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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电子口岸edi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2-12 06: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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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我想知道海关在进出口方面的资料

史上最全海关进出口通关资料--《中国海关的通关制度和海关业务制度改革》--可能字数太多,贴不上,告诉我邮箱号,我邮件发你。

中国海关的通关制度和海关业务制度改革

中国海关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一、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基本程序
(一)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是中国海关执法的基本依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进口货物自进境起至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中国海关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进出口的政策、法律、规定,监督管理货物和运输工具的合法进出,检查并处理非法进出、逃避关税等走私违法活动。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移作它用或者进行其它处置。
中国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管理的基本要求主要有几点:
1. 依法如实申报的原则。即任何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在进出境时,均向海关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申报,海关接受申报后,方可进行进出境活动。
2.接受海关监管的原则。在海关未放行之前,一切活动均在海关监管之下,有关货物的各项活动应经过海关的准许,必要时应接受海关查验。
3.海关放行后提取的原则。只有在海关按国家各项规定对申报情况和货物情况进行审核、查验,并征收相应税费后办理放行手续,货物所有人、运输工具负责人方可对其采取下一步处置措施——进境或出境。
(二)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基本程序
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基本程序是: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1.一般规定
申报:
进口货物向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出境货物应当由发货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办理 海关手续。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启运地办理海关手续。上述货物的转关运输,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进出口货物,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两者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海关批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报关企业可以EDI方式办理申报、纳税及其他海关手续。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进口货物的收货人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需要依法检疫的货物,应当在检疫合格后提取货样。
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应在向海关递交报关单的同时,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
查验:
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所有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旅客行李物品、邮递物品,除经海关总署特准免验外,都应由进境地海关或转关运输的启运地、指运地海关进行查验。海关查验一般有单证查核、外形查验、开箱抽样查验以及通过技术设备进行查验等不同方式,根据情况和需要,采取一种或几种。
征税:
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中国海关关税税则》依法征收关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进出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按照海关有关商品归类的规定确定。中国海关采用世界海关组织(WCO)制定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
在确定货物的商品归类、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收发货人要求放行货物的,海关应当在其提供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相适的担保后放行。
放行:
除海关特准的外,进出口货物在收发货人缴清税款或者提供担保后,由海关签印放行。
2.特殊情况
暂时进出口货物: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应当在六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后,准予暂时免纳关税。
过境、通运、转运货物:
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进境地海关如实申报,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运输出境。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
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加工贸易合同向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准予内销的批准文件,对保税的进口料件依法征税;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进出境货物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三)中国海关通关作业流程
1、企业申报:进出口企业可以采用委托报关单位制发电子数据报关单或自行制发的方式,以EDI方式或者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平台,向海关办理进出境货物的申报。
2、海关审单:海关收到电子数据后,首先由计算机对数据进行检查,其完整性、逻辑性符合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的,转入审单中心人工审核,如不符合,则退回申报人要求重新填报。审核主要是申报的正确性、真实性的审核,主要集中于归类、价格、原产地、贸易性质及进出口管理条件,并计算相应税费;审核中如发现存在不符合要求时,海关可以要求申报人重新申报或者作出补充说明。
3、现场交单:经人工审单合格通过后,海关发出电子通知,申报人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到口岸现场办理交验报关单、海关要求的随附单证以及进出口的许可证件,并交纳关税、进出口环节增值税或其它费用,方式可以采用银行交付、网上支付等。如海关确定查验的,申报人应按海关要求搬移、开拆货物,查验结束后,双方共同在查验记录上签字,如海关认为必要,也可径行查验。
4、海关放行,提取货物:海关收到税、费交纳完毕的证明后,签发货物放行单交给申报人,申报人可以到码头或仓库提取货物,安排运输。
5、转关运输:如申报人希望在内地或者企业所在地的海关就近办理海关手续,可以在申报时提出转关申报(填制转关运输申报单),经海关审核同意,办理转关运输的手续,口岸海关将有关运输、货物等数据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至主管地海关,待货物运至指运地后再办理审单、交单、征税等手续。
二、中国海关业务制度的改革
(一)中国海关的工作基本方针
进入21世纪以来,科技进步更加日新月异,全球范围的产业结构调整加速,企业生产、经营和运销方式发生剧烈变化,贸易便利化呼声益强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和国际投资者进入中国。凭借快速进步的加工技术、无限供给的劳动力、相对低廉的生产成本、日益成熟的投资贸易环境和巨大的市场潜力,中国正在逐步成为世界的加工中心。在这一过程中,我国海关将面临多方面的影响和挑战,要求海关必须改革海关业务制度,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全面提高通关速度,推进贸易便利化,中国海关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了业务制度的改革、管理方法的创新,加快转变职能和工作方式,提高效率,依法行政,努力学会按国际通行规则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提高海关执法能力和通关效率。面对这样的新形势、新要求,海关总署提出了“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海关工作新方针。
“依法行政”是海关工作的基本准则。其本质是职权法定、程序法定,一切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范围内进行,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提高海关管理的公开、透明和法制化水平,以更好地维护国家全局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
“为国把关”和“服务经济”是国家对海关的两个基本要求。海关必须高质量地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税收、打私等各项任务,维护公平有序的进出口环境,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同时,海关工作必须按照“守法便利”的原则,以企业诚信守法的程度换取海关的通关便利程度,切实提高通关效率,努力降低贸易成本,为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有效完成“把关”与“服务”,实现严密监管和高效运作的有机结合,是做好当前海关工作的关键。
“促进发展”是海关工作的根本目的,“发展是硬道理",海关工作必须加快海关改革和建设步伐,以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根本利益,推动海关事业向前发展。
中国海关的基本工作方针,是海关工作的指导原则,也是深化通关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二)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改革
1、、实施通关作业改革,不断提高通关效率
改革开放25年来,我国经济和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GDP年均增长9.4%,外贸进出口年均增长16%。面对经济和对外贸易的持续高速增长,中国海关面临的通关压力越来越大。从上世纪未开始,许多国家海关都在积极致力于加快海关现代化发展步伐,改革和完善海关管理制度,简化海关手续,进一步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中国海关亦于1998年确立了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的跨世纪发展战略,并自1998年4月起开始着手对通关管理模式进行改进和优化,实现有效监管与高效运作的有机统一,以促进对外贸易的快速健康发展。自2000年起,全面实施通关作业改革,重新设计通关作业流程,改革通关作业方式,调整总署、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三级事权和职能分工,努力实现通关管理的信息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在实施通关作业改革的同时,积极开展口岸海关与内陆海关的跨关区快速通关,确保进出口物流在关区间快速流动。为提高口岸整体通关效能,中国海关积极协调口岸各相关部门,实施“大通关”制度改革,发挥协同效应。通过近5年的改革,通关效率得到极大提高。2003年,全国海关共受理报关单2900万份,2004年全国海关受理的报关单数超过3300万份,通关速度进一步提高。每份报关单的平均通关时间从5年前的按天计算,缩短到今天近90%的报关单可以在当日结关放行,其中相当部分只需要十几分钟甚至几分钟即可结关放行。通关作业改革极大地便利了国际物流的大规模跨国境流动,促进了贸易便利化。
2、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对进出口企业和货物实施分类管理
学习和借鉴外国海关风险管理经验,我国海关于1998年研究提出了守法管理的目标和方法。1999年4月,海关总署与相关部委联合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和遵守海关法律法规情况的评估,核定企业的守法程度,设置A、B、C、D四个管理类别。对不同管理类别企业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实行了 “红、黑名单”制度,对诚信守法的企业给予通关便利,对诚信不好的企业实施重点治理,对严重走私违法企业予以严厉打击。同时,为支持大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外贸出口,2001年海关总署与相关部门共同制订了一系列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大型高新企业给予提前报关、联网报关、快速转关、上门验放、加急通关、担保验放以及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等便捷通关措施。为企业进出口开辟了“绿色通道”,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3、以快速通关为目标的转关运输监管模式改革
自2000年初开始,根据形势发展要求,中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转关运输监管模式研究并进行了以快速通关为基本目的改革,改革思路和具体措施主要是:一是实施转关运输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模式,简化手续;二是实行提前报关,减少货物和运输工具在口岸停留时间,提高通关效率;二是利用科技手段,实行电子数据核销,强化海关监管。改革后,在收到运输工具载货清单的情况下,企业可提前在所在地海关报关,海关收到提前报关数据并经审核后,办理查验、纳税、放行等及其后续手续,报关单数据自动转换为转关信息、以电子数据联网传输方式发至进出境地海关,进出境地海关即可按照所在地海关要求办理进出口货物转关手续。这一改革大大缩短了货物在进境口岸停留时间和办理手续的过程,通关速度有较大提高,同时也为企业避免了一定要到进境地办理通关的麻烦,方便了企业。
4、加快建立“中国电子口岸”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严厉打击走私、骗汇、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自1999年起,海关总署会同公安部、人民银行、工商局、铁道部、民航总局、外经贸部、税务总局、外汇局、出入境检验局、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开始联合建设“中国电子口岸”。“中国电子口岸”实质上是“电子政府”的雏形。该系统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公用信息化平台,将跨部门、跨行业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电子底帐数据集中存放到一个公共的数据中心,政府管理部门可进行跨部门、跨行业的联网数据核查,办理手续,实施管理,企业可在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由此将大大增加口岸执法的有效性和通关的整体效率。
目前,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已初步实现了与海关总署、外汇总局、国税总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商务部、公安部、铁道部、贸促会、香港工贸署、澳门经济局以及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的联网互通和信息共享;入网企业达18万家,制发IC卡超过50万张。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已在41省市成立了数据分中心,在北京建立了主运行系统和同城备份系统。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地级市建立二级节点82个,计划2005年底扩展到全国所有360个地级市。
按照吴仪副总理关于大通关制度改革“政府牵头协调、统一信息平台、手续前推后移、加快实货验放”的总体要求,遵循“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数据交换标准、统一品牌”的原则,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宁波和山东等7个省、市政府已同我署就合作建设地方电子口岸签署备忘录。
电子口岸已开发运行联网项目及正在开发项目共51个,其中行政执法项目25个(已推广实施19个),辅助项目8个,正在开发项目18个。每日处理电子单证数量达50万笔,中国电子口岸门户网站每日点击率超过430万次。取得了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例一:铁路口岸信息平台建设。该项目可以实现海关、铁路、质检及进出口企业、货运代理企业、报关企业的计算机联网和信息资源共享,方便企业进出,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同时严密了进出口管理。该系统于2003年8月试运行,已累计传送海关电子舱单70余万份。据铁道部反映,信息平台在北方四大口岸站(满洲里、阿拉山口、二连、绥芬河)试运行以来,实现了舱单与海关监管指令的24小时不间断传输,电子换装清单缩短车辆停时1小时以上,压缩宽轨车辆停时0.63天。按四个口岸站宽轨车保有量1500辆计算,每辆车一天车辆使用费11.5瑞郎计费(1瑞郎=6.6元人民币),每天可节约国外车辆使用费7.17万元,累计每年可节约2617万余元,为我国铁路的跨跃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例二: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该项目实现海关与国税进口增值税专用税票的数据共享与联网核查,堵住了不法分子利用假税票进行抵扣的漏洞。系统于今年8月上线运行,4个月累计向国税总局传送专用税票电子底账188万票。不仅严密了双方对专用税票的管理,而且有效地防范了不法份子大肆伪造专用缴款书办理虚假抵扣的不法行为。据我署统计,今年前8个月各地海关协助全国税务机关共甄别伪造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4972份,涉及抵扣金额7.89亿元。自8月双方实现数据联网交换后,上述不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9至10月份各地海关甄别的伪造专用缴款书下降到796票,11月份以后尚未发现伪造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例三:出口退税联网核查系统。该项目主要为企业用户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提供方便、快捷的手段,帮助国税局审查企业退税申报的合法性,防止不法企业骗退税。该项目于2003年在全国推广,我署每日向国税总局传输报关单电子数据4万余份。据国税总局反映,该系统运行以来,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申报较以前缩短25天,进度明显加快,提高了退(免)税申报的质量,今年1-11月,各级税务机关办理历年欠退税2001亿元,办理2004年新发生退税1881亿元,基本可以实现国务院提出的“新帐不欠,老帐要还”工作目标;同时,通过数据交换,协助国家税务总局核查有疑点出口报关单数据12万条,为及时解决历年欠退税问题创造了条件,得到了广大出口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好评。
例四:进出口外汇核销单联网核查系统

5、试行无纸通关
无纸通关是利用中国电子口岸及现代海关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功能,改变以往进、出口企业递交书面单证报关的做法,实现海关与企业及相关单位联网,企业网上申报,海关对电子数据进行无纸审核、验放处理。与传统纸面单证的作业模式相比,无纸通关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简化通关环节,资信好的企业报关单电子数据经审结后,直接验放报关货物。二是通关全程电子化,海关在通关过程中不再收取、审核纸质单证,而是通过与企业联网实现数据审核、信息验放,事后集中补交书面单证。通过海关监管工作前置或后移,最大限度压缩通关时间。
无纸通关并不是中国海关的发明,它是一种依赖于高科技信息网络系统和各通关环节高效运作的先进通关方式,为国际贸易界和各国海关所推崇,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普遍推行。中国海关从1994年就已经开始在部分海关、部分企业试行了EDI无纸报关方式。200l年8月,又在南京、杭州、上海、广州4个海关试行联网报关,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仅仅是报关的无纸化,不足以解决整个通关作业流程中提高效率的问题。
原来的EDI报关,主要解决的是技术问题,从由纸变成无纸,使报关电子化。而无纸通关,是把通关作业流程各个环节能够无纸化的全部无纸化,而且把可以前推、后移或者外置的海关手续,统统提前或推后到通关过程之前或之后。这就大大压缩了货物在口岸的通关时间,提高了贸易效率,使企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效益。
无纸通关改革的推进,为企业带来便利,同时也对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所有进行无纸通关的企业,都承诺要遵守国家和海关的有关法律规定。企业一旦在应用中出了问题,对一般性的差错,如管理混乱,信誉不好,不符合海关的要求,海关会取消给予的待遇。严重的差错,属于走私行为的,按走私查处;属于违规行为的,按违规处理。
6、不断改革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实施联网监管,改革保税区管理、出口加工区管理
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国内外投资者纷纷在中国设厂开展加工贸易,并在经营上实施全球营销、零库存等经营管理模式,因此对进出口通关的要求越来越高。为适应这种要求,中国海关对加工贸易采取了一系列促进贸易便利化措施:
一是实施加工贸易联网监管。联网监管是海关通过计算机网络从实行全过程计算机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提取监管所必需的财务、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与海关计算机管理系统相连接,从而实现对加工贸易货物有效监管的一种方法。海关利用计算机手段对企业加工贸易生产物流数据进行核查,并根据情况下厂实际核查保税货物,企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海关办理备案、变更、核销、货物通关等手续。实践证明,“电子底账”+“联网核查”的新型加工贸易监管方式加强了海关监管,简化了手续,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竞争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外贸出口,增强了外国投资者在华的投资信心。
二是建立保税区监管模式。中国海关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在沿海港口和陆路口岸等地区,设立了15个保税区,在区内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进出口政策、管理政策和加工贸易政策。保税区具有仓储、贸易、加工和展示四大功能。目前,保税区业务量增长迅速,发展势头良好。2003年全国保税区进出口总值达到511亿美元,同比增长68.1%,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6%;截至2003年底,全国保税区累计批准企业3.1万余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1.5万余家,累计合同利用外资29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75亿美元。2003年,全国保税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739亿元,同比增长35.5%,有力地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三是建立出口加工区监管模式。在加工贸易高速发展,比重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中国海关改革传统加工贸易监管方式,探索建立出口加工区监管新模式。从2000年4月到现在,国务院已批准设立了39个出口加工区。通过在区内实施特殊的税收和管理等政策,引导新增加的加工贸易企业及区外现有加工贸易企业进入出口加工区,为出口型加工企业提供更宽松的经营环境,带动国产原材料、零配件的出口。2003年,我国出口加工区进出口总值180亿美元,同比增长2.8倍。
四是适应现代物流运行的需要,改革保税物流监管制度。现代物流产业的高速发展,对中国海关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我们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积极推动保税物流监管改革。海关对保税物流的管理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第二层次是保税物流中心,第三层次是实行区港联动的保税物流园区。区港联动是国家为了促进保税区健康发展,推动现代物流业的一项重要举措。保税物流园区则是为启动区港联动项目,在毗邻保税区的港区划出专门供发展仓储物流产业的区域,开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和国际转口贸易业务。通过这一连接保税区和港区的海关特定监管区域,在继续发挥保税区现有政策优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临近港口货物集散便利的交通优势,简化海关手续,加快物流速度,降低商务成本,提高监管效能,吸引仓储物流企业投资,促进保税区向仓储物流专业化方向发展,带动港航产业、仓储产业和物流产业的联动发展。2003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开展保税区与港区联动试点工作。2004年8月,宁波、大连等7个港口与附近的保税区开展区港联动试点。新的保税物流监管制度基本形成。
三、中国海关业务改革的发展
海关统计显示,2004年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历史性地突破了万亿美元大关,标志着中国对外贸易实现了新的跨越,进入到“后”万亿美元时代,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对外贸易作为中国对外经济交往的大舞台,今年主要呈现6大特点,归纳起来可简述为一、三、十、百、千、万。 “一”:第一大贸易伙伴易位。今年5月,欧盟从15国扩大为25国。东扩后的欧盟一举取代日本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 “三”:全年中国外贸在全球排名将进入第3名,中国的对外贸易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快速发展的。改革初期,1980年中国进出口贸易规模仅位居世界第32位,占世界进出口总额的份额不到1%,是名副其实的贸易小国。此后,中国外贸进出口规模连年增长,且发展速度逐年加快。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大会发布《2004年贸易与发展报告》称:中国在全球经济增长进程中发挥着核心作用,甚至可以说,2003年和2004年初期,中国是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十”:进口商品价格涨幅超过10%。近10年来,国际市场商品价格有涨有跌,但综合价格上涨幅度在今年达到顶点,其根源在于世界经济快速增长,石油价格节节攀升。中国进口价格亦大幅上涨,前3季度进口商品价格上涨幅度超过10%,为近10年来最高。进口价格和进口数量的共同作用促使中国外贸进口总值大幅增加。去年前3季度中国外贸进口总额增长38.2%,就是由进口商品价格上涨10.4%,进口量增长25.2%共同作用引起的。“百”:从百亿美元逆差扭转为百亿美元顺差。今年以来,中央及时决断,进行宏观调控。其在对外贸易领域的影响明显体现在进口增速放缓,贸易平衡逆转。自1994年以来,中国对外贸易一直保持顺差,但今年前2月,进口增长达到42%,贸易逆差达79.7亿美元,3月、4月份月度进口增速一直保持在40%以上,到4月份贸易逆差超过100亿美元。是时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严控贷款和投资规模,5月份进口增速放缓,出口速度加快,到9月份进口增速进一步降至22.1%,10月份进口增速略回升至29.3%,但总体贸易平衡从逆差转为顺差,前10月实现贸易顺差109.7亿美元,全年贸易顺差将超过去年。 “千”:9月单月进出口总值跨越千亿美元大关,1988年12月中国月度对外贸易额首次突破100亿美元,此后,单月进出口值一直在百亿美元的量级徘徊,2002年4月突破500亿美元,2003年增速再提,700亿至900亿的跨越分别在4月、9月、12月完成。2004年9月单月进出口值历史性地突破1000亿美元,达到1066亿美元,超

C. 如何完善我国海关估价制度

中国海关的通关制度和海关业务制度改革

中国海关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一、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基本程序
(一)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是中国海关执法的基本依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进口货物自进境起至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中国海关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进出口的政策、法律、规定,监督管理货物和运输工具的合法进出,检查并处理非法进出、逃避关税等走私违法活动。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移作它用或者进行其它处置。
中国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管理的基本要求主要有几点:
1. 依法如实申报的原则。即任何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在进出境时,均向海关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申报,海关接受申报后,方可进行进出境活动。
2.接受海关监管的原则。在海关未放行之前,一切活动均在海关监管之下,有关货物的各项活动应经过海关的准许,必要时应接受海关查验。
3.海关放行后提取的原则。只有在海关按国家各项规定对申报情况和货物情况进行审核、查验,并征收相应税费后办理放行手续,货物所有人、运输工具负责人方可对其采取下一步处置措施——进境或出境。
(二)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基本程序
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基本程序是: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1.一般规定
申报:
进口货物向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出境货物应当由发货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办理 海关手续。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启运地办理海关手续。上述货物的转关运输,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进出口货物,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两者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海关批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报关企业可以EDI方式办理申报、纳税及其他海关手续。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进口货物的收货人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需要依法检疫的货物,应当在检疫合格后提取货样。
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应在向海关递交报关单的同时,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
查验:
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所有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旅客行李物品、邮递物品,除经海关总署特准免验外,都应由进境地海关或转关运输的启运地、指运地海关进行查验。海关查验一般有单证查核、外形查验、开箱抽样查验以及通过技术设备进行查验等不同方式,根据情况和需要,采取一种或几种。
征税:
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中国海关关税税则》依法征收关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进出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按照海关有关商品归类的规定确定。中国海关采用世界海关组织(WCO)制定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
在确定货物的商品归类、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收发货人要求放行货物的,海关应当在其提供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相适的担保后放行。
放行:
除海关特准的外,进出口货物在收发货人缴清税款或者提供担保后,由海关签印放行。
2.特殊情况
暂时进出口货物: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应当在六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后,准予暂时免纳关税。
过境、通运、转运货物:
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进境地海关如实申报,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运输出境。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
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加工贸易合同向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准予内销的批准文件,对保税的进口料件依法征税;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进出境货物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三)中国海关通关作业流程
1、企业申报:进出口企业可以采用委托报关单位制发电子数据报关单或自行制发的方式,以EDI方式或者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平台,向海关办理进出境货物的申报。
2、海关审单:海关收到电子数据后,首先由计算机对数据进行检查,其完整性、逻辑性符合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的,转入审单中心人工审核,如不符合,则退回申报人要求重新填报。审核主要是申报的正确性、真实性的审核,主要集中于归类、价格、原产地、贸易性质及进出口管理条件,并计算相应税费;审核中如发现存在不符合要求时,海关可以要求申报人重新申报或者作出补充说明。
3、现场交单:经人工审单合格通过后,海关发出电子通知,申报人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到口岸现场办理交验报关单、海关要求的随附单证以及进出口的许可证件,并交纳关税、进出口环节增值税或其它费用,方式可以采用银行交付、网上支付等。如海关确定查验的,申报人应按海关要求搬移、开拆货物,查验结束后,双方共同在查验记录上签字,如海关认为必要,也可径行查验。
4、海关放行,提取货物:海关收到税、费交纳完毕的证明后,签发货物放行单交给申报人,申报人可以到码头或仓库提取货物,安排运输。
5、转关运输:如申报人希望在内地或者企业所在地的海关就近办理海关手续,可以在申报时提出转关申报(填制转关运输申报单),经海关审核同意,办理转关运输的手续,口岸海关将有关运输、货物等数据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至主管地海关,待货物运至指运地后再办理审单、交单、征税等手续。
二、中国海关业务制度的改革
(一)中国海关的工作基本方针
进入21世纪以来,科技进步更加日新月异,全球范围的产业结构调整加速,企业生产、经营和运销方式发生剧烈变化,贸易便利化呼声益强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和国际投资者进入中国。凭借快速进步的加工技术、无限供给的劳动力、相对低廉的生产成本、日益成熟的投资贸易环境和巨大的市场潜力,中国正在逐步成为世界的加工中心。在这一过程中,我国海关将面临多方面的影响和挑战,要求海关必须改革海关业务制度,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全面提高通关速度,推进贸易便利化,中国海关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了业务制度的改革、管理方法的创新,加快转变职能和工作方式,提高效率,依法行政,努力学会按国际通行规则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提高海关执法能力和通关效率。面对这样的新形势、新要求,海关总署提出了“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海关工作新方针。
“依法行政”是海关工作的基本准则。其本质是职权法定、程序法定,一切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范围内进行,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提高海关管理的公开、透明和法制化水平,以更好地维护国家全局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
“为国把关”和“服务经济”是国家对海关的两个基本要求。海关必须高质量地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税收、打私等各项任务,维护公平有序的进出口环境,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同时,海关工作必须按照“守法便利”的原则,以企业诚信守法的程度换取海关的通关便利程度,切实提高通关效率,努力降低贸易成本,为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有效完成“把关”与“服务”,实现严密监管和高效运作的有机结合,是做好当前海关工作的关键。
“促进发展”是海关工作的根本目的,“发展是硬道理",海关工作必须加快海关改革和建设步伐,以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根本利益,推动海关事业向前发展。
中国海关的基本工作方针,是海关工作的指导原则,也是深化通关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二)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改革
1、、实施通关作业改革,不断提高通关效率
改革开放25年来,我国经济和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GDP年均增长9.4%,外贸进出口年均增长16%。面对经济和对外贸易的持续高速增长,中国海关面临的通关压力越来越大。从上世纪未开始,许多国家海关都在积极致力于加快海关现代化发展步伐,改革和完善海关管理制度,简化海关手续,进一步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中国海关亦于1998年确立了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的跨世纪发展战略,并自1998年4月起开始着手对通关管理模式进行改进和优化,实现有效监管与高效运作的有机统一,以促进对外贸易的快速健康发展。自2000年起,全面实施通关作业改革,重新设计通关作业流程,改革通关作业方式,调整总署、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三级事权和职能分工,努力实现通关管理的信息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在实施通关作业改革的同时,积极开展口岸海关与内陆海关的跨关区快速通关,确保进出口物流在关区间快速流动。为提高口岸整体通关效能,中国海关积极协调口岸各相关部门,实施“大通关”制度改革,发挥协同效应。通过近5年的改革,通关效率得到极大提高。2003年,全国海关共受理报关单2900万份,2004年全国海关受理的报关单数超过3300万份,通关速度进一步提高。每份报关单的平均通关时间从5年前的按天计算,缩短到今天近90%的报关单可以在当日结关放行,其中相当部分只需要十几分钟甚至几分钟即可结关放行。通关作业改革极大地便利了国际物流的大规模跨国境流动,促进了贸易便利化。
2、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对进出口企业和货物实施分类管理
学习和借鉴外国海关风险管理经验,我国海关于1998年研究提出了守法管理的目标和方法。1999年4月,海关总署与相关部委联合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和遵守海关法律法规情况的评估,核定企业的守法程度,设置A、B、C、D四个管理类别。对不同管理类别企业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实行了 “红、黑名单”制度,对诚信守法的企业给予通关便利,对诚信不好的企业实施重点治理,对严重走私违法企业予以严厉打击。同时,为支持大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外贸出口,2001年海关总署与相关部门共同制订了一系列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大型高新企业给予提前报关、联网报关、快速转关、上门验放、加急通关、担保验放以及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等便捷通关措施。为企业进出口开辟了“绿色通道”,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3、以快速通关为目标的转关运输监管模式改革
自2000年初开始,根据形势发展要求,中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转关运输监管模式研究并进行了以快速通关为基本目的改革,改革思路和具体措施主要是:一是实施转关运输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模式,简化手续;二是实行提前报关,减少货物和运输工具在口岸停留时间,提高通关效率;二是利用科技手段,实行电子数据核销,强化海关监管。改革后,在收到运输工具载货清单的情况下,企业可提前在所在地海关报关,海关收到提前报关数据并经审核后,办理查验、纳税、放行等及其后续手续,报关单数据自动转换为转关信息、以电子数据联网传输方式发至进出境地海关,进出境地海关即可按照所在地海关要求办理进出口货物转关手续。这一改革大大缩短了货物在进境口岸停留时间和办理手续的过程,通关速度有较大提高,同时也为企业避免了一定要到进境地办理通关的麻烦,方便了企业。
4、加快建立“中国电子口岸”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严厉打击走私、骗汇、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自1999年起,海关总署会同公安部、人民银行、工商局、铁道部、民航总局、外经贸部、税务总局、外汇局、出入境检验局、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开始联合建设“中国电子口岸”。“中国电子口岸”实质上是“电子政府”的雏形。该系统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公用信息化平台,将跨部门、跨行业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电子底帐数据集中存放到一个公共的数据中心,政府管理部门可进行跨部门、跨行业的联网数据核查,办理手续,实施管理,企业可在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由此将大大增加口岸执法的有效性和通关的整体效率。
目前,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已初步实现了与海关总署、外汇总局、国税总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商务部、公安部、铁道部、贸促会、香港工贸署、澳门经济局以及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的联网互通和信息共享;入网企业达18万家,制发IC卡超过50万张。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已在41省市成立了数据分中心,在北京建立了主运行系统和同城备份系统。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地级市建立二级节点82个,计划2005年底扩展到全国所有360个地级市。
按照吴仪副总理关于大通关制度改革“政府牵头协调、统一信息平台、手续前推后移、加快实货验放”的总体要求,遵循“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数据交换标准、统一品牌”的原则,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宁波和山东等7个省、市政府已同我署就合作建设地方电子口岸签署备忘录。
电子口岸已开发运行联网项目及正在开发项目共51个,其中行政执法项目25个(已推广实施19个),辅助项目8个,正在开发项目18个。每日处理电子单证数量达50万笔,中国电子口岸门户网站每日点击率超过430万次。取得了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例一:铁路口岸信息平台建设。该项目可以实现海关、铁路、质检及进出口企业、货运代理企业、报关企业的计算机联网和信息资源共享,方便企业进出,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同时严密了进出口管理。该系统于2003年8月试运行,已累计传送海关电子舱单70余万份。据铁道部反映,信息平台在北方四大口岸站(满洲里、阿拉山口、二连、绥芬河)试运行以来,实现了舱单与海关监管指令的24小时不间断传输,电子换装清单缩短车辆停时1小时以上,压缩宽轨车辆停时0.63天。按四个口岸站宽轨车保有量1500辆计算,每辆车一天车辆使用费11.5瑞郎计费(1瑞郎=6.6元人民币),每天可节约国外车辆使用费7.17万元,累计每年可节约2617万余元,为我国铁路的跨跃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例二: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该项目实现海关与国税进口增值税专用税票的数据共享与联网核查,堵住了不法分子利用假税票进行抵扣的漏洞。系统于今年8月上线运行,4个月累计向国税总局传送专用税票电子底账188万票。不仅严密了双方对专用税票的管理,而且有效地防范了不法份子大肆伪造专用缴款书办理虚假抵扣的不法行为。据我署统计,今年前8个月各地海关协助全国税务机关共甄别伪造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4972份,涉及抵扣金额7.89亿元。自8月双方实现数据联网交换后,上述不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9至10月份各地海关甄别的伪造专用缴款书下降到796票,11月份以后尚未发现伪造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例三:出口退税联网核查系统。该项目主要为企业用户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提供方便、快捷的手段,帮助国税局审查企业退税申报的合法性,防止不法企业骗退税。该项目于2003年在全国推广,我署每日向国税总局传输报关单电子数据4万余份。据国税总局反映,该系统运行以来,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申报较以前缩短25天,进度明显加快,提高了退(免)税申报的质量,今年1-11月,各级税务机关办理历年欠退税2001亿元,办理2004年新发生退税1881亿元,基本可以实现国务院提出的“新帐不欠,老帐要还”工作目标;同时,通过数据交换,协助国家税务总局核查有疑点出口报关单数据12万条,为及时解决历年欠退税问题创造了条件,得到了广大出口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好评。
例四:进出口外汇核销单联网核查系统

5、试行无纸通关
无纸通关是利用中国电子口岸及现代海关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功能,改变以往进、出口企业递交书面单证报关的做法,实现海关与企业及相关单位联网,企业网上申报,海关对电子数据进行无纸审核、验放处理。与传统纸面单证的作业模式相比,无纸通关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简化通关环节,资信好的企业报关单电子数据经审结后,直接验放报关货物。二是通关全程电子化,海关在通关过程中不再收取、审核纸质单证,而是通过与企业联网实现数据审核、信息验放,事后集中补交书面单证。通过海关监管工作前置或后移,最大限度压缩通关时间。
无纸通关并不是中国海关的发明,它是一种依赖于高科技信息网络系统和各通关环节高效运作的先进通关方式,为国际贸易界和各国海关所推崇,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普遍推行。中国海关从1994年就已经开始在部分海关、部分企业试行了EDI无纸报关方式。200l年8月,又在南京、杭州、上海、广州4个海关试行联网报关,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仅仅是报关的无纸化,不足以解决整个通关作业流程中提高效率的问题。
原来的EDI报关,主要解决的是技术问题,从由纸变成无纸,使报关电子化。而无纸通关,是把通关作业流程各个环节能够无纸化的全部无纸化,而且把可以前推、后移或者外置的海关手续,统统提前或推后到通关过程之前或之后。这就大大压缩了货物在口岸的通关时间,提高了贸易效率,使企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效益。
无纸通关改革的推进,为企业带来便利,同时也对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所有进行无纸通关的企业,都承诺要遵守国家和海关的有关法律规定。企业一旦在应用中出了问题,对一般性的差错,如管理混乱,信誉不好,不符合海关的要求,海关会取消给予的待遇。严重的差错,属于走私行为的,按走私查处;属于违规行为的,按违规处理。
6、不断改革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实施联网监管,改革保税区管理、出口加工区管理
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国内外投资者纷纷在中国设厂开展加工贸易,并在经营上实施全球营销、零库存等经营管理模式,因此对进出口通关的要求越来越高。为适应这种要求,中国海关对加工贸易采取了一系列促进贸易便利化措施:
一是实施加工贸易联网监管。联网监管是海关通过计算机网络从实行全过程计算机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提取监管所必需的财务、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与海关计算机管理系统相连接,从而实现对加工贸易货物有效监管的一种方法。海关利用计算机手段对企业加工贸易生产物流数据进行核查,并根据情况下厂实际核查保税货物,企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海关办理备案、变更、核销、货物通关等手续。实践证明,“电子底账”+“联网核查”的新型加工贸易监管方式加强了海关监管,简化了手续,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竞争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外贸出口,增强了外国投资者在华的投资信心。
二是建立保税区监管模式。中国海关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在沿海港口和陆路口岸等地区,设立了15个保税区,在区内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进出口政策、管理政策和加工贸易政策。保税区具有仓储、贸易、加工和展示四大功能。目前,保税区业务量增长迅速,发展势头良好。2003年全国保税区进出口总值达到511亿美元,同比增长68.1%,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6%;截至2003年底,全国保税区累计批准企业3.1万余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1.5万余家,累计合同利用外资29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75亿美元。2003年,全国保税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739亿元,同比增长35.5%,有力地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三是建立出口加工区监管模式。在加工贸易高速发展,比重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中国海关改革传统加工贸易监管方式,探索建立出口加工区监管新模式。从2000年4月到现在,国务院已批准设立了39个出口加工区。通过在区内实施特殊的税收和管理等政策,引导新增加的加工贸易企业及区外现有加工贸易企业进入出口加工区,为出口型加工企业提供更宽松的经营环境,带动国产原材料、零配件的出口。2003年,我国出口加工区进出口总值180亿美元,同比增长2.8倍。
四是适应现代物流运行的需要,改革保税物流监管制度。现代物流产业的高速发展,对中国海关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我们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积极推动保税物流监管改革。海关对保税物流的管理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第二层次是保税物流中心,第三层次是实行区港联动的保税物流园区。区港联动是国家为了促进保税区健康发展,推动现代物流业的一项重要举措。保税物流园区则是为启动区港联动项目,在毗邻保税区的港区划出专门供发展仓储物流产业的区域,开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和国际转口贸易业务。通过这一连接保税区和港区的海关特定监管区域,在继续发挥保税区现有政策优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临近港口货物集散便利的交通优势,简化海关手续,加快物流速度,降低商务成本,提高监管效能,吸引仓储物流企业投资,促进保税区向仓储物流专业化方向发展,带动港航产业、仓储产业和物流产业的联动发展。2003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开展保税区与港区联动试点工作。2004年8月,宁波、大连等7个港口与附近的保税区开展区港联动试点。新的保税物流监管制度基本形成。
三、中国海关业务改革的发展
海关统计显示,2004年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历史性地突破了万亿美元大关,标志着中国对外贸易实现了新的跨越,进入到“后”万亿美元时代,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对外贸易作为中国对外经济交往的大舞台,今年主要呈现6大特点,归纳起来可简述为一、三、十、百、千、万。 “一”:第一大贸易伙伴易位。今年5月,欧盟从15国扩大为25国。东扩后的欧盟一举取代日本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 “三”:全年中国外贸在全球排名将进入第3名,中国的对外贸易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快速发展的。改革初期,1980年中国进出口贸易规模仅位居世界第32位,占世界进出口总额的份额不到1%,是名副其实的贸易小国。此后,中国外贸进出口规模连年增长,且发展速度逐年加快。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大会发布《2004年贸易与发展报告》称:中国在全球经济增长进程中发挥着核心作用,甚至可以说,2003年和2004年初期,中国是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十”:进口商品价格涨幅超过10%。近10年来,国际市场商品价格有涨有跌,但综合价格上涨幅度在今年达到顶点,其根源在于世界经济快速增长,石油价格节节攀升。中国进口价格亦大幅上涨,前3季度进口商品价格上涨幅度超过10%,为近10年来最高。进口价格和进口数量的共同作用促使中国外贸进口总值大幅增加。去年前3季度中国外贸进口总额增长38.2%,就是由进口商品价格上涨10.4%,进口量增长25.2%共同作用引起的。“百”:从百亿美元逆差扭转为百亿美元顺差。今年以来,中央及时决断,进行宏观调控。其在对外贸易领域的影响明显体现在进口增速放缓,贸易平衡逆转。自1994年以来,中国对外贸易一直保持顺差,但今年前2月,进口增长达到42%,贸易逆差达79.7亿美元,3月、4月份月度进口增速一直保持在40%以上,到4月份贸易逆差超过100亿美元。是时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严控贷款和投资规模,5月份进口增速放缓,出口速度加快,到9月份进口增速进一步降至22.1%,10月份进口增速略回升至29.3%,但总体贸易平衡从逆差转为顺差,前10月实现贸易顺差109.7亿美元,全年贸易顺差将超过去年。 “千”:9月单月进出口总值跨越千亿美元大关,1988年12月中国月度对外贸易额首次突破100亿美元,此后,单月进出口值一直在百亿美元的量级徘徊,2002年4月突破500亿美元,2003年增速再提,700亿至900亿的跨越分别在4月、9月、12月完成。2004年9月单月进出口值历史性地突破1000亿美元,达到1066亿美元

D. 增值税的问题及改革的相关问题,我国增值税制度(计算方法,抵扣制度,财务处理方法)存在的问题如何课征

中国海关的通关制度和海关业务制度改革

中国海关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一、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基本程序
(一)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是中国海关执法的基本依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进口货物自进境起至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中国海关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进出口的政策、法律、规定,监督管理货物和运输工具的合法进出,检查并处理非法进出、逃避关税等走私违法活动。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移作它用或者进行其它处置。
中国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管理的基本要求主要有几点:
1. 依法如实申报的原则。即任何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在进出境时,均向海关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申报,海关接受申报后,方可进行进出境活动。
2.接受海关监管的原则。在海关未放行之前,一切活动均在海关监管之下,有关货物的各项活动应经过海关的准许,必要时应接受海关查验。
3.海关放行后提取的原则。只有在海关按国家各项规定对申报情况和货物情况进行审核、查验,并征收相应税费后办理放行手续,货物所有人、运输工具负责人方可对其采取下一步处置措施——进境或出境。
(二)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基本程序
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基本程序是: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1.一般规定
申报:
进口货物向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出境货物应当由发货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办理 海关手续。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启运地办理海关手续。上述货物的转关运输,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进出口货物,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两者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海关批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报关企业可以EDI方式办理申报、纳税及其他海关手续。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进口货物的收货人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需要依法检疫的货物,应当在检疫合格后提取货样。
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应在向海关递交报关单的同时,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
查验:
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所有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旅客行李物品、邮递物品,除经海关总署特准免验外,都应由进境地海关或转关运输的启运地、指运地海关进行查验。海关查验一般有单证查核、外形查验、开箱抽样查验以及通过技术设备进行查验等不同方式,根据情况和需要,采取一种或几种。
征税:
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中国海关关税税则》依法征收关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进出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按照海关有关商品归类的规定确定。中国海关采用世界海关组织(WCO)制定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
在确定货物的商品归类、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收发货人要求放行货物的,海关应当在其提供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相适的担保后放行。
放行:
除海关特准的外,进出口货物在收发货人缴清税款或者提供担保后,由海关签印放行。
2.特殊情况
暂时进出口货物: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应当在六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后,准予暂时免纳关税。
过境、通运、转运货物:
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进境地海关如实申报,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运输出境。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
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加工贸易合同向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准予内销的批准文件,对保税的进口料件依法征税;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进出境货物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三)中国海关通关作业流程
1、企业申报:进出口企业可以采用委托报关单位制发电子数据报关单或自行制发的方式,以EDI方式或者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平台,向海关办理进出境货物的申报。
2、海关审单:海关收到电子数据后,首先由计算机对数据进行检查,其完整性、逻辑性符合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的,转入审单中心人工审核,如不符合,则退回申报人要求重新填报。审核主要是申报的正确性、真实性的审核,主要集中于归类、价格、原产地、贸易性质及进出口管理条件,并计算相应税费;审核中如发现存在不符合要求时,海关可以要求申报人重新申报或者作出补充说明。
3、现场交单:经人工审单合格通过后,海关发出电子通知,申报人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到口岸现场办理交验报关单、海关要求的随附单证以及进出口的许可证件,并交纳关税、进出口环节增值税或其它费用,方式可以采用银行交付、网上支付等。如海关确定查验的,申报人应按海关要求搬移、开拆货物,查验结束后,双方共同在查验记录上签字,如海关认为必要,也可径行查验。
4、海关放行,提取货物:海关收到税、费交纳完毕的证明后,签发货物放行单交给申报人,申报人可以到码头或仓库提取货物,安排运输。
5、转关运输:如申报人希望在内地或者企业所在地的海关就近办理海关手续,可以在申报时提出转关申报(填制转关运输申报单),经海关审核同意,办理转关运输的手续,口岸海关将有关运输、货物等数据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至主管地海关,待货物运至指运地后再办理审单、交单、征税等手续。
二、中国海关业务制度的改革
(一)中国海关的工作基本方针
进入21世纪以来,科技进步更加日新月异,全球范围的产业结构调整加速,企业生产、经营和运销方式发生剧烈变化,贸易便利化呼声益强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和国际投资者进入中国。凭借快速进步的加工技术、无限供给的劳动力、相对低廉的生产成本、日益成熟的投资贸易环境和巨大的市场潜力,中国正在逐步成为世界的加工中心。在这一过程中,我国海关将面临多方面的影响和挑战,要求海关必须改革海关业务制度,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全面提高通关速度,推进贸易便利化,中国海关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了业务制度的改革、管理方法的创新,加快转变职能和工作方式,提高效率,依法行政,努力学会按国际通行规则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提高海关执法能力和通关效率。面对这样的新形势、新要求,海关总署提出了“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海关工作新方针。
“依法行政”是海关工作的基本准则。其本质是职权法定、程序法定,一切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范围内进行,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提高海关管理的公开、透明和法制化水平,以更好地维护国家全局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
“为国把关”和“服务经济”是国家对海关的两个基本要求。海关必须高质量地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税收、打私等各项任务,维护公平有序的进出口环境,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同时,海关工作必须按照“守法便利”的原则,以企业诚信守法的程度换取海关的通关便利程度,切实提高通关效率,努力降低贸易成本,为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有效完成“把关”与“服务”,实现严密监管和高效运作的有机结合,是做好当前海关工作的关键。
“促进发展”是海关工作的根本目的,“发展是硬道理",海关工作必须加快海关改革和建设步伐,以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根本利益,推动海关事业向前发展。
中国海关的基本工作方针,是海关工作的指导原则,也是深化通关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二)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改革
1、、实施通关作业改革,不断提高通关效率
改革开放25年来,我国经济和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GDP年均增长9.4%,外贸进出口年均增长16%。面对经济和对外贸易的持续高速增长,中国海关面临的通关压力越来越大。从上世纪未开始,许多国家海关都在积极致力于加快海关现代化发展步伐,改革和完善海关管理制度,简化海关手续,进一步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中国海关亦于1998年确立了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的跨世纪发展战略,并自1998年4月起开始着手对通关管理模式进行改进和优化,实现有效监管与高效运作的有机统一,以促进对外贸易的快速健康发展。自2000年起,全面实施通关作业改革,重新设计通关作业流程,改革通关作业方式,调整总署、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三级事权和职能分工,努力实现通关管理的信息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在实施通关作业改革的同时,积极开展口岸海关与内陆海关的跨关区快速通关,确保进出口物流在关区间快速流动。为提高口岸整体通关效能,中国海关积极协调口岸各相关部门,实施“大通关”制度改革,发挥协同效应。通过近5年的改革,通关效率得到极大提高。2003年,全国海关共受理报关单2900万份,2004年全国海关受理的报关单数超过3300万份,通关速度进一步提高。每份报关单的平均通关时间从5年前的按天计算,缩短到今天近90%的报关单可以在当日结关放行,其中相当部分只需要十几分钟甚至几分钟即可结关放行。通关作业改革极大地便利了国际物流的大规模跨国境流动,促进了贸易便利化。
2、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对进出口企业和货物实施分类管理
学习和借鉴外国海关风险管理经验,我国海关于1998年研究提出了守法管理的目标和方法。1999年4月,海关总署与相关部委联合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和遵守海关法律法规情况的评估,核定企业的守法程度,设置A、B、C、D四个管理类别。对不同管理类别企业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实行了 “红、黑名单”制度,对诚信守法的企业给予通关便利,对诚信不好的企业实施重点治理,对严重走私违法企业予以严厉打击。同时,为支持大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外贸出口,2001年海关总署与相关部门共同制订了一系列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大型高新企业给予提前报关、联网报关、快速转关、上门验放、加急通关、担保验放以及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等便捷通关措施。为企业进出口开辟了“绿色通道”,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3、以快速通关为目标的转关运输监管模式改革
自2000年初开始,根据形势发展要求,中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转关运输监管模式研究并进行了以快速通关为基本目的改革,改革思路和具体措施主要是:一是实施转关运输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模式,简化手续;二是实行提前报关,减少货物和运输工具在口岸停留时间,提高通关效率;二是利用科技手段,实行电子数据核销,强化海关监管。改革后,在收到运输工具载货清单的情况下,企业可提前在所在地海关报关,海关收到提前报关数据并经审核后,办理查验、纳税、放行等及其后续手续,报关单数据自动转换为转关信息、以电子数据联网传输方式发至进出境地海关,进出境地海关即可按照所在地海关要求办理进出口货物转关手续。这一改革大大缩短了货物在进境口岸停留时间和办理手续的过程,通关速度有较大提高,同时也为企业避免了一定要到进境地办理通关的麻烦,方便了企业。
4、加快建立“中国电子口岸”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严厉打击走私、骗汇、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自1999年起,海关总署会同公安部、人民银行、工商局、铁道部、民航总局、外经贸部、税务总局、外汇局、出入境检验局、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开始联合建设“中国电子口岸”。“中国电子口岸”实质上是“电子政府”的雏形。该系统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公用信息化平台,将跨部门、跨行业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电子底帐数据集中存放到一个公共的数据中心,政府管理部门可进行跨部门、跨行业的联网数据核查,办理手续,实施管理,企业可在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由此将大大增加口岸执法的有效性和通关的整体效率。
目前,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已初步实现了与海关总署、外汇总局、国税总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商务部、公安部、铁道部、贸促会、香港工贸署、澳门经济局以及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的联网互通和信息共享;入网企业达18万家,制发IC卡超过50万张。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已在41省市成立了数据分中心,在北京建立了主运行系统和同城备份系统。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地级市建立二级节点82个,计划2005年底扩展到全国所有360个地级市。
按照吴仪副总理关于大通关制度改革“政府牵头协调、统一信息平台、手续前推后移、加快实货验放”的总体要求,遵循“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数据交换标准、统一品牌”的原则,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宁波和山东等7个省、市政府已同我署就合作建设地方电子口岸签署备忘录。
电子口岸已开发运行联网项目及正在开发项目共51个,其中行政执法项目25个(已推广实施19个),辅助项目8个,正在开发项目18个。每日处理电子单证数量达50万笔,中国电子口岸门户网站每日点击率超过430万次。取得了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例一:铁路口岸信息平台建设。该项目可以实现海关、铁路、质检及进出口企业、货运代理企业、报关企业的计算机联网和信息资源共享,方便企业进出,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同时严密了进出口管理。该系统于2003年8月试运行,已累计传送海关电子舱单70余万份。据铁道部反映,信息平台在北方四大口岸站(满洲里、阿拉山口、二连、绥芬河)试运行以来,实现了舱单与海关监管指令的24小时不间断传输,电子换装清单缩短车辆停时1小时以上,压缩宽轨车辆停时0.63天。按四个口岸站宽轨车保有量1500辆计算,每辆车一天车辆使用费11.5瑞郎计费(1瑞郎=6.6元人民币),每天可节约国外车辆使用费7.17万元,累计每年可节约2617万余元,为我国铁路的跨跃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例二: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该项目实现海关与国税进口增值税专用税票的数据共享与联网核查,堵住了不法分子利用假税票进行抵扣的漏洞。系统于今年8月上线运行,4个月累计向国税总局传送专用税票电子底账188万票。不仅严密了双方对专用税票的管理,而且有效地防范了不法份子大肆伪造专用缴款书办理虚假抵扣的不法行为。据我署统计,今年前8个月各地海关协助全国税务机关共甄别伪造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4972份,涉及抵扣金额7.89亿元。自8月双方实现数据联网交换后,上述不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9至10月份各地海关甄别的伪造专用缴款书下降到796票,11月份以后尚未发现伪造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例三:出口退税联网核查系统。该项目主要为企业用户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提供方便、快捷的手段,帮助国税局审查企业退税申报的合法性,防止不法企业骗退税。该项目于2003年在全国推广,我署每日向国税总局传输报关单电子数据4万余份。据国税总局反映,该系统运行以来,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申报较以前缩短25天,进度明显加快,提高了退(免)税申报的质量,今年1-11月,各级税务机关办理历年欠退税2001亿元,办理2004年新发生退税1881亿元,基本可以实现国务院提出的“新帐不欠,老帐要还”工作目标;同时,通过数据交换,协助国家税务总局核查有疑点出口报关单数据12万条,为及时解决历年欠退税问题创造了条件,得到了广大出口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好评。
例四:进出口外汇核销单联网核查系统

5、试行无纸通关
无纸通关是利用中国电子口岸及现代海关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功能,改变以往进、出口企业递交书面单证报关的做法,实现海关与企业及相关单位联网,企业网上申报,海关对电子数据进行无纸审核、验放处理。与传统纸面单证的作业模式相比,无纸通关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简化通关环节,资信好的企业报关单电子数据经审结后,直接验放报关货物。二是通关全程电子化,海关在通关过程中不再收取、审核纸质单证,而是通过与企业联网实现数据审核、信息验放,事后集中补交书面单证。通过海关监管工作前置或后移,最大限度压缩通关时间。
无纸通关并不是中国海关的发明,它是一种依赖于高科技信息网络系统和各通关环节高效运作的先进通关方式,为国际贸易界和各国海关所推崇,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普遍推行。中国海关从1994年就已经开始在部分海关、部分企业试行了EDI无纸报关方式。200l年8月,又在南京、杭州、上海、广州4个海关试行联网报关,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仅仅是报关的无纸化,不足以解决整个通关作业流程中提高效率的问题。
原来的EDI报关,主要解决的是技术问题,从由纸变成无纸,使报关电子化。而无纸通关,是把通关作业流程各个环节能够无纸化的全部无纸化,而且把可以前推、后移或者外置的海关手续,统统提前或推后到通关过程之前或之后。这就大大压缩了货物在口岸的通关时间,提高了贸易效率,使企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效益。
无纸通关改革的推进,为企业带来便利,同时也对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所有进行无纸通关的企业,都承诺要遵守国家和海关的有关法律规定。企业一旦在应用中出了问题,对一般性的差错,如管理混乱,信誉不好,不符合海关的要求,海关会取消给予的待遇。严重的差错,属于走私行为的,按走私查处;属于违规行为的,按违规处理。
6、不断改革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实施联网监管,改革保税区管理、出口加工区管理
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国内外投资者纷纷在中国设厂开展加工贸易,并在经营上实施全球营销、零库存等经营管理模式,因此对进出口通关的要求越来越高。为适应这种要求,中国海关对加工贸易采取了一系列促进贸易便利化措施:
一是实施加工贸易联网监管。联网监管是海关通过计算机网络从实行全过程计算机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提取监管所必需的财务、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与海关计算机管理系统相连接,从而实现对加工贸易货物有效监管的一种方法。海关利用计算机手段对企业加工贸易生产物流数据进行核查,并根据情况下厂实际核查保税货物,企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海关办理备案、变更、核销、货物通关等手续。实践证明,“电子底账”+“联网核查”的新型加工贸易监管方式加强了海关监管,简化了手续,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竞争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外贸出口,增强了外国投资者在华的投资信心。
二是建立保税区监管模式。中国海关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在沿海港口和陆路口岸等地区,设立了15个保税区,在区内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进出口政策、管理政策和加工贸易政策。保税区具有仓储、贸易、加工和展示四大功能。目前,保税区业务量增长迅速,发展势头良好。2003年全国保税区进出口总值达到511亿美元,同比增长68.1%,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6%;截至2003年底,全国保税区累计批准企业3.1万余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1.5万余家,累计合同利用外资29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75亿美元。2003年,全国保税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739亿元,同比增长35.5%,有力地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三是建立出口加工区监管模式。在加工贸易高速发展,比重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中国海关改革传统加工贸易监管方式,探索建立出口加工区监管新模式。从2000年4月到现在,国务院已批准设立了39个出口加工区。通过在区内实施特殊的税收和管理等政策,引导新增加的加工贸易企业及区外现有加工贸易企业进入出口加工区,为出口型加工企业提供更宽松的经营环境,带动国产原材料、零配件的出口。2003年,我国出口加工区进出口总值180亿美元,同比增长2.8倍。
四是适应现代物流运行的需要,改革保税物流监管制度。现代物流产业的高速发展,对中国海关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我们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积极推动保税物流监管改革。海关对保税物流的管理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第二层次是保税物流中心,第三层次是实行区港联动的保税物流园区。区港联动是国家为了促进保税区健康发展,推动现代物流业的一项重要举措。保税物流园区则是为启动区港联动项目,在毗邻保税区的港区划出专门供发展仓储物流产业的区域,开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和国际转口贸易业务。通过这一连接保税区和港区的海关特定监管区域,在继续发挥保税区现有政策优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临近港口货物集散便利的交通优势,简化海关手续,加快物流速度,降低商务成本,提高监管效能,吸引仓储物流企业投资,促进保税区向仓储物流专业化方向发展,带动港航产业、仓储产业和物流产业的联动发展。2003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开展保税区与港区联动试点工作。2004年8月,宁波、大连等7个港口与附近的保税区开展区港联动试点。新的保税物流监管制度基本形成。
三、中国海关业务改革的发展
海关统计显示,2004年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历史性地突破了万亿美元大关,标志着中国对外贸易实现了新的跨越,进入到“后”万亿美元时代,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对外贸易作为中国对外经济交往的大舞台,今年主要呈现6大特点,归纳起来可简述为一、三、十、百、千、万。 “一”:第一大贸易伙伴易位。今年5月,欧盟从15国扩大为25国。东扩后的欧盟一举取代日本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 “三”:全年中国外贸在全球排名将进入第3名,中国的对外贸易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快速发展的。改革初期,1980年中国进出口贸易规模仅位居世界第32位,占世界进出口总额的份额不到1%,是名副其实的贸易小国。此后,中国外贸进出口规模连年增长,且发展速度逐年加快。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大会发布《2004年贸易与发展报告》称:中国在全球经济增长进程中发挥着核心作用,甚至可以说,2003年和2004年初期,中国是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十”:进口商品价格涨幅超过10%。近10年来,国际市场商品价格有涨有跌,但综合价格上涨幅度在今年达到顶点,其根源在于世界经济快速增长,石油价格节节攀升。中国进口价格亦大幅上涨,前3季度进口商品价格上涨幅度超过10%,为近10年来最高。进口价格和进口数量的共同作用促使中国外贸进口总值大幅增加。去年前3季度中国外贸进口总额增长38.2%,就是由进口商品价格上涨10.4%,进口量增长25.2%共同作用引起的。“百”:从百亿美元逆差扭转为百亿美元顺差。今年以来,中央及时决断,进行宏观调控。其在对外贸易领域的影响明显体现在进口增速放缓,贸易平衡逆转。自1994年以来,中国对外贸易一直保持顺差,但今年前2月,进口增长达到42%,贸易逆差达79.7亿美元,3月、4月份月度进口增速一直保持在40%以上,到4月份贸易逆差超过100亿美元。是时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严控贷款和投资规模,5月份进口增速放缓,出口速度加快,到9月份进口增速进一步降至22.1%,10月份进口增速略回升至29.3%,但总体贸易平衡从逆差转为顺差,前10月实现贸易顺差109.7亿美元,全年贸易顺差将超过去年。 “千”:9月单月进出口总值跨越千亿美元大关,1988年12月中国月度对外贸易额首次突破100亿美元,此后,单月进出口值一直在百亿美元的量级徘徊,2002年4月突破500亿美元,2003年增速再提,700亿至900亿的跨越分别在4月、9月、12月完成。2004年9月单月进出口值历史性地突破1000亿美元,达到106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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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商品出口报关知识

中国海关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一、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基本程序
(一)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是中国海关执法的基本依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进口货物自进境起至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中国海关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进出口的政策、法律、规定,监督管理货物和运输工具的合法进出,检查并处理非法进出、逃避关税等走私违法活动。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移作它用或者进行其它处置。
中国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管理的基本要求主要有几点:
1. 依法如实申报的原则。即任何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在进出境时,均向海关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申报,海关接受申报后,方可进行进出境活动。
2.接受海关监管的原则。在海关未放行之前,一切活动均在海关监管之下,有关货物的各项活动应经过海关的准许,必要时应接受海关查验。
3.海关放行后提取的原则。只有在海关按国家各项规定对申报情况和货物情况进行审核、查验,并征收相应税费后办理放行手续,货物所有人、运输工具负责人方可对其采取下一步处置措施——进境或出境。
(二)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基本程序
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基本程序是: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1.一般规定
申报:
进口货物向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出境货物应当由发货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办理 海关手续。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启运地办理海关手续。上述货物的转关运输,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进出口货物,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两者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海关批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报关企业可以EDI方式办理申报、纳税及其他海关手续。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进口货物的收货人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需要依法检疫的货物,应当在检疫合格后提取货样。
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应在向海关递交报关单的同时,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
查验:
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所有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旅客行李物品、邮递物品,除经海关总署特准免验外,都应由进境地海关或转关运输的启运地、指运地海关进行查验。海关查验一般有单证查核、外形查验、开箱抽样查验以及通过技术设备进行查验等不同方式,根据情况和需要,采取一种或几种。
征税:
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中国海关关税税则》依法征收关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进出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按照海关有关商品归类的规定确定。中国海关采用世界海关组织(WCO)制定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
在确定货物的商品归类、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收发货人要求放行货物的,海关应当在其提供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相适的担保后放行。
放行:
除海关特准的外,进出口货物在收发货人缴清税款或者提供担保后,由海关签印放行。
2.特殊情况
暂时进出口货物: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应当在六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后,准予暂时免纳关税。
过境、通运、转运货物:
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进境地海关如实申报,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运输出境。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
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加工贸易合同向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准予内销的批准文件,对保税的进口料件依法征税;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进出境货物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三)中国海关通关作业流程
1、企业申报:进出口企业可以采用委托报关单位制发电子数据报关单或自行制发的方式,以EDI方式或者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平台,向海关办理进出境货物的申报。
2、海关审单:海关收到电子数据后,首先由计算机对数据进行检查,其完整性、逻辑性符合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的,转入审单中心人工审核,如不符合,则退回申报人要求重新填报。审核主要是申报的正确性、真实性的审核,主要集中于归类、价格、原产地、贸易性质及进出口管理条件,并计算相应税费;审核中如发现存在不符合要求时,海关可以要求申报人重新申报或者作出补充说明。
3、现场交单:经人工审单合格通过后,海关发出电子通知,申报人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到口岸现场办理交验报关单、海关要求的随附单证以及进出口的许可证件,并交纳关税、进出口环节增值税或其它费用,方式可以采用银行交付、网上支付等。如海关确定查验的,申报人应按海关要求搬移、开拆货物,查验结束后,双方共同在查验记录上签字,如海关认为必要,也可径行查验。
4、海关放行,提取货物:海关收到税、费交纳完毕的证明后,签发货物放行单交给申报人,申报人可以到码头或仓库提取货物,安排运输。
5、转关运输:如申报人希望在内地或者企业所在地的海关就近办理海关手续,可以在申报时提出转关申报(填制转关运输申报单),经海关审核同意,办理转关运输的手续,口岸海关将有关运输、货物等数据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至主管地海关,待货物运至指运地后再办理审单、交单、征税等手续。
二、中国海关业务制度的改革
(一)中国海关的工作基本方针
进入21世纪以来,科技进步更加日新月异,全球范围的产业结构调整加速,企业生产、经营和运销方式发生剧烈变化,贸易便利化呼声益强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和国际投资者进入中国。凭借快速进步的加工技术、无限供给的劳动力、相对低廉的生产成本、日益成熟的投资贸易环境和巨大的市场潜力,中国正在逐步成为世界的加工中心。在这一过程中,我国海关将面临多方面的影响和挑战,要求海关必须改革海关业务制度,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全面提高通关速度,推进贸易便利化,中国海关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了业务制度的改革、管理方法的创新,加快转变职能和工作方式,提高效率,依法行政,努力学会按国际通行规则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提高海关执法能力和通关效率。面对这样的新形势、新要求,海关总署提出了“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海关工作新方针。
“依法行政”是海关工作的基本准则。其本质是职权法定、程序法定,一切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范围内进行,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提高海关管理的公开、透明和法制化水平,以更好地维护国家全局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
“为国把关”和“服务经济”是国家对海关的两个基本要求。海关必须高质量地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税收、打私等各项任务,维护公平有序的进出口环境,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同时,海关工作必须按照“守法便利”的原则,以企业诚信守法的程度换取海关的通关便利程度,切实提高通关效率,努力降低贸易成本,为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有效完成“把关”与“服务”,实现严密监管和高效运作的有机结合,是做好当前海关工作的关键。
“促进发展”是海关工作的根本目的,“发展是硬道理",海关工作必须加快海关改革和建设步伐,以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根本利益,推动海关事业向前发展。
中国海关的基本工作方针,是海关工作的指导原则,也是深化通关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二)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改革
1、、实施通关作业改革,不断提高通关效率
改革开放25年来,我国经济和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GDP年均增长9.4%,外贸进出口年均增长16%。面对经济和对外贸易的持续高速增长,中国海关面临的通关压力越来越大。从上世纪未开始,许多国家海关都在积极致力于加快海关现代化发展步伐,改革和完善海关管理制度,简化海关手续,进一步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中国海关亦于1998年确立了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的跨世纪发展战略,并自1998年4月起开始着手对通关管理模式进行改进和优化,实现有效监管与高效运作的有机统一,以促进对外贸易的快速健康发展。自2000年起,全面实施通关作业改革,重新设计通关作业流程,改革通关作业方式,调整总署、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三级事权和职能分工,努力实现通关管理的信息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在实施通关作业改革的同时,积极开展口岸海关与内陆海关的跨关区快速通关,确保进出口物流在关区间快速流动。为提高口岸整体通关效能,中国海关积极协调口岸各相关部门,实施“大通关”制度改革,发挥协同效应。通过近5年的改革,通关效率得到极大提高。2003年,全国海关共受理报关单2900万份,2004年全国海关受理的报关单数超过3300万份,通关速度进一步提高。每份报关单的平均通关时间从5年前的按天计算,缩短到今天近90%的报关单可以在当日结关放行,其中相当部分只需要十几分钟甚至几分钟即可结关放行。通关作业改革极大地便利了国际物流的大规模跨国境流动,促进了贸易便利化。
2、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对进出口企业和货物实施分类管理
学习和借鉴外国海关风险管理经验,我国海关于1998年研究提出了守法管理的目标和方法。1999年4月,海关总署与相关部委联合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和遵守海关法律法规情况的评估,核定企业的守法程度,设置A、B、C、D四个管理类别。对不同管理类别企业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实行了 “红、黑名单”制度,对诚信守法的企业给予通关便利,对诚信不好的企业实施重点治理,对严重走私违法企业予以严厉打击。同时,为支持大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外贸出口,2001年海关总署与相关部门共同制订了一系列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大型高新企业给予提前报关、联网报关、快速转关、上门验放、加急通关、担保验放以及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等便捷通关措施。为企业进出口开辟了“绿色通道”,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3、以快速通关为目标的转关运输监管模式改革
自2000年初开始,根据形势发展要求,中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转关运输监管模式研究并进行了以快速通关为基本目的改革,改革思路和具体措施主要是:一是实施转关运输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模式,简化手续;二是实行提前报关,减少货物和运输工具在口岸停留时间,提高通关效率;二是利用科技手段,实行电子数据核销,强化海关监管。改革后,在收到运输工具载货清单的情况下,企业可提前在所在地海关报关,海关收到提前报关数据并经审核后,办理查验、纳税、放行等及其后续手续,报关单数据自动转换为转关信息、以电子数据联网传输方式发至进出境地海关,进出境地海关即可按照所在地海关要求办理进出口货物转关手续。这一改革大大缩短了货物在进境口岸停留时间和办理手续的过程,通关速度有较大提高,同时也为企业避免了一定要到进境地办理通关的麻烦,方便了企业。
4、加快建立“中国电子口岸”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严厉打击走私、骗汇、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自1999年起,海关总署会同公安部、人民银行、工商局、铁道部、民航总局、外经贸部、税务总局、外汇局、出入境检验局、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开始联合建设“中国电子口岸”。“中国电子口岸”实质上是“电子政府”的雏形。该系统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公用信息化平台,将跨部门、跨行业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电子底帐数据集中存放到一个公共的数据中心,政府管理部门可进行跨部门、跨行业的联网数据核查,办理手续,实施管理,企业可在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由此将大大增加口岸执法的有效性和通关的整体效率。
目前,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已初步实现了与海关总署、外汇总局、国税总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商务部、公安部、铁道部、贸促会、香港工贸署、澳门经济局以及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的联网互通和信息共享;入网企业达18万家,制发IC卡超过50万张。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已在41省市成立了数据分中心,在北京建立了主运行系统和同城备份系统。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地级市建立二级节点82个,计划2005年底扩展到全国所有360个地级市。
按照吴仪副总理关于大通关制度改革“政府牵头协调、统一信息平台、手续前推后移、加快实货验放”的总体要求,遵循“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数据交换标准、统一品牌”的原则,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宁波和山东等7个省、市政府已同我署就合作建设地方电子口岸签署备忘录。
电子口岸已开发运行联网项目及正在开发项目共51个,其中行政执法项目25个(已推广实施19个),辅助项目8个,正在开发项目18个。每日处理电子单证数量达50万笔,中国电子口岸门户网站每日点击率超过430万次。取得了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例一:铁路口岸信息平台建设。该项目可以实现海关、铁路、质检及进出口企业、货运代理企业、报关企业的计算机联网和信息资源共享,方便企业进出,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同时严密了进出口管理。该系统于2003年8月试运行,已累计传送海关电子舱单70余万份。据铁道部反映,信息平台在北方四大口岸站(满洲里、阿拉山口、二连、绥芬河)试运行以来,实现了舱单与海关监管指令的24小时不间断传输,电子换装清单缩短车辆停时1小时以上,压缩宽轨车辆停时0.63天。按四个口岸站宽轨车保有量1500辆计算,每辆车一天车辆使用费11.5瑞郎计费(1瑞郎=6.6元人民币),每天可节约国外车辆使用费7.17万元,累计每年可节约2617万余元,为我国铁路的跨跃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例二: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该项目实现海关与国税进口增值税专用税票的数据共享与联网核查,堵住了不法分子利用假税票进行抵扣的漏洞。系统于今年8月上线运行,4个月累计向国税总局传送专用税票电子底账188万票。不仅严密了双方对专用税票的管理,而且有效地防范了不法份子大肆伪造专用缴款书办理虚假抵扣的不法行为。据我署统计,今年前8个月各地海关协助全国税务机关共甄别伪造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4972份,涉及抵扣金额7.89亿元。自8月双方实现数据联网交换后,上述不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9至10月份各地海关甄别的伪造专用缴款书下降到796票,11月份以后尚未发现伪造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例三:出口退税联网核查系统。该项目主要为企业用户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提供方便、快捷的手段,帮助国税局审查企业退税申报的合法性,防止不法企业骗退税。该项目于2003年在全国推广,我署每日向国税总局传输报关单电子数据4万余份。据国税总局反映,该系统运行以来,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申报较以前缩短25天,进度明显加快,提高了退(免)税申报的质量,今年1-11月,各级税务机关办理历年欠退税2001亿元,办理2004年新发生退税1881亿元,基本可以实现国务院提出的“新帐不欠,老帐要还”工作目标;同时,通过数据交换,协助国家税务总局核查有疑点出口报关单数据12万条,为及时解决历年欠退税问题创造了条件,得到了广大出口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好评。
例四:进出口外汇核销单联网核查系统

5、试行无纸通关
无纸通关是利用中国电子口岸及现代海关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功能,改变以往进、出口企业递交书面单证报关的做法,实现海关与企业及相关单位联网,企业网上申报,海关对电子数据进行无纸审核、验放处理。与传统纸面单证的作业模式相比,无纸通关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简化通关环节,资信好的企业报关单电子数据经审结后,直接验放报关货物。二是通关全程电子化,海关在通关过程中不再收取、审核纸质单证,而是通过与企业联网实现数据审核、信息验放,事后集中补交书面单证。通过海关监管工作前置或后移,最大限度压缩通关时间。
无纸通关并不是中国海关的发明,它是一种依赖于高科技信息网络系统和各通关环节高效运作的先进通关方式,为国际贸易界和各国海关所推崇,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普遍推行。中国海关从1994年就已经开始在部分海关、部分企业试行了EDI无纸报关方式。200l年8月,又在南京、杭州、上海、广州4个海关试行联网报关,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仅仅是报关的无纸化,不足以解决整个通关作业流程中提高效率的问题。
原来的EDI报关,主要解决的是技术问题,从由纸变成无纸,使报关电子化。而无纸通关,是把通关作业流程各个环节能够无纸化的全部无纸化,而且把可以前推、后移或者外置的海关手续,统统提前或推后到通关过程之前或之后。这就大大压缩了货物在口岸的通关时间,提高了贸易效率,使企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效益。
无纸通关改革的推进,为企业带来便利,同时也对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所有进行无纸通关的企业,都承诺要遵守国家和海关的有关法律规定。企业一旦在应用中出了问题,对一般性的差错,如管理混乱,信誉不好,不符合海关的要求,海关会取消给予的待遇。严重的差错,属于走私行为的,按走私查处;属于违规行为的,按违规处理。
6、不断改革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实施联网监管,改革保税区管理、出口加工区管理
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国内外投资者纷纷在中国设厂开展加工贸易,并在经营上实施全球营销、零库存等经营管理模式,因此对进出口通关的要求越来越高。为适应这种要求,中国海关对加工贸易采取了一系列促进贸易便利化措施:
一是实施加工贸易联网监管。联网监管是海关通过计算机网络从实行全过程计算机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提取监管所必需的财务、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与海关计算机管理系统相连接,从而实现对加工贸易货物有效监管的一种方法。海关利用计算机手段对企业加工贸易生产物流数据进行核查,并根据情况下厂实际核查保税货物,企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海关办理备案、变更、核销、货物通关等手续。实践证明,“电子底账”+“联网核查”的新型加工贸易监管方式加强了海关监管,简化了手续,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竞争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外贸出口,增强了外国投资者在华的投资信心。
二是建立保税区监管模式。中国海关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在沿海港口和陆路口岸等地区,设立了15个保税区,在区内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进出口政策、管理政策和加工贸易政策。保税区具有仓储、贸易、加工和展示四大功能。目前,保税区业务量增长迅速,发展势头良好。2003年全国保税区进出口总值达到511亿美元,同比增长68.1%,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6%;截至2003年底,全国保税区累计批准企业3.1万余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1.5万余家,累计合同利用外资29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75亿美元。2003年,全国保税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739亿元,同比增长35.5%,有力地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三是建立出口加工区监管模式。在加工贸易高速发展,比重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中国海关改革传统加工贸易监管方式,探索建立出口加工区监管新模式。从2000年4月到现在,国务院已批准设立了39个出口加工区。通过在区内实施特殊的税收和管理等政策,引导新增加的加工贸易企业及区外现有加工贸易企业进入出口加工区,为出口型加工企业提供更宽松的经营环境,带动国产原材料、零配件的出口。2003年,我国出口加工区进出口总值180亿美元,同比增长2.8倍。
四是适应现代物流运行的需要,改革保税物流监管制度。现代物流产业的高速发展,对中国海关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我们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积极推动保税物流监管改革。海关对保税物流的管理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第二层次是保税物流中心,第三层次是实行区港联动的保税物流园区。区港联动是国家为了促进保税区健康发展,推动现代物流业的一项重要举措。保税物流园区则是为启动区港联动项目,在毗邻保税区的港区划出专门供发展仓储物流产业的区域,开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和国际转口贸易业务。通过这一连接保税区和港区的海关特定监管区域,在继续发挥保税区现有政策优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临近港口货物集散便利的交通优势,简化海关手续,加快物流速度,降低商务成本,提高监管效能,吸引仓储物流企业投资,促进保税区向仓储物流专业化方向发展,带动港航产业、仓储产业和物流产业的联动发展。2003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开展保税区与港区联动试点工作。2004年8月,宁波、大连等7个港口与附近的保税区开展区港联动试点。新的保税物流监管制度基本形成。
三、中国海关业务改革的发展
海关统计显示,2004年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历史性地突破了万亿美元大关,标志着中国对外贸易实现了新的跨越,进入到“后”万亿美元时代,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对外贸易作为中国对外经济交往的大舞台,今年主要呈现6大特点,归纳起来可简述为一、三、十、百、千、万。 “一”:第一大贸易伙伴易位。今年5月,欧盟从15国扩大为25国。东扩后的欧盟一举取代日本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 “三”:全年中国外贸在全球排名将进入第3名,中国的对外贸易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快速发展的。改革初期,1980年中国进出口贸易规模仅位居世界第32位,占世界进出口总额的份额不到1%,是名副其实的贸易小国。此后,中国外贸进出口规模连年增长,且发展速度逐年加快。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大会发布《2004年贸易与发展报告》称:中国在全球经济增长进程中发挥着核心作用,甚至可以说,2003年和2004年初期,中国是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十”:进口商品价格涨幅超过10%。近10年来,国际市场商品价格有涨有跌,但综合价格上涨幅度在今年达到顶点,其根源在于世界经济快速增长,石油价格节节攀升。中国进口价格亦大幅上涨,前3季度进口商品价格上涨幅度超过10%,为近10年来最高。进口价格和进口数量的共同作用促使中国外贸进口总值大幅增加。去年前3季度中国外贸进口总额增长38.2%,就是由进口商品价格上涨10.4%,进口量增长25.2%共同作用引起的。“百”:从百亿美元逆差扭转为百亿美元顺差。今年以来,中央及时决断,进行宏观调控。其在对外贸易领域的影响明显体现在进口增速放缓,贸易平衡逆转。自1994年以来,中国对外贸易一直保持顺差,但今年前2月,进口增长达到42%,贸易逆差达79.7亿美元,3月、4月份月度进口增速一直保持在40%以上,到4月份贸易逆差超过100亿美元。是时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严控贷款和投资规模,5月份进口增速放缓,出口速度加快,到9月份进口增速进一步降至22.1%,10月份进口增速略回升至29.3%,但总体贸易平衡从逆差转为顺差,前10月实现贸易顺差109.7亿美元,全年贸易顺差将超过去年。 “千”:9月单月进出口总值跨越千亿美元大关,1988年12月中国月度对外贸易额首次突破100亿美元,此后,单月进出口值一直在百亿美元的量级徘徊,2002年4月突破500亿美元,2003年增速再提,700亿至900亿的跨越分别在4月、9月、12月完成。2004年9月单月进出口值历史性地突破1000亿美元,达到1066亿美元,超

F. 宁波港口edi中心主要用在什么领域,主要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领域:宁波抄港口edi中心主要为宁波口岸的港口码头、船公司船代、集疏运场站、理货、货主及代理和监管职能部门提供了高效、便利、快捷、准确、经济的电子数据交换服务。

经过多年的推广应用,EDI应用覆盖了宁波口岸多个物流节点,网站查询、一站式服务和报文传输这三大主要服务内容也得到充分的实践。宁波港口EDI中心是宁波港口物流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地改善了宁波口岸集装箱运作环境。

服务内容:

1、集装箱信息

2、进出门查询

3、装卸船查询

4、堆存查询

5、镇司/大榭信业堆存查询

6、海关放行查询

7、海关查验查询

8、分拨箱查询

9、国检指令信息查询

(6)宁波电子口岸edi中心扩展阅读

宁波港口EDI中心开发和实施了集装箱智能闸口系统、CFS系统以及车队管理系统等。智能闸口系统实现了码头闸口所有进出场作业的实时控制和管理,使闸口管理由人工方式转为“无人”自动化方式的革命性变化。

CFS系统以及车队管理系统分别为集装箱场站企业和集卡车队企业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提供了一套整体的解决方案。系统的成功实施促进了相关企业运营效率的提高和对外服务水平的提升,从而有效增强了口岸综合竞争力。

G. 上海港、宁波港EDI中心提供的服务、处理的单证种类及其相应的平面文档格式

宁波港口EDI官网npedi可下抄载相关报文格式袭, EDI中心的建成为宁波口岸的港口码头、船公司船代、集疏运场站、理货、货主及代理和监管职能部门提供了高效、便利、快捷、准确、经济的电子数据交换服务。经过多年的推广应用,EDI应用覆盖了宁波口岸多个物流节点,网站查询、一站式服务和报文传输这三大主要服务内容也得到充分的实践。
上海港口EDI网也有详细介绍及相关单证与格式下载

H. 国际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策略

杨坚争 王健

【国际电子商务的概念与分类】

(一)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世界各个国家(地区)之间进行的商品(Goods)、服务(Services)和技术(Technology)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是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或地区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与联系。

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是指一国或地区与其他国家(地区)之间商品、服务、技术和劳务的交换活动。

国际贸易是从世界范围内考察国家(地区)之间的交换活动,而对外贸易是从一个国家的角度研究。这两者之间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并且,对外贸易的研究代替不了国际贸易的研究,因为国际贸易作为一个客观整体,有它自己独特的矛盾和运动规律,有些国际范围内的综合性问题仅仅从个别国家或地区的角度出发是无法深入进行研究的。

(二)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

国际电子商务研究取决于对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相互关系的理解和认识。

电子商务正在掀起国际贸易领域里的一场新的革命,它冲破了国家和地区间设置的各种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引起了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

第一,国际贸易市场交易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电子商务通过网上“虚拟”的信息交换,开辟了一个崭新的开放的市场空间,突破了传统市场必须以一定的地域存在为前提的条件,全球以信息网络为纽带连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促进了世界经济全球市场化的形成。

第二,国际贸易经营主体发生了重大变化。现代信息通讯技术通过单个公司在各自的专业领域拥有的核心技术,把众多公司相互联接为公司群体网络,完成一个公司不能承担的市场功能,可以更加有效地向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这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在资本关系上不具有强制各个公司发生联系的权力,而是由于承担了一定的信息搜集处理和传递功能似乎具有某种实体性。

第三,国际贸易经营管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电子商务提供的交互式网络运行机制,为国际货易提供了一种信息较为完备的市场环境,通过国际贸易这一世界经济运行的纽带达到跨国界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使市场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国际贸易中由进出口商作为国家间商品买卖媒介的传统方式受到挑战,由信息不对称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与方式发生动摇,贸易中间商、代理商和专业进出口公司的地位相对减弱,引发了国际贸易中间组织结构的革命。

第四,海关业务流程发生了重大变化。通过电子商务技术的应用,海关自身内部的业务管理和与外部的互联互通不断加强,优化口岸环境和加快通关速度取得了积极进展,大大方便了企业在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手续,也为政府部门联合监管提供了数据和网络支持,在促进口岸通关、提高效率、简化手续、严格管理方面都发挥了非常显著的作用。

第五,电子商务大大降低了国际贸易的经营成本。以国际互联网为核心的电子商务的应用打破了时空界限,电子商务的整合效应也简化了业务的流程,加上网络第三方服务的日趋完善,企业通过网络最大程度实现了低成本的业务沟通和商业数据交换,而且通过网络服务可以将自己的产品推广到全世界任何角落。

(三)电子商务与贸易全球化

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它从三方面推动贸易全球化的发展:

1.作为一种服务业,电子商务是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内容之一。换句话说,电子商务本身就是贸易全球化的一项内容。

2.作为一种高新技术的应用,电子商务是减少由各国或地区之间设置的某些非关税壁垒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和促进贸易自由化的有效手段。例如,利用电子商务的信息双向沟通、交易手段灵活和达成交易迅速等特点,可以争取时间申领全球配额或进口许可证。

3.作为一种新的贸易方式,电子商务不仅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实务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它为国际贸易实务带来极大的便利。首先,各国或地区政府要求采用电子商务方式报关;其次,通过国际互联网或专门的网络,使业务人员坐在办公桌旁就能寻觅到商业良机,并且有利于建立起更多的贸易伙伴关系;最后,简化了国际贸易程序,缩短了国际贸易成交过程,从而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

(四) 国际电子商务的概念与分类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给出国际电子商务的概念:

国际电子商务是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在全球范围内所进行的各类商业活动,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其主要研究范围包括虚拟产品(服务)市场中的国际市场部分和实体产品(服务)市场中的国际市场采用电子商务交易手段的部分。

目前,国际电子商务的应用模式可做以下分类:

1.从交易内容看,其应用模式可以划分为以货物买卖为主的应用模式和以服务贸易为主的应用模式。前者侧重货物所有权转让的交易情况。其无纸贸易的应用涉及到传统的贸易链上的各个环节,例如交付货物、支付货款、行政审批、货物通过等;而后者则侧重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应用。

2.从技术实现角度看,国际电子商务应用模式可划分为专网的应用模式、开放互联网应用模式,以及移动商务模式。从这个角度来分析,可以体现国际电子商务的实施的技术路径和实现途径。

3.从应用领域看,可以将其应用模式划分为行政应用模式、海关通关模式,以及跨境交易模式等。有些经济体的无纸贸易是从偏向于行政应用模式,例如新加坡和韩国;有些经济体的无纸贸易应用偏向于海关的通关模式,例如中国香港等。另外,许多经济体,包括中国等都在探讨跨境的交易模式。因为无纸贸易的发展最终要建立起全球跨境的交易体系和交易平台,无缝地实现商业单证和商业信息在跨境范围内的有效传输。

【我国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状况】

(一)国际电子商务在出口通关中的应用

中国海关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EDI的研究与推广工作,在经历了单项应用、系统化应用和跨部门、跨地区联网应用3个发展阶段后,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电子海关”、“电子口岸”、“电子总署”三大系统。

“十五”期间“电子海关”、“电子口岸”、“电子总署”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在通关作业网络化、监控手段智能化、职能管理数字化、行政决策科学化等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其中,“电子海关”建设实现了升级换代,完成了从H883到H2000的切换,开发应用了一大批通关应用项目,增强了海关执法的统一性、规范性,从整体上提高了海关监管效能;“电子口岸”建设在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增强了口岸执法能力;“电子总署”建设成效显著,开发应用了风险管理、执法评估、税收分析监控等分析决策系统,提高了海关风险分析、科学决策、政务办公和办事服务水平。[1]

依托国家电信公网建立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公共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信息系统——中国电子口岸,自2002年下半年启动地方电子口岸建设以来,到2005年底已有27个地方政府与海关总署签署了合作建设地方电子口岸备忘录,其中15个地方电子口岸平台已经上线运行;共开办207个办事类和查询类项目;[2] 入网企业已超过20万家。[3]

虽然中国进出口电子报关率已经达到100%,但是进出口商仍需要提交纸面报关单来完成整个通关过程,而并非全程无纸化。因此,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在世界各国的发展中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参见图6.39)。

图6.39 经济体电子报关和无纸通关情况示意图[4]

(二)国际电子商务在企业外贸活动中的应用

我国贸易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应用的基本状况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贸易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具有了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涉及客户资源管理(CRM)、业务流程管理(BPM)、电子数据交换(EDI)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已全面展开;办公自动化和库存管理相对于其他应用来说应用较好,业务流程管理、EDI、ERP和人力资源管理也有较多的应用。

2.贸易企业的业务对外信息传递和交换方式开始转向因特网。电子邮件、QQ、MSN等因特网通讯工具开始广泛使用。

3.企业利用因特网搜集“贸易机会”信息已成为一种普遍方式。80%的贸易类企业开始利用网络方式采集“贸易机会”信息。82.40%的企业开始选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获取贸易机会信息。

4.贸易类企业在B2G(Business to Government)业务中的应用进展迅速。随着我国金关工程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外贸主管部门的多项进出口贸易管理业务实现了网上审批。其业务主要涉及的部门是商务、外汇、质检、海关、税务等。货代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主要进行单证管理、运输管理(海运、陆运、空运)、货物追踪管理等业务处理,对内外部的信息管理、单据处理等信息化程度较高。

5.电子商务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障碍和问题。一是环境障碍。对电子合约的保护不足,电子商务立法不成熟,整体社会缺乏对国际电子商务的认知不够,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在外贸企业的应用。二是组织障碍。政府对国际电子商务项目的组织力度不够,上下游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不协调,很多企业也缺乏对电子商务应用的有力组织。三是国际电子商务人才缺乏。企业对当前国际电子商务人才的质量、结构状况不满意。学校培养出来的电子商务人才很难完全掌握电子商务和外贸业务;对业务运营类人员的电子商务培训已经显得非常迫切。

(三)国际电子商务贸易各环节应用情况

1.无纸贸易在检验检疫中的应用

中国检验检疫总局建成了以检验检疫广域网主干网、改革现有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关检协调机制为基础,以先报检后报关和数据共享、电子通关为主要内容的通关放行新体系。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目前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电子报检、产地证电子签证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开展的其他相关电子业务服务。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还开发了电子通关单联网核查系统,已于2003年1月1日在主要口岸推广应用。

2.无纸贸易在产地证申领中的应用

香港于1999年8月推出产地证电子服务,2000年9月25日起全面使用电子产地证。中国台湾也于2002年1月开始推出产地证电子服务,现在正与韩国等经济体开展双边的电子产地证的合作项目,以实现真正的电子化服务。

3.无纸贸易在许可证申领中的应用

为实现无纸贸易,作为“金关工程”主要项目之一,贸易许可证管理从1986年单机应用开始到全面实行网络化,不断发展和完善。目前全国62个许可证发证机关已全部实现许可证计算机联网管理和电子数据网上核查,已有27个省、4个直辖市的4922家企业参与许可证网上申领,企业通过网络申领的出口许可证证书与系统核发的出口许可证证书发证总数的比例由2002年的14.43%上升到81.73%。许可证网络化管理这一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得到了发证机构和企业的普遍认可。

4.无纸贸易在国际物流领域的应用

我国集装箱运输EDI采用国际、国家和行业制定的代码标准。在EDI示范工程中港航企业所使用的报文中所涉及的数据元都遵照《UN/EDIFACT数据元目录》,其中代码型数据元首先采用现有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各示范工程点EDI中心的管理软件均采用交通部统一选购的AMTrix软件。

5.无纸贸易在国际结算中的应用

海关总署与银行系统在电子口岸网上支付业务方面开展了全面合作,建立了银关通业务。银关通将进出口业务的资金流、物流与信息物有机整合,具有全辖集中式系统对接、跨关区异地报关支付、网上支付银行担保、7X24小时全天候服务等多项特色,向进出口企业提供集支付结算、融资授信、财务控制等综合化服务。目前,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等12家银行都开通了银关通业务。

(四)国际电子商务标准化建设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际电子商务标准的建设工作,与无纸贸易相关的国家标准已经基本完成(参见表6.6)。

表6.6 无纸贸易相关标准化现状表

标准分类
标准数量
对应国际标准
备注

基础数据
74
ISO/IEC、UN/EDIFACT、ISO、UN/ECE
包括数据元/信息分类编码/元数据等。

描述技术
10
ISO 9735、W3C、ISO/IEC
置标语言/语法规则。

文档格式
44个EDI报文标准

14个纸面单证格式

3个XML报文标准
UN/ECE、UNSM
包括发布和制定中的文档标准。

业务过程
8
UN/CEFACT、BIM、ISO/IEC
建模语言/业务过程标准。

电子支付
20
VISA、MASTERCARD、SWIFT
银行卡/现金/支票

安全标准
97
RFC、FIPS、ANSI、ISO/IEC、ITU
密码算法/安全技术/E-MAIL安全/WEB安全/EDI安全(包括正研制中的标准)

我国国家标准GB/T 19709-2005《用于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 基于EDI(FACT)报文实施指南的XML Schema(XSD)生成规则》是在相关国际标准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的有关将EDI报文向 XML Schema 转化和映射的一项国家标准。

2006年12月,关于RFID动物应用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动物射频识别代码结构》已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在2006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2007年1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信息安全技术 公钥基础设施 数字证书格式(GB/T 20518-2006)》、《信息安全技术 公钥基础设施 特定权限管理中心技术规范(GB/T 20519-2006)》和《信息安全技术 公钥基础设施 时间戳规范(GB/T 20520-2006)》三项信息安全国家标准。三项标准分别对网络通行证――数字证书、网络权限管理以及加密时间的格式、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五)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1.香港贸易通和DTTN物流港单一窗口数据交换平台

香港有约13万家进出口商及制造商,其中98%是中小企业。为了帮助中小企业以最低的成本享受电子商务所带来的方便,特区政府和私营企业于1997年合资创办了贸易通电子贸易有限公司(香港政府持有44%的股份),建立了Tradelink(贸易通)电子交易平台。截至2005年4月,TradeLink的市场渗透率已经达到100%,拥有53 000家用户,年交易量为1700万宗。所有文件均具备获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拥有电子签名及加密功能,可在网络进行自由传输。

2005年开始,香港政府为了提高自由港的竞争实力,启动了DTTN数字物流港的项目。目的是要建立一个以物流港为核心的与各种数据交换标准可以兼容和互转的商业数据交换平台。2006年该项目正式建成运作,贸易通成为DTTN的一个子系统。截至2007年6月,初期用户已经达到3000多家。该DTTN项目是使得香港的无纸贸易实施走向单一窗口的重要举措。

2.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运营的“在线广交会”作为无纸贸易服务的先行者,打破时空界限,为不能参加现场广交会的企业提供网上参与广交会的机会。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在线广交会”目前拥有全国最大的海外买家数据库,为中国供应商提供每日更新的全球采购信息;同时,向会员企业提供了以外贸交易流程为核心的系列化在线交易服务。第99届广交会三大站(www.cecf.com.cn、www.cantonfair.org.cn、ebusiness.cantonfair.org.cn)累计访问量达5000多万次,电子商务网上意向成交额达3.4亿美元;第100届广交会三大网站累计访问量达5699万次,比第99届增长5.7%,电子商务网上意向成交额为3.6亿美元,增长4.8%。

2006年4月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正式启动我国国际贸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平台——TradeMatics“贸自通”。第一阶段推出的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平台“贸自通”包括两大核心平台: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执行平台和全球贸易交易管理协同作业平台。其中执行平台基于互联网模式,通过对国际贸易全过程的工作流程分析,可为外向型企业提供规范的国际贸易操作流程,实现从询报价、订单、信用证、质检、单证、报关、运输、保险、收汇、核销、退税等各环节的客户端浏览器操作;实现对商品、客户及国际贸易必备基础资料和报关代码的管理、查询和调用;将逐步实现与国内政务平台、其他商务平台、政府监管系统、服务企业系统等的对接。这将大大简化我国外贸业务操作流程、提高中外贸易伙伴的沟通效率、降低外贸企业的运营成本,实现外贸企业内部无纸化操作和对外电子数据的高效交换。

3.中外经贸合作网站

自2004年以来,商务部已分别与俄罗斯、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越南、南非、肯尼亚和上海合作组织等国家和多边组织商务主管部门合作建立了网站。

中外双方利用信息技术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使用中外两种语言文字,设置“经贸资讯”、“招商引资”、“贸易机会”等栏目,向中外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集中提供双方国家的经贸政策法规、贸易投资机会、经济技术合作项目、企业与产品等商务信息。

据统计,中外合作网站开通至今已经累计发布各类中外文商务信息共67930条,累计访问量达3859万人次,日均访问量1.5万人次,中小企业在网站浏览者中占到大多数。

【我国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策略与措施】

(一)我国国际电子商务的总体策略

国际电子商务的总体策略应当从宏观角度,提出我国国际电子商务指导思想、总体规划和政策导向,并设计落实措施。

1.组织力量研究国家国际电子商务发展战略方案。我国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战略,应当从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研究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针对我国目前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指导思想、战略重点、战略措施和组织管理体系。

2.确定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地区、重点城市和重点行业。沿海地区(如京津唐地区、山东、江苏、沪杭地区、广东等)、直辖市和部分省会城市、易于进行国际电子商务交易的行业(如钢铁、石油、化工等)应当成为我国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

3.统筹规划关系到国际电子商务发展全局的事宜。对国际电子商务示范点的确定,应考虑地区分布、行业分布。对于电子商务发展具有共性的环节,应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和步骤,避免各行其是。

4.针对国际电子商务的需求出台相关政策,包括税收政策的倾斜、资金支持、对中西部地区、边远地区采用相应的区别政策和鼓励优惠措施、协调中央与地方、企业与管理部门的关系等,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5.加强不同部门的工作协调。国际电子商务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每个环节都有多个部门参加。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都应从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地予以解决。

(二)国际电子商务发展措施

1.全面推广无纸贸易,提高国际贸易效率

(1)以海关无纸贸易为龙头,带动无纸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交易链的应用。加速发展贸易许可管理、通关、商品检验等与无纸贸易发展关联密切的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企业供应链价值。以“高效率,低成本”为目标,高起点打造面向现代贸易服务业的“单一窗口服务平台。

(2)加快无纸贸易手段在有基础的行业中的应用,提高现代贸易服务业整体水平。例如,国际运输是无纸贸易应用起步早,相对成熟的行业,应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规划和建设水上、航空为重点的现代物流信息无纸化服务。同时,重视其他关联度高,培育发展国际结算和跨国交易的无纸贸易服务工程,为未来大规模无纸贸易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促进区域经济与无纸贸易的协调发展。区域经济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在大力发展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带的现代贸易服务过程中,注重应用无纸贸易手段,形成组合性服务产品,形成区域经济和无纸贸易相互促进发展的局面。

(4)放宽管制,促进竞争。鼓励非国有经济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现代贸易服务业发展。在一些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领域,对可以实行竞争的服务环节和服务项目,应当积极地撤除进入壁垒,开放竞争(如:贸易管理、海关、检验、税务等公共服务的申报服务)。逐步消除公共机构事业行为与商业行为的混淆。以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为原则,加快推进适宜产业化经营领域的产业化进程。公共服务机构要逐步实行公益型服务与商业型服务的分离,形成健康的现代贸易服务竞争环境。

(5)健全标准与法规、完善运行环境。发展无纸贸易,标准是基础。要尽快建立并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满足实际建设需求的标准体系,在此标准体系下,规划出我国现代贸易服务建设中所需要的具体标准。同时应加强对电子提单、结汇凭证、贸易司法管辖、服务平台的法律责任等问题的研究。

(6)加强无纸贸易领域的国际合作。积极开展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合作。参与有关国际标准、公约的制定,支持和促进国际现代贸易服务的开展,保护我国企业在国际现代贸易活动中的正当权益。

2.积极推动B2B国际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

目前世界电子商务80%的交易额都是通过B2B交易完成的。B2B交易涉及电子商务关键环节,搞好B2B电子商务,对于电子商务交易系统的建设和企业信息化的建设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利用经济手段(如税收、贷款等)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利用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国际电子商务,拓展对外电子商务交易;鼓励中小企业建立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开展国际电子商务。

I. EDI中心与电子口岸的区别

edi是英文electronic datainterchange的缩写,中文译为电子数据交换。edi是将贸易、生产、运输、保险、金融和海关等事务文件,通过电子邮箱按各有关部门或公司企业之间的标准格式进行数据交换,并按国际统一的语法规则对报文进行处理,是一种利用计算机进行事务处理的新业务。在国际、国内贸易活动中使用edi业务,取消了传统的纸面贸易文件(如订单、发货单、发票等),代之以电子资料交换,双方使用统一的国际标准格式编文件资料,利用电子方式将贸易资料由一方传递到另一方,处理迅速准确,是发达国家已经普遍采用的“无纸贸易”手段,也是关贸总协定成员国将来必须使用和推广的标准贸易方式。采用edi业务可以将原料采购与生产制造、订货与库存、市场需求与销售以及金融、保险、运输、海关等业务有机地联系起来,集先进技术与科学管理于一体,为实现“金关”工程奠定了基础。用户终端可通过电话网、chinapac网、ddn网、chinan-et网等方式接入edi系统。edi(电子数据交易)是一个交换商业数据的标准格式。标准是ansi x12,它是由数据交易标准协会开发出来的。一个edi信息包括了一个多数据元素的字符串,每个元素代表了一个单一的事实,互相由分隔符隔开。整个字符串被称为数据段。一个或多个数据段由头到尾限制定义为一个交易集,此交易集就是edi传输单元(等同于一个信息)。一个交易集通常由经常被包含在一个特定商业文档或模式中的内容所组成。当交换edi传输时即被视为交易伙伴了。
中国电子口岸(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是海关总署等国务院十二部委在电信公网上(Internet)联合共建公共数据中心,它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国家电信公网资源,将国家各行政管理机关分别管理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电子底帐数据集中存放到公共数据中心,在统一、安全、高效的计算机物理平台上实现数据共享和数据交换。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可进行跨部门、跨行业的联网数据核查,企业可以在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
相比较,电子口岸入网成本低。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网站,企业只需配备一些简单设备,数据中心提供免费的系统安装软件,比EDI 方式成本低。而且,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免费技术、业务支持,企业将得到更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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