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废气管理制度
⑴ 施工现场的废水废气要怎么处理
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
1、目的
明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的管理要求,以减少环境污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组织施工的所有工程施工现场。
3、职责
3.1项目部及施工班组负责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并对其实施管理。
3.2安全管理科负责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的检查。
4、工作程序
4.1粉尘
4.1.1产生粉尘的作业
切割金属、木材、石材及瓷片等;
打磨木面、墙面及地面等;
搅拌、搬运、倾倒粉质材料(如水泥、石灰等);
拆除旧建筑、道路的扬尘;
露天场地风沙、扬尘等;
电焊产生的烟尘。
4.1.2个人防护
在有粉尘的环境中作业,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如口罩、工作服、眼镜、工作帽、安全帽等,直接与水泥、石灰等粉质材料接触时还应戴手套。无关人员撤离现场。
4.1.3环境保护
切割及打磨时,只要可能,应加水(或油)冷却,同时可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扩散。
切割及打磨设备应有防护装置,特别是木料开锯及金属砂轮切割时,应有挡板,以减少颗粒的飞溅及粉尘护散;
批量的切割活动,只要可能应集中安排在一个固定的房间进行,以减少粉尘的扩散源;搬运罐装粉质材料,如水泥、石灰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撒。室内关闭风扇及迎风边窗户。水泥罐要有防尘装置,包装水泥、包装应完整。以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扩散。
室内应经常撒些水,以保持一定湿度,同时,应经常清扫,保护地面干净,减少地面扬尘;
4.2噪声
4.2.1产生噪声的作业
风镐、电钻震碎砼路面,构筑物;
切割、打磨石材和地面;
锯、刨木材,特别是开料;
空气压力机、空气锤的启动;
搬运钢模板及敲打
4.2.2个人防护
在重噪声区(如切割、风镐、打磨石材、锯、刨木材)的作业人员应塞耳塞,无关人员应尽量撤离现场。
4.2.3环境保护
见《施工现场噪声控制环境管理方案》
重噪声的作业应尽可能设置噪声隔离墙和安排在隔离效果好的房间进行;
应根据周边环境安排合适的作业时间,学校区应避开上课时间;居民区应避开休息时间;
尽可能选用新设备,如搅拌机、低噪声风镐、新型气钉枪、用瓷片切割替代机割等;
有可能钢模板用胶合板替代,搬运安装时注意防止噪声扩散;
4.3废水
4.3.1产生废水的作业
混凝土、砂浆搅拌的清洗污水;
桩基施工(钻孔桩的泥浆水);
切割、路面、打磨石材和瓷片的污水等;
清洗场地、工具等;
生活用水
4.3.2环境保护
见施工现场污水、噪声、粉尘环境控制三管理方案节约用水,切割和打磨时尽量采用洒水,保护湿润不过量;洗地时,应洒水清扫,避免用水龙头冲水。以减少废水的产生。
施工产生的废水应保持一定距离的流水区,切割和打磨的废水先用盆或凹板接往后冒出,让水自然沉淀之后,注入下水道,避免注入雨水管;
生活废水应注入城市污水管网,以统一处理。生活废水不能注入雨水管。
4.4废气
4.4.1产生废气的作业
沥青作业;油漆作业;防水涂料作业;打胶作业;清洗作业等;
4.4.2个人的防护
沥青砼搅拌、油漆的调配、喷刷及乳胶漆的打磨人员应戴防毒面具、眼罩、穿工作服;
其它作业人员应戴口罩;
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4.4.3环境保护
沥青、涂料、油漆化学溶剂类材料的使用,应控制气味的传播源;
作业应尽可能是独立作业,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进行,必要时应配置通风设备,以减少废气对人身体的危害;
4.5监督检查及跟踪
项目部每周例行检查时,以及安全管理科在工地巡查和安全检查时,都应将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的处理情况作为一个检查项目,并记录在质安大检查综合评定表中。发现中不符合应通知项目部及施工班组立即进行整改,必要时发出纠正/预防措施要求。
5相关文记录
《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管理规程》
《施工现场化学危险品管理规程》
⑵ 化工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
一、加大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力度,依据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按期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计并自觉实施清洁生产,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
二、化工企业要建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健全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纳入正常管理,记录环保设施的运行数据并建立环保档案,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95%以上。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加强生产技术和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充分利用好各种资源、能源,提高原料、能源利用率,不产生或少产生废弃物。凡是通过检修、更换设备能够解决污染问题的,要及时停产检修、更换设备。
四、化工企业必须在查清污染现状和排污底数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付诸实施。企业周围居民和企业员工对企业环保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现有化工企业的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政策及其他有关规定,实行以新带老的原则,一并解决新老项目污染问题,确保增产不增污。
六、与原辅材料供应方、协作方签订的原料供应服务协议中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危险化学品包装、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环保要求。
七、挥发性原料、产品的储存必须采用密闭设施,储罐必须设置呼吸阀、压力调节装置或采用内浮顶储罐,原料、产品装卸要采取回收处理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八、挥发性原料、产品在输送、储存过程中,安全阀、管道、容器中排放的气体必须回收或采用其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取样分析要采用在线闭路采样。静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万分之五以下。
九、生产装备符合相关清洁生产标准中国内清洁生产先进要求,设备运行无故障,设备完好率要保持在98%以上。
十、企业对排放的废气必须采用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生产原料、产品的装卸要采用自动密闭装卸设施。生产设备所有排气口排放废气必须全部收集并采用回收、吸收、吸附、催化燃烧等合理的措施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严禁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十一、对散发恶臭污染物等化工异味的设施必须采取密闭处理,并对恶臭污染物采取净化回收措施处理,以达到企业厂界外无化工异味的要求。
十二、各生产装置排出的废水,必须在清污分流的前提下进行有效处理并达标排放。废水输送管道及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并设置废气回收处理设施,防止化工异味气体挥发。
十三、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分类。厂内固体废弃物的临时储存场要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的要求建设,固体废弃物在厂内的临时贮存场应设置防止渗漏、密闭防止化工异味气体挥发以及污水、废气回收处理设施。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
十四、对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可用尾气,不参加化学反应或反应过剩的化学介质,都要回收利用或处理,严禁直接排放。
十五、对生产和设备检修中产生的废酸液、废碱液、残液或有机溶剂,必须做到本厂分档、循环套用于生产,或者经过加工处理后出售给具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对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要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十六、各废气排放点源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十七、国家、省颁布新的标准后执行新的排放标准。
⑶ 急求工业企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回收管理制度 (有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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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关于施工现场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有哪些规定
(1)大气污染的防治。对于抄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是防治扬尘污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应采取防治污染的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实施监管。
(2)水污染的防治。《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了施工现场水污染控制要求。
⑸ 求一份环保管理制度
环保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
2 范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环节。
3 责任:
生产部、工程部及各生产车间。
4 内容:
4.1 “三废”定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4.2 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达标的排放源应竖立合格排放标志。
4.3 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4.4 生产部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4.5 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4.6 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7 废水方面
4.7.1 纯化水站:树脂再生后的废酸、废碱、纯化水罐清洗用的废酸或废碱。
4.7.2 锅炉房消烟除尘废水。
4.7.3 车间生产产生的废水及生活污水。
4.7.4 纯化水站、锅炉房及车间产生废水直接进入废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经过滤池滤过达标后排放。
4.8 废气方面:锅炉燃烧产生的含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经水幕除尘处理。
4.9 生产车间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锅炉煤渣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设堆放场。
4.10 空调机、空压机及锅炉引风机等动力设备采用隔音、吸音及减振等治理措施。
4.11 公司内危险品必须按照有关危险品的管理规定贮存、保管以及销毁等,不得对生产区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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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求污水处理厂环保管理制度!!!哪位高人赶紧帮忙解决一下。。急急急!!!
①市场准入监管。准人监管是政府监管的重要一环,是维护污水处理市场公平、公正的必要条件。政府要在明确污水处理行业市场准人条件的情况下,把特许经营协议的核心内容作为招标的基本条件。综合考虑污水处理产业的成本、价格、经营方案、质量和服务承诺、特殊情况的紧急措施等因素,严格审查要进入污水处理行业的企业的资金、技术及管理能力,择优选择中标者。对新建、在建的污水处理项目,必须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对已建的污水处理项目.对其运营资质进行审查,政府部门和运营单位签订委托经营协议和污水处理厂服务合同。
②建设过程和运营的监管。建设过程监管。必须坚持建设和采购的招标投标制。作为监管部门。必须对承包主体的采购、施工等过程实行监督。使建设过程体现竞争性和择优性。同时,加强对政府及企业投资行为的审计监督.完善投资建设监管体系运营监管。运营过程的监管可以概括为三类。一是质量和服务监管。主要从进水水质、进水水量和排水水质上把关,制定相关的质量和服务标准 并对企业提供的质量与服务实施定点、定时监测。二是成本与价格监管。污水处理价格应根据外界的因素而定。尤其是通货膨胀,原材料涨价等因素而变化。为此。必须要有成本监管,成本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为污水处理价格的调整奠定基础。三是安全运行监管。污水处理行业的安全运行关系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重大。要加强对生产运营和作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行业生产、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
③形成公众和舆论监督。应扩大污水处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社会和公众对污水处理运营的全程监督。完善社会监管。政府应加快制定设施建设、运营、拍卖、抵押、资产重组、资金补助、收费管理、市场准入制度、扶持企业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及制定明确的污水处理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明确运营企业的责任和权益。为实现社会监管到位,政府还应加快对信息公开、审计查账、违规处罚、管网建设的问责制和反腐保廉等方面的制度建立。
(4)制定立法保障。
进行污水处理BOT等市场化相关办法的专项立法,完善我国BOT法律制度我国尚未制定有关BOT 的法律或法规,为了解决立法现状与实践需要的真空现象,我国应该尽快制定一部详尽的污水处理BOT 专项法律,以消除法律冲突,促进我国BOT 模式的发展,以规范城镇污水BOT项目的操作程序和运作方式,实现现行法律体系与BOT 城镇污水BOT 项目的衔接,为BOT方式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⑺ 如何下载环保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
1、目的
明确环境保护管理的基本内容,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环境保护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技术科负责组织建立公司环保管理网络,明确环保工作职责。
3.2 安全技术科负责编制年度工作实施计划,会同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实施污染治理方案。
3.3 安全技术科负责促进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
3.4安全技术科负责实施环保宣传教育及有关人员的环保培训工作。
3.5 安全技术科负责公司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公司各单位积极实施清洁生产。
3.6 安全技术科负责监督公司各单位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
3.7 安全技术科负责重大污染事故的调查和上报,负责协商解决一般污染事故的赔偿问题。
3.8 安全技术科负责公司污染源调查和环境监测统计工作。
3.9 安全技术科负责对公司各种污染物进行例行监测。
4 工作程序
4.1 环境保护管理网络
4.1.1 安全技术科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环保管理网络,形成从公司领导、部门,到车间、班组的环保管理网络,管理网络应职能明确,发挥职能作用。
4.1.2 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主要领导在主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和开展公司的环保工作,车间主要领导具体布置和实施本单位的环保工作。
4.2 环境保护计划管理
4.2.1 安全技术科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内容应齐全、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2.2 安全技术科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目标及实施方案,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发布实施。安全技术科负责实施过程中的具体管理;同时,年终进行总结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4.3 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安全技术科监督建设项目按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的步骤逐步落实。
4.4 环境保护宣传
4.4.1 安全技术科组织实施公司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工作。
4.4.2 公司各单位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配合安全技术科有计划的开展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
4.4.3 安全技术科负责组织公司环保人员的培训工作。
4.5 环境污染防治
4.5.1 公司各单位应将环保管理作为生产管理的一部分,并纳入到生产管理系统中去,查清并分析本单位的污染现状和排污底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环境污染治理。
4.5.2 公司各单位加强工艺和设备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和不合理排放,利用好各种能源、资源,提高外排污染废气的达标率,实现废水零排放。
4.5.3 公司各单位禁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
4.5.4 质检科对监测到的异常数据要及时报生产技术科、安全技术科,查明原因并向有关领导或上级部门汇报。
4.6 安全技术科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相关单位进行隐患整改。
4.7 污染事故处理
4.7.1 工艺车间严格操作,加强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纠纷。
4.7.2 安全技术科对一般污染事故进行调查、上报及处理,提交污染事故原因调查报告和污染损失赔偿报告。对重大污染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上报。
4.7.3 污染事故单位对污染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积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4.8 污染源调查及环境保护统计管理
4.8.1 安全技术科负责公司污染源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
4.8.2 污染源调查及监测数据原始记录表、各种环保统计报表,做到规范。
4.8.3 安全技术科统计、上报各种环保统计报表,做到准确、齐全、完整、及时。
4.8.4 安全技术科进行环保统计分析,做出环保统计分析报告。
4.9 环境监测管理
4.9.1 质检科负责对污染物进行例行监测。
4.9.2 质检科建立环境监测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并按时报出.记录做到规范、齐全、正确、准时。
污染物排放管理
1 目的
响应国家环保制度的重大变革,严格达标排放,实现总量控制目标,并有计划的削减排污总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污染物排放管理。
3 职责
3.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污染物排放的基础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统计和申报工作。
3.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大修、抢修、日常维修期间污染物回收、处理的预案或措施的制定及实施。
3.4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的落实,制定污染物处理排放预案并实施。
3.5安全技术科负责协商解决一般污染事故赔偿问题;负责参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上报。
3.6安全技术科负责监督和考核各单位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工作程序
4.1污染物排放基础管理
4.1.1根据公司制定的环境管理网络,网络中的各级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4.1.2各单位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环保意识,严格日常工艺操作,减少污染排放,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
4.1.3 对于污染物长期排放异常的单位,如由于生产工艺原因造成的,由生产技术科与该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共同研究近期处理、控制措施和长远治理规划;如非生产工艺原因造成的,由安全技术科下发环保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4.1.4 各单位建立定期清捞地沟油污的制度,每周清捞一次,确保本单位废水排放口COD长期稳定达标,降低COD排放总量,降低废水中和处理再利用过程中的成本和难度。
4.2污染物排放计划管理
4.2.1各单位组织进行排放污染物的审查工作,并将生产工艺中各排污节点及所排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公司安全技术科。
4.2.2 在大修、抢修、日常维修设备或设施时,可能引起排放口排放异常的,所在单位要有应对预案或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技术科。
4.3大修、抢修、日常维修期间,各种排放和废弃污染物的管理
4.3.1及时做好本单位废油的回收清理工作,各机体、油箱的残油要进行收集以备回用,不允许直接排入地沟。
4.3.2检修各单位对本单位的一般固体污染废弃物、危险物品要集中收集;重点污染废弃物、危险物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同意,由环保员监督,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收集;收集起来的污染废弃物、危险品要由专人管理,避免造成污染事故。
4.3.3检修各单位严格液体污染物排放,收集起来的污染物能回收利用的要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本单位负责人监督,由专人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公司废水处理站进行再处理利用。
4.4各单位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污试运行期间染物排放管理
4.4.1各单位有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时,应监督项目进度和质量,制定污染物排放应急处理预案,并在试运行前与试运行报告一同上报安全技术科。
4.4.2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试运行期满后,由安全技术科协助政府环保部门,组织对该项目进行污染物排放验收工作。
4.5污染事故的处理
4.5.1出现异常排放引起的一般污染问题,安全技术科及时调查原因和周边农作物污染影响状况并编写报告,上报主管领导,并协商解决污染赔偿问题。
4.5.2异常排放引起的重大污染问题,安全技术科协助公司调查原因及污染影响状况,并编写报告并上报政府环保部门。
废水管理
1 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引进国际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现生产工艺废水零排放环保目标,防治环境污染,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及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废水排放管理。
3 职责
3.1各岗位负责本单位废水达标排放于厂内中和处理站的实施管理。
3.2各岗位负责本单位内排废水的总量控制、统计和申报。
3.3各生产岗位负责本单位大修、抢修、日常维修期间废水达标处理的预案或措施的制定及实施。
3.4安全技术科负责日常废水非达标事故的调查、上报和处理。
3.5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和考核各岗位废水排放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6行政科负责生活用水和排放的管理。
4 工作程序
4.1生活废水的处理
4.1.1公司生活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卫生间涮洗生活用水,这些生活污水先排入化粪池沉淀处理,经沉淀后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中的水质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黄骅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1.2公司员工要牢固树立节约用水,减少废水排放的思想,杜绝水资源的浪费。
4.1.3行政科负责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1.4行政科负责雨水收集储存设备的管理,绿化用水合理使用,减少雨水的排放量。
4.2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水处理
4.2.1公司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水,按照项目工程设计为‘零排放’。各生产岗位产生的废水全部通过地下管网,流入公司污水中和沉淀处理站,通过酸、碱中和以及物质处理沉淀后,经管道分别输送到盐水化盐岗位和二次水循环池进行再利用,达到废水不排放无污染,形成良性循环。
4.2.2各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日常操作,禁止跑、冒、滴、漏和不合理排放,经常对本岗位排放废水进行检测,保证其指标不超出规定范围。
4.2.3各生产岗位必须规范、正确填写检验报告,检测结果及时报车间。车间及时掌握废水各项指标数据,出现问题及时向生产、安全技术科进行汇报,同时查找原因进行解决。便于废水处理站及时调整处理参数,防止超标事故发生。
4.2.4各生产岗位及时做好本单位废油的回收清理工作,各机体、油箱的残油要进行收集以备回用,不允许直接排入地沟。必须建立定期清捞地沟油污的制度,每周清捞一次,确保本单位废水排放口COD长期稳定达标,降低COD排放总量,降低废水中和处理再利用过程中的成本和难度。
4.2.5各生产岗位在大修、抢修、日常维修设备或设施时,可能引起排放口排放异常的,所在车间必须要制定应对预案或措施,需经预处理达到排放要求后(各装置环保考核指标)排放到废水处理站,并及时上报安全技术科。
4.2.6各生产岗位清洗设备、场地等产生的废水必须排入地漏,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得排入明沟。
4.2.7各生产车间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防止过多的水源被污染,增加废水的产生量,加重废水处理站的处理的成本和难度。
4.2.8质检科应将分析化验后的有毒废液须收集、回收,按危险废物管理,不得外排。
4.2.9废水处理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和操作,杜绝超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按应急预案响应。
5执行国家标准
5.1生活废水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5.2生产工艺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
废气管理
1 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引进国际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现生产工艺废气达标并减量排放,防治环境污染,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及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废气排放管理。
3 职责
3.1各相关岗位负责本单位废气达标排放的实施管理。
3.2各相关岗位负责本单位内排废气的总量控制、统计和申报。
3.3安全技术科负责日常废气非达标事故的调查、上报和处理。
3.5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和考核各岗位废气排放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6水汽车间负责锅炉脱硫除尘装置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4 工作程序
4.1公司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锅炉燃煤产生的烟尘,通过
花岗岩烟气脱硫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各项指标必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2类50%指标(烟囱高度36m,未达到要求45m),方可排放。
4.2公司优化环保设计,引进先进事故氯、氯尾气和盐酸尾气吸收装置,实现了氯尾气零排放和盐酸尾气零排放。避免了大气污染,大大减少了工业废气排放量。各相关生产车间必须严格操作和管理,为实现长久目标提供保障。
4.3水汽车间加强锅炉脱硫除尘装置的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废气各项指标必须达标排放。
4.4锅炉严格按照《锅炉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时调节操作,确保燃料完全燃烧,提高加热炉热效率,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
4.5氯车间加强事故氯、氯尾气和盐酸尾气吸收装置的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杜绝废气的排放。
4.6各生产岗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超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按应急预案响应。
5执行国家标准
5.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5.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5.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噪声管理
1 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引进国际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降低噪声污染,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及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噪声排放管理。
3 职责
3.1各岗位负责本单位噪声达标排放的日常管理。
3.2各岗位负责本单位噪声的控制、统计和申报。
3.3各车间负责本系统岗位噪声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3.4安全技术科负责日常噪声非达标事故的调查、上报和处理。
3.5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和考核各岗位噪声排放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6设备科负责外来施工单位噪声排放的管理。
3.7设备科负责新装置防噪声污染的选型。
4 工作程序
4.1公司噪声主要来自于氯、氢压机、空压机、冷冻机和锅炉风机等机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必须配置隔声、消声装置和减振措施。噪声指标必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2类方可排放。
4.2各部门认真执行“三同时”原则,在改建、扩建、新建装置的同时,对噪声超标部位必须落实噪声防治设施,避免新的噪声污染。
4.3安全技术科每年年初根据公司的目标,针对生产区域内高强度噪声源制定综合治理目标、指标。
4.4安全技术科按监测计划负责进行厂界环境噪声及生产区域内高强度噪声源的监测,做好记录及统计上报工作。
4.5设备科对新装置要选购制造精度高、噪声低的设备,防止噪声污染。负责外来施工单位噪声达标排放的管理。
4.6各车间对本系统岗位噪声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7产生噪声源的单位,必须保证防治噪声污染设施的正常运转。改造、拆除或闲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报请设备科批准。
4.8各岗位操作人员要按时巡检,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时,及时上报并查出原因,若确系设备带病运行,要立即报告车间和生产技术科,进行修复。
4.9各种设备包机到人,必须按制度定期润滑,尤其是高噪声源设备的润滑,使设备正常运转,降低噪声。
4.10工艺设备检修时,高噪声源设备要同步检修,做到油路、汽路畅通,油标醒目,油量充足,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平稳运行。
4.11员工在高噪声岗位现场作业要戴耳塞、护耳罩等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
5执行国家标准
5.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5.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固体废物管理
1 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引进国际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严格控制固体废物的处置,防止污染,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及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固体废物处置管理。
3 职责
3.1各相关岗位负责本单位固体废物的日常管理。
3.2各车间负责本单位内固体废物的总量控制、统计和申报。
3.3各车间负责本单位大修、抢修、日常维修期间固体废物的预案或措施的制定及实施。
3.4安全技术科负责日常固体废物事故的调查、上报和处理。
3.5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和考核各车间固体废物处置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4 工作程序
4.1公司固体废物主要有锅炉煤渣、盐泥、废硫酸和次氯酸钠。4.1.1锅炉燃煤时产生的煤渣出售作为民用建筑材料再利用。
4.1.2氯处理干燥工段产生的浓度为78%左右的废酸,全部出售
,再利用。
4.1.3氯尾气吸收过程中产生的次氯酸钠,全部出售,作为化工原料使用。
4.1.4盐泥经板框压滤形成泥饼后,厂内堆存,达到储存量运回盐场填埋。
4.2氯车间必须加强对废硫酸和次氯酸钠的日常管理,杜绝泄漏事故发生,避免发生环境污染。
4.3水汽车间必须加强煤渣和盐泥的收集、贮存的管理,避免发生环境再污染。
4.4各车间每月底将固体废物的总量控制、统计和申报等表,报生产技术科进行汇总。
4.5各车间大修、抢修、日常维修期间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必须制定预案或措施,并进行实施。
4.6安全、生产技术科对各车间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行监督和检查。
5执行国家标准
5.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01)
5.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环保台帐与报表管理
1、公司生产技术科负责环保各项数据原始记录资料的汇总、统计和保存,向安全技术科及时提供相关数据。
2、公司安全技术科负责建立、管理和保管环保台帐,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3、公司安全技术科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环保部门报送环保工作统计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
4、公司环保台帐或报表保管年期为三年。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奖励和惩罚
1、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凡本企业员工违反《环境保护法》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造成环境污染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赔款、行政处分、开除等处分。
3、环保考核
3.1安全技术科、生产技术科和设备科定期对各单位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公司指标考核办’,做为浮动工资考核依据之一,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单位,便于问题的整改。
3.2考核内容
3.2.1未向生产安全部门对本单位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登记申报的;各项数据不真实、准确的;
3.2.2地沟油污未定期清理,导致本单位废水排放口COD超标排放的;
3.2.3对本单位污染物、废弃物、危险物品收集、管理、处理措施不当的;
3.2.4对本单位环保设施管理不善,造成排放指标超标的;
3.2.5对本单位重点污染物不做适当的处理措施直接超标排放的;造成一般污染事故的;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
附 则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公司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公司各级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安全技术科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