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岗位津贴7元一天
1. 污水处理厂人员保健费如何发放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临河污水处理厂工程、机电设备及各种配套设施的管内理、运行、维护;负责各容塘、进出口的水质化验及城区、工业园区等重点排污单位的水质监测化验工作;负责污水处理费的足额回收、结算、上缴工作;负责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项目的论证、立项、报批等工作;负责厂区的绿化、美化及环塘绿化带林木的管护工作。
污水处理厂(wastwater treatment plant—WWTP)是从污染源排出的污(废)水,因含污染物总量或浓度较高,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或不符合环境容量要求,从而降低水环境质量和功能目标时,必需经过人工强化处理的场所。
2. 请教污水处理厂现在的工资待遇怎样
污水处理厂常规岗位薪水:
生产类:
厂长(含副厂长)8000-10000元
车间主任(分机修车间及运转车间)6000-8000
运转班长5000-6000
生产线组长4000-5000
行政类:
前台接待2500
会计6000-8000
采购6000-8000
工程6000左右
后勤4000
司机4000
3. 我在污水处理厂上班,五月一日我上夜班,请问有三倍工资吗
五一的法定假期只有一天,如果你在五一那天上班了,那么不管几个小时都是要有三倍工资的
4. 底薪加岗位津贴,如果按上一天得一天工资,怎么核算
去掉休息天,一般按照每个月二十二天来计算的。你的工资总额除以二十二为你上班一天的工资。
5. 请问污水处理工是不是有毒有害范围内,问2014年津贴多少
经国务院批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于1988年2月23日联合发出通知,对下水道专工人和污水处理工人建属立岗位津贴。具体规定是:
一、对劳动条件恶劣,直接接触有害物质的下水道养护工人执行一等津贴标准,每人每天0.90元;对劳动条件比较恶劣,经常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泵站及污水处理厂的操作工执行二等津贴标准,每人每天0.70元;对劳动条件比较差,与污染物质有一定接触的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的电修工、机修工、仪表工、污泥运输工,污水化验工及污水水质监测人员执行三等津贴标准,每人每天0.60元。干部到现场工作,按其实际工作天数享受相应岗位人员的津贴标准。二、此项津贴按从事上述工作岗位的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作岗位变动时,岗位津贴应作相应调整。
6. 我在外企的污水处理厂,上一天一夜休两天两夜,早晨8点上班到第二天早晨8:30下班。没有休班工资怎么算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回时间答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内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养老保险、医保等各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属于国家规定的应发给劳动者的福利,最低工资标准包括这些福利的个人缴纳部分,但单位应缴纳的部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7. 水处理现场调试员刚开始进去工作,一般待遇多少还有出差补贴
我刚开始的时候是4000左右,出差每天补助80,已经做了一年了,也没怎么涨
8. 在污水处理厂上班、一个月上十八天班(200小时左右)、请问这样超过劳动法规定的上班时间吗
劳动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回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答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按照这个,你好好算算 超不超 呵呵
9. 污水处理工作人员有没有岗位津贴
答:污水处理工作人员事实应该有岗位津贴。
10. 我在污水处理厂上班,经理规定星期六或星期天必须来一天,合不合法,不来算旷工算
劳动法不是规定一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吗?如果你一周的工作时间在这个范围之内,应该就没有问题了吧~!我们这边都是单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