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废水直排拘留
A. 塑料加工厂被环保局拘留怎么办
马上停业整动,花钱摆平。望采纳
B. 对方把一个塑料井盖放在我的场地上我把他扔碎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我需要被拘留吗 井盖价值20元
不需要,按价赔偿就行
C. 我是塑料厂工人,被环保局拘留了,打官司能赢吗
是塑料厂工人,怎么会被环保局拘留了呢?环保局是无权拘留人。只有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局)、检察院和法院才有拘留人的权利。
如果真是环保局拘留人,打官司一定能赢,属于越权行政。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D. 粉碎塑料为什么会拘留
塑料分有毒和无毒的区别,比如聚丙烯酸有毒,酚醛树脂塑料就没毒.塑料处理厂的塑料来源千差万别,肯定有毒的.飘出的刺鼻气体就是塑料分解散发的,不言而喻,肯定有毒,不仅刺激膦膜引发严症,还会对身体产生毒害的严重后果.所以会被拘留!
请采纳!
E. 警察局说接到举报,有人贩卖不可降解的塑料袋,拘留当事人,声称要罚款3万元,才可了事!这事合理吗
不太合理,因为这个不可降解材料的稽查处理权应该在环保局,而不是在警察局,建议你询问清楚警察对这个案子的定定性,无论如何个人认为罚款金额太大不太合理
F. 海宁最近涉嫌环境污染罪怎么量刑
4月18日下午,在前期排摸的基础上,海宁环保、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进入海宁市许村镇翁埠村一农户自建厂房内,当场取缔涉嫌无证加工金属拉链排放工业废水的黑作坊。
100多平方米的厂房内,放有十多个直径一米的塑料桶,浸泡着金属拉链。桶中的水与厂房东侧的废水收集池中的水均呈浅绿色,散发出刺鼻的气味。经查,这是一家从事拉链表面处理的加工厂,没有任何证照,生产废水直接排放雨水管道。生产时,工人先用硝酸等化学品对拉链中的金属进行表面处理,再将拉链烘干整烫。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工厂停止生产,采集废水及环境污染取证,查封现场。
“柯老板租我房子时说没有毒的,你们来我才知道是有毒有害的企业,早知到我也不可能把房子租给他们!”房东钱某一脸懊悔地对民警说。链厂老板柯某未在现场,警方传唤了正在车间工作的柯谋的妻子、亲戚等4人接受调查。
柯某是湖北人,今年44岁,此前在杭州乔司办厂,由于当地管控严格,金属拉链厂被取缔后,他想到附近到海宁许村另辟“炉灶”。经过一番寻访,柯某在许村翁埠村找到了钱某,租下了房子开始“地下”作业。
生产中,柯谋大量使用硫酸、盐酸、磷酸、硝酸、铬酸、氢氟酸、混合酸等有毒有害化工原料,未经环保处理直排河道。经环保部门抽样检测,废水中多项指标超出国家标准,特别是重金属铜严重超标达309倍,
“那天你们检查的时候,其实我在场的。知道肯定有问题,心里害怕就跑掉了。后来我老婆跟我联系,说了你们的政策,我想想事情总要解决,就回来自首了。”21日下午4点多,潜逃了3天的柯某,终于走进了许巷派出所。
据柯某交代,厂房是2月18号租的,吃住也在那里。4月5日改造好之后,正式接活生产。
目前,柯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以来,海宁警方紧紧围绕“五水共治”工作,坚持“民生安全就是第一警务”的理念,狠抓“以水环境为重点的生态环境治理这件最艰巨的事”,零容忍、零懈怠查处各类严重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我们把‘破大案、打团伙、捣网络’作为主攻方向,灵通情报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广泛收集掌握破坏水资源、污染水环境等违法犯罪的线索,逐一调查、逐一核实、逐一跟进。”海宁市公安局打击环境(食药)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范兴元介绍。
截至4月22日,海宁警方已破获18起严重环境污染案件,35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海宁警方已启动持续到年底的“环境污染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除了对环境污染案件外,对于百姓密切关注的土地违法犯罪和食品药品领域犯罪,警方都将严格执行“五个一律”措施。
据海宁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科办事员小徐介绍,今年以来,海宁很多“低小散”企业,特别是电镀、酸洗、小制革等加工企业主动申请办理企业注销手续。据不完全统计,4月份以来,前来办理企业注销手续的企业已经有32家。
“通过与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常态化的环境污染犯罪联合执法行动,不仅倒逼了‘低小散’产业的结构调整优化,也有效守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海宁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顾照荣说。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工作机制,海宁警方除继续坚持执行“五个一律”措施外,还将联合环保部门,推出环境污染案件群众举报有奖措施,公布举报电话和方式,凡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根据案件情况给予奖励,与群众一起打好治污攻坚战,让不法企业无处藏身。aware 天 猫可在家自测不用抽血祝您健康!
G. 企业偷排漏排污染物,会受到什么处罚
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7)塑料废水直排拘留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H. 2011年3月,某县高某经营一小塑料炼焦厂,废气废水未经处理排放,该县环保局劝其停工时,高某与其发生争执
高某的行为绝对是违法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71条可以处罚50万以下的;不过环保局是无权拘留高某的,如果拘捕行为不是在公安部门协助下完成的话,拘留行为是不合法的,虽然高某抗拒执法理应被拘留。
I. 盗窃不足5O元的塑料白桶要拘留吗
对于你说的这样的情况,如果被害人报警的话,公安机关是可以对这个老人进行治安拘留的,但是因为涉案物品的价值比较低,所以说目前只能对他治安拘留,还有就是这个老人如果已经达到了七十岁的话,是可以免于拘留的,但是行政处罚还是要有的
J. 开车扔空塑料瓶.碰到别的车.是否符合拘留
开车扔空塑料瓶.碰到别的车.是否拘留还需要看后果.不严重不会.