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項目建設聯合體投標案例
Ⅰ 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需要公開招投標嗎 案例
需要。(本問題由中國房采網回復1)
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已由有關部門批准建設,項目業主為
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為 以企業自籌為主,由獲取本項目特許經營權的中標企業全額投資,建設、經營一體化,禁止轉讓。招標人為
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襄樊金麗爾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隨州分公司受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託,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投標人。中標人將成立項目公司,負責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廠項目的融資、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滿後,項目公司將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廠的全部資產無償移交給隨縣人民政府。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共為1個標段。
2.2招標項目的名稱: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
2.3工程地址:隨縣星炬社區
2.4總投資額:6439.04萬元;
2.5投資方式及投資額: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採用BOT方式進行投資,投資額概算為
6439.04萬元;
2.6本次招標范圍:本項目投資建設、運營管理與項目移交(BOT)之特許經營權。特許經營期為30年(含1年建設期)。
2.7招標規模:2012年為2萬噸/日,2020年4萬噸/日。
2.8資金來源:以企業自籌為主。由獲取本項目特許經營權的中標企業全額投資,建設、經營一體化,禁止轉讓。
2.9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驗收規范行業標准。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2投標申請人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有能滿足本項目建設的資金實力和融資能力;
3.3投標人必須具有乙級及以上污水運營資質;運營污水處理設施總處理規模不低於1萬噸/日(含)的工程業績;
3.4專業運行能力:具有污水處理業務所需的運營管理能力、水質檢測能力、應急處理能力;
3.5有相應數量的技術、財務、經營等關鍵崗位人員;有切實可行的經營方案;
3.6本項目不接受以聯合體方式提交的投標申請;
3.7地方性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3.8各申請人在滿足相應條件下,可就上述招標項目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採用合格制。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5.1請申請人於2011 年 6 月29日至 2011年 7 月5日(節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17:00
(北京時間,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證書或委託書和本人身份證在隨縣綜合招標投標中心代理室(隨縣大同街姚家巷257號,隨縣社會福利院院內)報名並購買資格預審文件。在此時間、地點以外的報名將被拒絕。
5.2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後不退。
5.3本資格預審文件不允許郵購。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年7月8日(上午)10
時0分,地點為:隨縣綜合招標投標中心一樓開標大廳(隨縣大同街姚家巷257號,隨縣社會福利院院內)。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聯系方式
招標人: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聯系人:何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襄樊金麗爾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隨州分公司
聯系人:李先生
Ⅱ 簡述《招投標法》中對聯合體投標的要求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一條 規定,聯合體投標所需的具體要求,在實務中可以分解為以下五個方面:
(1)主體條件。唯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組成聯合體,自然人除外。
(2)資格條件和資質等級判定。A.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B.法規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相應資格條件;C.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具體措施。A.簽訂共同投標協議;B.並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並提交招標人;C.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4)責任承擔。聯合體各方對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5)自願原則。聯合體的組建由投標人按招標文件要求自願組合,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
根據《招標投標法》
第三十一條 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並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並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2)污水項目建設聯合體投標案例擴展閱讀:
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聯合體投標應遵循以下三原則:
(1)組成原則。對於資格預審的,聯合體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前組成。
(2)恆定原則。原則聯合體一經組建,不允許成員增減更換,否則,其投標無效。
(3)忠實原則。聯合體成員一經組建聯合體,便不允許單獨行動或再次與第三人聯合,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3]規定,投標聯合體沒有提交共同投標協議,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Ⅲ 聯合體投標標書範本
聯合體投標書,首先要具有所有投標書應有的內容,並加上聯合體的內容,才是完整的聯合體投標書。下面我將聯合體投標書框架及注意事項列出來,供大家參考。
一、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投標函要列上聯合體內所有的公司名稱,並附上聯合體投標協議書。
二、聯合體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要出具所有聯合體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並蓋上各單位公章。
三、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是所有聯合體單位將投標的權利交由一方的證明。一般授權於項目經理,招標代理,或聯合體主辦人等投標總負責人。
以上是聯合體需要注意的內容,下面的內容和常規投標一樣。嚴格按照甲方招標內容編制即可。
四、投標保證金
五、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六、施工組織設計
七、項目管理機構表
八、資格審查資料
九、其它材料
Ⅳ 一個EPC項目總承包與施工總承包單位聯合體中標後.業主要求設計單位再次內部招標方式招總包單位是否合法
不合法,作為聯合體中標的EPC項目,施工主體就是聯合體成員的施工方,不存在再次招標的情況。可進行二次招標的項目是指專業性強的分包,比如:智能化設備、污水處理設備等。如果業主強行要求設計院針對主體工程再行招標,屬於違約行為,原總承包合同要終止,等同於重新招標!當然,如果施工單位拒不履約的,業主有權終止合同,並重新招標。
Ⅳ 關於國際投標,聯合體投標的問題,非常感謝
工程總承包是項目業主為實現項目目標而採取的一種承發包方式,具體是指從事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從決策、設計到試運行的建設項目發展周期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在國際上,並不是任何一種將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兩個以上的階段交給一個組織承擔的方式都是工程總承包,如,美國的設計建造協會(DBIA)對總承包的定義為: 設計-建造(Design-Build, 以下簡稱為DB) 模式, 也稱為設計-施工(Design-Construct) 模式或單一責任主體( Single Responsibility) 模式。在這種模式下, 集設計與施工方式於一體, 由一個實體按照一份總承包合同承擔全部的設計和施工任務。這里的DB 模式包含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總承包模式。
由此可見,只有所承包的任務中同時包含設計和施工,才能被稱之為工程總承包,設計階段可以從方案設計、技術設計或施工圖設計開始,單獨的施工總承包或采購+施工總承包、采購+設計總承包都不在總承包范圍之列。國際上通用的工程總承包模式的承發包范圍比較見表1.
發達國家對工程總承包的資質管理
國外承擔項目總承包的組織形式
國外承擔項目總承包的組織機構一般由兩種形式,一種是永久組織,即永久性的經濟實體,包括以施工企業為主導的總承包實體和以設計企業為主導的總承包實體;一種是臨時性的組織,即針對一個具體的項目,由若干個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的臨時性聯合體組織 ,如圖1所示。
對工程總承包組織的資質管理
在資質管理方面,國外一般沒有專門對項目總承包單位規定資質等級,永久性的總承包單位本來就很少,大多是臨時組建的項目總承包聯合體組織,政府主管部門一般只規定和審查企業的設計方面和施工方面的資格,主要看專業人士和技術方面的力量情況。一個組織,不管是臨時性的還是永久性的,只有同時具備設計方面的資格和施工方面的資格就可以進行項目總承包。
對設計或施工資質的管理,主要分兩類,一類是以歐美國家為代表,沒有政府定級制度, 側重自由競爭,主要靠市場交易主體的相互制約和個人資質的管理;一類是以日本為代表,對參與政府工程的企業實行分級,業績優良的企業允許申報,建設省考核並審批其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