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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中水回用

发布时间: 2020-12-23 13:45:26

① 城镇的空间结构规划的思路与要点

第一篇 总论

前 言
1.0.1.1 为适应 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赋予城市人民政府的职权,对经国务院 年批准的 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形成《 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送审稿。建设部对送审稿审查工作于2000年10月完成,并将《 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及有关材料报国务院待批。由于在此期间(2000年6月) 市的行政区划发生了变化, 撤市设区划入 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原上报的 市城市总体规划暂缓批复,待调整后重新报批。根据2001年11月建设部来文(建规函〔2001〕351号)要求,对 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相应调整,形成本次规划成果。
1.0.1.2 本次调整重点是因行政区划的变化而带来城市整体空间结构、土地利用、道路交通等方面的调整,并补充 两个新区的内容。
1.0.1.3 本次调整工作是在《 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送审稿的基础上,结合《 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概念规划纲要》、《 片区发展规划》和《 片区发展规划》,采用分层次编制的工作方法,将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分为总论和组团规划两个层次进行。
1.0.1.4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
2、《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9届86次〔1990〕27号);
3、《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 市人民政府,1992年2月);
4、《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决定》( 市委、市人民政府,1992年4月);
5、《 市十五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总体发展方案(1990-2005年)》( 市人民政府,1993年6月);
6、《 市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整治保护规划》( 市城市规划局、 地理研究所、 师范学院地理系,1991年11月);
7、《 市市域规划(1989-2010年)》( 市城市规划局、 大学地理系);
9、《 市国土总体规划》( 市计划委员会,1991年);
11、《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市人民政府,1996年3月);
12、《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穗府11届76次〔2001〕8号);
13、《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市人民政府,2001年4月);
14、《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2000年5月);
15、《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的决议》(2004年5月);

第一章 城市发展战略目标

1.1.1.1 城市发展战略目标。
1.1.1.2 城市规划战略目标。

第二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2.1 在 区域中的地位

1.2.2 城市化水平预测

1.2.3 市域城镇空间布局

1.2.4 城镇职能分工及规模等级

第三章 规划区范围、期限、城市性质与规模

1.3.1 规划区范围

1.3.2 规划期限

1.3.3 城市性质

1.3.4 城市规模

第四章 城市空间布局

1.4.1 城市空间发展策略
1.4.1.1 城市发展的主要方向。
1.4.1.2 城市空间发展的基本策略。

1.4.2 城市空间结构

第五章 综合交通规划

1.5.1 交通发展战略
1.5.1.1 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发展的总体目标。
1.5.1.2 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发展的具体目标。

1.5.2 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的重点发展政策
1.5.2.1 机场
1.5.2.2 港口。
1.5.2.3 铁路
1.5.2.4 城市快速轨道
1.5.2.5 城市道路。
1.5.2.6 物流中心。
1.5.2.7 客流中心。
1.5.2.8 智能交通。
1.5.2.9 其他交通设施。

1.5.3 交通发展的政策
1.5.3.1

1.5.4 城市道路系统总体规划
1.5.4.1 城市道路系统是由主骨架道路系统与基础性道路系统组成。
1.5.4.2 主骨架道路系统是城市的骨架,主要为城市长距离、快速的对内、对外交通出行服务,解决出入境或过境交通,城市组团间跨区交通,组团内交通出行需要。基本组成要素为: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交通性主干道。
1.5.4.3 基础性道路系统是城市的次一级网络,主要为城市中、短距离、内部交通出行服务,实现点与点之间的可达性。基本组成要素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
1.5.4.4 城市道路主骨架网络状结构总体上呈环形放射加方格网状,三大组团的主骨架道路系统总体布局为:

1.5.5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总体规划
1.5.5.1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由地铁、轻轨、市郊铁路、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及其他有轨交通组成。
1.5.5.2 轨道交通线网由 市城市轨道交通线路、 城际轨道交通线路和利用国铁提供市郊列车服务的三类线路组成,参见表1.5.5.2。线网总长747公里,其中城市轨道线640公里,城际轨道线( 段)40公里,市郊列车线67公里;车站总数350座,其中换乘站61座,城市轨道线车站18座,市郊列车线车站18座。线网基本构架由“交通疏导型”和“交通引导型”两类线路构成,形成既向心又交织的轨道交通系统,并有良好的辐射能力。至2010年, 将建成地铁一号线、二号线、三号线、四号线、五号线、六号线、七号线、八号线及十四号线的全线或部分线路,线路总长度255公里。
1.5.5.3 轨道交通线网将使中心城区与片区中心之间的交通时间基本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与佛山、东莞等周边地区交通时间基本控制在1小时内。
1.5.5.4 规划的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如下:
表1.5.5.2 轨道交通线路一览表
编 号 线路简称 路 由 长 度 站点数 性 质
一号线 18.5km 16 城市线
二号线 32.0km 25 城市线
三号线 84.5km 30 城市线
四号线 67.0km 23 城市线
五号线 41.0km 30 城市线
六号线 36.9km 20 城市线
七号线 33.5km 16 城市线
八号线 34.5km 28 城市线
九号线 79.0km 34 城市线
十号线 30.5km 11 城市线
十一号A线 25.5km 23 城市线
十一号B线 16.0km 7 城市线
十二号线 53.0km 22 城市线
十三号线 28.5km 10 城市线
十四号线 60km 19 城市线
---- 67.0km 18 市郊铁路线
---- 17.4km 10 城际线
---- 11.1km 6 城际线
---- 11.5km 2 城际线
汇总 747.4 350

第六章 城市生态环境

1.6.1 城市生态建设目标
1.6.1.1 建构与城市建设体系相平衡的自然生态体系,形成城乡生态安全格局,实现城乡生态良性循环,形成城市与自然的共生关系,保障、促进、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为把 建设成最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山水型生态城市创造条件。
1.6.1.2 实施“青山绿地”工程,完善城区园林绿化系统和交通绿化走廊。到200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2010年绿化覆盖率不少于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1.6.1.3 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构筑融通城乡生态格局的“水网”。强化河湖水网自然水环境建设,以珠江和河网水道为脉络,完善城乡生态格局。强化珠江前后航道的景观规划和建设。抓紧市内河涌的综合治理,充分展现 岭南水乡的风貌。各类河、涌堤岸河床要采用合理的开发、整治和保护模式,充分保护和维育河道的自然生态功能。保护饮用水源,开展中水回用,实现对水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
1.6.1.4 全面治理水环境、大气、噪音污染,基本形成各环境功能区分区明确的城市空间布局,城市环境质量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
1.6.1.5 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篇章中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消除规划实施的潜在消极环境影响。
1.6.1.6 根据《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我市严格保护区面积为 平方公里,控制性保护利用区为 3平方公里,引导性开发建设区为 平方公里。

1.6.2 生态空间布局规划
1.6.2.1 以 市景观生态系统的安全格局为基础,构筑两道“绿色生态走廊”,打通纵贯南北的“生态通道”,保护三个“城市绿心”,建立各组团间的“生态隔离带”,建构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网络式的生态结构体系,形成山水型生态城市的基本构架。
1.6.2.2 “绿色生态走廊”:以 北部、 西北部生态源为核心,由源间联接及源间辐射道联系,形成横贯 北部的“生态走廊”;以 区东部生态源为核心,沿 路西北段与规划的珠三角外环之间的生态隔离带向东延伸至 、 山林地区,构建 中部的“ 绿色生态走廊”。
1.6.2.3 “南北生态通道”:由 西北部生态源、 区东部生态源及其源间联接、南北向辐射道共同组成“北部生态通道”;以 区北部及 生态源为核心,与其南北向辐射道及南部水网生态隔离带共同组成“南部生态通道”。
1.6.2.4 “城市绿心”:以 山风景名胜区、 区果树保护区、 水网密集区作为城市绿心。
1.6.2.5 “生态隔离带”:在各生态源周边缓冲区、自然河流通道外围及农田开敞区域建立各组团间的生态隔离带。

1.6.3 城市生态功能区划
1.6.3.1 的生态敏感(保护)地带位于市域的中北部与南部。
1.6.3.2 生态功能区划共分三类地区:生态管护区(含严格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含控制性保护利用区)和生态协调区(即引导性开发建设区的城市建设开发区),并制定相应的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策略。
1.6.3.3 生态管护区是指绝对保护、禁止进行改变自然生态环境状况开发建设的地区。该区包括《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 市严格保护区,以及自然保护区、自北向南延伸的中、低山林地,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二级以上的保护区以及城市组团间的结构性生态隔离带。该区拥有 市大部分的森林生态资源,对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1.6.3.4 生态控制区含《 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控制性保护利用区,是指以生态自然保护为主导,可以适度地、有选择地进行建设的地区。该区属自然保护区、山体、林地、河流水体的毗邻地区,一般耕地,以及与整体生态维育紧密相关或现状建成区中生态结构不合理的地区。该区也具有较强的生态服务功能,对建设区产生的环境污染与人为干扰等影响有一定的缓冲作用,能够更好地维护生态管护区。
1.6.3.5 生态协调区即《 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引导性开发建设区的城市建设开发区,是指适于进行建设,但必须重视与生态协调的地区。该区基本涵盖了绝大部分现状建设区以及适宜开发建设的生态非敏感区或低敏感区。该区应注意生态补偿,建立完善的生态绿地系统,处理好城市建设与环境承载力的协调关系。该区绿地率相对较低,城市绿地系统的建立与维护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1.6.4 生态分区控制导则
1.6.4.1 生态管护区(含严格保护区):
1、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建立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和自然公园,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至2010年,水环境质量全面达到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对各类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要求。
2、城市建设不得占用该区范围内任何用地,对在该区内的村庄或工矿用地应逐步搬迁,并作好生态恢复工作。
3、加强管理力度,禁止在该区内进行有损环境生态的各种活动,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
4、区内自然生态资源影响范围涉及 市域甚至范围更大的周边地区,故对本区影响不大的自然生态要素亦应加以维育,以期整体生态条件得以保护。
1.6.4.2 生态控制区(含控制性保护利用区):
1、在该区周围划出一定范围用地作为对区域城乡生态安全格局起重要作用的地带,并严加控制,以防可建设用地过度开发或开发范围过大而破坏了区域生态环境。
2、加大区内建设规模和强度的控制力度,村镇建设也不宜过大过密,强调相对集中的发展模式。
3、扩大绿化概念,引导基本农田保护区、林地、园地、水系与城市绿地形成一体化系统。
4、积极引导及调整区内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型产业,同时配套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杜绝污染严重、能耗大的企业在该区落户。
5、在控制区内,对新功能区确定和土地利用必须慎重选择。
1.6.4.3 生态协调区(即引导性开发建设区的城市建设开发区):
1、城市发展中应加强对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的研究,规划与建设强度相适应的市政环保设施,切忌出现透支环境容量的过度开发行为。
2、城市建设区应强调生态补偿和绿化、净化,实现城市建设与总体生态环境建设同步进行。
3、滨海地区或 水系两侧用地用于城市建设时,应加强滨水地带绿化建设,美化滨水景观,同时配套分流制污水管线系统和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严防水体污染。

第七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1.7.1 城市历史文化价值概述

1.7.2 保护原则与指导思想
1.7.

1.7.3 城市空间环境景观保护规划
1.7.

1.7.4 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历史风貌区保护

1.7.5 城市历史文物古迹和近代革命史迹保护规划
1.7.5

1.7.6 城市近现代优秀建筑保护规划

② 城镇化率达到54%意味着什么

“城镇化率达到%。”这是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目标。 从2010年的45%,到2015年的54%,这意味着,五年之后,全省城镇化率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城镇化率五年提高9个百分点,必然伴随着人口聚集、产业聚集。这将对城市空间布局、承载能力、管理方式等方方面面提出新课题。城市发展方式转型,迫在眉睫。 【现状调查】做冀中南“龙头老大”,打造京津冀第三极。 这是石家庄在“十二五”规划中,对省会的明确定位。除了目标,石家庄还提出倾力建设正定新区、东部产业新城、大西柏坡、空港工业区、南部工业区五大区域,大力实施“中部率先隆起、东部整体突破、西部加快发展”的分区发展战略。 统筹城乡、统筹工业化和城镇化,未来五年,石家庄发展的着力点放在了“统筹”二字。 作为省会城市,长期以来,石家庄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力、带动力有限。而缺乏强有力的“龙头”城市带动,中心城市不大不强,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群发育不足,正是我省城镇化发展的一大硬伤。 近年来,在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带动下,我省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面貌发生巨变。但是,与现代化要求相比,与先进省份相比,河北还存在相当的差距和不足。与全国相比,我省城镇化水平不仅在东部沿海省份中居于末位,而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个多百分点,与经济大省和东部沿海省份的地位极不相称。 省住建厅城镇化和行业改革发展处处长孙燕北分析,我省城镇化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中心城市规模偏小、经济实力较弱,辐射带动作用不够明显,在全国城市网络中的等级地位不高;中小城市发育不足,全省中等城市6个,仅占城市总数的18.2%,不能发挥聚集产业和人口的中坚作用;沿海地区城市发展缓慢,缺乏中心城市带动,沿海大型港口对港城拉动作用弱,后方临港产业没有形成规模;城市建设水平有待提升,城市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明显低于沿海发达地区。 推进城镇化,还必须与提升产业层次紧密结合起来。有关专家认为,城市的发展不只是人口的聚集,更离不开产业的支撑特别是现代产业体系的引领。目前,我省城市的繁华度还不够,其主要症结在于产业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不明显。因此,亟须加快优质产业、先进生产要素、优秀人才聚集,推动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十二五”行动】 统筹城乡,构建城镇化新格局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围绕‘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壮大提升中小城市、建设一批特色重点镇’,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构建城镇化新格局。”孙燕北介绍。 其中,特别要做大做好石家庄、唐山两大省域中心城市,强化龙头地位,壮大规模,率先发展,2015年城市人口规模均达到300万人以上,成为京津冀和环渤海地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重要增长极。同时,整合中心城区与周边地区资源,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现同城化发展。 推进城镇化,中心城市举足轻重,但中小城市同样不可或缺。按照规划,未来的邯郸将不再是“一城独大”,而是规划发展成“1+6”组团模式,对纳入中心城市的峰峰矿区、邯郸县、永年、成安、肥乡、磁县,进行市县一体规划、产业统筹布局、道路快速连通、体制有效衔接,力争培育几个二三十万人口的“卫星城”,与中心城市形成“半小时经济圈”。 石家庄“1+4”城市组团、邢台市“一城五星”、保定“一城三星一淀”……各市规划的放射组团式城市格局,预示着,“十二五”河北将重塑城市空间格局。 “人口城镇化,可以向城市转移,还可以向特色突出的中心镇转移。”有关专家认为,城镇化是城乡结构的深刻变革,加大对特色重点城镇的投资建设力度,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增强城市对所在地乡村的拉动作用,推动县级和乡镇协调发展,将形成结构合理、布局协调、功能互补的城镇发展新格局。 产城互动,打造区域经济发展高地 “十二五”开局之年,邯郸市把推进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 咬定建设冀南重要经济增长极这一目标,邯郸市将重点构建“一核带动、一环围绕”的格局。“一核带动”,就是环路以内中心城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一环围绕”,就是高速外环两侧着力打造以冀南新区为龙头、邯钢工业区、经济开发区、广府生态文化园区、漳河生态科技园区同步发展的五大产业聚集区,促进生产要素聚集,实现产业与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真正把城市打造成为区域经济发展高地,当前重点要做好两件事,一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二是加快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有关专家分析。“十二五”期间,我省设区市主城区将加速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特别是黄金地段、金角银边,重点发展文化产业、金融保险、节庆会展、服务外包等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加快现代商贸流通设施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城市商业中心区和与总部经济相结合的高端商务区、特色商业街、商业示范社区和商贸综合体。而产业园区将增强聚集产业特别是新兴产业功能,城市新区着力推进产业高端化。 搭建起聚集先进生产要素平台,我省城市将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形成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良性互动的格局。其中,石家庄市、唐山市加快建设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端产业聚集区,在全省产业发展中发挥领跑作用。其他区域中心城市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壮大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建管并重,实现城市和谐宜居 今后五年,承德市将新增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分别为5570套、2500套和3700套,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秦皇岛市将新建廉租住房1600套、经济适用住房2300套、公共租赁住房5200套…… 在各市的“十二五”规划中,都把保障房建设放到了重要位置。 为改善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十二五”时期,我省将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今年将建设20万套保障性住房。同时,将加快城中村、旧居住区、棚户区改造,设区市现有建成区范围内城中村、棚户区基本完成改造任务,旧居住区基本完成房屋整修和环境整治等改造任务。 城市的和谐并不仅仅停留在“住有所居”。推进城镇建设上水平,打造繁荣舒适的宜居环境,还亟须完善路网等基础设施,加快城市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可持续发展城市。 “实施三年上水平,市政设施完好率要达到90%以上、集中供热普及率达80%以上。”孙燕北介绍,通过加大城市建设投入力度,3年后设区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中水回用率达到3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同步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村镇延伸,促成一批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

③ 中水工程是什么意思

中水集流系统、水量平衡、中水处理过程、中水输配水系统的设计计算方法和水质监测运行控制方法,并附以详实的工程吧。。

④ 城市人居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今年年初“两会”期间,市长夏德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生态宜居型城市将是大连在“十一五”时期的建设重点、奋斗目标。从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环境污染严重的工业城市向人居环境优美、产业分布合理的生态型城市的转型,大连付出了十年的艰苦努力。回首大连环境兴市之旅,我们的目光聚焦到了以治理环境污染,提升城市功能为宗旨的企业搬迁改造工程、绿化美化工程、居民安居工程、整治污染工程。这些实施于上世纪90年代的系列工程,基本勾勒出大连生态城市的雏形。这一时期是大连生态环境建设的感性认知期与经验积累期。这些实践与积累为大连新时期构建生态、宜居、和谐的理性发展模式提供了可能,夯实了基础。“十五”时期,大连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将生态型城市建设确定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将生态环境建设体现落实于城市规划的备个层面;以生态和生态环境的观点来判断、界定城市发展与经济运行的质量;形成了一系列关于生态型城市建设的规划与纲要。对于城市人口与经济的均衡发展、产业结构及产品结构的有机整合、自然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利用等问题均提出了控制性原则与具体要求,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的协调一致作为城市总体规划与综合决策中的突出问题,予以重点解决,取得了丰硕的威果。

应该说,大连在发展中所取得的成就已经得到了公众的认可,大连宜居、宜商的良好形象亦已深入人心。但是,制约我市人居环境质量的负面因素仍然存在。“十一五”时期大连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宏伟目标不仅准确定位了大连的城市功能,同时也对城市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有必要在系统分析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遴选出健康理性、可持续的城市发展之路。

努力降低人口密集、面积狭小对城市发展的压力,实施中心区域与多个次中心区域共同发展的新战略

宜人的气候、优美的环境、开放的氛围,使大连成为各种资源与人气集聚的“洼地”。大连正在逐渐转型为新兴的移民城市,这对于城市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但是,超乎城市容纳能力的人口极度膨胀却能形成沉重的负担,直接表现为居民生活质量的下降及商务成本的提高,其结果只能是城市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丧失。大连市中心区域的空间非常有限,目前正面临着人口密集、面积狭小的重大压力:市区内人均道路面积约7.86平方米/人,按中国城市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指数值分级标准来衡定呈病态;本年度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大连的新建商品房与二手住房价格均属“同比涨幅较高”的范围……上述问题的有效解决,有赖于城市容量的增大。我市在“十一五”期间,一方面要对先导区、北三市、长海县等加以科学的功能定位,形成若干个次中心区域和活动区域,分散人流,缓解市中心所承受的压力;另一方面要提高城镇的服务功能和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城市化进程,使大连地区居民生活质量得以普遍提高。通过中心区域带动下的多个次中心区域的协调发展,改善人口聚合与土地利用的不合理状况,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兼顾”的可持续发展。

采取多种措施,降低能源稀缺对产业发展的制约

改革开放以来,大连虽然取得了诸多的成绩,城市综合竞争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资源短缺与产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使城市未来的发展表现出许多的不确定性。大连的水资源与一次能源相对匮乏。近年来,政府加大投入,修建了碧流河和英那河水库,在企业层面也广泛开展了清洁生产工作,但是资源稀缺对未来经济发展的制约仍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加速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业,拓“开源”之路。政府必须实行倾斜政策,积极培育,形成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推进机制;科研部门必须加大投入,深入研究,提供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技术支撑;企业必须目标明确,抓住商机,提高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要行“节流”之举,建立以循环经济为主导的发展模式。在企业层面,通过资源的梯级利用、废弃物的开发利用,形成副产品循环利用的工业生态链;在经济结构上,通过大力发展低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体现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产业,优化城市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在社会层面,通过产品生产厂家与用户之间的循环,市民的循环消费与层次消费,废弃物的回收与再资源化网络,完成“自然资源——产品和用品——再生资源”的闭合回路。

要完善和调整相关政策。加大生态环境管理及保护力度

大连虽然是著名的环境保护模范城、亚太地区环境整治示范城,但是大连人居生态环境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隐患:甘井子工业区工业污染较为严重,治理工作任重道远;煤烟与尾气混合型污染依然威胁着大连的空气质量;近岸海域海水养殖无序无度,已超过了水域的承载能力和循环自净能力;生活污染日益突出,且有取代工业污染成为城市主要污染源的趋势;化肥农药农膜污染未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治理进度缓慢等等。同时,大连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林分质量不高,尚未形成强有力的防护屏障;城乡建设、地产开发所造成的辟山毁林等,对自然生态的破坏现象也屡屡发生;制约林业大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还没有根本消除。上述现象与我们环境管理机制的楣对薄弱有直接联系。

2005年世界各国“环境可持续指数”的评估中,芬兰、挪威等国名列前五。这些国家也许不是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但都是环境管理最成功的国家。例如芬兰第一部森林法在1886年便已产生。芬兰人都知道,由于气候的原因,林木成材周期大都在80年以上,所以植树人很少直接受益,父母种树子女受益的现象是很普遍的。政策管理所形成的“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的人文精神,使得芬兰成为世界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国家。结合大连的实际情况,政府必须强化管理,对原有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政策进行细化、量化,如中水回用的普及率、绿色住宅的应用标准、废物排放标准、生态保护标准、污染治理标准等等,保证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提高;必须提高项目准入的“绿色门槛”,对污染重、难治理的建设项目,从严把关,实行生态环境一票否决,防止发达国家在全球性的产业转移中将高能耗和高污染的项目转移到大连;必须调整现行林业政策,争取在林业管理体制上有所突破,鼓励发展私有林业,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使林权权利人得到实惠,以调动人们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必须加强生态教育,提高市民的生态道德素养,通过教育、宣传、法治等多种手段,逐步减少直至杜绝乱砍滥伐、违法侵占绿地及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现象,使保护森林、重视生态、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识深入人心。

城市规划必须体现前瞻性,保护和突出自然景观特色

山与海相连是大连的特色风光,也是宜居环境的主要因素。在大连的城市建设中,虽然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建设项目与城市环境的融合,强调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协调,但是城市规划建设中还是存在着一些令人遗憾的地方:大连的滨海路本来似蛟龙玉带将东海与黑石礁海域一以贯之,却被建筑群拦腰截断;劳动公园的通透本来使市民无需登高之累而尽览绿山之秀,然而却被有的建筑遮住了满目的葱郁……

城市规划要正确处理好保护、利用、开发的关系,延续历史,体现特色,兼顾发展。大连的规划建设应该侧重做好“海”的文章,可借鉴新加坡的经验,海边岸线沙滩杜绝人工建筑,除休息观景座椅、照明路灯、步行道外,尽量保持大自然的原始风貌,滨海与生活区之间要有绿化隔离带。在城市的总体规划上必须体现前瞻性,为城市未来的发展留下余地,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要设计疏密有序的空间错落,又要考虑互为支撑的功能错落;大到城市容量拓展的纵横空间,小到道路的曲直宽窄,都要精心设计,合理布局。我国浩如烟海的古代文献中,记载了大量的基于山水理念进行的各具特色的意境创造和环境设计。历史启迪现代,我们更有必要继承创新,在迅速城市化的今天,通过科学的、特点突出的规划建设,创造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城市环境。

建设生态宜居型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既包括合理高效的经济体系、良性循环的生态体系、景观适宜的人居环境,又强调和谐健康的社会文化与人文特色。因此,我们必须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社会事业的推进、公共安全的提高、社会救助的普及,最大限度地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通过生态环境质量的优化、基础设施的完备、商务成本的降低、创业机会的增加、收入水平的提高,打造宜居、宜业、宜商的现代化都市。

⑤ 如何完善城镇功能,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论文

环境与发展是当今人类面临的两大主题。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复苏,城市化进程推进,这一方面加速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城市能源和生态环境。在一些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着只顾短期经济效益而忽视长期环境效益的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因而有效利用能源,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已经成为一个人类的迫切任务。自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提出“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后,在世界各国各地区,可持续发展已普遍达成共识,逐步被引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人类生存和居住条件,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是全人类在21世纪努力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 1. 城市环境规划 1.1 城市规划概况 城市建设不能再重复单靠增加资源投入来推动发展的老路,必须依靠进步,以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建设资源节约型、生态型城市,保持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要进一步调整提高城市建设节约水、能源、土地等资源和治污、防灾减灾的技术标准,纳入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中,以法制手段保障和促进城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1.2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城市是人类在几千年的演变过程中改变赖以生存的环境,创造着高度的物质文明的集中地,是一个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生命有机体与环境和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制约和依赖构成的统一体,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它包括社会结构、人工结构、资源结构、生态环境结构四个方面的。要实现这一多元、多介质、多层次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要做好城市规划就要做到如下几点: (1)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节约用水和水污染防治。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节水和水污染治理的各项政策,运用市场规则,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优化配置,完善城市各类用水的区别水价和超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要加大节水技术和设施的普及推广力度。以污水资源化为目标,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加强中水回用技术与设备的开发,处理好设施布局集中与分散的关系,注重污水处理的安全性和生态效应,努力建设节水防污型城市。 (2)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大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城市绿化水平。要制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划定绿化用地面积,安排绿化布局,加强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形成乔、灌、花、草相结合,点、线、面、环相衔接的绿地系统。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必须尊重客观,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城市绿化要鼓励采用节水技术和废水利用,尽可能减少绿地养护的水消耗。要结合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旧城有机更新,增加城市中心区的绿地面积。要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坚决查处各种挤占城市绿地的行为。要鼓励农民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城郊绿化,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增加城市绿化建设用地和资金投入,尽快把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3)以供热收费制度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计划经济和福利分房旧体制下形成的福利供热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新体制的需要,也是造成采暖能源浪费严重的重要经济根源。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变暗补为明补,逐步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传统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家庭(用热户)直接向供热缴费采暖,实行采暖用热商品化,采暖补贴货币化。采暖地区的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都必须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现有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也要按照分户计量、室温可控的要求逐步进行改造。积极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办法,逐步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更好地保证消费者的权益,提高采暖舒适度和热能利用效率。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关系广大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低收入居民家庭的冬季取暖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 (4)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力度。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旧城有机更新,重点解决城市建成区特别是中心区开发强度过大、人口密度过高、公共设施短缺、拥挤、环境脏乱等问题,坚决关停或迁移城区内污染严重的项目,清除违法违章建筑。要促进建筑节能技术的普及推广,改善城市民用燃料结构,减少和控制城市大气污染。以通达、低污染、低能耗为目标,实行公共交通优先的城市交通政策,推进通讯技术在城市公共交通调度管理中的应用,积极促进城市交通组织和管理的现代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与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直接相关,必须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密切合作,共同促进。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不仅是物质条件的建设和改善,还包括文化精神、道德意识的建设和改善,要将这两个方面很好地结合起来,使二者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5)围绕改善人居环境的关键领域,加强科技创新。城镇是人口和经济活动的集聚地,也是各类污染集中的地区。建设科技工作必须围绕人居环境质量的改善,气象环境与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和相互关系,努力控制城乡建设活动可能造成的污染。在污水资源化、建筑节能、化学建材、建筑用钢、智能交通、住宅产业现代化等影响和制约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的几个关键领域,加强科研攻关,加强技术集成,加大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全面启动污水回用示范工程。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城镇,要率先实现污水回用与污水处理能力的同步增长;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要直接瞄准回用目标,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力争实现跨越式发展。完善配套技术经济政策,推动建筑节能由局部试点转向大规模推广应用。强化先进适用技术在住宅建设中的应用,将经试点和示范工程实践检验的成熟技术和部品,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2.城市生态规划 2.1城市生态系统 城市生态系统是以城市为中心,生态系统为基础,人的需要为目标的自然再生产和再生产相交织的经济生态系统;同时又是以人为主体的生命子系统、子系统和环境子系统共同构成的有机生态巨系统[3]。 它是城市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密不可分。城市的各种活动都受到生态环境的制约,相反,强度过大的城市活动反过来也会对生态系统造成持续破坏,从而危及整个生态系统和人类自身[4]。因此,城市生态规划是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的重要途径。 2.2城市生态规划的内涵 联合国人与生物圈计划(MAB,1984)报告指出:“生态城(乡)规划就是要从自然生态和社会心理两方面去创造一种能充分融合技术和自然人类活动的最佳环境,诱发人创造精神和生产力,提供高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具体来讲,城市生态规划就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对策、目标和措施所作的规划,其目的在于提高环境质量,维持生态平衡,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它遵循生态学与城市规划学有关与,系统、环境科学等多学科的手段,辩识、模拟、设计人工复合生态系统内的各种生态关系,掌握城币生态系统的演变及其因素,通过对城市生态系统中各子系统的综合布局与安排,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规划方案,调整城市人类与城市环境的关系,以维护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实现城市的和谐、高效、持续发展。 城市生态规划是与可持续发展概念相适应的一种规划方法,它将生态学的原理和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规划相结合,从自然要素的规律出发,其发展演变规律,在此基础上确定人类如何进行社会经济生产和生活,有效地开发、利用、保护这些自然资源要素,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最终使得整个区域和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5]。 因此,城市生态规划不同于传统的环境规划和经济规划,它是联系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及社会经济规划的桥梁,其科学内涵强调规划的能动性、协调性、整体性和层次性,其目标是追求社会的文明、经济的高效,生态环境的和谐[6]。 2.3可持续的城市生态环境规划 要实现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的可持续性,就必须革新观念,运用生态学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理,以环境容量、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适宜度为依据,缓解城市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协调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城市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与污染,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为保证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的可持续性,应遵循以下原则: (1)阈限物质法则 任何空间、资源规划均有一个“度”,要考虑“最适”和“阈限”。在规划过程中,首先应该树立正确的城市发展价值观,保证城市对生态系统的索取和废物的排放限制在生态系统的承载力范围以内,使城市的发展强度与城市的发展能力相适应,从而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2)多样性共生原则 任何一个系统中的子系统间总存在着互惠互利的共生关系。Hough评论说,“如果健康被描述为抵抗力的能力,那么多样性也意味着健康”[7]。因此,在城市生态规划过程中,要保持生物的多样性,将城市生态系统置于整个生物圈范畴内进行规划,建立市区和郊区的复合生态系统,保护城区及周边的各种生物。 (3)相生相克原则 在系统中总存在着子系统间既共存又制约的关系,一种组成要素的危害性,可能在另一生态要素上体现出来。在城市的生态规划过程中一定要普遍联系并识别城市生态环境中各组成要素间密切的利害关系,找出现象的本质、根源,从而将这种关系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4)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原则 资源的回收再利用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降低资源的消耗率;其二是推行清洁能源、材料加大回收力度。在城市生态规划中,要通过推进产业结构模式的演变,尽量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建立有利于持续发展的生产工艺、产业结构设置高效能的运转系统,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5)预防和保护齐头并进的原则 对于已经存在的生态问题,我们一定要采取合理的措施,积极应对;对于未知还未表现症状的要有所预见。我国推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EIA),从根本上讲就是可持续性城市生态规划的一部分。任何一项工程实施前必须经过环境影响评价,预见其建成后对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效益程度,从而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同时,在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的过程中,还应该建立高水平的管理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建立高质量的环保系统;同时逐步完善绿地生态系统,提高人口素质,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 文秘杂烩网 http://www.rrrwm.com

⑥ 城市总体规划中作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空间规模、空间职能都应该做哪些要素,希望能够详细解答下,最好

第一篇 总论

前 言
1.0.1.1 为适应 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赋予城市人民政府的职权,对经国务院 年批准的 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形成《 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送审稿。建设部对送审稿审查工作于2000年10月完成,并将《 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及有关材料报国务院待批。由于在此期间(2000年6月) 市的行政区划发生了变化, 撤市设区划入 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原上报的 市城市总体规划暂缓批复,待调整后重新报批。根据2001年11月建设部来文(建规函〔2001〕351号)要求,对 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相应调整,形成本次规划成果。
1.0.1.2 本次调整重点是因行政区划的变化而带来城市整体空间结构、土地利用、道路交通等方面的调整,并补充 两个新区的内容。
1.0.1.3 本次调整工作是在《 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送审稿的基础上,结合《 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概念规划纲要》、《 片区发展规划》和《 片区发展规划》,采用分层次编制的工作方法,将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分为总论和组团规划两个层次进行。
1.0.1.4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
2、《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9届86次〔1990〕27号);
3、《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 市人民政府,1992年2月);
4、《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决定》( 市委、市人民政府,1992年4月);
5、《 市十五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总体发展方案(1990-2005年)》( 市人民政府,1993年6月);
6、《 市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整治保护规划》( 市城市规划局、 地理研究所、 师范学院地理系,1991年11月);
7、《 市市域规划(1989-2010年)》( 市城市规划局、 大学地理系);
9、《 市国土总体规划》( 市计划委员会,1991年);
11、《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市人民政府,1996年3月);
12、《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穗府11届76次〔2001〕8号);
13、《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市人民政府,2001年4月);
14、《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2000年5月);
15、《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的决议》(2004年5月);

第一章 城市发展战略目标

1.1.1.1 城市发展战略目标。
1.1.1.2 城市规划战略目标。

第二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2.1 在 区域中的地位

1.2.2 城市化水平预测

1.2.3 市域城镇空间布局

1.2.4 城镇职能分工及规模等级

第三章 规划区范围、期限、城市性质与规模

1.3.1 规划区范围

1.3.2 规划期限

1.3.3 城市性质

1.3.4 城市规模

第四章 城市空间布局

1.4.1 城市空间发展策略
1.4.1.1 城市发展的主要方向。
1.4.1.2 城市空间发展的基本策略。

1.4.2 城市空间结构

第五章 综合交通规划

1.5.1 交通发展战略
1.5.1.1 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发展的总体目标。
1.5.1.2 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发展的具体目标。

1.5.2 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的重点发展政策
1.5.2.1 机场
1.5.2.2 港口。
1.5.2.3 铁路
1.5.2.4 城市快速轨道
1.5.2.5 城市道路。
1.5.2.6 物流中心。
1.5.2.7 客流中心。
1.5.2.8 智能交通。
1.5.2.9 其他交通设施。

1.5.3 交通发展的政策
1.5.3.1

1.5.4 城市道路系统总体规划
1.5.4.1 城市道路系统是由主骨架道路系统与基础性道路系统组成。
1.5.4.2 主骨架道路系统是城市的骨架,主要为城市长距离、快速的对内、对外交通出行服务,解决出入境或过境交通,城市组团间跨区交通,组团内交通出行需要。基本组成要素为: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交通性主干道。
1.5.4.3 基础性道路系统是城市的次一级网络,主要为城市中、短距离、内部交通出行服务,实现点与点之间的可达性。基本组成要素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
1.5.4.4 城市道路主骨架网络状结构总体上呈环形放射加方格网状,三大组团的主骨架道路系统总体布局为:

1.5.5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总体规划
1.5.5.1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由地铁、轻轨、市郊铁路、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及其他有轨交通组成。
1.5.5.2 轨道交通线网由 市城市轨道交通线路、 城际轨道交通线路和利用国铁提供市郊列车服务的三类线路组成,参见表1.5.5.2。线网总长747公里,其中城市轨道线640公里,城际轨道线( 段)40公里,市郊列车线67公里;车站总数350座,其中换乘站61座,城市轨道线车站18座,市郊列车线车站18座。线网基本构架由“交通疏导型”和“交通引导型”两类线路构成,形成既向心又交织的轨道交通系统,并有良好的辐射能力。至2010年, 将建成地铁一号线、二号线、三号线、四号线、五号线、六号线、七号线、八号线及十四号线的全线或部分线路,线路总长度255公里。
1.5.5.3 轨道交通线网将使中心城区与片区中心之间的交通时间基本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与佛山、东莞等周边地区交通时间基本控制在1小时内。
1.5.5.4 规划的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如下:
表1.5.5.2 轨道交通线路一览表
编 号 线路简称 路 由 长 度 站点数 性 质
一号线 18.5km 16 城市线
二号线 32.0km 25 城市线
三号线 84.5km 30 城市线
四号线 67.0km 23 城市线
五号线 41.0km 30 城市线
六号线 36.9km 20 城市线
七号线 33.5km 16 城市线
八号线 34.5km 28 城市线
九号线 79.0km 34 城市线
十号线 30.5km 11 城市线
十一号A线 25.5km 23 城市线
十一号B线 16.0km 7 城市线
十二号线 53.0km 22 城市线
十三号线 28.5km 10 城市线
十四号线 60km 19 城市线
---- 67.0km 18 市郊铁路线
---- 17.4km 10 城际线
---- 11.1km 6 城际线
---- 11.5km 2 城际线
汇总 747.4 350

第六章 城市生态环境

1.6.1 城市生态建设目标
1.6.1.1 建构与城市建设体系相平衡的自然生态体系,形成城乡生态安全格局,实现城乡生态良性循环,形成城市与自然的共生关系,保障、促进、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为把 建设成最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山水型生态城市创造条件。
1.6.1.2 实施“青山绿地”工程,完善城区园林绿化系统和交通绿化走廊。到200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2010年绿化覆盖率不少于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1.6.1.3 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构筑融通城乡生态格局的“水网”。强化河湖水网自然水环境建设,以珠江和河网水道为脉络,完善城乡生态格局。强化珠江前后航道的景观规划和建设。抓紧市内河涌的综合治理,充分展现 岭南水乡的风貌。各类河、涌堤岸河床要采用合理的开发、整治和保护模式,充分保护和维育河道的自然生态功能。保护饮用水源,开展中水回用,实现对水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
1.6.1.4 全面治理水环境、大气、噪音污染,基本形成各环境功能区分区明确的城市空间布局,城市环境质量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
1.6.1.5 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篇章中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消除规划实施的潜在消极环境影响。
1.6.1.6 根据《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我市严格保护区面积为 平方公里,控制性保护利用区为 3平方公里,引导性开发建设区为 平方公里。

1.6.2 生态空间布局规划
1.6.2.1 以 市景观生态系统的安全格局为基础,构筑两道“绿色生态走廊”,打通纵贯南北的“生态通道”,保护三个“城市绿心”,建立各组团间的“生态隔离带”,建构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网络式的生态结构体系,形成山水型生态城市的基本构架。
1.6.2.2 “绿色生态走廊”:以 北部、 西北部生态源为核心,由源间联接及源间辐射道联系,形成横贯 北部的“生态走廊”;以 区东部生态源为核心,沿 路西北段与规划的珠三角外环之间的生态隔离带向东延伸至 、 山林地区,构建 中部的“ 绿色生态走廊”。
1.6.2.3 “南北生态通道”:由 西北部生态源、 区东部生态源及其源间联接、南北向辐射道共同组成“北部生态通道”;以 区北部及 生态源为核心,与其南北向辐射道及南部水网生态隔离带共同组成“南部生态通道”。
1.6.2.4 “城市绿心”:以 山风景名胜区、 区果树保护区、 水网密集区作为城市绿心。
1.6.2.5 “生态隔离带”:在各生态源周边缓冲区、自然河流通道外围及农田开敞区域建立各组团间的生态隔离带。

1.6.3 城市生态功能区划
1.6.3.1 的生态敏感(保护)地带位于市域的中北部与南部。
1.6.3.2 生态功能区划共分三类地区:生态管护区(含严格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含控制性保护利用区)和生态协调区(即引导性开发建设区的城市建设开发区),并制定相应的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策略。
1.6.3.3 生态管护区是指绝对保护、禁止进行改变自然生态环境状况开发建设的地区。该区包括《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 市严格保护区,以及自然保护区、自北向南延伸的中、低山林地,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二级以上的保护区以及城市组团间的结构性生态隔离带。该区拥有 市大部分的森林生态资源,对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1.6.3.4 生态控制区含《 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控制性保护利用区,是指以生态自然保护为主导,可以适度地、有选择地进行建设的地区。该区属自然保护区、山体、林地、河流水体的毗邻地区,一般耕地,以及与整体生态维育紧密相关或现状建成区中生态结构不合理的地区。该区也具有较强的生态服务功能,对建设区产生的环境污染与人为干扰等影响有一定的缓冲作用,能够更好地维护生态管护区。
1.6.3.5 生态协调区即《 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引导性开发建设区的城市建设开发区,是指适于进行建设,但必须重视与生态协调的地区。该区基本涵盖了绝大部分现状建设区以及适宜开发建设的生态非敏感区或低敏感区。该区应注意生态补偿,建立完善的生态绿地系统,处理好城市建设与环境承载力的协调关系。该区绿地率相对较低,城市绿地系统的建立与维护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1.6.4 生态分区控制导则
1.6.4.1 生态管护区(含严格保护区):
1、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建立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和自然公园,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至2010年,水环境质量全面达到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对各类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要求。
2、城市建设不得占用该区范围内任何用地,对在该区内的村庄或工矿用地应逐步搬迁,并作好生态恢复工作。
3、加强管理力度,禁止在该区内进行有损环境生态的各种活动,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
4、区内自然生态资源影响范围涉及 市域甚至范围更大的周边地区,故对本区影响不大的自然生态要素亦应加以维育,以期整体生态条件得以保护。
1.6.4.2 生态控制区(含控制性保护利用区):
1、在该区周围划出一定范围用地作为对区域城乡生态安全格局起重要作用的地带,并严加控制,以防可建设用地过度开发或开发范围过大而破坏了区域生态环境。
2、加大区内建设规模和强度的控制力度,村镇建设也不宜过大过密,强调相对集中的发展模式。
3、扩大绿化概念,引导基本农田保护区、林地、园地、水系与城市绿地形成一体化系统。
4、积极引导及调整区内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型产业,同时配套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杜绝污染严重、能耗大的企业在该区落户。
5、在控制区内,对新功能区确定和土地利用必须慎重选择。
1.6.4.3 生态协调区(即引导性开发建设区的城市建设开发区):
1、城市发展中应加强对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的研究,规划与建设强度相适应的市政环保设施,切忌出现透支环境容量的过度开发行为。
2、城市建设区应强调生态补偿和绿化、净化,实现城市建设与总体生态环境建设同步进行。
3、滨海地区或 水系两侧用地用于城市建设时,应加强滨水地带绿化建设,美化滨水景观,同时配套分流制污水管线系统和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严防水体污染。

第七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1.7.1 城市历史文化价值概述

1.7.2 保护原则与指导思想
1.7.

1.7.3 城市空间环境景观保护规划
1.7.

1.7.4 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历史风貌区保护

1.7.5 城市历史文物古迹和近代革命史迹保护规划
1.7.5

1.7.6 城市近现代优秀建筑保护规划

第八章 江两岸总体规划布局
第九章 城市建设政策

1.9.1 总体策略
1.9.2 中心组团

1.9.3 组团

1.9.4 组团

1.9.5 实施策略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
………………

可以参考一下北京、上海、南宁等城市的总体规划,网上有。

⑦ 请就“绍兴印染工业和水质污染”提供一些具体的数据

50年代初,绍兴地区工业基础薄弱,环境污染尚不明显。其后,绍兴城区及近郊陆续专兴建中小属型工业企业,生产规模扩大,并出现新兴工业门类,局部区域环境污染逐步蔓延。进入80年代,境内工业和人口发展较快,城区水质污染日趋严重。又因乡镇企业兴起,工业污染波及多数乡镇,影响面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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