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污水站
1. 我家在广州市横沥镇长沙村,旁边是一间工业垃圾焚烧处理公司,长期焚烧有毒有害工业垃圾,排放有害废气
你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最好自己先收集点证据,比如每天什么时候焚烧,最好有视频,会产生什么味道的烟雾,多拍图片和视频,比如冒烟的,排放污水的等等。不行就给焦点访谈打电话
2. 南沙横沥镇内地铁18号线工地已复工,力争首通段2021年春节前通车
从南沙区获悉,横沥镇22家规模以上企业已复工备案17家,通过率为77%,地铁18号线、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等重点工地项目已经复工。
此外,为服务群众,横沥镇还设置集中收寄点,解决快递堆放及管理问题。村居、居住小区实施封闭管理,实体店铺大多停市停业,网购更加成为居民采购生活必需品的主要途径。为保障市民正常生活,横沥镇连夜在云水雅苑等多个集中居住小区门口搭起遮雨棚,作为防疫期间快递集中收寄点,并在全镇各村居推广,做到快递集中收寄“全覆盖”。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快递件进行管理、消毒,实现无接触收快递,解决大家生活基本需要,解除居民因频繁接收快递担心交叉感染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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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横沥湿地公园地址查询
横沥有湿地公园复还没听说过,生态制公园是有,田饶步生态公园不好玩又要收钱.东莞生态公园就好玩多了又不收钱,在横沥(嘉荣半仙山路口或医院对面)坐公共车8路到黄塘公园下车住东部快线走500米左右就到东莞生态公园之石排下沙湿地公园,3路(嘉荣半仙山路口或医院对面)到月塘村最后一站向前走不远就到,小车不能通过.6路(嘉荣半仙山路口或医院对面)到西城三区下车住东部快线过了立交桥下了坡就到,左边是东莞生态公园之大埔湿地公园,右边是东莞生态公园最在大的园.个人见议石排下沙湿地公园和大埔湿地公园可以步走外,最大的生态公园最好有车,树木不是很多又大.希望能帮到你
4. 东莞火车站到横沥怎么走
公交线路:852路,全程约18.2公里
1、从东莞火车站步行约320米,到达东莞火车站[石龙侧公交站]站
2、乘坐852路,经过24站, 到达横沥镇政府站
3、步行约80米,到达横沥镇
5. 南沙区万顷沙镇生活污水查缺补漏二期工程有哪些村
本项目共推进东涌镇、大岗镇、黄阁镇、榄核镇、龙穴街、横沥镇、万顷沙镇七个镇街共43个行政村居及1个港口片区的查缺补漏工作,提升村居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其中包括:
1)东涌镇7个行政村,石排村、庆盛村、南涌村、东深村、天益村、马克村、东涌村,主要工程规模包括新建污水主管 16.354km,新建污水支管20.152km,污水处理站 2座(处理规模合计175t/d),独立罐 122个,截污闸5个,一体化提升泵站6座,在线水质监测系统47套,改造房屋立管11.619km及其他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496.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0649.66 万元。
(2)大岗镇(7个村),包括东流村、大岗村、南顺一村、南顺二村、东隆村、中埠村,本工程建设污水管道总长度约64.21km,管径为DN150-DN400,污水检查井约3072座,污水处理站9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井8座,三级化粪池约1527座。总投资约31379.3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3398.34万元。
(3)黄阁镇(7个村),包括大塘村、留东村、蕉门村、大井村、坦尾村、新海村及莲溪村7条村,本工程新建污水管道总长度约96km,管径为DN150-DN600,污水检查井约2072座,三级化粪池2193座,排水管网错接改造约2.53km,总投资约29766.33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2260.42万元。
(4)榄核镇包括11个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8座污水处理站,新建2座污水提升泵井,新建污水主管70.186km,支管93.71km。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9698.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7217.15万元。
(5)龙穴街道港口片区:新建污水主管网 d500-d800,长约8280m;新建检查井143 座,截污井5座;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Q=2000t/d;化粪池修复 15 座。总投资约7535.8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868.67万元。(6)横沥镇7个行政村主要包含大元村、东方红村、冯马二村、前进村、群结村、太阳升村、新村村等,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污水管道总长度约34.62km,管径为DN300-DN800,新建污水检查井1315座,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约2700m3/d。总投资约26732.46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6559.83万元。(7)万顷沙镇4个行政村包括民建村、民兴村、民立村、新安村,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管网DN150~DN800约 81.33km,其中:主干管 DN300 的长度约29.546km,支管 DN200 长度约 9.064km,涌边挂管 DN200长度约 10.981,接户管 DN150 长度约 31.579km,过河涌顶管 DN800 长度 0.16km;立管改造DN150 约24.12k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 1 个,分散式污水处理站 18 个。总投资约31282.5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4082.43 万元。
6. 从横沥镇坐地铁到佛山里水怎么转
公交线路复:南55路 → 地铁制4号线 → 地铁5号线 → 地铁6号线 → 佛里07路,全程约85.8公里
1、从横沥镇步行约20米,到达横沥镇政府站
2、乘坐南55路,经过16站, 到达汽车城地铁站
3、步行约100米,到达黄阁汽车城站
4、乘坐地铁4号线,经过10站, 到达车陂南站
5、乘坐地铁5号线,经过16站, 到达坦尾站
6、步行约50米,换乘地铁6号线
7、乘坐地铁6号线,经过4站, 到达浔峰岗站
8、步行约120米,到达地铁浔峰岗站
9、乘坐佛里07路,经过13站, 到达里水行政服务中心站(也可乘坐佛里07路里广快线)
10、步行约120米,到达里水镇
7. 初坑到横沥水边坐几路车
公交线路:202路 → 817路,全程约14.6公里
1、从初坑乘坐202路,经过11站, 到达内河畔花园站容
2、步行约30米,到达河畔花园站
3、乘坐817路,经过8站, 到达水边卫生站
4、步行约310米,到达横沥水边社区卫生服务站
或者
202路 → 横沥6路15.0公里
321路 → 817路14.7公里
321路 → 横沥6路15.1
8. 东莞市横沥镇 卫生处理费还需要外来务工人员交纳吗/
东莞拟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
发表时间:[2008-7-3 9:30:14]
来源:[广州日报大洋网] 浏览:[] 评论:[]
东莞许多垃圾填埋场不合规范。 卢政 摄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物价局获悉,为了不让垃圾处理费成为各镇财政的负担,该局正在与城管部门做调研,拟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东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陈旭坚透露,提价前将联合东莞市物价局举行听证会。
垃圾填埋场无一合规
据东莞市城管部门统计,目前,东莞日产生活垃圾已达到12000多吨。而经过无害化处理的只有2800吨,处理的量大概是24%。其余的基本上都是被简易填埋。
相关部门表示,目前东莞所有的垃圾填埋场没有一座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据介绍,简易填埋场都是先挖坑,将垃圾填埋后铺上一层土。而正规的是需要铺上高防渗的薄膜,旁边还要设一个污水处理站。东莞目前没有一家填埋场按照了规范标准去做。
据介绍,目前东莞明确了全市生活垃圾处理以焚烧发电为主,填埋处理为辅的原则。东莞城市生活人口约有90多万人,已经建成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只有市区、横沥、厚街三座。
记者了解到,市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南城水濂村,第一期日处理120吨,处理东莞市区以及高埗镇的生活垃圾;横沥的日处理1200吨,承担处理横沥、大朗、常平、东坑等9个镇的生活垃圾;厚街的固体废物发电厂,日处理600吨。三间加起来日处理只有2800吨,距离东莞日产生活垃圾12000吨相差甚远。
另外,目前三间焚烧发电厂也将进行二期工程或者增容。预计到2010年,东莞所有焚烧发电厂的日处理量将达到10000吨。
与此同时,为了减少污染,东莞市有关部门要求,凡是垃圾焚烧发电厂所能覆盖的镇街,填埋场只保留一个应急,其余的全部封场。
东莞垃圾处理费30元每吨
基于东莞生活垃圾处理现状的考虑,东莞正计划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据了解,东莞现行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是2003年制定的,标准为4元/月·户(户籍人口)、1元/月·人(暂住人口)。“这个费用是很低的,原则上这些处理费用是由居民或者排放垃圾的企业餐厅交付的。居民每户每月4元”,昨日有关人士称,这个收费标准也太低,深圳每户每月收取的是13元。对比珠三角其他城市,东莞的标准是最低的,广州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为80至90元每吨,深圳已超过100元,东莞则在30元左右,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处理费用只有22元每吨。
寮步镇环卫所负责人表示,该镇自2004年开征清洁卫生与生活垃圾处理费以来,镇清洁卫生与生活垃圾处理费每年收入约400万元,开支则需750多万元,缺口350多万元每年都得由镇财政另外负担。
定额收取征收率不到1/3
据悉,近年来东莞垃圾处理费定额收取的征收率不到1/3,村一级的征收率更低。东莞市城管局称,按照现行标准,即使实现全面征收,也远远不足以支付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后进行垃圾无公害处理的经费。
记者了解到,东莞市城管局在收集各方意见后,将草拟提高收费标准的具体方案上交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提高多少,东莞市政府还要召开听证会。
东莞市清洁卫生与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类型 收费对象 计算单位 清洁卫生与
生活垃圾处理费(元)
清洁 生活 两费合一
卫生 垃圾 标准
费 处理费
一、按户(人)计征部分 住宅用户(含出租屋住宅用户) 户、月 9 4 13
二、按垃圾量计征部分 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桶、次 5 4 9
三、按垃圾箱计征部分 垃圾中转站 箱、次 230
备注:垃圾桶的容积按03立方米计,如没有专用垃圾桶或商铺超面积的,按每立方米33元(其中15元为处理环节纲用)进行的折算收费。
说明: 1、生活垃圾处理费与原清洁卫生费合并收费后,不再另外收取清洁卫生费、门前保洁费等费用。
2、公厕保洁费按0.2元/人次的标准执行,清理化粪池等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3、表列收费为最高标准,不得突破,但可下浮,具体由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收费标准,并由执收单位按程序向市场物价局申领收费许可证。
横沥镇 横沥镇市政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市容管理
1、 在本镇范围内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必须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运输液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不得泄漏、遗撒,并按指定的路线和有关规定行驶。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的,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对造成泄露、遗撒污染道路的,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清理,并依法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在镇中心区范围内,必须按指定停车点停放车辆,禁止任何车辆乱停乱放。
3、处于镇中心区范围内(中山路、恒泉路、天桥路等)主干道路段两旁的商铺业主,因业务要求需要设置临时停车位的,须向镇城管办申请设置临时停车位。
镇城管办按照每个车位每月300元的标准收取临时停车位管理费。
对乱停乱放车辆,由镇城管办向车主下达《占用道路乱停乱放处理通知书》,并锁定机动车轮,按照每车次200元的标准予以罚款处理。
4、禁止机动和人力三轮车在镇中心区和主干道行驶,对违反本条规定的机动和人力三轮车一律予以扣押。
5、禁止在公路、街道两旁的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栏杆、墙壁、电杆以及公共场所擅自涂写、张贴和设置标语、启事、宣传画、广告及雕塑。确需张贴或设置的,须经有关职能部门批准,按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张贴或设置。
6、户外广告的设置安装应当牢固、安全,保持完整、美观,对残缺不亮的霓虹灯广告和破损、陈旧、过期和其他户外广告责令限期维修、翻新或者拆除,逾期不办的,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户外广告发布者承担。
7、因节日或大型活动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悬挂的标语,设置单位必须在节日或活动后三日内拆除。
8、临街商铺及各单位不得随意设立标牌,妨碍交通、影响市容。
9、所有户外广告招牌一律禁止横向安装。
10、户外广告招牌必须经过城管办的审批,由广告招牌制作商携带广告招牌设计效果图送审。未经审批擅自安装的,一律予以强制拆除。
11、垂直向上安装的户外广告招牌必须用灯箱制作或设射灯,招牌高度不能超过5米,招牌底部离地面的高度不能低于二楼楼底,招牌内边线离墙面的距离不能超过0.3米,外边线离墙面的跨度不能超过1.5米,同一路段垂直招牌的底部应当基本对齐。
12、贴住墙面的户外广告招牌必须用灯箱制作或加设射灯,招牌厚度不能超过0.5米。
13、户外广告招牌管理费由镇城管办按照每平方米每天0.15元的标准收取,横额条幅管理费按照每条每星期100元的标准收取。本规定所称的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本镇城镇道路、公路、建筑物、构筑物、绿化带、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户外场所设置的具有广告内容的路牌、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屏、实物造型、招牌、招贴、条幅、气球、橱窗等。
14、对乱贴乱画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将责令其对所发布广告予以清除,并按照每条10元的标准予以处罚。对广告上所留联系电话由电信部门一律予以停机处理。
15、临街安装空调器的,应当将空调器设置在不影响市容的位置上。空调器的冷却水必须引入室内或者下水道,不得直接临空排放。违反此项规定的,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6、栽培、整修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或者其他作业留下的枝叶、渣土等,作业者应当即时清除。违反此项规定的,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17、在镇区范围内,禁止道路两侧的商场及小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禁止在主次干道的“不准建筑区”内乱摆乱放物品,禁止占用道路、人行道、街巷经营机动车辆清洗业务。违反本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其超线摆卖物品,并依法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拒交罚款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扣其营业执照,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18、开挖城镇道路、维修管道、沟渠必须向主管部门申报并领取《临时占道施工证》,施工单位对施工所产生的余泥、污物应及时清理,保持路面清洁,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违反本条款规定的,对已领取《临时占道施工证》,但未及时清理施工所产生的余泥、污物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清理,并依法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未领取《临时占道施工证》的施工队从重处罚,并依法按每平方米每天罚款30元,最高可处以20000元罚款。
19、禁止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确需在道路两侧或广场上设置候车亭、岗亭、报刊亭、电话亭的,应征得主管部门及相应管理部门的同意,并由设置单位保持设置物的完好和整洁,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设置单位限期改正,并依法按每处罚款1000元处罚,拒不改正的,依法按每平方米每天罚款30元处罚。
20、主、次干道的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广场、绿地应当按照镇政府的统一要求,设置装饰性灯光设施。装饰性灯光设施及有灯光的广告、招牌残缺或损坏时,设置单位或业主应及时修复。违反此款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每天罚款100元。
21、禁止占道堆放材料,确有需要的,须经镇城管办批准。
22、禁止地盘擅自从绿化带开口或人行道开口,确有需要的,须经镇城管办批准。
二、绿化管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绿化设施。违反本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责令限期退出,恢复绿化,并依法处以每平方米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本条规定擅自砍伐、迁移树木的,依法处以树木赔偿费5倍的罚款。因城市建设需要砍伐城市绿化树木或拆除绿化设施的,须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支付,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在城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1)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焚烧物料;在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和悬挂重物;
(2)攀、折、钉、栓树木,采摘花草,践踏地皮,丢弃废弃物;
(3)损坏绿化的娱乐活动;
(4)以树承重、就树搭建;
(5)采石取土、建坟;
(6)其他破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违反本条第(2)、(3)项规定的,依法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第(1)、(5)、(6)项规定的,依法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第4项规定的,依法对组织者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禁止任何车辆在城镇绿地上行驶、停放,禁止在城镇绿地上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违反本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其摆卖物品,拒不改正或车主不在现场的,主管部门可以锁扣车辆或拖车,并依法处以200元罚款,损坏绿地的,除按价赔偿外,每平方米罚款100元至200元。
三、环境卫生管理
1、镇中心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随地吐痰、便溺,不准乱丢瓜果皮、烟头、纸屑、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2)禁止乱倒垃圾、渣土、粪便;
(3)禁止从高空、建(构)筑物向外掷物、泼水;
(4)禁止在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杆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
(5)禁止占用道路、人行道、街巷经营机动车辆清洗业务;
(6)禁止向河流、河涌、池塘等水体抛弃、倾倒废弃物;
(7)生活污水必须排入污水管道,不准乱倒乱泼;
(8)饮食行业污水,应先经过隔油(渣)池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管道;
(9)楼房天面和阳台、走廊等处的雨水、冷气机排水,要用管道排入下水道。
违反以上规定其中之一者,责令其限期纠正,采取补救措施,并依法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镇中心区内不得放养家禽家畜。放养家禽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依法按禽类每只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畜类每只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依法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1)将建筑废弃物倾倒在公共场所、街道的;
(2)维修道路、清疏渠道等施工作业没有及时清理渣土和污泥的;
(3)临街工地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环境卫生的;
(4)将医疗单位、屠宰场、生物制品厂等产生的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倾倒的;
(5)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4、因建设需要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提出拆迁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重建环境卫生设施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依法处以原设施造价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建或拆除,并给予警告或依法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镇中心区道路、街巷及住户的排水渠道不是暗渠、没有沉沙井的;
(2)落水口没有安装水封式防蚊闸的;
(3)未经无害化粪池处理直接将粪便排入下水道或河塘的。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占用、拆除和损坏公共卫生设施或改变其用途。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以重建(置)价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7、实行“门前三包”制度,沿路各业主及各住户必须与当地城管会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8、实行房屋业主管理责任制度,各房屋业主必须加强对租客的管理,必须对租客乱丢乱倒垃圾等行为负管理责任。
9、沿路各业主必须保证公路花槽至店铺门前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凡是未保证三包范围内清洁卫生的,以每次100元的标准收取垃圾代清费或予以停水。
10、各房屋业主必须保证房屋周边地带清洁卫生,凡是业主疏于管理,造成周边地带有垃圾的,以每次500元的标准向屋主收取垃圾代清费,并同时予以停水。
11、行人、行车乱丢垃圾的,以每次50元的标准收取垃圾代清费,或罚清洁街道100米。
12、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穿着制服,佩戴标志,出示证件;罚款收费均应开具财政票据,并全额上缴镇财政。
13、与本规定有冲突的均以本规定为准。
14、本规定由横沥镇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规定由二○○三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2003年7月25日
9. 东莞横沥的寒溪河的历史是怎样的
横沥概况
横沥镇位于广东省东南部,处于穗、深、港经济走廊腹地,面积50平方公里,下辖17个村(居)委会,人口约20万,近几年来,横沥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将工业发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列为同等重要的地位,发挥地缘、配套先发优势,完成了投资环境软、硬件建设,逐步走上了工业化、城市化道路。是一个集商业、工业、文化、居住、娱乐为一体的既有田园风光,又有都市气派的新市镇。
2、便利交通
镇区内拥有等级公路100多公里;
镇区内四个主要出口均为6车道公路;
距东莞火车站5分钟;
乘火车直达香港70分钟;
距东莞市区仅20分钟;
距广州机场约90分钟;
距深圳机场约60分钟;
100公里半径内有盐田港、蛇口港、虎门港、沙田港等重要港口;
正在建设中的东部快速路从我镇穿过。
3、完善的基础设施
改革开放以来,横沥镇大力推行基础设施先行的发展战略,努力完善道路、通讯、供水、供电等市政设施建设。镇内各村之间已实现等级水泥公路联网,四通八达,物流畅通。拥有日产12万吨的自来厂,配有两个11万千伏的变电站和一座2.6万千瓦的火力发电站,另一座50万伏的变电站正在建设中,几万门程控电话,可直拔国内大中城市和世界各地。全镇基础设施正向着和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方向快速发展。
4、良好的工业基础
横沥镇目前有来自香港、台湾、美国、日本等外资企业420多家。行业有电子、玩具、化工、服装、建材、皮革、针织、五金、纸品等。建立了新城、西城、三江等几个大规模的工业基地,正向着大规模、高科技、密集型、产业链方向发展。
5、兴旺的第三产业
横沥镇地理位置优越,全镇有来自各地的工商企业约3000家,多功能综合性酒店10多家。房地产业功能齐全、服务配套,越来越受到广大客商的称赞,正稳步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