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污水厂
Ⅰ 奉化市新特净化设备厂怎么样
奉化市新来特净化设备厂自是1993-03-20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注册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奉化市岳林街道金沙路7号。
奉化市新特净化设备厂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302836102141374,企业法人徐张岳,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奉化市新特净化设备厂的经营范围是:净化设备、净化器材、五金配件、塑料制品制造、加工。在浙江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786708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487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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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奉化环保局:私自排放污水如何罚款
《环来境保护法》
第二十自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第六条 排污者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