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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行业废水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 2021-03-13 03:12:55

㈠ 铅锌矿废水处理方案

可以考虑使用离子交换树脂回收重金属,铅锌都可以回收,树脂还是可以再生重复使用,工艺比较简单,就是让废水通过树脂罐就可以了,排放达标很简单。需要可以找我。进口杜笙离子交换树脂

㈡ 涉铅行业对职业健康人员配备国家有没有要求

为规范、引导再生铅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工信部联节〔2011〕51号)等规定和要求,制定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项目建设条件和企业生产布局
(一)新建或者改、扩建再生铅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本地区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土壤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源、能源状况和市场需求情况,要依据产业布局和国家相关规划严格审批再生铅项目,抑制盲目扩张。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以及食品、药品等对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划定的重点区域和因铅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内不得新建再生铅项目。已在上述区域内生产运营的再生铅企业要根据该区域有关规划,依法通过搬迁、转停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三)再生铅企业厂址选择应符合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的要求。

生产规模、工艺和装备
(一)新建再生铅项目必须在5万吨/年以上(单系列生产能力,下同)。淘汰1万吨/年以下再生铅生产能力,以及坩埚熔炼、直接燃煤的反射炉等工艺及设备。鼓励企业实施5万吨/年以上改扩建再生铅项目,到2013年底以前淘汰3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铅生产能力。
(二)再生铅企业必须整只回收废铅蓄电池,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中的有关要求,禁止对废铅蓄电池进行人工破碎和露天环境下破碎作业,严禁直接排放铅蓄电池破碎产生的废酸液。企业应采用机械化破碎分选处置废铅蓄电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预处理过程中采用水力分选的,必须做到水闭路循环使用不外泄。对分选出的铅膏必须进行脱硫预处理或送硫化铅精矿冶炼厂合并处理,脱硫母液必须进行处理并回收副产品。
(三)再生铅企业不得直接熔炼带壳废铅蓄电池,不得利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铅,应采用密闭熔炼、低温连续熔炼、新型节能环保熔炼炉等先进工艺及设备,并在负压条件下生产,防止废气逸出。同时应具备完整的废水、废气净化设施、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等装置。企业应严格执行《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确保废水、废气等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能源消耗及资源综合利用
(一)利用原生矿合并处理含铅废料的企业能源消耗及资源综合利用指标,应参照《铅锌行业准入条件》( 2007年第13号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二)单独处理含铅废料的新建、改建、扩建再生铅项目综合能耗应低于130千克标准煤/吨铅,铅的总回收率大于98%,废水实现全部循环利用。
(三)现有再生铅企业综合能耗应低于185千克标准煤/吨铅,铅的总回收率大于96%,冶炼弃渣中铅含量小于2%,废水循环利用率应大于98%。现有再生铅企业综合能耗指标应在2013年底前达到新建项目标准。

环境保护
(一)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现有企业应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定期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两次审核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两年,位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及环境风险较大的再生铅企业应当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现有熔炼设施的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去除原料中含氯物质及切削油等有机物。鼓励企业封闭化生产。
(二)从事涉铅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废铅蓄电池的经营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省级环保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符合《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的相关要求。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的经营活动。废铅蓄电池外壳应经过彻底清洗后,满足环保标准《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T 364)的要求后方可再生使用。
(三)再生铅企业要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和重金属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具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生产废水、废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要求,工人洗衣、洗浴、车间冲洗废水等应单独收集处理。再生铅企业生产的废渣、燃煤炉渣等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要规范物料堆放场、废渣场、排污口的管理,新建、改扩建再生铅项目要同步建设配套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现有再生铅企业应在2013年底前完成。再生铅企业必须具有完善的自行监测能力,要建立自行监测制度,按照要求制定方案,对所有排放的污染物定期开展监测,特别是要建立铅污染物的日监测制度,每日向公众发布自行监测结果,每月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排放二恶英的企业和单位应至少每年开展一次二恶英排放监测,并将数据上报地方环保部门备案。
(四)废气中铅尘应采用自动清灰的布袋除尘技术、静电除尘技术、湿法除尘技术等进行处理,生产车间必须有良好的排风系统,应建有通风除尘系统对车间内含铅烟气进行收集处理,鼓励企业将收尘灰返回熔炼系统处理。废水、废气等排放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要求。再生铅企业产生的废弃渣,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泥渣,除尘系统净化回收的含铅烟尘(灰),防尘系统中废弃的吸附材料、燃煤炉渣等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企业将沉淀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没有处置能力的再生铅企业,要求其产生的废渣及污泥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含铅量大于2%的水处理泥渣、铅烟尘(灰)必须要经过二次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废弃劳动保护用品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五)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安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
(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再生铅企业的作业环境必须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的要求。
(二)企业应当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培训、检查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三)企业应当有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对重大危险源有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设备。铅冶炼作业场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四)对再生铅企业关键生产环节推行岗位技能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主要包括废酸水处理、含铅废弃物处理、废弃物清除、空气污染防治、职业灾害急救、铅作业技术等关键岗位。要求2013年底前,再生铅企业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经过培训并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资质的比例不低于企业总人数的10%。
(五)企业用工制度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监督与管理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按照本准入条件,组织对再生铅生产企业进行核查。未列入环境保护部环保核查公告名单的企业,不予通过准入条件审查。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
(二)对不符合规划布局、生产规模、工艺装备、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要求的再生铅项目,有关部门不予核准或备案,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质检、安监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贷款和其它形式的授信支持。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再生铅生产企业执行准入条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要协助做好本准入条件的实施工作,加强行业协调和自律管理。

附 则
(一)再生铅是指以含铅废料为原料,主要是废铅蓄电池金属态铅废料等经过冶炼加工工艺而生产出再生铅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再生铅行业包括废铅蓄电池等含铅废料的回收利用。
(二)本准入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所有类型的再生铅企业和项目。
(三)本准入条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政策若进行修订,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
(四)本准入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宏观调控要求适时进行修订。[1]

㈢ 铅锌冶炼排放的特征污染物主要是什么

铅冶炼三废中,主要是铅烟,其次是含重金属的飘尘,再次是含重金属的洗水(如冲渣水、地面清扫水),不过废水一般不会外排,只有下雨时厂区地表水外流。废渣中虽然有重金属,但因经过熔融,已经稳定,对环境造影响很小,不过在实践中仍然要求设置防渗渣场集中存放。

火法炼锌的三废大体同炼铅过程。
火法炼锌的三废主要是富含重金属离子的废水。锌生产中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保持体积稳定,但实际中总是有不少废水需要外排。这些废水含镉、铅、砷、锌、铜等,需要经过处理(但很难达标排放)。锌焙烧时也会产生飘尘,其中含铅镉等,会污染周边土壤、水体。炼锌渣同样富含镉、铅、砷、锌、铜等,必需设高标准的渣场集中存放。

㈣ 铅锌矿洗出来的水污染大吗

编辑本段危害
水体污染影响工业生产、增大设备腐蚀、影响产品质量,甚至使生产不能进行下去。水的污染,又影响人民生活,破坏生态,直接危害人的健康,损害很大。 (1)危害人的健康水污染后,通过饮水或食物链,污染物进入人体,使人急性或慢性中毒。砷、铬、铵类、笨并(a)芘等,还可诱发癌症。被寄生虫、病毒或其它致病菌污染的水,会引起多种传染病和寄生虫病。重金属污染的水,对人的健康均有危害。被镉污染的水、食物,人饮食后,会造成肾、骨骼病变,摄入硫酸镉20毫克,就会造成死亡。铅造成的中毒,引起贫血,神经错乱。六价铬有很大毒性,引起皮肤溃疡,还有致癌作用。饮用含砷的水,会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砷使许多酶受到抑制或失去活性,造成机体代谢障碍,皮肤角质化,引发皮肤癌。有机磷农药会造成神经中毒,有机氯农药会在脂肪中蓄积,对人和动物的内分泌、免疫功能、生殖机能均造成危害。稠环芳烃多数具有致癌作用。氰化物也是剧毒物质,进入血液后,与细胞的色素氧化酶结合,使呼吸中断,造成呼吸衰竭窒息死亡。我们知道,世界上80%的疾病与水有关。伤寒、霍乱、胃肠炎、痢疾、传染性肝类是人类五大疾病,均由水的不洁引起。 (2)对工农业生产的危害水质污染后,工业用水必须投入更多的处理费用,造成资源、能源的浪费,食品工业用水要求更为严格,水质不合格,会使生产停顿。这也是工业企业效益不高,质量不好的因素。农业使用污水,使作物减产,品质降低,甚至使人畜受害,大片农田遭受污染,降低土壤质量。海洋污染的后果也十分严重,如石油污染,造成海鸟和海洋生物死亡。 (3)水的富营养化的危害在正常情况下,氧在水中有一定溶解度。溶解氧不仅是水生生物得以生存的条件,而且氧参加水中的各种氧化-还原反应,促进污染物转化降解,是天然水体具有自净能力的重要原因。含有大量氮、磷、钾的生活污水的排放,大量有机物在水中降解放出营养元素,促进水中藻类丛生,植物疯长,使水体通气不良,溶解氧下降,甚至出现无氧层。以致使水生植物大量死亡,水面发黑,水体发臭形成“死湖”、“死河”、“死海”,进而变成沼泽。这种现象称为水的富营养化。富营养化的水臭味大、颜色深、细菌多,这种水的水质差,不能直接利用,水中断鱼大量死亡。
编辑本段保护水环境
目前,人们已意识到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来发展经济,这样的代价太大了。中国已提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的战略,对整治水域污染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我们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为了拥有洁净的水环境,保护水资源,当从现在做起.不然的话,将会爆发一场可怕的灾难! 中国水环境的前景令人担忧。 中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水灾害频繁的国家,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六位,人均占有量只有2500立方米,约为世界人均水量的1/4,在世界排第110位,已被联合国列为13个贫水国家之一。 多年来,中国水资源质量不断下降,水环境持续恶化,由于污染所导致的缺水和事故不断发生,不仅使工厂停产、农业减产甚至绝收,而且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和较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地威胁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威胁了人类的生存。中国七大水系的污染程度以污染程度大小进行排序,其结果为:辽河、海河、淮河、黄河、松花江、长江,其中,辽河、海河、淮河污染最重。综合考虑中国地表水资源质量现状,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Ⅰ、Ⅱ类标准只占32.2%(河段统计),符合Ⅲ类标准的占28.9%,属于Ⅳ、Ⅴ类标准的占38.9%,如果将Ⅲ类标准也作为污染统计,则中国河流长度有67.8%被污染,约占监测河流长度的2/3,可见中国地表水资源污染非常严重 中国地表水资源污染严重,地下水资源污染也不容乐观。 中国北方五省区和海河流域地下水资源,无论是农村(包括牧区)还是城市,浅层水或深层水均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局部地区(主要是城市周围、排污河两侧及污水灌区)和部分城市的地下水污染比较严重,污染呈上升趋势(金传良等,1996)。 具体而言,根据北方五省区(新疆、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1995眼地下水监测井点的水质资料,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进行评价,结果表明,在69个城市中,Ⅰ类水质的城市不存在,Ⅱ类水质的城市只有10个,只占14.5%,Ⅲ类水质城市有22个,占31.9%,Ⅳ、Ⅵ类水质的城市有37个,占评价城市总数的53.6%,即1/2以上城市的城市地下水污染严重。至于海河流域,地下水污染更是令人触目惊心,2 015眼地下水监测井点的水质监测资料表明,符合Ⅰ-Ⅲ类水质标准仅有443眼,占评价总数的22.0%,符合Ⅳ和Ⅵ类水质标准有880和629眼,分别占评价总井数的43.7%和34.3%,即有78%的地下水遭到污染;如果用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评价,在评价的总井数中,仅有328眼井水质符合生活标准,只占评价总数的31.2%,另外2/3以上到监测的井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卫生标准。 为了推动对水资源进行综合性统筹规划和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解决日益严峻的缺水问题,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公众对开发和保护水资源的认识,1993年1月18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确定自1993年起,将每年的3月22日定为世界水日。 面对严峻的缺水、水污染问题,我们应积极行动起来,珍惜每一滴水,采取节水技术、防治水污染、植树造林等多种措施,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
编辑本段措施与建议
1. 强化对饮用水源取水口的保护: 有关部门要划定水源区,在区内设置告示牌并加强取水口的绿化工作。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从根本杜绝污染,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2. 加大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治理力度: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对于改善我市水环境状况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的废水排放量正在不断地增加,而城市污水处理厂却没有相应地增加,这必然会导致水环境质量的下降。因此建设更多的污水处理厂是迫在眉睫的事。 3. 加强公民的环保意识: 改善环境不仅要对其进行治理,更重要的是通过各方面的宣传来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居民的环保意识增强了。破坏环境的行为就自然减少了。 4. 实现废水资源化利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的废水排放量还要增加,如果只重视末端治理,很难达到改善目前水污染状况目的,所以我们要实现废水资源化利用。 5.家用水的净化: 过滤——沉淀(明矾)——用活性炭除异味,去颜色——消毒(氯气,漂白粉)。在自来水管传递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二次污染,所以饮用时要煮沸杀菌,而且还要用干净的杯子。 另:有条件的家庭可以安装家用健康饮水机 6.强化青少年保护水资源意识: 对于青少年,普遍的家庭并不太注重保护水资源的教育。教育要从小做起,养成保护水资源的意识,毕竟“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保护水资源的教育,拍宣传片、做宣传活动,让中国未来的每一朵花都有节约的好品德、保护水资源。以后,大量污染水资源问题就会渐渐减小。 7.少量创建填埋场: 可少量创建填埋场,让废水废气都能够经过处理,再排放至河流。由于填埋场占地面积大,浪费土地资源,所以应少量创建。
编辑本段水污染的事例
1、水俣病事件 1953 1956年 水俣病事件
日本熊本县水俣镇一家氮肥公司排放的废水中含有汞,这些废水排入海湾后经过某些生物的转化,形成甲基汞。这些汞在海水、底泥和鱼类中富集,又经过食物链使人中毒。 当时,最先发病的是爱吃鱼的猫。中毒后的猫发疯痉挛,纷纷跳海自杀。没有几年,水俣地区连猫的踪影都不见了。1956年,出现了与猫的症状相似的病人。因为开始病因不清,所以用当地地名命名。1991年,日本环境厅公布的中毒病人仍有2248人,其中1004人死亡。 2、骨痛病事件 1955 1972年 骨痛病事件
镉是人体不需要的元素。日本富山县的一些铅锌矿在采矿和冶炼中排放废水,废水在河流中积累了重金属“镉”。人长期饮用这样的河水,食用浇灌含镉河水生产的稻谷,就会得“骨痛病”。病人骨骼严重畸形、剧痛,身长缩短,骨脆易折。 3、剧毒物污染莱茵河事件 1986年 11月1日,瑞士巴塞尔市桑多兹化工厂仓库失火,近30吨剧毒的硫化物、磷化物与含有水银的化工产品随灭火剂和水流入莱茵河。顺流而下150公里内,60多万条鱼被毒死,500公里以内河岸两侧的井水不能饮用,靠近河边的自来水厂关闭,啤酒厂停产。有毒物沉积在河底,将使莱茵河因此而“死亡”20年。 4、“托里坎荣”号油船污染事件 1967年3月18日 英国西南七岩礁海域 该船满载11.7万吨原油在锡利群岛以东的七岩礁海域触礁,致使8万吨原油流入海中,留在船体内的原油被引爆,造成英国、法国海域原油污染。造成大量鱼贝类和海鸟死亡,赔偿金额达720万元美元。这一事件后,海洋污染成为海事的重要问题。
编辑本段废水的品质指标
在自然的水路或是工业废水中任何可氧化的材料都可以被生化(如细菌)或是化学的方式所氧化。这样会导致水中的含氧量降低。基本上,生化氧化作用的反应式可写作: 可氧化的材料 + 细菌 + 营养素 + O2 → CO2 + H2O + 已氧化的无机物如NO3或SO4 为了还原像硫化物和亚硝酸盐等化学物质而造成的氧消耗量可以由下列表示: S-- + 2 O2 → SO4-- NO2- + ½ O2 → NO3- 因为所有自然水路都包含细菌跟营养素,所以几乎任何引入这样的水路的废化合物都会产生如同上面所述的生化反应。这些生化反应创造了一个可以在实验室中量测的生化需氧量(BOD)。 被引入自然水路中的可氧化之化学物质(如还原物)也会同样的产生如同上面所述的化学反应。这些化学反应创造了一个可以在实验室中量测的化学需氧量(COD)。 生化需氧量与化学需氧量两种测试都是废水污染物的相对缺氧作用的量测。此二者皆广泛应用在污染作用的量测上。生化需氧量测试用来量测可生物降解(biodegradation)的污染物需氧量,而化学需氧量测试则是用来量测可生物降解的污染物需氧量加上不可生物降解却可氧化的污染物需氧量之总需氧量。 所谓的“五日生化需氧量”(5-day BOD,BOD5)是用来量测五天的期间内废水污染物的生化氧化作用的总耗氧量。当生化反应完全进行完成之后的耗氧总量称为“最终生化需氧量”(Ultimate BOD)。最终生化需氧量的量测太过于旷日费时,故五日生化需氧量几乎已经是普遍性地应用在量测相对污染作用上。 也有许多的化学需氧量测试。或许,最常用的就是“四小时化学需氧量”(4-hour COD)。 值得一提的是,在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最终生化需氧量之间,没有普遍化的相互关系。同样的,在生化需氧量与化学需氧量之间,没有普遍化的相互关系。在特定废水水流中,特定的废水污染物是有可能发展出上述的相互关系,但是这样的相互关系不能够推广到任何其他的废水污染物或是其他任何的废水水流中。 用来确定上述的需氧量的实验室试验流程可以在下列《试验水与废水的标准方法》(Standard Method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Water and Wastewater)[1]的章节中详细描述: 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最终生化需氧量:Section 5210B 与 5210C 化学需氧量:Section 5220
编辑本段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的重点
江城武汉,优于水更忧于水。新的《水污染防治法》与以往有何区别?有何新意?对我市的水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工作具体有怎样的指导意义?近日,市环保局副局长谢昉向本报记者做了专题解读。 谢昉介绍,新的水法具有4大特点,一是处罚力度加大,二是认定违法行为简化,三是可操作性强,四是直接处理责任人。新法结合近年来中国水环境状况,提出了许多创新之举,其中有10大亮点引人关注。 罚到让违法者痛 新法“法律责任”一章共22条,比老法增加9条,极大地增强了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要罚到让违法者感到痛,从而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强硬处罚之一:对于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罚款额不再有上限。老法对水污染事故处罚的最高限额是100万元人民币。新法规定: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事故的,按照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进行罚款。对于超标排放罚款数额为“应缴纳排污费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 强硬处罚之二:主要负责人要受罚。新法规定:企事业单位造成水污染事故的,除对单位给予处罚外,还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保证喝上干净水 新法加强饮用水的法律保护。 首先,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划定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保护区的范围比老法扩大数倍。 其次,明确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机关和争议解决机制。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有关的人民政府和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协商划定;协商不成的,由环境保护部会同水行政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再有,严格禁止排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设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要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地方政府环境责任法律化 许多地方环境污染的背后,总能看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子。环境指标纳入政府官员考核指标体系将是斩断地方保护主义的利剑。 新法从两方面完善了政府的责任机制。 一是规定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是明确提出了考核评价制度。规定: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超标排污就是违法 施行老法时,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相当普遍。究其原因,可以归因于两方面的法律缺失:一是法律认定违法排污非常困难,要同时具备:超标、治污设施停止运转、故意停运等3项条件,二是超标排污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 新法从两方面力图扭转这种现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同时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区域限批”法制化 “区域限批”制度是环境监管手段的重要创新。实践证明,“区域限批”制度的效果非常明显,不仅使违法建设单位受到严厉惩罚,也使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对环评等法律制度产生了敬畏。 新法将这一行政管理措施上升为强制实施的法律制度。规定: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总量控制范围扩大 新法对总量控制制度做了两方面修改。 二、水污染状况
水资源的污染:人口数量的几何增长、现代工业废水的乱排乱放、城市垃圾、农村农药喷洒等等,造成本来已是极少的淡水资源加剧短缺,无法为人所用。据统计,目前水中污染物已达2千多种(2221)主要为有机化学物、碳化物、金属物,其中自来水里有765种(190种对人体有害,20种致癌,23种疑癌,18种促癌,56种致突变:肿瘤)。在中国,只有不到11%的人饮用符合中国卫生标准的水,而高达65%的人饮用浑浊、苦碱、含氟、含砷、工业污染、传染病的水。2亿人饮用自来水,7000万人饮用高氟水,3000万人饮用高硝酸盐水,5000万人饮用高氟化物水,1.1亿人饮用高硬度水。水污染的严重性:污染水的70%——80%直接排放,中国污水的处理能力只占20%左右。全国每年排污量约300亿吨。全国各大城市地下水不同程度受到污染。全国78条主要河流有54条遭污染.中国七大水系:长江,珠江,松花江,黄河,淮河,海河,辽河。七大水系中有一半河段受到污染,86%城市河段污染超标,比较严重的有:黄河,淮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等河流湖泊。水中的有害物质:有机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农药、氨氮等;重金属:铅、汞、锰、镉等;微生物:细菌、致病菌。
编辑本段水污染的调查报告
随着科学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口的迅猛增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生态系统也会随之遭到破坏,环境问题已从地域性走向全球性,人类必须爱护地球,共同关心和解决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因为我们“只有一个地球。”
一、调查原因
随着科学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口的迅猛增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生态系统也会随之遭到破坏,环境问题已从地域性走向全球性,人类必须爱护地球,共同关心和解决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因为我们“只有一个地球。” 水是生命的源泉,没有水,我们的生活将无法继续下去。水资源的污染及短缺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虽然我市不是一个用水紧张的城市,但水污染却存在,并与每个市民都息息相关。为此,我通过询问形式对我市水污染进行调查。
二、调查过程
第一步:实地调查,首先,我随老爸来到长安航管站,向我爸的老同学刘海华了解长安镇河道情况,然后,乘坐快艇,游览了崇长港及长山河和泰山港,一路上,刘海华叔叔向我介绍几十年前,这些河道,是长安镇附近的主要航道,水清透彻,而现在垃圾遍布河道,一股臭味扑鼻而来。水污染主要原因:人为因素:泥河上流工厂的废水排放,城市布下水道安置此处,污水经管道排入河中,泥河附近大量农田,农民使用的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流入其中,致使藻类疯长,鱼类大量死亡,居民的环保意识差,经常将生活垃圾倒入河中。 第二步:调查分析,经过实地调查,我认为水污染给居民带来的危害。地下水污染,用水困难,河水污染严重滋生大量蚊虫,河水散发刺激性气味,对人们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三、调查结论
为了改善河道环境,应尽快开展河水、河岸等全方面的治理工作。首先,对污染源进行处理,杜绝工厂、养猪场把污水、粪渣直接排放到河流中,应集中处理,避免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然后,对河边、河道中的建筑材料(已废弃的)进行清除,并对水道进行整改,进一步将河内的垃圾、淤泥清除,可动员沿岸居民及利用大型机器清除。后在河边种树,植草皮,建立绿化带,避免沙土流失。2、为了对河道环境的保障,应对附近的工厂、养猪场等加大管理力度,对污染河流的行为进行严肃的处理,并且对沿岸居民及全体市民进行环保教育,增强环保意识,河流的环境,主要还是在于大家的思想意识,故人们应自觉保护河道,保护环境。这样,一条全新河流才会永远呈现在人们面前。 总之,要明确,环境受破坏,受影响的还是人们自己,我们应当充分了解环境与人类之间的相互关系,充分认识到人们改变环境的利与弊。影响水资源的因素还远远不止这些。虽然我们的调查研究也许还不够成熟,但希望能把环境问题,水污染问题在人们的脑海中的地位提高,这样才会使出现的问题一天天好转。
编辑本段水污染的原因
人类生产活动造成的水体污染中,工业引起的水体污染最严重。如:工业废水,它含污染物多,成分复杂,不仅在水中不易净化,而且处理也比较困难。 工业废水,是工业污染引起水体污染的最重要的原因。它占工业排出的污染物的大部分。工业废水所含的污染物因工厂种类不同而千差万别,即使是同类工厂,生产过程不同,其所含污染物的质和量也不一样。工业除了排出的废水直接注入水体引起污染外,固体废物和废气也会污染水体。。。。。。 农业污染首先是由于耕作或开荒使土地表面疏松,在土壤和地形还未稳定时降雨,大量泥沙流入水中,增加水中的悬浮物。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近年来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日益增多,而使用的农药和化肥只有少量附着或被吸收,其余绝大部分残留在土壤和漂浮在大气中,通过降雨,经过地表径流的冲刷进入地表水和渗入地表水形成污染。 城市污染源是因城市人口集中,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和废气引起水体污染造成的。城市污染源对水体的污染主要是生活污水,它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各种污水的混合液,其中包括厨房、洗涤房、浴室和厕所排出的污水。 世界上仅城市地区一年排出的工业和生活废水就多达500立方公里,而每一滴污水将污染数倍乃至数十倍的水体。
编辑本段对于污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 资金、行政、法律保障措施
1. 资金支持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2. 政府的支持是后盾 3. 污染治理需要法制
(二)工程保障措施
1. 必须实施彻底截污、污/雨分流 2. 对老平房区进行搬迁改造
(三)市政管理措施
1. 加强城市卫生综合管理 2. 环卫部门应提高管理水平 3. 合理布置垃圾处理站点、公共厕所 4. 拆除一切造成污染的违章建筑
(四)水资源调控措施
加强水源调配方面的研究 水资源不足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因素,河水不流,水质就会恶化。应加强水源调配方面的研究,如何既节约水源又保护水环境是必须研究的课题。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厂,应加强处理水的应用,处理厂与输水管道应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将处理后的洁净水引入河道,这样既节约水资源又可保护水环境。
(五)公众参与措施
1. 让公众参与河道环境管理 2. 搞好大众教育
编辑本段地表水资源污染严重,地下水资源不容乐观?

㈤ 含有重金属的废液可以进入废水站吗

含重金属废水处理:为使污水中所含的重金属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

目前,重金属废水处理的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1)化学法;(2)物理处理法;(3)生物处理法。

化学法
化学法主要包括化学沉淀法和电解法,主要适用于含较高浓度重金属离子废水的处理,化学法是目前国内外处理含重金属废水的主要方法。
2.1.1化学沉淀法
化学沉淀法的原理是通过化学反应使废水中呈溶解状态的重金属转变为不溶于水的重金属化合物,通过过滤和分离使沉淀物从水溶液中去除,包括中和沉淀法、硫化物沉淀法、铁氧体共沉淀法。由于受沉淀剂和环境条件的影响,沉淀法往往出水浓度达不到要求,需作进一步处理,产生的沉淀物必须很好地处理与处置,否则会造成二次污染。
2.1.2电解法
电解法是利用金属的电化学性质,金属离子在电解时能够从相对高浓度的溶液中分离出来,然后加以利用。电解法主要用于电镀废水的处理,这种方法的缺点是水中的重金属离子浓度不能降的很低。所以,电解法不适于处理较低浓度的含重金属离子的废水。
2.1.3螯合法[1]
螯合法又称高分子离子捕集剂法,是指在废水处理过程中通过投加适量的重金属捕集剂,利用捕集剂与金属离子铅、镉结合时形成相应的螯合物的原理实现铅、镉的去除分离。该反应能在常温和较大pH范围(3?11)下发生,同时捕集剂不受共存重金属离子的影响。因此该方法去除率高,絮凝效果佳,污泥量少且整合物易脱水。
2.1.4纳米重金属水处理技术
纳米材料因其比表面积远超普通材料,故同一种物质将会显示出不同的物化特型,很多新型的纳米材料都不断地在水处理行业中实验、实践。被环保部、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四部委联合审批立项为“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纳米水处理工艺及系列产品,在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应用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填补了国内空白。
国内通常采用的重金属废水处理方法,包括石灰中和法和硫化法等。这些传统的处理工艺,虽然可以将废水中的重金属去除掉,但是处理效果并不稳定,处理后回收的清水水质仍难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而且还会产生二次污染。纳米重金属水处理技术不仅能使处理后的出水水质优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且稳定可靠,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较低,与水中重金属离子反应快,吸附、处理容量是普通材料的10倍到1000倍,而且使沉淀的污泥量较传统工艺降低50%以上,污泥中杂质也少,有利于后续处理和资源回收。有数据显示,同样是每日处理300立方米重金属污水量,传统工艺每天要产生25吨石灰渣污泥,而采用纳米技术后每月只产生25吨纳米金属泥。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这种污泥中的重金属单位含量提高了30倍。若以铜冶炼厂的废水处理为例,其回收的纳米铜泥品位已达到20%,完全可以作为铜矿资源再生利用。

物理处理法
物理处理法主要包含溶剂萃取分离、离子交换法、膜分离技术及吸附法。
2.2.1溶剂萃取分离
溶剂萃取法是分离和净化物质常用的方法。由于液液接触,可连续操作,分离效果较好。使用这种方法时,要选择有较高选择性的萃取剂,废水中重金属一般以阳离子或阴离子形式存在,例如在酸性条件下,与萃取剂发生络合反应,从水相被萃取到有机相,然后在碱性条件下被反萃取到水相,使溶剂再生以循环利用。这就要求在萃取操作时注意选择水相酸度。尽管萃取法有较大优越性,然而溶剂在萃取过程中的流失和再生过程中能源消耗大,使这种方法存在一定局限性,应用受到很大的限制。
2.2.2离子交换法
离子交换法是重金属离子与离子交换剂进行交换,达到去除废水中重金属离子的方法。常用的离子交换剂有阳离子交换树脂、阴离子交换树脂、螯合树脂等。几年来,国内外学者就离子交换剂的研制开发展开了大量的研究工作。随着离子交换剂的不断涌现,在电镀废水深度处理、高价金属盐类的回收等方面,离子交换法越来越展现出其优势。离子交换法是一种重要的电镀废水治理方法,处理容量大,出水水质好,可回收重金属资源,对环境无二次污染,但离子交换剂易氧化失效,再生频繁,操作费用高。
2.2.3膜分离技术
膜分离技术是利用一种特殊的半透膜,在外界压力的作用下,不改变溶液中化学形态的基础上,将溶剂和溶质进行分离或浓缩的方法,包括电渗析和隔膜电解。电渗析是在直流电场作用下,利用阴阳离子交换膜对溶液阴阳离子选择透过性使水溶液中重金属离子与水分离的一种物理化学过程。隔膜电解是以膜隔开电解装置的阳极和阴极而进行电解的方法,实际上是把电渗析与电解组合起来的一种方法。上述方法在运行中都遇到了电极极化、结垢和腐蚀等问题。
2.2.4吸附法
吸附法是利用多孔性固态物质吸附去除水中重金属离子的一种有效方法。吸附法的关键技术是吸附剂的选择,传统吸附剂是活性炭。还有黏土类吸附剂粉、煤灰吸附剂、生物质基材料和[1] 树脂基吸附材料。活性炭有很强吸附能力,去除率高,但活性炭再生效率低,处理水质很难达到回用要求,价格贵,应用受到限制。近年来,逐渐开发出有吸附能力的多种吸附材料。有相关研究表明,壳聚糖及其衍生物是重金属离子的良好吸附剂,壳聚糖树脂交联后,可重复使用10次,吸附容量没有明显降低。利用改性的海泡石治理重金属废水对Pb2+、Hg2+、Cd2+ 有很好的吸附能力,处理后废水中重金属含量显著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另有文献报道蒙脱石也是一种性能良好的粘土矿物吸附剂,铝锆柱撑蒙脱石在酸性条件下对Cr 6+的去除率达到99%,出水中Cr 6+含量低于国家排放标准,具有实际应用前景。

生物处理法
生物处理法是借助微生物或植物的絮凝、吸收、积累、富集等作用去除废水中重金属的方法,包括生物吸附、生物絮凝、植物修复等方法。
2.3.1生物吸附
生物吸附法是指生物体借助化学作用吸附金属离子的方法。藻类和微生物菌体对重金属有很好的吸附作用,并且具有成本低、选择性好、吸附量大、浓度适用范围广等优点,是一种比较经济的吸附剂。用生物吸附法从废水中去除重金属的研究,美国等国家已初见成效。有研究者预处理假单胞菌的菌胶团后,将其固定在细粒磁铁矿上来吸附工业废水中Cu,发现当浓度高至100 mg/L时,除去率可达96%,用酸解吸,可以回收95%铜,预处理可以增加吸附容量。但生物吸附法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吸附容量易受环境因素的影响,微生物对重金属的吸附具有选择性,而重金属废水常含有多种有害重金属,影响微生物的作用,应用上受限制等,所以还需再进行进一步研究。
2.3.2生物絮凝
生物絮凝法是利用微生物或微生物产生的代谢物进行絮凝沉淀的一种除污方法。生物絮凝法的开发虽然不到20年,却已经发现有17种以上的微生物具有较好的絮凝功能,如霉菌、细菌、放线菌和酵母菌等,并且大多数微生物可以用来处理重金属。生物絮凝法具有安全无毒、絮凝效率高、絮凝物易于分离等优点,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2.3.3植物修复法
植物修复法是指利用高等植物通过吸收、沉淀、富集等作用降低已有污染的土壤或地表水的重金属含量, 以达到治理污染、修复环境的目的。植物修复法是利用生态工程治理环境的一种有效方法,它是生物技术处理企业废水的一种延伸。利用植物处理重金属,主要有三部分组成:
(1)利用金属积累植物或超积累植物从废水中吸取、沉淀
或富集有毒金属: (2)利用金属积累植物或超积累植物降
低有毒金属活性,从而可减少重金属被淋滤到地下或通过
空气载体扩散: (3)利用金属积累植物或超积累植物将土
壤中或水中的重金属萃取出来,富集并输送到植物根部可收割部分和植物地上枝条部分。通过收获或移去已积累和富集了重金属植物的枝条,降低土壤或水体中的重金属浓度。在植物修复技术中能利用的植物有藻类植物、草本植物、木本植物等。
藻类净化重金属废水的能力主要表现在对重金属具有很强的吸附力。褐藻对Au的吸收量达400mg/g,在一定条件下绿藻对Cu、Pb、La、Cd、Hg等重金属离子的去除率达80%~90%。浩云涛等分离筛选获得了一株高重金属抗性的椭圆小球藻(Chlorella ellipsoidea),并研究了不同浓度的重金属铜、锌、镍、镉对该藻生长的影响及其对重金属离子的吸收富集作用。结果显示,该藻Zn 和Cd 具有很高的耐受性。对四种重金属的耐受能力依次为锌>镉>镍>铜。该藻对重金属具有很好的去除效果,15μmol/L Cu2+、300μmol/L Zn2+、100μmol/L Ni2+、30μmol/L Cd2+浓度72h处理,去除率分别达到40.93%、98.33%、97.62%、86.88%。由此可见,此藻类可应用于含重金属废水的处理。
草本植物净化重金属废水的应用已有很多报道。风眼
莲(Eichhoria crassipes Somis)是国际上公认和常用的一种治理污染的水生漂浮植物,它具有生长迅速,既能耐低温、又能耐高温的特点,能迅速、大量地富集废水中Cd、Pb、Hg、Ni、Ag、Co、Cr等多种重金属。张志杰等的研究结果表明,干重lkg的风眼莲在7~l0d可吸收铅3.797g、镉3.225g。周风帆等的 研究发现风眼莲对钴和锌的吸收率分别高达97%和80%。香蒲(Typhao rientaliS Pres1)也是一种净化重金属的优良草本植物,它具有特殊的结构与功能,如叶片成肉质、栅栏组织发达等。香蒲植物长期生长在高浓度重金属废水中形成特殊结构以抵抗恶劣环境并能自我调节某些生理活动, 以适应污染毒害。招文锐等研究了宽叶香蒲人工湿地系统处理广东韶关凡口铅锌矿选矿废水的稳定性。历时10年的监测结果表明,该系统能有效地净化铅锌矿废水。未处理的废水含有高浓度的有害金属铅、锌、镉经人工湿地后,出水口水质明显改善,其中铅、锌、镉的净化率分别达99.0%,97.%和94.9%,且都在国家工业污水的排放标准之下。此外,还有很多草本植物具有净化作用,如喜莲子草、水龙、刺苦草、浮萍、印度芥菜等。
采用木本植物来处理污染水体,具有净化效果好,处理量大,受气候影响小,不易造成二次污染等优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胡焕斌等试验结果表明,芦苇和池杉两种植物对重金属铅和镉都有较强富集能力,而木本植物池杉比草本植物芦苇具有更好的净化效果。周青等研究了5种常绿树木对镉污染胁迫的反应,实验结果表明,在高浓度镉胁迫下,5种树木叶片的叶绿素含量、细胞质膜透性、过氧化氢酶活性及镉富集量等生理生化特性均产生明显变化,其中,黄杨、海桐,杉木抗镉污染能力优于香樟和冬青。以木本植物为主体的重金属废水处理技术,能切断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人体和家畜的食物链,避免了二次污染,可以定向栽培,在治污的同时,还可以美化环境,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是一种理想的环境修复方法。

㈥ 国家对铅企业的环保政策

工商执抄照~税务登记证袭~国家环保总局的批示!国家对铅企业的政策就是能少则少!估计达到不了A级的环保要求基本批不下来的!!鼓励还是做点环保的吧!!具体的还是要在你们当地咨询工商部门!一般有便民服务窗口的!不同地域政策不同~!如果你的企业是在丽江的话!我保证就算5A的要求人家也不会批给你的!!

㈦ 重金属废水怎么处理

含重金属废水处理流程如下图:

本方法适用于各类重金属废水甚至含络合重金属难处理废水的处理,使出水满足国标GB21900-2008的表3排放标准。

㈧ 铅锌矿污水怎样处理

您好!

可以考虑使用离子交换树脂回收重金属,铅锌都可以回收,树脂还内是可以再生重复使用容,工艺比较简单,就是让废水通过树脂罐就可以了,排放达标很简单。
铅锌是有色重金属不是贵金属,铅锌矿选矿废水只要求达排排放,并未要求零排放,企业也难以做到零排放!选矿废水一般经尾矿库澄清净化后可满足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要求,对水环境的污染不会很大,如果不经处理直接外排,因其含有尾矿和少量的重金属,此时对水环境的影响将很大

㈨ 某市一家铅锌冶炼厂的含铅废水经化学处理后排入水体中,排污口水中铅的含量为0.3-0.4mg/L,而在下流500m处

1.某市一家复铅锌冶炼厂的含制铅废水经化学处理后排入水体中,排污口水中铅的含量为0.3~0.4mg/L,而在下流500m处水中铅的含量只有3~4μg/L,试分析其原因?
(1)含铅废水的稀释、扩散;
(2)水体中胶体物质对重金属的吸附作用:
无机胶体:
次生黏土矿物;铁、铝、硅、锰等水合氧化物;
有机胶体:蛋白质、腐殖质。
(3)氧化-还原转化:各价态之间的相互转化;
(4)溶解和沉淀反应:
(5)配合反应:无机配体:OH-Cl-CO32-HCO3-F-S2-
有机配体:氨基酸、糖、腐殖酸
生活废水中的洗涤剂、清洁剂、NTA、EDTA、农药等
(6)生物甲基化作用.
(7)生物富集作用

㈩ 铅锌矿的废水的主要成分什么,该怎样处理,说的详细一点,化学方法和物理方法都行

目前国内外处理铅锌选矿废水的主要方法有混凝沉降法、氧化法、吸附法、生物法等,而混凝沉降法和吸附法流程简单,成本低而得到广泛的应用。因此本文拟采用混凝沉降法与混凝沉降—吸附法处理该选矿废水,并分别进行回用试验研究。
试样及试验方法
1混凝沉降试验
试样
试样包括试验废水样和试验矿样。试验废水水样为选厂的综合废水样,取自通向尾矿库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尾矿管道,废水水质情况:pH为11.69,CODCr值为493.65mg/L,Pb2+浓度为31.81mg/l,起泡性强。试验矿样含铅0.92%,锌2.73%,铁7.17%,硫8.86%,铜0.0018%,砷0.22%。
试验方法
取500ml废水在磁力搅拌器上进行混凝试验,加入混凝剂后,以300r/min搅拌3min,然后以100r/min搅拌5min,最后静止22min。观察水样变化,取液面下2cm处水样测其CODCr值与重金属离子含量。
2吸附试验
从混凝试验的结果来看,经过混凝沉降后,废水中的金属离子含量已经很低,但是废水CODCR值仍然很高,即废水中仍残留有浮选药剂,所以必须去除残留的浮选药剂,以减少废水回用时残留的浮选药剂对浮选指标的影响。本试验用活性碳吸附沉降的方法降低废水中的CODcr值,试验采用粉末状活性炭。活性炭用量试验选用自然pH条件下PAC用量40mg/l时处理过的废水进行试验。
试验结果未经处理过的废水浮选指标与清水相比,铅粗精矿中锌富含较高,而经过混凝沉降—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废水,浮选指标较佳,与清水浮选指标相当。因此,混凝沉降—活性炭吸附为最佳处理方法。
废水回用试验表明,采用混凝沉降—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选矿废水后回用浮选指标与清水接近,表明该工艺处理的废水完全可以用于该选厂的浮选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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