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污水防治
A. 环境污染与防治
一、水体污染与防治
水是地球上一切生命不可缺少的基本物质,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宝贵自然资源。本世纪以来,由于世界各国工农业迅速发展,城市人口急剧增加,生产和生活的用水量也随之剧增。同时,大量生产和生活污水排入江河、湖泊及渗入地下,使众多水源遭受污染,导致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面临严重缺水形势。所以,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已成为当今世界性的问题,更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水体污染
水体污染是指由于人为因素或自然因素,将有害物质直接或间接排入水体后,使水体的水质和底泥的物理、化学性质或水生生物的组成发生变化,从而降低了水体的使用价值和使用功能的现象。
水体污染可分为化学型污染、物理型污染和生物型污染三种类型:化学型污染是指由于向水体中排放酸、碱、有机和无机污染物质造成的水体污染;物理型污染是指排入水体的泥沙、悬浮性固体物质、有色物质、放射性物质及高于常温的水造成的水体污染;生物型污染指随污水排入水体的病原微生物造成的水体污染。
(二)水体污染的危害
水体被污染后,水的质量恶化,不仅降低甚至丧失使用功能,加剧水资源紧缺,还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一系列危害。
a、危害人体健康
被污染的水体中含有农药、多氯联苯、多环芳烃、酚、汞、铬、铅、镉、砷、氰、放射性元素、致病细菌等有害物质,它们具有很强的毒性,有的是致癌物质。这些物质可以通过饮用水和食物链等途径进入人体,并在人体内积累,造成危害。
b、造成水体富营养化
当含有大量氮、磷等植物营养物质的生活污水、农田排水连续排入湖泊、水库、河水等处的缓流水体时,造成水中营养物质过剩,便发生富营养化现象,导致藻类大量繁殖,水的透明度降低,失去观赏价值。同时,由于藻类繁殖迅速,生长周期短,不断死亡,并被好氧微生物分解,消耗水中的溶解氧;也可被厌氧微生物分解,产生硫化氢等有害物质。从以上两方面造成水质恶化,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大量死亡。
c、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
良好的水体内,各类水生生物之间及水生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保持着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密切关系,处于良好的生态平衡状态。当水体受到污染而使水环境条件改变时,由于不同的水生生物对环境的要求和适应能力不同,产生不同的反应,将导致种群发生变化,破坏水环境的生态平衡。
(三)水体污染防治途径
防治水体污染,应从整体出发,走综合防治的道路。综合防治就是以一个水域、水系或城市水环境作为污染防治对象,运用行政管理、法制、经济和工程技术等多种措施进行防治,使其恢复和保持良好的水质及正常使用价值
a、推行清洁生产
通过调整工业结构和改善工业布局等调控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效率,减少污染源的排放,不仅提高经济效益,而且更有效达到环境治理的目标。
b、回收有用物质
c、发展节水型工业
二、大气污染与防治
在自然地理学上,大气是由于地的引力而随地球旋转的对流层、平流层、中间层、外层多种气体的混合物。其组成包括恒定的、可变的和不定的三个部分。
(1)大气污染
人类生产、生活活动或自然界向大气排出各种污染物,其含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使大气质量发生恶化,使人们的工作、生活、健康、设备财产以及生态环境等遭受恶劣影响和破坏,这类现象称为大气污染。
污染源可分为天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天然污染源是指自然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地点或地区,如排放灰尘、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污染物的活火山、自然逸出的瓦斯气,以及发生森林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地方。人为污染源则又可按不同的方法分类:按污染源空间分布方式可分为点污染源、面污染源、区域性污染源;按人们的社会活动功能可分为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交通污染源等;按污染源存在的形式可分为固定污染源和移动污染源。
(2)大气污染的危害
a、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大气污染极易影响人体健康,它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往往是多方面和综合性的,其中又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重金属烟尘、氟化物、碳氢化合物等化学污染物对呼吸道的危害最为常见。这是因为,呼吸道粘膜对污染物特别敏感并具有很大的吸收能力。此外,大气污染对眼、皮肤等也常有刺激和危害,并可诱发心血管、神经系统的疾病。
b、大气污染对植物的危害
大气污染对植物的危害,随污染物的性质、浓度、排放量和接触时间、植物的品种以及生长期、气象条件的不同而异。气体污染物通常都是经叶背的气孔进入植物体,然后逐渐扩散到海绵组织、栅状组织,破坏叶绿素,使组织脱水坏死;干扰酶的作用,阻碍各种代谢机能,抑制植物的生长。颗粒状污染物则能擦伤叶面、阻碍阳光,影响光合作用,妨碍植物的正常生长。颗粒物上的重金属等有害元素还可进入植物细胞内,产生进一步的危害,使植物枯萎甚至死亡。
c、其它危害
大气污染还可通过干沉降、湿沉降(如酸雨)形成全球性灾难;使全球气候逐渐变暖,危害生态环境;危害臭氧层,使人群和动植物对紫外线的保护屏障受到破坏等等。
(3)大气污染的防治途径
调整能源战略,采用清洁能源。我国一次性能源消费以矿物燃料中的煤炭为主。不仅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使全球气候变暖,还形成酸雨,给全球生态环境带来极大威胁。因而,调整能源战略,逐步改变能源结构是防治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途径。
a、大力开发利用水能
b、有步骤地发展核能
c、积极开发利用生物能源
d、利用其他清洁能源
三、其他环境要素和物质的污染与防治
(1)土壤污染与防治
a、土壤污染物质
一般是指进入土壤中并影响土壤特性的物质,分为有机物类;重金属污染物;放射性物质;致病的微生物。
b、土壤污染的防治
在制定防治土壤污染的措施时,必须考虑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方法,控制和消除工业"三废"的排放;加强对土壤污染区的监测和管理;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
(2)固体废物的污染与防治
a、固体废物的污染
固体废物通常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丢弃的固体和泥状物质,包括从废水、废气中分离出来的固体颗粒。
固体废物有多种分类方法,可以根据其性质、状态和来源进行分类,如按其化学性质可分为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按其危害状况可分为有害废物和一般废物。欧美等许多国家按来源将其分为工业固体废物、矿业固体废物、城市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和放射性固体废物等五类。
b、固体废物的危害
侵占土地;
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污染水体;
对大气的污染;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c、固体废物的防治
控制固体废物对环境污染和对人体健康危害的主要途径是实行对固体废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
资源的回收
利用对固体废物的再循环利用,回收能源和资源。对工业固体废物的回收,必须根据具体的行业生产特点而定,还应注意技术可行、产品具有竞争力及能获得经济效益等因素。
无害化处置
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是指经过适当的处理或处置,使固体废物或其中的有害成分无法危害环境,或转化为对环境无害的物质。常用的方法有:土地填埋;焚烧法;堆肥法。
(3)噪声污染与防治
a、噪声的污染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凡是干扰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如机器的轰鸣声,各种交通工具的马达声、鸣笛声,人的嘈杂声及各种突发的声响等,均称为噪声。
噪声污染属于感觉公害,它与人们的主观意愿有关,与人们的生活状态有关,因而它具有与其他公害不同的特点。
b、噪声的防治
构成噪声污染有声源、声音传播途径与接收者二要素,控制噪声污染可从这二方面着手:降低声源噪声;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
(4)放射性及电磁、热污染
a、放射性污染的概念及来源
放射性污染的概念
放射性污染指的是由于人类活动排放出的放射性污染物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对人体的危害。从自然环境中释放出的天然放射,可以视为环境的背景值。
放射性污染的来源:核工业;核电站;核燃料后处理厂;核试验等。
电磁的污染及来源
电磁污染是指天然的和人为的各种电磁波干扰以及对人体有害的电磁辐射。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主要是研究当电磁场的强度达到一定限度时,对人体机能产生的破坏作用。
人为的电磁污染来源于:
① 脉冲放电;
② 工频交变电磁场;
③ 射频电磁辐射。电磁辐射污染的危害随频率的增高而加大。中、短波频段电磁场对机体的危害主要是引起神经衰弱症候群和植物神经失调,发生头痛头晕、周身不适、疲倦无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胸闷、心悸及女性月经周期紊乱等。
c、热污染
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使局部环境或全球环境发生增温,并可能形成对人类和生态系统产生直接或间接、即时和潜在的危害现象称为热污染或环境热污染。
热污染能改变地表状态引起灾害;形成热岛效应;影响渔业生产。
(5)生活环境污染
居室污染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人体自身呼吸排出的CO2;吸烟污染空气;厨房污染;家用化学品的污染;居室装饰污染等。
B. 乡村环境污染严重,污水横流怎么治理
一、农村环境污染情况现状及原因分析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工业向农村的回迅速答转移,化肥、农药的频繁使用,已严重影响到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
1.生活垃圾污染。突出表现在:
(一)农民的环境意识较差,农村生活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柴草乱堆、污水乱流、粪土乱丢、垃圾乱倒、杂物乱放、畜禽散养”等问题普遍存在,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还对水源造成一定的污染。
(二)垃圾成分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农村产生的生活垃圾是可以就地化解、循环使用的,现在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使得塑料和电子等产品产生的难以降解的废品占比例越来越大。
(三)农村成为城市垃圾的转移地。由于农村天地广阔、管理松散,往往成为城市转移生活、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工业、医疗卫生垃圾的选择地。
2.农业面源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种类主要有:
(1)畜禽粪便污染.
(2)农药、化肥的使用加剧环境污染。
(3)收获时节农作物秸杆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
(4)其它影响环境因素
高频度耕作种植,采取大水漫灌的不当的灌溉方式,导致土壤有机质减少,局部土壤条件恶化。
C. 生态环境问题都有那些,怎样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环境问题很多,包括土壤,空气,水资源,还有山川等污染,想要预防就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多种措施共用才可以。
D. 环境保护 污水处理有哪些措施
保护环境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因此,污水处理应符合我国制定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方针政策。在环保的规划设计中,必须把生产观点和生态观念、环境保护结合起来统筹考虑,把治理污水和改进生产工艺、实行清洁生产结合起来统筹考虑。通过系统的分析和考证,寻求比较合理的治理方案。污水处理环保管理的主要原则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对于一些传统的、低产值的、污水治理难度极大的垃圾产品应该下决心用高产值的、技术含量高的产品置换掉。如果某产品的年利润还抵不上每年用于污水的治理成本,这样的产品应下决心停止生产,换上污染少且易于治理达标的产品。(2)加强管理,减少污染 企业管理也是防治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如设备的跑、冒、滴、漏;不按操作规程办事造成的生产事故或产品报废等导致的大量高浓度污水的产生;用大量的水冲洗设备与地面,造成污水量的增加;冷却水与生产污水未做到“清浊分流”,都会增加污水的水量和污水的治理难度。(3)建立区域性的小型污水处理厂 对工厂比较集中的地方,不必套用“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而应该加强各企业间的联系,统筹考虑污染的治理对策,若有必要和可能,可将各个工厂的污水集中处理,建立统一的污水处理厂,实行“谁污染,谁出钱”的治理方法。因为各个工厂由于产品的不同,污水的水质也不是一样的,如有的工厂的污水是酸性的,而有的工厂的污水却是碱性的,放在一起处理可以减少中和药剂的处理费用;有的工厂排出的高盐分低COD的污水,而有的工厂的污水却是高浓度易生物降解的,如果单独处理的话,都是治理难度很大的污水,但如果放在一起进行生化处理,由于水质条件的改善,不仅可以减少污水的处理难度,而且可以提高处理效率。(4)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 为了减少污水水量,首先应该在污水产生的源头上多做文章。如可以考虑水的循环利用、或多次重复利用,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尽量减少外排水量。在国外,某些先进企业水的循环利用率已经达到96%以上,而上海生产企业水的循环利用率还停留在20-30%的较低水平,尚有很大的潜力可以挖掘。提高生产用水的循环利用率不仅可以减轻环境污染,而且还能减少新鲜水的补充用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和日益紧张的水资源问题。在污水处理时,也应该尽量考虑处理出水的循环使用。(5)回收利用和综合利用 污水中的污染物,都是在生产过程中进入水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反应介质(如溶剂),特别是精细化工生产中一些化学反应往往不能十分安全,产品的分离过程也不可能十分彻底,因此在污水中尤其是在反应母液中常含有一定数量的有用物质。排放这些污染物质,就会污染环境,造成危害。但若加以回收利用或综合利用,便可以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或以废治废,取长补短,综合治理,就可以节省水处理的费用。
E. 如何预防环境污染
一、充分认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群众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全国环境质量基本稳定,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多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工业产品的污染排放强度下降,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不断推进,生态保护和治理得到加强,核与辐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明显提高,我国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
(二)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国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严峻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许多城市空气污染严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开始显现,土壤污染面积扩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剧,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存在隐患。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石漠化、草原退化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多年来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未来15年我国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
(三)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工作与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目前一些地方重GDP增长、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制不够健全,环境立法未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保护机制不完善,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污染治理进程缓慢,市场化程度偏低。环境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环境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监管能力薄弱,国家环境监测、信息、科技、宣教和综合评估能力不足,部分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和公众参与水平有待增强。
(四)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有利于带动环保和相关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加就业;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人均寿命;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
二、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
(五)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六)基本原则。
———协调发展,互惠共赢。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环保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区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重点流域、区域、海域、城市的环境质量。
(七)环境目标。到2010年,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和农村饮水水质、全国地表水水质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好转,草原退化趋势有所控制,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面积有所增加,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及污染趋势减缓,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村镇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到2020年,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三、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八)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同时率先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做到增产减污。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实行重点开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利用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限制开发,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与保育,逐步恢复生态平衡。在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发,依法实施保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任何开发活动。要认真做好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确定不同地区的主导功能,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论证。
(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各项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加快制定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建设。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生产环节,要严格排放强度准入,鼓励节能降耗,实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强制审核;在废物产生环节,要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合理延长产业链,强化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大力推行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和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回收,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生态省(市、县)、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境友好企业和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
(十)积极发展环保产业。要加快环保产业的国产化、标准化、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打破地方和行业保护,促进公平竞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环保技术装备和基础装备,在立足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努力掌握环保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大力提高环保装备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自主制造。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优势环保企业。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环境咨询市场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十一)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把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水库库区及上游,黄河小浪底水库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太湖、滇池、巢湖作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点。把渤海等重点海域和河口地区作为海洋环保工作重点。严禁直接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标的工业污水。
(十二)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着力解决颗粒物、噪声和餐饮业污染,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原址进行土壤风险评估和修复。城市建设应注重自然和生态条件,尽可能保留天然林草、河湖水系、滩涂湿地、自然地貌及野生动物等自然遗产,努力维护城市生态平衡。
(十三)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快原煤洗选步伐,降低商品煤含硫量。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新(扩)建燃煤电厂除燃用特低硫煤的坑口电厂外,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或者采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施。在大中城市及其近郊,严格控制新(扩)建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禁止新(扩)建钢铁、冶炼等高耗能企业。2004年年底前投运的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燃煤电厂,应在2010年底前安装脱硫设施;要根据环境状况,确定不同区域的脱硫目标,制订并实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规划。对投产20年以上或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电厂,限期改造或者关停。制订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治理规划,开展试点示范。加大烟尘、粉尘治理力度。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积极发展核电,有序开发水能,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十四)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发展县域经济要选择适合本地区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十五)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坚持因地制宜,重视自然恢复;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天然草原植被恢复、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和防治石漠化等生态治理工程;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经济社会发展要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发展适应抗灾要求的避灾经济;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要充分考虑生态用水。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做好红树林、滨海湿地、珊瑚礁、海岛等海洋、海岸带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
(十六)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全面加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国家对核设施的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监管。核电发展的规划和建设要充分考虑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废物处理处置等问题;加强在建和在役核设施的安全监管,加快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步伐;加强电磁辐射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督管理;健全放射源安全监管体系。
(十七)以实施国家环保工程为重点,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国家环保重点工程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从“十一五”开始,要将国家重点环保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国家重点环保工程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燃煤电厂脱硫工程、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程、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五、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十八)健全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要抓紧拟订有关土壤污染、化学物质污染、生态保护、遗传资源、生物安全、臭氧层保护、核安全、循环经济、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工作。通过认真评估环境立法和各地执法情况,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作出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重点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完善环境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科学确定环境基准,努力使环境标准与环保目标相衔接。
(十九)严格执行环境法律法规。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正常运转治理设施、超标排污、不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和开展旅游或者违规采矿造成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予以重点查处。加大对各类工业开发区的环境监管力度,对达不到环境质量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加强部门协调,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强对环境执法活动的行政监察。完善对污染受害者的法律援助机制,研究建立环境民事和行政公诉制度。
(二十)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按照区域生态系统管理方式,逐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增强环境监管的协调性、整体性。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国家加强对地方环保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健全区域环境督查派出机构,协调跨省域环境保护,督促检查突出的环境问题。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监督下一级人民政府的环保工作和重点单位的环境行为,并建立相应的环保监管机制。法人和其他组织负责解决所辖范围有关的环境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行职业资格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环保机构建设,落实职能、编制和经费。进一步总结和探索设区城市环保派出机构监管模式,完善地方环境管理体制。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监管制度,责令严重污染单位限期治理和停产整治,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完善环境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配合司法机关办理各类环境案件。
(二十一)加强环境监管制度。要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并落实到排污单位。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责令其停建或者停产,补办环评手续,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生态治理工程实行充分论证和后评估。要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强制淘汰制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时制订和调整强制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目录。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环保总局及国务院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出境水质达到考核目标。国家加强跨省界环境执法及污染纠纷的协调,上游省份排污对下游省份造成污染事故的,上游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承担赔付补偿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赔付补偿的具体办法由环保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
(二十二)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环保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要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试点示范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当前,地方政府投入重点解决污水管网和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配套和完善,国家继续安排投资予以支持。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定员定额标准,确保环保行政管理、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行政和事业经费支出,切实解决“收支两条线”问题。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有关工作的投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
(二十三)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政府定价要充分考虑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成本,对市场调节的价格也要进行有利于环保的指导和监管。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实行有利于发展的电价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实行全额收购政策。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不得审批用地,并停止信贷,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或者依法取缔。对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环保事业的捐赠依法给予税收优惠。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应考虑生态补偿因素,国家和地方可分别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建立遗传资源惠益共享机制。
(二十四)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收费标准要达到保本微利水平,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推动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单位加快转制改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单位,实行特许经营,并强化监管。对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实行扶持政策,并给予税收优惠。生产者要依法负责或委托他人回收和处置废弃产品,并承担费用。推行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一体化模式,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实行二氧化硫等排污权交易。
(二十五)推动环境科技进步。强化环保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将重大环保科研项目优先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开展环保战略、标准、环境与健康等研究,鼓励对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保护、资源循环利用、饮水安全、核安全等领域的研究,组织对污水深度处理、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洁净煤、汽车尾气净化等重点难点技术的攻关,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积极开展技术示范和成果推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二十六)加强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健全环境监察、监测和应急体系。规范环保人员管理,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各级人民政府要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的领导干部充实环保部门。下级环保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级环保部门的意见。按照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有关要求,研究解决环境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问题。要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金环工程”,实现“数字环保”,加快环境与核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实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环境事故应急监控和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预警体系。
(二十七)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各省(区、市)有关环境保护指标,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城市噪声、饮用水水源水质、流域水质、近岸海域水质和生态状况评价等环境信息,及时发布污染事故信息,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公布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城市,并实行投资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企业要公开环境信息。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
(二十八)扩大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要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先进环保技术与管理经验,提高我国环保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积极宣传我国环保工作的成绩和举措,参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荒漠化防治、湿地保护、臭氧层保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核安全等国际公约和有关贸易与环境的谈判,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维护国家环境与发展权益。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淘汰进程。要完善对外贸易产品的环境标准,建立环境风险评估机制和进口货物的有害物质监控体系,既要合理引进可利用再生资源和物种资源,又要严格防范污染转入、废物非法进口、有害外来物种入侵和遗传资源流失。
六、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二十九)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充分认识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增强环境忧患意识和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意识,抓住制约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和影响群众健康的重点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和部门都要有一位领导分管环保工作,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地方人民政府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环保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环保规划,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实现环境目标。各级人民政府要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环保工作,并接受监督。
(三十)科学评价发展与环境保护成果。研究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逐步纳入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要把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坚持和完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评优创先活动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环保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问责制,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境执法的问题。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十一)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保护环境是全民族的事业,环境宣传教育是实现国家环境保护意志的重要方式。要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的宣传力度,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以环境补偿促进社会公平,以生态平衡推进社会和谐,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对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把环保公益宣传作为重要任务,及时报道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措施,宣传环保工作中的新进展新经验,努力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各级干部培训机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加强环保人才培养,强化青少年环境教育,开展全民环保科普活动,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三十二)健全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建立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环境保护的执法主体,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规范环境信息的发布。抓紧编制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经济综合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建设、国土、水利、农业、林业、海洋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参考资料:http://www.cass.net.cn/file/2006021554386.html
F. 防治水体污染的措施有哪些
①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包括节约生产废水,规定用水定额,改善生产工艺版和管理制度、提高废水的重权复利用率,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艺,制定物料定额等。
②发展区域性水污染防治系统,包括制定城市水污染防治规划、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划,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发展污水经适当人工处理后用于灌溉农田和回用于工业,在不污染地下水的条件下建立污水库,枯水期贮存污水减少排污负荷、洪水期内进行有控制地稀释排放等。
③发展效率高、能耗低的污水处理等技术来治理污水。
(6)环境污染污水防治扩展阅读
水污染综合防治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水资源紧缺、供需不平衡的矛盾突出,而水环境污染严重使这一矛盾更加突出,迫切需要解决;
二是以点源治理为基础的排污口净化处理,不能有效地解决水污染问题,必须从区域或水系的整体出发进行水污染综合防治,由点源治理的尾部控制过渡到源头控制,才能从根本上控制水污染。
G. 防止水污染的措施有哪些
防止水质污染的措施
1.水体自净规律的利用
首先是对水体污染进行系统的监测,为研究水体污染、自净规律和环境容量提供数据。根据水体功能制定各种水质标准、废水排放标准,以保护水环境质量,并确定污水的合理处理程度。
2.城市污水处理
传统的污水处理是根据受纳水体对有机污染物BOD5(五日生化需氧量)的容许排放负荷确定污水的处理程度。目前污水二级处理厂,仅能去除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和部分地去除氮、磷等营养性物质,而不能去除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处理后的污水排入水体仍会造成污染。因此,最近有少数污水处理厂加设了除氮、除磷等处理设备。少数缺水城市还采用了三级处理系统(见污水三级处理),即将经过二级处理的水进行脱氮、脱磷处理,用活性炭吸附法或反渗透法等去除水中的剩余污染物,并用臭氧或氯消毒杀灭细菌和病毒,然后将处理水送入中水道,作为冲洗厕所、喷洒街道、浇灌绿化带、工业用水、防火等水源。
由生物氧化塘、贮存湖和污水灌溉田等组成的土地处理系统作为污水处理系统是经济、有效的方法,在有条件的地区已得到实际应用。
工业废水处理
工业废水的成分和性质相当复杂,处理难度大,费用大,必须采用综合防治措施。最根本的措施是用无毒原料取代有毒原料,以杜绝有毒废水的产生。在使用有毒原料的生产过程中,采用合理的工艺流程和设备,消除逸漏,以减少有毒原料的耗用量和流失量。重金属废水、放射性废水、无机毒物废水和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毒物废水,应尽可能与其他废水分流,就地单独处理,并要尽量采用闭路循环系统,或在厂内进行适当的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再排入下水道。相对清洁的废水如冷却水,最好在厂内经过简单处理后循环使用,以节省水资源,减轻下水道和污水处理厂的负荷。性质近似于城市污水的工业废水可排入下水道,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一些能生物降解的有毒废水如含酚、氰废水,可按排放标准排入城市下水道,与城市污水混合处理。
3.排水系统
为及时地排除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天然降水,并分别把不同的污水集中输送到污水处理厂或排入水体,或灌溉土地,或处理后重复使用,须按照最经济合理的方案建设排水系统。制定排水系统的规划,必须结合本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包括城市规划)考虑地区内污水收集和处理方式:在全地区是分片还是集中设污水处理厂;采用各种污水的分流制(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雨水分别建管网系统)还是合流制(各种污水合建管网系统),或两种适当结合的混合制;排放水口设在何处,还要注意近期建设和远景规划的结合,以及对管径、坡降、管网附属构筑物、施工工程量、运行维护费用等等作出技术经济比较。也要考虑利用旧有设施,扩建或改建城市原有管道系统。
4.水系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水系污染综合防治工程是从60年代开始发展起来的。这种防治工程根据城市和工矿区内及周围水系分布情况,分段(河川)或分区(湖、海)调查研究它们各自的自净能力和自净规律,确定各区段的污染负荷,修建相应的处理设施,包括修建大规模的区域性联合污水处理厂,以及在一些自净能力小或污染超负荷的区段修建调节水库或污水库,以增加枯水期的水流量或减轻枯水期的排污负荷。也可修建曝气设施,增加水体的进氧量和自净能力,或者引附近水系的水进行稀释,以提高自净能力和改善水质。水系流域内的工业要压缩用水量,实行循环用水,减少排污量。
水系被污染后,有许多种污染物如重金属、多氯联苯、有机氯农药、重质焦油等沉积于水体底泥中。它们有可能重新返回水中,如汞可经甲基化再往水中释放剧毒的甲基汞。因此水系污染底质防治工程是水系污染防治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①对污染底质进行调查研究,以确定其污染范围和浓度、形态和分布;②调查研究水生物特别是底栖水生物如贝类、底层鱼类对底质污染物的吸收、蓄积状况和规律,并结合水文、地质等多种因素和水域功能要求确定底质中污染物的最大容许浓度;③对污染物浓度超过容许标准的底质进行处理,可使用挖掘法、粘土覆盖法、吸附法等。
在水系污染防治工程中还要考虑农田、矿山等地面径流的污染问题。
5.饮用水的除污染
在水源被城市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废水以及大气沉降、降水径流等挟带的多种污染物污染的情况下,采用传统的处理工艺已不能满足饮用水的水质要求,需要采用更加有效的处理方法。美国已有50多座水厂用粒状活性炭滤池取代砂滤池,或者在砂滤池之后附加活性炭滤池,通过活性炭的吸附去除多种污染物,尤其是有机污染物。西欧有越来越多的水厂采用臭氧氧化与活性炭吸附相结合的除污染工艺。此外,还在试验研究用反渗透和超过滤法等去除给水中的污染物。
H. 环境污染怎么防治
为了做好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努力增强环境意识:一方面要清醒地认识到人类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往往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另一方面要把这种认识转变为自己的实际行动,以“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各项环境保护活动,自觉培养保护环境的道德风尚。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很多,其中与生物科学密切相关的有利用生物净化来消除环境污染和发展绿色食品等。
生物净化
生物净化是指生物体通过吸收、分解和转化作用,使生态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和毒性降低或消失的过程。在生物净化中,绿色植物和微生物起着重要的作用。
绿色植物的净化作用
绿色植物的净化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绿色植物能够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吸收大气中的有害气体。例如,1hm2(公顷)柳杉林每个月可以吸收60kg的二氧化硫。第二,绿色植物可以阻滞和吸附大气中的粉尘和放射性 污染物。例如,1hm2山毛榉林一年中阻滞和吸附的粉尘达68t;又如,在有放射性污染的厂矿周围,种植一定宽度的林木,可以减轻放射性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第三,许多绿色植物如悬铃木、橙、圆柏等,能够分泌抗生素,杀灭空气中的病原菌。因此,森林和公园空气中病原菌的数量比闹市区明显减少。总之,绿色植物具有多方面净化大气的作用,特别是森林,净化作用更加明显,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屏障。
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地形复杂的国家,发展林业有着比较优越的条件,我国古代许多地方都覆盖着茂密的森林。但是,长期以来,由于人们对森林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如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等,使我国的森林越来越少。近几十年来,我国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目前我国的森林覆盖率仍然很低,按人均计算,我国是世界上森林最少的国家之一。因此,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从我做起,爱护周围的一草一木,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活动,努力提高我国的森林覆盖率。
自1978年起,我国先后确立了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资源永续利用为主要目标的十大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工程。这十大林业工程是:三北(东北西部、华北北部、西北地区)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全国防沙治沙工程;淮河太湖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辽河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和黄河中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共规划造林1.2亿公顷。十大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工程的实施,使我国相当大一部分地区的生态环境开始逐步得到改善。
微生物的净化作用
污染物中往往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土壤和水体中有大量的细菌和真菌,这些微生物能够将许多有机污染物逐渐分解成无机物,从而起到生物净化作用。
自然界中不同的有机污染物,被微生物分解的情况不同:有些有机污染物比较容易分解,如人畜粪尿等;有些有机污染物比较难分解,如纤维素、农药等;有些有机污染物则不能被微生物分解,如塑料、尼龙。
农药的化学性质一般比较稳定,能够在土壤中残留较长的时间。农药能不能被土壤微生物分解呢?对此,科学家们进行了实验。他们选取几种有代表性的土壤,将土壤混合均匀,并等量地分装在一些相同的容器中。容器分成两组:一组进行高压灭菌;另一组作为对照不灭菌。接着,分别向两组容器内的土壤上喷施等量的“敌草隆”①,然后把两组容器放入温箱中培养。六周以后,检测两组容器中“敌草隆”消失的情况,发现经灭菌处理过的土壤中“敌草隆”只被分解了10%,而对照组土壤中的“敌草隆”则被分解了近50%。科学家们通过多种实验得出结论,土壤中农药的消失,微生物的分解作用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利用微生物净化污水 污水处理厂对污水进行处理时,一方面利用过滤、沉淀等方法,除去工业污水②和生活污水中个体比较大的固体污染物;另一方面利用污水中的多种需氧微生物,把污水中的有机物分解成二氧化碳、水以及含氮的和含磷的无机盐等,使污水得到净化(如图)。污水经过净化处理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就可以用于农田灌溉和工厂的冷却用水。
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指按照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经过专门机构认定和许可后,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的营养食品。由于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事物通常都冠有“绿色”二字,为了突出这类食品产自良好的生态环境,人们将这类食品叫做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的开发包括产地的选择,以及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和储运等一系列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标准和要求,以便防止和减少污染。例如,农田的大气、土壤、水质都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标准;包装时不能对食品造成污染,食品要密封。
绿色食品标志由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组成,象征和谐的生态系统。整个标志为正圆形,寓意为保护,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两类,这两类的主要区别是:A级绿色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有机化学合成物质;AA级绿色食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任何有机化学合成物质。1999年,我国生产出七百多种绿色食品,有些已经进入国际市场,并且使一百多万公顷的农田受到了良好的保护。
总之,开发绿色食品,是我国重视保护生态环境的产物,是我国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产物,也是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观念改变的产物。绿色食品的开发,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国人民的身体素质,而且能够促进我国生态环境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