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廢水收費
1. 青島市工業污水處理標准價多少元
自2015年9月1日起,居民用戶綜合水價由現行每立方米2.50元調整為按三檔分階梯計價,其中,專污水處理費屬由現行每立方米0.70元調整為1.00元。
居民第一階梯戶年用水量不超過144立方米(含),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3.50元(含污水處理費1.00元);第二階梯戶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
(含),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4.65元(含污水處理費1.00元);第三階梯戶年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8.00元(含污水處理費
1.00元)。階梯水量以年為計價周期,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居民每戶按4人口計,超過4人的,每增加1人,年水量基數增加36立方米,具體人數及水量增加的認定程序,由供水企業在制定居民階梯水價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
對市內三區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包括部隊、學校、托幼、社會福利場所及社區服務設施中非經營部分等用戶),不實行階梯水價,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3.70元(其中自來水價格每立方米2.70元,污水處理費為每立方米1.00元)。
2. 工業廢水回用做清潔用水(清潔、沖廁所),這部分水仍然是按照工業廢水收費嗎
應該是生活用水計費方式!
3. 工業廢水處理費用多少錢
水質不同,從一噸幾分錢到一噸六七快錢。醫葯廢水和電鍍、印染廢水高一些。
4. 工業污水處理費用與COD有關嗎
COD分為兩襲部分,溶解性的和不溶性的
易於降解的和不易於降解的
易於混凝析出的,不易於析出的
如果加葯,或提供氧量和污染物線性相關,這個費用就是相關的。
如果很易於分離出污染物,成本忽略不計,這個費用就是不相關的。
5. 工業污水進入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怎麼收費
這個要經過測試後,才能計算得到的,主要看的廢水處理量跟人力成本,水電費
6. 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是否徵收排污費
如果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完的污水排入水體的就要按照規定徵收廢水排污費的,環保部環函[2006]144號復函明確規定,此類設施不視為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應按照一般工業企業收取排污費。
7. 日處理300噸的工業廢水需要多少錢
工業廢水處理的基本原則
1、優先選用無毒生產工藝代替或改革落後生產工專藝,盡可能在生產過屬程中杜絕或減少有毒有害廢水的產生。
2、在使用有毒原料以及產生有毒中間產物和產品過程中,應嚴格操作、監督,消除滴漏,減少流失,盡可能採用合理流程和設備。
3、含有劇毒物質廢水,如含有一些重金屬、放射性物質、高濃度酚、氰廢水應與其它廢水分流,以便處理和回收有用物質。
4、流量較大而污染較輕的廢水,應經適當處理循環使用,不宜排入下水道,以免增加城市下水道和城市污水處理負荷。
5、類似城市污水的有機廢水,如食品加工廢水、製糖廢水、造紙廢水,可排入城市污水系統進行處理。
6、一些可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廢水,如酚、氰廢水,應先經處理後,按允許排放標准排入城市下水道,再進一步生化處理。
7、含有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廢水,應單獨處理,不應排入城市下水道。工業廢水處理的發展趨勢是把廢水和污染物作為有用資源回收利用或實行閉路循環。
8. 舉報一個工業廢水直排,獎勵多少錢
禪城區環保局依照《佛山市公眾舉報違法排放工業廢水行為獎勵暫行辦法回》重獎張槎一名舉報企業答污水偷排者3萬元,是該《獎勵辦法》實施以來兌現的最高獎勵金額。
另外,對該污水偷排企業,區環保局處以罰款10萬元、並一次性徵收14萬排污費的處罰,堅決嚴厲打擊偷排企業。
9. 青島工業污水處理如何收費 排污費一般多少錢
有害物質名稱 超標排放量每公斤 濃度超過標准每10立方米
二氧化硫、硫化氫、氟化物、氮氧化物、氯、氯化氫、一氧化碳 0。04
硫酸(霧)、鉛、汞、鈹化物 0。03--0。10
生產性
粉塵 玻璃棉、礦渣棉、石棉、鋁化物 0。10
電站煤粉、水泥粉塵 0。02
煉鋼爐粉塵、其他粉塵 0。04
煙塵 煙塵濃度C(毫克/標立方米) 200<C<=400
林格曼黑度(級)
每噸燃料收費額(元) 3
煙塵濃度C(毫克/標立方米) 400<C<=600
林格曼黑度(級) 2
每噸燃料收費額(元) 3
煙塵濃度C(毫克/標立方米) 600<C<=800
林格曼黑度(級) 3
每噸燃料收費額(元) 4
煙塵濃度C(毫克/標立方米) 800<C<=1000
林格曼黑度(級) 4
每噸燃料收費額(元) 5
煙塵濃度C(毫克/標立方米) 1000<C
林格曼黑度(級) 5
每噸燃料收費額(元) 6
說明:林格曼黑度的定級方法,按下列規定執行。
林格曼黑度一級:連續測試一小時,出現林格曼黑度二級累計時間不超過三分鍾,三級以上不出現。
林格曼黑度二級:連續測試一小時,出現林格曼黑度二級累計時間,超過三分鍾,三級以上不出現。
林格曼黑度三級:連續測試一小時,出現林格曼黑度三級,四級以上不出現。
林格曼黑度四級:連續測試一小時,出現林格曼黑度四級,五級以上不出現。
林格曼黑度五級:連續測試一小時,出現林格曼黑度五級。
註:蒸汽機車及其他流動污染物的排煙暫不收費。
表2超標污水排污費徵收標准 污染物名稱 排放污染物超標分界依據(噸水·倍) 超標收費單價(A級)(元/噸水·倍) 超標收費單價(B級)(元/噸水·倍) B級起征費(元)
總汞 2000 2.00 1.00 2000
總鎘 3000 1.00 0.15 2550
苯並(a)芘 3000000 0.06 0.03 90000
總鉻 150000 0.06 0.03 4500
六價鉻 150000 0.09 0.02 10500
總砷 150000 0.09 0.02 10500
總鉛 150000 0.08 0.03 7500
總鎳 150000 0.08 0.03 7500
PH值 5000 0.25 0.05 1000
色度 100000 0.14 0.04 10000
懸浮物 800000 0.03 0.01 16000
生化需氧量 30000 0.18 0.05 3900
化學需氧量 20000 0.18 0.05 2600
石油類 25000 0.20 0.06 3500
動植物油 25000 0.12 0.04 2000
揮發酚 250000 0.06 0.03 7500
氰化物 250000 0.07 0.04 7500
硫化物 250000 0.05 0.02 7500
氨氮 25000 0.10 0.03 1750
氟化物 25000 0.30 0.09 5250
磷酸鹽(以P計) 250000 0.05 0.02 7500
甲醛 200000 0.12 0.06 12000
苯胺類 200000 0.12 0.06 12000
硝基苯類 200000 0.10 0.04 12000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LAS) 25000 0.30 0.09 5250
銅 250000 0.04 0.02 5000
鋅 100000 0.06 0.020 4000
錳 100000 0.06 0.02 4000
有機磷農葯(以P計) 250000 0.07 0.04 7500
排放含有污染物質的廢水徵收標准0.04元/噸
說明:
1、收費額=超標收費單價×排放污染物超標總量(噸·倍數)
其中:污染物超標總量(噸·倍數)=污水排放量×污水中該污染物超標倍數。
排放污染物超標分界依據為排放污染物超標總量(噸·倍數)的分界值。
當排放污染物的超標噸倍數小於或等於排放污染物超標分界依據時,收費額=超標收費單價A×排放污染物超標總量(噸·倍數)。
當排放污染物的超標噸倍數大於排放污染物超標分界依據時,收費額=超標收費單價B×排放污染物超標總量(噸·倍數)+B級起征費。
2、PH值的超標總量=超標污水的PH值與排放標准之差×污水排放量。
3、在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表3的「最高允許排水量或最低允許水循環利用率」時,超標水量按當地最低上水單價收費,並與超標排污費迭加計算,合並徵收。
山東省環境保護局、物價局、財政廳文件(魯環計〔1991〕43號)規定,我省在徵收超標水量費時,其最低上水單價統一規定為0.30元/噸。
4、病原體污水超標收費標准為0.14元/噸水。
表3超標廢渣排污費徵收標准
單位:元 有害物質名稱 向水體傾 倒或排放 (每噸)
無防水、防 滲措施堆放 每噸·月 無專設的堆放場所堆放每噸·月
含汞、鎘、砷、六價鉻、鉛、氰化物、黃磷及其他可溶性劇毒物廢渣 36.00 2.00
電廠粉煤灰 1.20 0.10
其他工業廢渣 5.00 0.30
註:
(1)排放、傾倒或無防水、防滲措施堆放劇毒廢渣,除收費外,應立即制止其行為,並責成清理。
(2)「電廠粉煤灰」一項,只適用《環境保護法(試行)》公布前,建成投產而未建成灰場、已向水體排放的燃煤電廠。其他電廠(包括上述電廠擴建)堆放粉煤灰,適用其他工業廢渣的標准。
(3)在尾礦壩、灰場、廢渣(包括煤矸石)專用堆放場等設施內堆放的,暫不收費。
表4超標環境雜訊排污費徵收標准 超標值dB(A) 1~3 4~6 7~9 10~12 13以上
徵收額(元/月) 200 400 800 1600 3200
說明:
1、 一個單位邊界上有多處環境雜訊超標,徵收額應根據最高一處超標聲級計征。若有不同地點的作業場所,收費金額逐一計征。
2、 晝、夜均超標的環境雜訊,收費金額按本標准分別計算,迭加徵收。
3、 聲源一月內超過不足十五天的(晝或夜),超標排污費減半徵收。
4、 聲源在一天內超標排放環境雜訊,不論工作時間長短,均按一天計算。
5、店鋪、事業單位照工業、企業執行。
表5工業燃煤二氧化硫排污費徵收標准
每排放壹公斤二氧化硫徵收排污費0.20元。
10. 遼寧省物價局文件規定,生活飲用水和工業廢水檢測費用一樣嗎
各市物價局、財政局,省直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有關穩定市場物價、治理規范收費的各項規定,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經研究,決定廢止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文件,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廢止以下行政事業性收費文件
1.遼寧省物價局《關於對全國計量管理函授培訓收費標準的批復》(遼價費[1997]11號);
2.遼寧省物價局、遼寧省財政廳《關於工業產品執行標准登記證和標准現行性確認收費標準的通知》(遼價發[1996]82號);
3.遼寧省物價局《關於鍋爐壓力容器電焊工及無損檢測人員培訓收費標準的批復》(遼價費字[1996]6號);
4.遼寧省物價局《關於我省成人高考收取計算機攝像費標準的批復》(遼價費字[1999]6號);
5.遼寧省物價局《關於我省普通高校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收取計算機攝像費標準的函》;
6.遼寧省物價局《關於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行計算機攝像收費標準的函》(遼價費字[2000]27號);
7.遼寧省物價局 遼寧省財政廳《關於藝術人才轉讓費標准(試行)的通知》(遼價費字[1998]1號);
8.遼寧省財政廳 遼寧省物價局《關於對省音協器樂演奏考級收費標準的批復》(遼價函字[1994]15號);
9.遼寧省物價局《關於調整全省音樂考級收費標準的通知》(遼價費字[1999]36號);
10.遼寧省物價局《關於黨政機關行政管理專業證書班收費標準的通知》(遼價發[1994]82號);
11.遼寧省物價局 遼寧省財政廳《關於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理論考試培訓收費標準的批復》(遼價函字[1995]16號);
12.遼寧省物價局《關於我省<國家公務員證>收費標準的批復》(遼價函[1995]16號);
13.遼寧省物價局、遼寧省財政廳《關於轉發和發布中央、省兩級管理的交通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遼價發[1993]31號);
14.遼寧省物價局《關於工程質量檢驗員培訓收費標準的批復》(遼價費字[1998]82號);
15.遼寧省物價局、遼寧省財政廳《關於審計事務所審計師執業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遼價費字[1996]36號)。
16、遼寧省物價局《關於公安戶籍證件收費問題的函》(遼價函字(1994)7號)
17、遼寧省物價局、遼寧省財政廳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統一九二式機動車牌證收費標準的通知》(遼價發(1994)62號)
18、遼寧省物價局、遼寧省財政廳《關於核定全省居民身份證加急費標準的通知》(遼價發(1994)110號)
19、遼寧省物價局、遼寧省財政廳《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防偽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的通知》(遼價發(1997)34號)
20、遼寧省物價局、遼寧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瓦楞紙箱生產許可證收費標準的復函》(遼價發(1992)124號)
21、遼寧省物價局、遼寧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經貿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遼價發(1992)205號)
22、遼寧省物價局、遼寧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煙草專賣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遼價發(1992)71號)
23、遼寧省物價局、遼寧省財政廳《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新版槍支管理證件收費標準的通知》(遼價發(1998)53號)
24、遼寧省物價局《關於工程造價專業人員資格培訓收費標準的批復》(遼價費字[1997]10號)
上述被廢止文件中的相關收費政策規定,此前已有文件取消或停收的,按此前文件規定的時限執行;此前沒有取消和停收的,從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執行;文件中轉發的國家文件,涉及國家管理的收費項目、收費標准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關聯資料:部委規章共1部
二、取消、降低下列行政事業性收費標准
1、取消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調整鍋爐等特種設備審查及檢驗收費標準的通知》(遼價發[2003]43號)文件中規定的有關電梯檢驗中登高收費的規定。
2、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駐遼寧的國家級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特種檢驗收費的,其收費標准暫按我省現行收費標准執行。我省收費標准高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收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3212號)中有關收費標準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3、遼價發[2003]43號規定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換證復審培訓收費標准按現行規定的50%執行,特種設備(不含場內機動車)使用(注冊)登記證工本費標准,由現行規定的每證50元降低為每證30元;
4、降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下列16項計量器具檢定收費標准:
(1)非連續累計自動衡器(L-009-0167),測量范圍≤1000t/h的,由每台3200元降低為2240元;測量范圍>1000t/h的,由每台3740元降低為2620元;
(2)自動檢重稱(L-013-0171),測量范圍50kg以下的,由每台2500元降低為2000元;測量范圍50kg以上的,由每台3800元降低為2850元;
(3) 數字式電容耦合測試儀(D-022-0344),由每台500元降低為350元;
(4)線路故障測試儀(D-023-0345),由每台450元降低為315元;
(5)低頻相位計(W-033-0452),由每台1470元降低為1030元;
(6)波導雜訊發生器(W-035-0454),由每台810元降低為648元;
(7)漂移分析儀(W-081-0500),由每台2120元降低為1484元;
(8)V5.x協議監測分析儀(W-083-0502),由每台2520元降低為1765元;
(9)模擬耳(S-007-0574),由每台980元降低為690元;
(10)雜音計(S-021-0588),由每台1500元降低為1050元;
(11)鐳放射源(DL-001-0642),由每個1470元降低為1030元;
(12)射線標准輻射源(DL-003-0644),由每個1225元降低為860元;
(13)核子皮帶秤(DL-030-0671),由每台1470元降低為1030元;
(14)射線料位計與料位開關(DL-032-0673),由每台980元降低為700元;
(15)電離輻射厚度儀(DL-033-0674),由每台980元降低為700元;
(16)鋼捲尺(C-025-0025),由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遼價發[2008]121號)規定的每隻70元降低為每隻60元。
5.降低衛生部門的部分專業衛生學評價收費標准:
(1)公共場所、化妝品衛生學評價,收費標准由原總投資的3‰調整為:總投資 >2000元萬的,收費標准為總投資的1‰(未達到4萬元的可按4萬元計費);1000萬元<總投資 ≤2000萬元的,收費標准為總投資的2‰(未達到3萬元的可按3萬元計費);總投資≤1000萬元的,收費標准為總投資的3‰;
(2)生活飲用水、水源選址衛生設計評價,收費標准由原總投資的1‰,調整為每平方米0.5元;
(3)工業建設項目設計衛生預評價及竣工衛生評價,工程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的,收費標准由原工程項目總投資的1‰調整為工程總投資的0.8‰(未達到8萬元的可按8萬元計費); 2000萬元<工程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的,收費標准由原工程項目總投資的2‰調整為工程總投資的1.6‰(未達到4.8萬元的可按4.8萬元計費);200萬元<工程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的,收費標准由原工程項目總投資的3‰調整為工程總投資的2.4‰(未達到8000元的可按8000元計費);工程項目總投資≤200萬元的,收費標准由原工程項目總投資的5‰調整為工程總投資的4‰(未達到400元的可按400元計費);
(4)放射衛生建設項目衛生學評價,收費標准由原項目總投資的1-5%,調整為項目總投資的1-3%;
(5)學校衛生設計、評價,收費標准由原總投資的0.1%,調整為每校1000元。
6、降低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收費標准,由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繼續實行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收費的通知》(遼價發[2002]119號)規定的按建安工作量的1.5‰收取,降低為按建安工作量的1.2‰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