一種纖維貼襯的沽色性能,多纖維貼襯織物可以同時測出試樣對多種纖維貼襯的沾色性能。貼襯織物應存放在密封、避光、乾燥的場所。
檢測用水為三級水(GB/T 6151-1997中8.1),濃度以每升所含毫升數(mL/L)或每升所含克數(g/L)表示。
二、耐水色牢度的檢測方法(GB/T 5713-1997)
耐水色牢度的檢測方法適用於檢測各類紡織品顏色的耐水浸漬能力。
⒈檢測准備
⑴試樣的制備:試樣的制備方法有三種,具體如下:
①如試樣是織物,選用下列兩種方法中的一種制備:
a. 取40mm×100mm試樣一塊,正面與一塊40mm×100mm的多纖維貼襯織物相接觸,沿一短邊縫合,形成一個試樣。
b.取40mm×1OOmm試樣一塊,夾於兩塊40mm×1OOmm單纖維貼襯織物之間,沿一短邊縫合,形成另一個組合試樣。
②如試樣是紗線,將紗線編成織物,按織物試樣制備;或以平行長度組成一薄層,用量約為貼襯織物總量的一半。按下列兩種方法之一制備∶一是夾於一塊40mm×1OOmm多纖維貼襯織物及一塊40mm×100mm染不上顏色的織物之間,沿四邊縫合,形成一個組合試樣;二是夾於兩塊40mm×100nnn規定的單纖維貼襯織物之間,沿四邊縫合,形成另一個組合試樣。
③如試樣是散纖維,將其梳、壓成一薄層,取其量約為貼襯織物總量的一半。按下列兩種方法之一制備:一是夾於一塊40mm×100mm多纖維貼襯織物及一塊40mm×1OOmm染不上顏色的織物之間,沿四邊縫合,形成一個組合試樣;二是夾於兩塊40mm×1OOmm規定的單纖維貼襯織物之間,沿四邊縫隙合,形成另一個組合試樣。
⑵貼襯織物:使用的貼襯織物有兩種,任選其一,尺寸均為40mm×1OOmm,一塊是多纖維貼襯織物,另兩塊是單纖維貼襯織物。單纖維貼襯織物中,第一塊用試樣的同類纖維製成,第二塊則由表3-23規定的纖維製成;如試樣為混紡或交織品,則第一塊用主要含量的纖維製成,第二塊用次要含量的纖維製成。或另作規定。如需要,用一塊不上色的織物(如聚丙烯類)。
表3-23耐水色牢度試驗用單纖維貼襯織物的纖維種類
第一塊用 第二塊用 第一塊用 第二塊用
棉纖維 羊毛 醋酯或三醋酯纖維 粘膠纖維
羊毛 棉纖維 聚醯胺纖維 羊毛或棉纖維
絲 棉纖維 聚酯纖維 羊毛或棉纖維
亞麻 羊毛 聚丙烯腈纖維 羊毛或棉纖維
粘膠纖維 羊毛
。。。。。。。。。。。。。。。。。
H. 紗線染色正常的水份是多少
紗線種類有很多種,不同種類的紗線含水率是不同的,你可以使用深圳艾格瑞sh-01無損紗線水份檢測儀,測試速度快,操作簡單,便於攜帶
I. 滌綸紗線的染色配方
滌綸織物由於強度高,回彈性好,耐磨性優良,尺寸穩定性好,抗皺性好,而被廣泛應用於各種紡織品及服裝面料。滌綸筒子紗線染色是採用高溫高壓染色法在高溫高壓筒子紗染色機上進行的。由於聚酯纖維結構緊密,分散染料在低溫條件下幾乎不上染。只有將溫度提高至90℃以上,染料的上染逐漸增加。達到110℃以上時,滌綸纖維中無定型區高分子鏈段的運動加劇,增加了微隙,降低了染料分子擴散進入纖維內部的阻力,提高了染料分子擴散速度,使分散染料的上染速率迅速加大。至130℃才能獲得滿意的染色效果,染料利用率達到90﹪以上,得色豐滿,各種染色牢度優良。
1.滌綸筒子紗染色工藝
1.1生產材料及設備
滌綸100D網路絲、染料、冰醋酸、勻染劑、還原清洗劑、抗靜電劑、RY-1180V型高溫高壓染樣機
1.2工藝流程及條件及處方:
原紗進廠—松筒—倒角—裝籠—進入染缸—前處理(退漿、煮練、漂白合一,在100℃條件下處理20min,皂洗劑1g/L去油)—水洗—染色缸加入已溶解好的染料和助劑依次侵入染槽—加入紗線染色(1℃/1min)升溫至70℃勻染10min—(1℃/1min)升溫至100℃勻染10min—(1℃/min)升溫至130℃保溫45-60min—高溫排水—洗水—還原清洗(100℃處理30min,對於深色而言)—洗水—醋酸中和—洗水(上抗靜電劑)—脫水—烘乾。
染色處方(按織物重量):
分散染料 (o.w.f.)x
冰醋酸 1.2g/L
勻染劑 1.2g/L
還原清洗處方
冰醋酸 1.5g/L
還原清洗劑 1.5g/L
抗靜電劑處方 1.0g/L
J. 2008年4月出版的印染廢水排放標准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4287 1992 ) 是現行的標准。對排放廢水有嚴格的指標限定,如果需要請提供一個郵箱。
國家發改委組織於2008年2月4日發布了「印染行業准入條件」(發改委2008年第14號公告)已經於2008年3月1日起實施。在2010年已對該准入條件進行了修訂。
《印染行業准入條件》2008年2月4日
為了規范印染行業建設,促進結構調整、保護環境,減少污染,實現印染行業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產業政策,制定印染行業准入條件。
一、生產企業布局
(一)根據資源、能源狀況和市場需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科學規劃印染行業發展,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規劃和產業政策,符合本地區生態環境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
(二)在國務院、國家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保護區和主要河流兩岸邊界外規定范圍內不得新建印染項目;已在上述區域內投產運營的印染生產企業要根據該區域規劃,通過搬遷、轉產等方式逐步退出。
(三)缺水或水質較差地區要嚴格控制印染項目建設。水源相對充足地區建設印染項目,地方政府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相對集中建設,實行集中供熱和污染物的集中處理。
二、工藝與裝備要求
(一)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應採用先進的工藝技術,採用節能環保的設備,主要設備參數應實現在線檢測和自動控制,禁止採用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淘汰類的落後生產工藝和設備,限制採用使用年限超過5年的二手前處理、染色設備。新建或改擴建印染生產線總體水平應接近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棉、化纖及混紡機織物印染項目設計建設應執行《印染工廠設計規范》(GB50426-2007)]。
(二)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應優先選用高效、節能、低耗的連續式處理設備和工藝;連續式水洗裝置要求密封性好,並配有逆流、高效漂洗及熱能回收裝置;間歇式染色設備浴比應能滿足1:8以下(絲、毛染色1:10以下)的工藝要求;定型(拉幅烘燥)設備要具有溫度、濕度等主要工藝參數在線測控裝置,具有廢氣凈化和余熱回收裝置,箱體外層具有很好的保溫性能。
(三)新建印染企業應具有一定的經濟規模,棉、麻、化纖、絲綢機織物印染設計年生產能力應≥2000萬米/年;毛機織物印染設計年生產能力應≥200萬米/年;針織或紗線印染設計年生產能力應≥2000噸/年。
三、質量與管理
(一)印染企業應開發生產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紡織產品,要建立良好的產品質量保障體系,產品質量要符合國家或行業標准要求,產品綜合成品率達到95%以上。
(二)印染企業應實行三級能源、用水計量管理,設置專門機構或人員對能源、取水、排污情況進行監督,並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和數據統計系統。
四、資源消耗
(一)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應按照規定進行節能評估,單位產品能耗和新鮮水取水量應達到表1規定。
表1 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印染加工過程綜合能耗及新鮮水取水量
分類綜合能耗新鮮水取水量棉、麻、化纖及混紡機織物≦38公斤標煤/百米≦2噸水/百米絲綢機織物≦30公斤標煤/百米≦2噸水/百米針織物及紗線≦1.2噸標煤/噸≦120噸水/噸
注1:機織物百米基準值為布幅寬度106cm、布重12.00kg/100m 的合格產品,當機織產品布幅寬度或布重不同時,可按相關標准進行換算(以下同)。
2:毛織物能耗、取水定額另行制定(以下同)。
(二)現有印染企業應加快技術改造,印染單位產品能耗和新鮮水取水量應達到表2規定要求。
表2 現有印染企業印染加工過程綜合能耗和新鮮水取水量
分類綜合能耗新鮮水取水量棉、麻、化纖及混紡機織物≦54公斤標煤/百米≦3噸水/百米絲綢機織物 ≦35公斤標煤/百米 ≦2.6噸水/百米針織物及紗線≦1.6噸標煤/噸≦150噸水/噸
五、環境保護與資源綜合利用
(一)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環保設施要按照《紡織工業企業環保設計規范》(GB50425-2007)的要求進行設計和建設,執行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制度。所在地區有集中污水處理設施或允許排放到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企業,需配置適當的處理設施或預留足夠的處理場地,排放污染物指標達到集中處理廠或《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規定的要求;污染物直接排放到水體的印染企業,必須配置完善的處理設施,對污水及固體廢棄物進行綜合治理,污水處理及運行應實行自動化控制和在線監測。污染物排放必須符合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並達到國家和地方環保部門規定的排放標准。
(二)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要按照環境友好和資源綜合利用的原則,選擇可生物降解(或易回收)漿料的坯布;使用生態環保型、高吸盡率染化料和助劑;建設冷卻水、冷凝水及廢水回收裝置;以棉型產品為主有絲光工藝的項目,應配置鹼回收裝置。做到廢水清濁分流、分質回用,廢水回用率要求達到30%以上。
(三)印染企業要大力推行清潔生產,鼓勵企業進行清潔生產審核評估和能源審計,改進生產技術和裝備,從生產的源頭控制污染物產生量,降低生產和末端治理成本。
六、安全生產與社會責任
(一)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應按照《紡織工業企業安全設計標准》的要求,建設安全生產設施,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
(二)印染企業應按照《紡織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CSC9000-T)要求,履行社會責任。鼓勵企業進行環境質量體系認證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七、監督管理
(一)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應在省級及以上投資管理部門備案,項目建設必須符合本准入條件。對不符合準入條件的印染項目,投資管理部門不得備案;土地管理部門不得辦理土地審批手續;環保部門不得辦理環保審批手續;建設部門不得辦理建設開工手續;安全監管部門不得辦理安全許可;融資部門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二)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投產前,要經省級及以上投資、建設、土地、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政部門和行業專家組成聯合核查組按照準入條件及相關規定進行檢查,經檢查未達到准入條件的項目,投資管理部門應責令企業限期完善有關建設內容。達到准入條件並符合項目建設要求後,企業應按照規定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或《城市排水許可證》等相關許可後,方可進行生產銷售。
(三)各級紡織行業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印染企業執行准入條件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現有企業按照準入條件要求,加快技術改造和結構調整,盡早達到准入條件要求。
(四)中國紡織工業協會及各地紡織行業協會要宣傳國家產業政策,加強行業指導和行業自律,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行業監督、管理工作。
八、附則
(一)本准入條件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台灣、香港、澳門特殊地區除外)各類所有制的印染企業,具有印染能力的毛紡織、麻紡織、絲稠、色織、針織等企業。
(二)本准入條件採用的標准或數據如有修訂,從其規定。
(三)本准入條件自2008年3 月 1日起實行,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