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船舶过滤器
发布时间: 2021-03-06 18:00:32
A. 船舶未按规定配备防污设备违反江苏内河哪一款
《中华人来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源》
第五十三条 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
第七十九条 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船舶临时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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