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环保法对污水排放标准的改变
① 请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有什么区别,就是字面是理解的区
1.主要区别是由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排入的流域水质情况(即环境要求)决定的。
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19-2002》的主要区别是水质要求不一样。相比较综合标准的指标要求宽松一些,譬如第二类污染物中COD指标,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是100mg/l,二级是150,三级是排放城市管网或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标准,更为宽松,是500,或者某些行业,更高一些。
3.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排放环境水质的要求:
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是指排放地表水GB3838中三类(III类)和排入二类海域的污水标准。
综合排放二级标准是指排入地表水GB3838中四类和五类水域的标准。
三级标准是排入管网的标准。
4.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分为三级,一级又分为一级A和一级B。
具体要求是一级A指出水做为回用水的水质要求。
一级B是指出水做为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和海水的二类区。
二级是排入地表水四类和五类的水域。
三级是非重点控制流域或非水源保护区的污水处理厂,只进行了一级处理(没有深度生物处理),所规定的排放标准。
和综合排放标准相比,城镇污水处理厂COD指标如下:
一级A 50mg/l 一级B 60mg/l 二级 100mg/l 三级为120mg/l
5.总结:两个标准一般区别是综合排放标准是工业污水为主,所以要求宽松一些。而城镇污水厂排放标准是生活污水为主,来水COD浓度低,所以要求严格一些。
具体的排放要求,可能得问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如果有比较敏感的河流或水源地,我想应该执行的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否则,可以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注:没有行业标准时)。
另外,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还规定了污泥,噪声等项目的排放指标。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只是指水中污染物(一类13项,二类56项)的要求。
② 环评要求不准外排,结果是外排了,那么外排废水是按排放标准还是环境质量标准,又或是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
首先,肯定是违法的.我朋友一个公司就因为这个受到过处罚.
法律依据就是超量排放,即:废水回 用没专有达到环评批复文件要求的回用属率,就是超量排放,即使达标,废水中也是有许多污染物的,目前环保法律法规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上也有控制,因为要判断你违法的依据是非常多的.
③ 环保法对含煤废水有什么要求
环保法只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对是否烟煤进行规定
但在《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章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中有一些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煤开采以及鼓励保用清洁能源的规定
④ 2014年环保法新增了哪些内容
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条款更新之处
(2014年4月24日第9号主席令公布施行)
1.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3.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
4. 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
5. 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6.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
7. 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8. 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
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
9.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10. 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11. 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
12. 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13. 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14.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15.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16.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
17.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18.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19. 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
20. 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21. 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2.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2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
24.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5. 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
26.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27. 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28.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29.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0.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
31.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32.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3.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34. 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35. 第六十四条 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36. 第六十五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37.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⑤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不达标会被怎样处罚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不达标应该得到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专法》:
第七十四属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5)2014环保法对污水排放标准的改变扩展阅读: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网络
⑥ 为了避免污染环境,应该如何制定污水排放标准的指标
氨氮废水排放标准:
氨氮标准限值范围为0.02mg/L~150mg/L。
拓展资料
我国现行的相关环保标准中涉及氨氮废水排放指标的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相关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现行废水排放氨氮控制标准
中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
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
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各省(市、区)的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必须密切结合当地的水环境状况和地方的技术经济条件。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有11个省G市)制定了25个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这些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大多数标准都规定了氨氮的排放控制限值。
⑦ 《环境保护法》中关于污水管理的条规
第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五条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有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⑧ 污水排放标准
污水排放标准除行业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外,最常用的是《内中华人民容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中文名: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外文名: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标准编号:GB 8978-1996
批准日期:1996年10月4日
实施日期:1998年1月1日
所属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情况: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现行状态:现行
⑨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数据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最高浓度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总汞 0.05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3 总镉 0.1 4 总铬 1.5 5 六价铬 0.5 6 总砷 0.5 7 总铅 1.0 8 总镍 1.0 9 苯并(a)芘 0.00003 10 总铍 0.005 11 总银 0.5 12 总α放射性 1Bq/L 13 总β放射性 10Bq/L 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最高浓度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2 色度(稀释倍数) 染料工业 50 180 - - - 其他排污单位 50 80 - 3 悬浮物(SS)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100 300 - - - 脉金选矿 100 500 - - -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100 800 --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 - 其他排污单位 70 20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工业 30 100 600 - -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30 150 600 -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 - 其他排污单位 30 60 300 续表(2)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5 化学需氧量(COD) 甜菜制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 -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 -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100 150 500 -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 - -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3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20 20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电影洗片(铁氰化合物) 0.5 5.0 5.0 - - 其他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2.0 11 氨氮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 - - 其他排污单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黄磷工业 10 20 20 - - 低氟地区(水体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他排污单位10102013 磷酸盐(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合成洗涤剂工业 5.0 15 20 - - 其他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20 总锰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 -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2.0 3.0 5.0 续表(2)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6.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3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L 1000个/L 5000个/L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个/L 500个/L 1000个/L 26 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接触时间≥1h) >2(接触时间≥1h) - -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1.5h >5(接触时间≥1.5h) 注:*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3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最高允许排水量或
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
1 矿山 工业 有色金属系统选矿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脉
金
选
矿重选 16.0m³/t(矿石)
浮选9.0m³/t(矿石)
氰化8.0m³/t(矿石)
碳浆8.0m³/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³/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水重复利用率80%
4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 燃料型炼油;
B.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岸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A >500万t,1.0m³/t(原油)
250~500万t,1.2m³/t(原油)
<250万t,1.5m³/t(原油)
B >500万t,1.5m³/t(原油)
250~500万t,2.0m³/t(原油)
<250万t,2.0m³/t(原油),
C >500万t,2.0m³/t(原油)
250~500万t,2.5m³/t(原油)
<250万t,2.5m³/t(原油)
5 合成洗涤剂工业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200.0m³/t(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70.0m³/t(烷基苯)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10.0m³/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200.0m³/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30.0m³/t(板)
8 制糖工业某蔗制糖 10.0m³/t(甘蔗)
甜菜制糖4.0m³/t(甜菜)
9 皮革工业猪盐湿皮 60.0m³/t(原皮)
牛干皮100.0m³/t(原皮)
羊干皮150.0m³/t(原皮)
10发酵酿造工业酒精工业 以玉米为原料150.0m³/t(酒精)
以薯类为原料100m³/t(酒精)
以糖蜜为原料80.0m³/t(酒)
味精工业600.0m³/t(味精)
啤酒工业(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m³/t(啤酒)
11 铬盐工业5.0m³/t(产品)
12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m³/t(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500m³/t(原麻)或750m³/t(精干麻)
14 化纤浆粕本色: 150m³/t(浆)漂白: 240m³/t(浆)
15 粘胶纤维工业(单纯纤维) 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m³/t(纤维)
长纤维800m³/t(纤维)
16 铁路货车洗刷5.0m³/辆
17 电影洗片5m³/1000m(35mm的胶片)
18 石油沥青工业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最高浓度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单位: 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 ~ 9 6 ~ 9 6 ~ 9 2 色度(稀释倍数)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70 300 - 脉金选矿 70 400 - 3 悬浮物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70 800 - (SS)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70 150 400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工业 20 60 6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20 10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300 甜菜制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5 化学需氧量 (COD)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业 ( 包括石油炼制 ) 60 120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500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5 10 2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10 15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1.0 11 氨氮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 其它排污单位 15 25 - 黄磷工业 10 15 20 12 氟化物 低氟地区 ( 水体含氟量 <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 P 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LAS) 一切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20 总锰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1.0 2.0 3.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3.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1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乐果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6 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300 27 甲基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8 马拉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 ( 以五氯酚计 )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AOX)(以Cl计) 一切排污单位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一切排污单位 0.03 0.06 0.5 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5 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6 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7 乙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8 邻 - 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9 对 - 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0 间 - 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1 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1.0 42 邻 - 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3 对 - 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4 对 - 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5 2,4- 二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6 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3 0.4 1.0 47 间 - 甲酚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48 2,4- 二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49 2,4,6- 三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50 邻苯二甲酸二丁脂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2.0 51 邻苯二甲酸二辛脂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2.0 52 丙烯腈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53 总硒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54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 * 、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 个 /L 1000 个 /L 5000 个 /L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 个 /L 500 个 /L 1000 个 /L 55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医院 * 、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 接触时间 ≥ 1h) >2( 接触时间 ≥ 1h)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 1.5h) >5( 接触时间≥ 1.5h) 56总有机碳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40 - (TOC) 苎麻脱胶工业 20 60 -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 注:其他排污单位:指除在该控制项目中所列行业以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 指 50 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注:其他排污单位:指除在该控制项目中所列行业以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5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排水重复利用率
1
矿山工业有色金属系统选矿 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脉
金
选
矿
重选 16.0m³/t(矿石)
浮选9.0m³/t(矿石)
氰化 8.0m³/t(矿石)
碳浆8.0m³/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³/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水重复利用率80%
4
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燃料型炼油厂
B。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岩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A
>500万t,1.0m³/t(原油)
250~500万t,,1.2m³/t(原油)
<250万t,,1.5m³/t(原油)
B
>500万t,1.5m³/t(原油)
250~500万t,,2.0m³/t(原油)
<250万t,,2.0m³/t(原油)
C
>500万t,2.0m³/t(原油)
250~500万t,,2.5 m³/t(原油)
<250万t,,2.5m³/t(原油)
5
合成洗涤剂工业
氯化法生产烷基苯200.0 m³/t (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70.0 m³/t (烷基苯)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10.0 m³/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200.0m³/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30.0 m³/t (板)
8 制糖工业甘蔗制糖 10.0 m³/t
甜菜制糖4.0 m³/t
9 皮革工业猪盐湿皮 60.0 m³/t
牛干皮100.0 m³/t
羊干皮150.0 m³/t
10 发酵、酿造工业酒精工业
以玉米为原料 100.0 m³/t
以薯类为原料80.0 m³/t
以糖蜜为原料70.0 m³/t
味精工业600.0 m³/t
啤酒行业
(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 m³/t
11
铬盐工业5.0 m³/t (产品)
12
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 m³/t (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500 m³/t (原麻)
750 m³/t (精干麻)
14
粘胶纤维工业
单纯纤维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0 m³/t (纤维)
长纤维800.0 m³/t(纤维)
15
化纤浆粕本色: 150 m³/t(浆);
漂白:240 m³/t(浆)
16 制药工业医药原料药
青霉素 4700m³/t(氰霉素)
链霉素1450m³/t(链霉素)
土霉素 1300m³/t(土霉素)
四环素1900m³/t(四环素)
洁霉素 9200m³/t(洁霉素)
金霉素3000m³/t(金霉素)
庆大霉素 20400m³/t(庆大霉素)
维生素C 1200m³/t(维生素C)
氯霉素2700m³/t(氯霉素)
新诺明 2000m³/t(新诺明)
维生素B1 3400m³/t(维生素B1)
安乃近180m³/t(安乃近)
非那西汀 750m³/t(非那西汀)
呋喃唑酮2400m³/t(呋喃唑酮)
咖啡因 1200m³/t(咖啡因)
17 有机磷农药工业
乐果** 700m³/t(产品)
甲基对硫磷(水相法)** 300m³/t(产品)
对硫磷(P2S5法)** 500m³/t(产品)
对硫磷(PSCl3法)** 550m³/t(产品)
敌敌畏(敌百虫碱解法) 200m³/t(产品)
敌百虫40m³/t(产品)
(不包括三氯乙醛生产废水)
马拉硫磷 700m³/t(产品)
18 除草剂工业除草醚 5m³/t(产品)
五氯酚钠2m³/t(产品)
五氯酚 4m³/t(产品)
2甲4氯14m³/t(产品)
2,4-D 4m³/t(产品)
丁草胺4.5m³/t(产品)
绿麦隆(以Fe粉还原) 2m³/t(产品)
绿麦隆(以Na2S还原) 3m³/t(产品)
19 火力发电工业3.5m³(MW·h)
20 铁路货车洗刷5.0m³/辆
21 电影洗片5m³/1000m(35mm胶片)
22 石油沥青工业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注:
* 产品按100%浓度计。
** 不包括P2S5、PSCl3、PC13原料生产废水
申请注意:在实际申请过程中,根据笔者实际申请经验,一般需要在当地政府,通过其环保局申请,其整个流程必须要事先准备充分,否则实际申请时很可能因为一星半点的问题而遭停沚。
⑩ 国家废气,废物,废水的最新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批准日期1996-10-04 实施日期199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8978-1996
代替 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3 本标准颁布后,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7-82 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
3 定义
3.1 污水: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3.2 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电站排水。
3.3 一切排污单位:指本标准适用范围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单位。
3.4 其他排污单位:指在某一控制项目中,除所列行业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4 技术内容
4.1 标准分级
4.1.1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 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1.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4.1.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4.2 标准值
4.2.1 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
4.2.1.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4.2.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4.2.2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4、表5的规定。
4.2.2.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4.3 其他规定
4.3.1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
4.3.2 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计算。
4.3.3 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4.3.4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总汞 0.05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3 总镉 0.1
4 总铬 1.5
5 六价铬 0.5
6 总砷 0.5
7 总铅 1.0
8 总镍 1.0
9 苯并(a)芘 0.00003
10 总铍 0.005
11 总银 0.5
12 总α放射性 1Bq/L
13 总β放射性 10Bq/L
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2 色度
(稀释倍数) 染料工业 50 180 -
其他排污单位 50 80 -
3 悬浮物
(SS)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100 300 -
脉金选矿 100 500 -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100 800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70 20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工业 30 100 600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30 15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30 60 300
5 化学需氧量
(COD) 甜菜制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100 150 5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3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20 20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 电影洗片(铁氰化合物) 0.5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2.0
11 氨氮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
其他排污单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黄磷工业 10 20 20
低氟地区(水体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合成洗涤剂工业 5.0 15 20
其他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20 总锰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2.0 3.0 5.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6.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3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L 1000个/L 5000个/L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个/L 500个/L 1000个/L
26 总余氯
(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接触时间 ≥1h) >2(接触时间≥1h)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1.5h >5(接触时间≥1.5h)
注: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3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
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
1 矿 山 工 业 有色金属系统选矿 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 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脉
金
选
矿 重选 16.0m3/t(矿石)
浮选 9.0m3/t(矿石)
氰化 8.0m3/t(矿石)
碳浆 8.0m3/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 水重复利用率80%
4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 燃料型炼油;
B.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岸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A >500万t,1.0m3/t(原油)
250~500万t,1.2m3/t(原油)
<250万t,1.5m3/t(原油)
B >500万t,1.5m3/t(原油)
250~500万t,2.0m3/t(原油)
<250万t,2.0m3/t(原油),
C >500万t,2.0m3/t(原油)
250~500万t,2.5m3/t(原油)
<250万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涤剂工业 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200.0m3/t(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 70.0m3/t(烷基苯)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 10.0m3/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0.0m3/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30.0m3/t(板)
8 制糖工业 某蔗制糖 10.0m3/t(甘蔗)
甜菜制糖 4.0m3/t(甜菜)
9 皮革工业 猪盐湿皮 60.0m3/t(原皮)
牛干皮 100.0m3/t(原皮)
羊干皮 150.0m3/t(原皮)
10发
酵
酿
造
工
业 酒精工业 以玉米为原料 150.0m3/t(酒精)
以薯类为原料 100m3/t(酒精)
以糖蜜为原料 80.0m3/t(酒)
味精工业 600.0m3/t(味精)
啤酒工业(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m3/t(啤酒)
11 铬盐工业 5.0m3/t(产品)
12 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m3/t(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 500m3/t(原麻)或750m3/t(精干麻)
14 化纤浆粕 本色: 150m3/t(浆)漂白: 240m3/t(浆)
15 粘胶纤维工业(单纯纤维) 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m3/t(纤维)
长纤维 800m3/t(纤维)
16 铁路货车洗刷 5.0m3/辆
17 电影洗片 5m3/1000m(35mm的胶片)
18 石油沥青工业 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2 色度(稀释倍数)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
3 悬浮物
(SS)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70
300
-
脉金选矿 70
400
-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70
800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70
15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工业 20
60
600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20
10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300
5
化学需氧量(COD)
甜菜制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60
120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500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5
10
2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10
15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1.0
11
氨氮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
其它排污单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黄磷工业 10
15
20
低氟地区
(水体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一切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20
总锰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1.0
2.0
3.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3.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1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乐果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6
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7
甲基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8
马拉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
一切排污单位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一切排污单位 0.03
0.06
0.5
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5
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6
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7
乙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8
邻-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9
对-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0
间-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1
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1.0
42
邻-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3
对-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4
对-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5
2,4-二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6
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3
0.4
1.0
47
间-甲酚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48
2,4-二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49
2,4,6-三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50
邻苯二甲酸二丁脂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2.0
51
邻苯二甲酸二辛脂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2.0
52
丙烯腈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53
总硒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54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L
1000个/L
5000个/L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个/L
500个/L
1000个/L
55
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接触时间 ≥1h)
>2(接触时间 ≥1h)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
≥1.5h)
>5(接触时间
≥1.5h)
56
总有机碳
(TOC)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40
-
苎麻脱胶工业 20
60
-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
注:其他排污单位:指除在该控制项目中所列行业以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5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排水重复利用率
1
矿山工业 有色金属系统选矿 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 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脉
金
选
矿
重选 16.0m3/t(矿石)
浮选 9.0m3/t(矿石)
氰化 8.0m3/t(矿石)
碳浆 8.0m3/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 水重复利用率80%
4
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燃料型炼油厂
B。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岩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A
>500万t,1.0m3/t(原油)
250~500万t,,1.2m3/t(原油)
<250万t,,1.5m3/t(原油)
B
>500万t,1.5m3/t(原油)
250~500万t,,2.0m3/t(原油)
<250万t,,2.0m3/t(原油)
C
>500万t,2.0m3/t(原油)
250~500万t,,2.5 m3/t(原油)
<250万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涤剂工业
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200.0 m3/t (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 70.0 m3/t (烷基苯)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 10.0 m3/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0.0m3/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30.0 m3/t (板)
8 制糖工业 甘蔗制糖 10.0 m3/t
甜菜制糖 4.0 m3/t
9
皮革工业 猪盐湿皮 60.0 m3/t
牛干皮 100.0 m3/t
羊干皮 150.0 m3/t
10 发酵、
酿造
工业 酒精工业
以玉米为原料 100.0 m3/t
以薯类为原料 80.0 m3/t
以糖蜜为原料 70.0 m3/t
味精工业 600.0 m3/t
啤酒行业
(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 m3/t
11
铬盐工业 5.0 m3/t (产品)
12
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 m3/t (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 500 m3/t (原麻)
750 m3/t (精干麻)
14
粘胶纤维工业
单纯纤维 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0 m3/t (纤维)
长纤维 800.0 m3/t(纤维)
15
化纤浆粕 本色: 150 m3/t(浆);
漂白:240 m3/t(浆)
16
制
药
工
业
医
药
原
料
药
青霉素 4700m3/t(氰霉素)
链霉素 1450m3/t(链霉素)
土霉素 1300m3/t(土霉素)
四环素 1900m3/t(四环素)
洁霉素 9200m3/t(洁霉素)
金霉素 3000m3/t(金霉素)
庆大霉素 20400m3/t(庆大霉素)
维生素C 1200m3/t(维生素C)
氯霉素 2700m3/t(氯霉素)
新诺明 2000m3/t(新诺明)
维生素B1 3400m3/t(维生素B1)
安乃近 180m3/t(安乃近)
非那西汀 750m3/t(非那西汀)
呋喃唑酮 2400m3/t(呋喃唑酮)
咖啡因 1200m3/t(咖啡因)
17
有
机
磷
农
药
工
业
乐果** 700m3/t(产品)
甲基对硫磷(水相法)** 300m3/t(产品)
对硫磷(P2S5法)** 500m3/t(产品)
对硫磷(PSCl3法)** 550m3/t(产品)
敌敌畏(敌百虫碱解法) 200m3/t(产品)
敌百虫 40m3/t(产品)
(不包括三氯乙醛生产废水)
马拉硫磷 700m3/t(产品)
18
除
草
剂
工
业 除草醚 5m3/t(产品)
五氯酚钠 2m3/t(产品)
五氯酚 4m3/t(产品)
2甲4氯 14m3/t(产品)
2,4-D 4m3/t(产品)
丁草胺 4.5m3/t(产品)
绿麦隆(以Fe粉还原) 2m3/t(产品)
绿麦隆(以Na2S还原) 3m3/t(产品)
19 火力发电工业 3.5m3(MW·h)
20 铁路货车洗刷 5.0m3/辆
21 电影洗片 5m3/1000m(35mm胶片)
22 石油沥青工业 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注:
* 产品按100%浓度计。
** 不包括P2S5、PSCl3、PC13原料生产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