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污水废水 » 污水排放证

污水排放证

发布时间: 2020-12-16 02:45:31

❶ 新实施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要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与环保《排污许可证》有何区别

许可对象不抄同:排污许可针对袭向环境排污,排水许可针对向城镇市政下水道;
许可依据不同:排污许可证依据《水污染防治法》,排水许可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许可目的不同:排污许可对环境负责,属于谁污染谁治理;排水许可对排水设施安全负责,属于有偿使用市政设施;
许可标准不同:排污许可适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排水许可适用《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
发放主体不同:排污许可由环保部门发;排水许可由排水主管部门发;
发放范围不同:排污许可针对向环境直接排污的工业企业,特别是环保部门认定的重点排污户;排水许可主要针对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四类企业,以及地方确定的可能威胁排水设施安全的单位,对于可能排放第一类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可以发双重许可。

一般来说,只要你是接入城镇下水道的,就只需领排水许可,无需排污许可。
办理排水许可不收费。

❷ 污水许可证

一、法律依据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审批管理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二、受理范围

全市所有排放废水、废气的合法单位。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环评报告和“三同时”验收材料;2000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供“一控双达标”验收报告。

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2—4份。我市列入省163家重点污染企业的19家企业需填写申请表4份(名单见附件1);市属企业填写2份;市属以下企业填写3份(填表的具体要求及格式见范本)。

3、企业有关情况说明。包括生产情况(产品、产量、水耗、能耗、排污情况等),生产工艺及示意图,各产品的生产周期、排污节点及排放规律,清洁生产水平,企业上年环保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年工作计划。

4、有效的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1份。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需提供当年的监测报告,其他企业可提供上年的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监测须由企业向污控处或县、区环保局申请,由污控处或县、区环保局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经现场踏勘后制定监测方案,经市局污控处审核同意后,监测部门按照监测方案进行监测。

5、有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1份。排污单位须如实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排污单位提交的申报数据经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审核认可后,方合法有效。

四、企业提出申请

市属以下企业报送当地环保局初审,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业直接报市环保局污控处审核。
五、环保部门审核、发证
对于市属以下企业,县(市、区)环保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有效的监测报告、《排污申报登记表》及该企业的环保表现,签署初审意见,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并将初审意见及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报送市环保局;对于市及市属以上企业,市环保局直接审核监测数据、申报数据,必要时现场核查的方式对市属及以下企业审核、发证;对于省重点污染企业,市环保局签署审核意见后,由企业报送省局审批。

六、审批原则

对于长期认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治理设施完善,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稳定达标,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群众举报的企业,年审时换领正式排污许可证。
对排污单位的污水、废气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或总量指标)的,提出治理要求,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
没有办理环保手续的项目、未执行“三同时”的项目、国家严禁建设和明令取缔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排污许可证。国家和省有淘汰期限和其它要求的项目,按期限要求办理。

七、排污许可证的变更
1、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变化,或改变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时,必须在变更前15日内向市、县环境保护局申请更改许可证内容。
2、排污单位因破产、关停等终止排放污染物,必须在7日内交回排污许可证。
八、审批时限

市环保局收到申请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单位出具申请受理凭证(格式见附件2),并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发放正式(临时)排污许可证、重新核定排污状况或上报省局的决定(因企业原因造成未能按要求到现场核查耽误的时间扣除)。对不符办理条件的单位出具不予受理凭证(格式见附件3),并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及其享有的听证权利。在排污许可证审批过程中实行办事公开制,确保审批公平、公正、公开;实行“A、B”角负责制,做到工作无缺位。

❸ 怎样申请污水排放许可证

现在最重视环保了,你要申请排放污水肯定不行的

❹ 排污许可证和城市排水许可证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1、依据不同:

城市排水许可证依据《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证依据《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

2、发放范围不同:

城市排水许可证发放对象是向城市排水光武及其附属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排污许可证原则上包括所有向环境直接排放或间接排放污水和废气污染物的点源排污单位。

3、排放要求不同:

仅对于城市纳管排水户来说,城市排水许可证对其水量、入网水质做了规定;排污许可证还增加了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

排污许可证和城市排水许可证的联系:

1、城市纳管排水户应同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

2、城市纳管排水户排放污水必须同时满足排污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的要求。

(4)污水排放证扩展阅读:

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

1、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

2、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经由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后不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水体的污水,还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者有关行业标准;

3、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4、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

5、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具备对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进行检测的能力和相应的水量、水质检测制度;

6、对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排水户已修建预沉设施,且排放污水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排污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❺ 生活污水排放是否含在排污许可证内

生活污水排放含在排污许可证内。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

国家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实行许可证管理。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一)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 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废水以及含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其他废水和污水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者;

(三)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或者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

(四)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的。依法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除外。

向海洋倾倒废物、种植业、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排放污染物以及机动车、铁路机车、船舶、航空器等移动源排放污染物,不适用本条例。




(5)污水排放证扩展阅读: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八条(新项目排污申请条件)

新建项目的排污者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重新审核同意;

(二)有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措施;

(三)有维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能力;设施委托运行的,运行单位应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四)有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和设施、装备;

(五)排放污染物满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建项目的排污者申领排污许可证,应当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的证明材料。

❻ 建筑工程污水排放许可协议是哪儿个单位申请领取

请查当地环来保局要求,
如第二条 在广东自省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排放污染物行为的排污单位,应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
(一)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的;
(二)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医疗废水以及含重金属,低放射性物质,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其他废水和污水的;
(三)在城镇,工业园区或开发区等运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放污染物的;
(五)在城市市区内建筑施工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六)其它依法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第三条 倾倒固体废物,种植业,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机动车,铁路机车,船舶,航空器等移动污染源排放污染物,以及居民排放污染物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所规定的排污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证的持有者,必须按照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
三同时报告为项目环保验收时办理

❼ 排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的区别在哪

1、依据不同:

城市排水许可证依据《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证版依据《排污许可证管权理办法》。

2、排放要求不同:

仅对于城市纳管排水户来说,城市排水许可证对其水量、入网水质做了规定;排污许可证还增加了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

3、发证单位不同:

城市排水许可证由城建部门负责发放;排污许可证由环保部门负责发放。

4、发放范围不同:

城市排水许可证发放对象是向城市排水光武及其附属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排污许可证原则上包括所有向环境直接排放或间接排放污水和废气污染物的点源排污单位。

❽ 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来国水污染防治自法》规定,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一级保护区的水体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应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第三十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第三十一条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三十二条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❾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在什么部门办理

(一)初次申领排来污许可证自,或临时排污许可证换发正式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2、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表。

3、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文件材料。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提交试生产、试运行批准文件。

4、省辖市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5、排放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须提交自动监控装置的验收材料。

6、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7、 当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文件。

8、排污费交款通知书和“一般缴款书”回联。

9、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核发意见和核定文件,包括各类污染物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浓度限值、排放去向、排污许可证发放类型等。

10、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规程、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环境管理材料(3、4、5、6、7、9须提交或出示一份原件)。

11、环境监察部门对该企业进行的环保治理设施日常监察材料。

(二)排污许可证到期换证或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须提交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并提交上述第1、2、4、6、7、8、10、11项材料。

热点内容
丁度巴拉斯情人电影推荐 发布:2024-08-19 09:13:07 浏览:886
类似深水的露点电影 发布:2024-08-19 09:10:12 浏览:80
《消失的眼角膜》2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4:43 浏览:878
私人影院什么电影好看 发布:2024-08-19 08:33:32 浏览:593
干 B 发布:2024-08-19 08:30:21 浏览:910
夜晚看片网站 发布:2024-08-19 08:20:59 浏览:440
台湾男同电影《越界》 发布:2024-08-19 08:04:35 浏览:290
看电影选座位追女孩 发布:2024-08-19 07:54:42 浏览:975
日本a级爱情 发布:2024-08-19 07:30:38 浏览:832
生活中的玛丽类似电影 发布:2024-08-19 07:26:46 浏览: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